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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公馆往外的那一条路,僻静幽森,回来时的路上下了微雨,陆庆归知道,他的车又灒上了雨泥。
陆家的房子虽然不比张公馆豪奢华贵,但也是一等一的气派。陆鸿华赚的钱,一用来给子女们读书做生意,二就是用来买房子。陆庆归一回到家,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就被亲爹招呼过去训话。
丫头百禾一瞧见是陆小少爷回来了,连忙跑过去,“小少爷!”她是陆家最欢脱的丫鬟,也是跟陆庆归关系最好的,过去是跟在他母亲身前服侍的,二姨太死了后,便只能在陆家做些粗活了。
陆庆归下车,“怎么了?”他看她一脸焦急。
“老爷在书房等你。估计你又要被骂了。”
陆庆归笑笑,“我被骂不正常么?小事。”
“你待会儿好好跟老爷说,别做那犟骨头!”百禾悉心交待,生怕他受了委屈,许多年来,她更像陆庆归的姐姐,陆庆归从英国回来后,家里唯一能说得上掏心窝子话的,就只剩她了。
“知道了百禾姐,我去了!”陆庆归大步向前,刚走没几步又返回去说:“百禾!”
“唉,少爷怎么了?”
“我的车!”他指着门外,“记得帮我洗洗,洗干净了!我明天还要出去!”他语气欢快,说完便大步流星地走进里头书房。
陆鸿华坐在书桌后,发分三七,黑中参银,戴着一幅黑圆框眼镜,嘴角两边长着八字白胡,浓眉剑目,体态精瘦神气,面颊虽已苍老,但骨相之间仍能看得出他年轻时的英姿。
三十年前,他是上海闻名遐迩的才贵公子,行派正直,只娶一妻,誓不纳妾,育子他重文轻商,一心希望自己的儿女只读圣贤书,不卷入繁杂混乱的世态当中。然而一个陆家,却并非事事如他所愿。早年因父亲一意孤行,私自破例帮他娶回来了一房妾室,也就是陆庆归的母亲。后来出于考虑家业继承,大儿子陆见川去了香港掌事那边的业户,便算是彻底弃了文,从了商,违了老爷子的愿。
陆庆归走过去,见他不动声色,主动开口说:“爸,您找我。”
“去哪了。”他问。
陆庆归似乎不是想藏着掖着,而是故意挑他底线,“青楼妓所,哪没去过去哪个。”
陆鸿华拿起一本书就扔过去,书角砸中陆庆归的头,额边擦破了皮,流了血,陆庆归动都不动一下。
“你是铁了心要去丢陆家的脸!”陆鸿华吼骂道。
陆庆归说:“没人知道是我,我在外不叫陆庆归,去一个地方就换一个名字。除非是去您要我去的地方,我才是陆家最谦逊知礼的小少爷,陆庆归。”
陆鸿华松了口气,他知道自己这个儿子游手好闲,纨绔不羁,也没指望他做成什么事,只要不在重要场合给他丢脸就是谢天谢地了。
“听说你最近跟张太太走的很近。”他质问道,想来是从白小姐那边的人嘴里听到风声的。
陆庆归随口一答:“张家姑姑美丽的很,想和她多说几句话,再正常不过了。”
陆鸿华气地拍桌:“人家是张太太!你最好给我小心一点!不然张先生跟我要人,我可没那个本事救你。送出去你一个就算了,到时候要是连累了整个陆家,我看你是死不足惜!”
“本来就死不足惜,我死了,有什么可惜的呢?”
“你!”陆鸿华不喜欢他这个儿子,甚至不拿他当儿子,但他到底不是那样冷血无情的人,每当陆庆归自损自贱时,他都感到无比心寒。
“你姐姐明日回来。”
陆鸿华口中的姐姐,便是陆家的大小姐,陆慕林。跟陆庆归一样,在英国读书,比陆庆归大三岁。性子直率,大大咧咧的,但也跟她父亲一样,不喜欢陆庆归这个弟弟。
陆庆归更不喜欢她。他从不叫她姐姐,也不怎么跟她说话。陆慕林恃宠而骄,小的时候以欺负他这个弟弟为乐趣,给陆庆归的童年留下许多抹不去的噩梦。尤其一点,最让他讨厌,陆慕林长的与她母亲曹龙珊十分相像,尖酸刻薄的模样更像。
“与我无关。”
陆庆归留下这句话便转身离开了。
他没有看见背后的陆鸿华坐在那里,威严、落寞,又孤独的样子。
☆、新香
陆大小姐要回来,陆家上下都丢了魂似的,光是一间卧房就从前到后准备了统共小半月,还包括卧房外的布置,什么窗外要能看到后花园的景,喷泉里要放几条红鲤,床套被褥要石英粉色带蕾丝花边,浴室的香薰要撤掉,说上海的香不好闻,要么刺鼻要么味道俗气。等等许多细枝末节的小事,她都提前十多天在来信里吩咐了个遍。
陆鸿华最宠爱这位千金,那陆家自然人人都跟着去宠爱,除了陆庆归。
陆庆归原本在陆家的地位不高,但他自从去了英国读书,就养成好些坏的脾性,这一点,只有陆家自己人知道。这次小少爷回国,陆家的下人们都大吃一惊。从前那个闷声受气,在家连头都不敢抬着走的小哭包,如今变成了个纨绔又放肆的公子哥,话也多了,人也精神了。就像孙缪光说的那样,这小子,是大变啊!
人的性格一变,处境往往也跟着变。
虽说他是个不受宠的少爷,但他知道无论怎么样,他都是陆鸿华的儿子,是陆家的主子,只要他还在这个家,那些下人便得该低头的低头,该听话的听话,那些他应得的东西,他也一样都不会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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