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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打来电话,叫她礼拜天一起去采草莓。
没空啊,她回答,一边还在刷网页,看有没有新的邮件进来。
忙什么呢?
就是那篇日本建筑师的稿子,一个字都没写,还在等他们发照片过来。
又是工作,陈佳说,别想那么多嘛,工作总是会做好的。我每次写稿子就不管时间,该玩玩,该睡睡,船到桥头自然直。
你和我不一样。
她知道陈佳和她不一样,虽然是两个生产日期接近的人。入职第一天,陈佳问她,你九月生的?她说是啊。陈佳说,我也是。一对日期,差三天,从此两个人形影不离。一起吃饭,一起逛街,陈佳生了孩子以后,也一起带团团出去玩。但抛开这些,她们是完全不一样的人。陈佳从小上最好的学校,拉小提琴,不到十五岁就跟着乐队出国巡演。她呢,二十四岁大学毕业,发第一笔工资,才意识到自己也是有能力离开这块小小的地方,到外面看一看的。第一年去了泰国,第二年去越南,其他地方像一个个等待被激活的名词,排列在接下来的名单上。
气人的是,轻松愉快的人做什么都轻松愉快。陈佳故意气她,说读书这么简单的事,只动用了我百分之三十的智商。她笑笑,说还好以前不认识你,否则我一定不会和你做朋友。我那时最讨厌成绩好的学生,也不是讨厌,就是很奇怪,为什么他们有那么多时间学习,还有那么多时间休息。集中嘛,陈佳回答,做一件事情的时候不要想另一件事。还有就是,放过自己。
她知道陈佳说的是什么。她见过她的工作方式,先在本子上画结构,搞清楚段与段之间的关系,然后在浩如烟海的资料里只选取自己想要的。她很想把陈佳的胸口挖开看一看,是不是藏着一根定海神针。因为真的很难,就跟生活一样,适时进入,适时退出。
她觉得自己已经比从前好多了,但还是有点笨拙。每次写一个人的采访,都要吸一口气,让自己沉入一个进去了很可能就出不来的海底。像穷尽一种可能性那样,把能找到的每一个字读完,才敢写第一句话。也不写判断句,不写“他想”,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怎么知道他怎么想。
别这样啦,陈佳说,你那是强迫症。没有人会在乎你写下的东西严不严谨,就算再严谨,世界上也不存在纯粹的客观。像那个建筑师,他的画册有那么多本,再给你一星期也读不完啊。还是来采草莓吧,团团这周末在我这儿,你来陪他玩玩,把丁老师也叫上。
结果是答应陈佳去采草莓。丁老师开着他爸的车,把两个女人和一个小男孩拉到北郊。她不死心,包里还是装着一叠打印出来的采访稿,按时间顺序一篇篇排好,坐在草莓园旁边搭出来的小棚子里看。陈佳过来,说你这人真没劲,别这么认真嘛,太认真就不好玩了。她继续看,陈佳就不理她,回到园子里去了。
丁老师带团团玩。团团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躲在陈佳的裙子后面笑。那时他才两岁多,不会说完整的句子,是一个羞涩的小男孩。第二天上班,陈佳一到办公室就哈哈大笑,说团团说,丁老师长得像爸爸送给他的玩具,装在小吊车里控制方向盘的塑料小人,戴黄帽子。还没说完,又笑到不行,让她也忍不住,上去拍她的手。好啦好啦,陈佳停下来,所以,团团给那个小人取名叫丁丁。过了一阵子,他们到陈佳家玩,团团走过来,在丁老师面前摊开手掌:丁丁坏了。一看,是那个小人断了一条腿。
小孩真是无厘头。不过丁老师确实长得滑稽。眉毛像两个漆黑的方块,圆脸,大鼻子。第一次和他相亲,她也被吓了一跳,很少看到谁面目这么清晰。但是丁老师人好,对她也好,做的红烧肉和鱼香茄子非常好吃,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好像他们上辈子是兄妹。是兄妹也好啊,有时候她想,看周围那么多夫妻,从本质上说,有多少是真正的情人。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全都是父女,母子,某种管辖与被管辖的关系。丁老师关心她,不约束她,也不会强求一定要回报给他爱,像一种隐蔽的要挟。她觉得,和这样一个人在一起是安全的,温和,但不会太受牵制。
她结婚,最高兴的是她妈妈,说太好了,看到你终于安定下来,妈妈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实现了。如果你能在这两年给我生个外孙,那就是完美无缺。那个夏天以后,她发现妈妈开朗很多,在路上遇见熟人,也愿意停下来多聊几句。她记得以前,妈妈是一个一回家就要把门关