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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乐,我发现你很能喝的啊。”
夜幕之下,常乐将自己的那辆路虎车停进了车库之中,才走了出来,黄小雅就在打趣道。
为了感谢那杜队长的帮忙,今天在“千钧大酒店”宴请了杜仲年队长一家,常乐作为东道主,不好意思不喝一点酒。
结果这一喝,常乐不知不觉的就喝了两瓶茅台酒,还屁事都没有。
常乐从来没有喝过酒,但是以他如今的身体素质,不代表着不能喝,估计还是一个海量来着。
喝酒不能够开车也不是个问题,这“千钧大酒店”距离常乐家只有一里左右,一会就回到了家里,不存在什么问题。
“这杜队长还不错,只不过他的那个败家儿子,就让人不敢恭维了。”
几人走进了二楼大客厅坐下,常乐稍稍的将真气运转,把体内的酒意迫出,有些感慨的说道。
确实,杜队长的那个儿子,估计是刷粉过量了,整个人都是有些恍恍惚惚的,看上去和一个低能儿差不多,很是瘦弱。
今天的大宴从头到尾,也就是被常乐和黄小雅的气场吓住了,那个一看就是酒色过度的家伙,不敢对黄小雅如何,要不然可能会弄出一些不可收拾的事情来。
“哎!富不过三代。这杜队长估计今后的后半生,可能要毁在他的宝贝儿子手中。”
常乐今天颇有感触,唏嘘不已。
喂过了两只大狗,大家洗过澡,闲聊了一会,黄小雅说想出去散散步,常乐也没有意见。
其实,黄小雅最主要的意思就是想上街买两套新衣服穿。
这个丫头,从小到大基本上都没有穿过什么特别好的衣服,更别提那些名牌服饰了。
昨天黄小雅就对常乐说起,今天兴致勃勃,就想付诸于行动。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两人决定带着两只大狗一起去,光是凭着这两只威风凛凛的大狗,应该就会让许多的路过苍蝇望而却步。
而且,大黄和小黑也蛮可怜的,基本上都在自家的院子里面转悠,很少出去玩。
片刻之后,两人带着欢天喜地的两只大狗出了家门,来到了滨江大道上,稍稍的商量了一下,决定朝着“武庙”的方向走。
这是因为过了武庙,就是县城的中心大街,那里的商铺应有尽有,想要购买什么牌子的服装基本上都能够找到。
不过,这个小县城,那些所谓的“名牌服饰”,有超过了九成九的都是“山寨品”,想要买到真正的好服装,在这个小县城是不可能的。
现在的社会,什么都以“量”为主,不以“质”为准,华夏的传统美德“仁义礼智信”,基本上已经荡然无存,百不存一。
黄小雅也不打算买什么名牌服饰,因为有钱也买不到,只想买两套合乎心意的就行。
至于在网上购物,两人也经常上当受骗,吃过了许多次的哑巴亏,也就心凉了。
这年头,骗子不要太多,还是眼见为实的好。
才走到“武庙”附近,见到大量的香客在“武庙”的大门口进进出出,两人有些惊异,突然想起今天就是农历的七月初一,正是去武庙上香、求“武圣公”保佑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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