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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了,两行热泪夺眶而出。我虽然非常痛苦,但我可以骄傲地说,我是挺着胸脯走向社会的。因为,我胸前有一枚闪闪发光的共青团团徽。我虽然合上了学校课桌上的书本,却又翻开了社会这本大书,我要在社会这个大课堂里用实际行动为团组织争光,决不辜负老师的一片心血。
比金子还要重的由于“左”的破坏,祖国曾走过一段艰难曲折的道路。我并不为我个人和家庭所受的委屈、磨难而怨恨。相反,我为我能够和祖国一道承受灾难而自豪。苦难可以使人倒下,也可以令人奋发。艰苦的生活也曾使我迷惘、彷徨甚至绝望。但是家庭的影响、学校的教育以及社会上千千万万用汗水为祖国创造财富的劳动者的实践,使我认定了一个道理:情操的高下,不在于社会地位的高下;对祖国责任的大小;不在于从祖国获取利益的大小,人生道路的选择,更不在于生活是安逸舒坦,还是艰苦曲折……后来,我曾和其他几位待业青年一道卖过糖果糕点。一次遇到了几个原先的同学,一个女伴顺手拿了几块糖招待他们。待同学们走后,我悄悄垫上了糖钱。
我还在街道小厂干过临时工。厂长见我有文化,让我当出纳。有几次厂长拿白条来报销,我认为不符合财经手续,坚决顶住不报。厂长生气了,说:“你不给报销,就让你下车间。”我说:“就是解雇我,也不能破坏财经纪律。”第二天,我主动下车间劳动。我平时胆子非常小,跟生人说话都脸红。但一遇到这种事我却一点不怕。我想,人只要立得正、站得直,靠劳动吃饭,不搞歪门邪道,到什么地方也胆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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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父亲的错案得到了平反,重新回到银行工作。后因年纪大,办了退休手续,让哥哥顶了职。弟弟前年光荣入伍,成为一名解放军战士。银行为了照顾我们家庭生活,又让我和妹妹到银行当临时工。三中全会的甘霖点点滴滴滋润着我们干渴的心。再苦再累从不掉泪的娘高兴得直哭。父亲兴奋得连话都说不好了,总在唠叨:“共产党最讲实事求是。20多年了,还惦着给我平反。
只有共产党能做到这点。”我到银行上班时,爹特意让我买了一身新衣服穿上,佩戴上崭新的团徽。爹说:“银行的票子是成堆的,可是人格要比金子还重啊!”
当我第一次从金库领出一捆捆人民币时,我的心在微微发颤,我知道我接过来的不仅是一捆捆的钱,而且是国家对一个青年的信任。这种信任是比金山还要重的!
有人说:为了每月26元钱的工资,一个临时工去拼命是不值得的。我说,为了比金子还要重的祖国的信任、共青团员的人格,我就是死10次,也是值得的!
……
比喻即介入
今晚报
吴亮
我愈来愈喜欢用比喻的方式去写作,它既可以避免直接的冒犯,又能够使那些足够聪明的人明白我真正想说的是什么。
“胃口”也是个比喻。近来我比喻惯了,干脆在这儿过把比喻瘾。
就从胃口开始。
假如我某一天胃口好,正津津有味地进餐时,请不要在此时向我卖弄营养学的真理;假如我某一天在拍卖行欣赏珠宝,请不要用不屑的表情对我大谈贵族的不劳而获;假如我某一天中了彩票,请不要代我向下岗职工表示歉意;假如我某一天喝了不少威士忌兴高采烈,你不要自作聪明地以为我从此不喝绍兴加饭;假如我某一天批评说现在读不到美文,你不要把原因推到电视肥皂剧过度泛滥上去。
比喻还可以换一下人称,让我试一试。
假如你喜欢滑稽戏,你没有必要愧对交响乐;假如你崇敬的人突然远走他乡,你没有必要自作多情地断言他一定洒脱地离去;假如你的朋友死了,你没有必要抱怨为什么那么多的人还活着;假如你认为玛丽莲·梦露是世纪美人,你没有必要因此不讨老婆;假如你惊呼咖啡入口是西方文明的入侵,你没有必要一边喝茶一边沾沾自喜地说,中国的茶叶几百年前也曾入侵到英国与荷兰;假如你觉得精神空虚需要信仰,那就去教堂,你没有必要仇视世俗的喧哗;假如你需要物质的满足名利的获取,你没有必要再唱高调减轻你的负疚感……聪明人都知道我在说些什么,所以,比喻就是介入。□
笔下囚投诉
自沦为诗人之后,俯首甘为笔下囚。回想和笔初恋的那份颤栗,那份期待
文汇
舒婷 上篇
常假借一句“民间谚语”和诗歌界的朋友自嘲,说是:如果你什么也干不成了,那么你还可以写写诗。
自沦为诗人之后,俯首甘为笔下囚。回想和笔初恋时那份颤栗,那份期待,那份默契,仍然是一种甜蜜的深愁。那时无论日常生活多么单调,工作多么劳累,环境多么孤独,都有一位忠实伴侣可以依靠。尤其是偶有所得,犹如街头万面之中突遇其容,那又惊又喜、欲泪还笑的心绪,胜过天下无数情种。与笔成亲后,从此为其劳也受其荫,日日相守无需芳心设约。有时也怒其跋扈,怨其唠叨,嫌其年岁渐长,不复当年明眸皓齿,却自知再无一个法庭能判决这宗离婚案,甚至死亡。
更深一点自嘲,除了写诗,你还能干点什么?
于是,便写点散文,仍是和笔有关,算不上外遇。
最初卧于掌心的是一支六毛三分的儿童钢笔。用它抄了一部又一部的《普希金诗选》、《海涅诗选》;抄整章的《奥勃洛摩夫》,整本的《飞鸟集》;还写了第一首成形的小诗《致杭城》。虽然也收集了当时流行的各种塑料小钢笔:热水瓶式、伞式、红灯式,仅为观赏而已。兵器十八般,得心应手的不过是一把无名小匕首。直至这儿童钢笔鞠躬尽瘁,笔尖分岔,还请了同队知青代磨,写出来的文字到底音容全改,只好忍痛弃之,因此数月尽在徘徊之中。
在这其间有了一首《致大海》,用圆珠笔誊出来,字迹肥头胖脑,市侩气十足,真是恶心!从此恨极圆珠笔。非用它复写不可,便央人代劳。求不到人时,只好酽茶佐之,酽茶退浊气也。
老姨妈见我成日魂不守舍,将她一支老式派克笔赠我,叮嘱我不要遗失,说是笔尖含有黄金,价格昂贵。那时的我全无价值观念,只知道那金笔尖一试,果然倾城倾国。再说它永不会分岔,我们便可白头偕老了。
于是用它写《致橡树》,写《思念》,写《也许》,写了许多当时洋洋得意、过后惨不忍睹的文字。1981年去南昌参加庐山笔会,在火车上,有个独具慧眼的小偷将我的大提包拎走。我身无分文,颗粒未进,在异乡流浪两天,只有一个念头:但愿小偷不知那笔尖是金的,说不定随手抛在水沟、路边,正好让我捡着。
父亲先接电报,见是洋装和钱粮全军覆没,笑骂一声糊涂,仍去泡他的功夫茶。数日后,见我满脸丧气进家门,心中明白大半,追问:“夹子也丢了?”半晌相对嗒然无语。
我的夹子向来有三:稿纸、地址本、笔。
1979年,我的生日恰好是《致橡树》在《诗刊》发表。老父特物色一株好笔镌几个字送我。时值有老派克在手,目不斜视,顺手贬入冷宫,久不问津。父亲提醒,找出来也不灌水,随便一蘸就写几个字:“曾经沧海”。不料这笔能通人性,一触手便摇头摆尾,写出的字迹该瘦的地方纤纤,该肥的地方盈盈。这时猛然听到蝉声逼人,天气炎热,又觉肌肠辘辘,还闻到花香淡淡拂面,原来父亲在我书桌上插了一朵红玫瑰。
这又写了《神女峰》,写了《会唱歌的鸢尾花》。红颜薄命,美笔难再。有次出访,外国同行和我交换礼品,我翻遍小提包,名片也都分赠干净,人家是须眉男子,否则我真愿意将个珠绣提包赠他。无奈只好拔出钢笔,强装笑容,眼睁睁任它闷在他人的衣袋里远去,呼救之声依稀可闻。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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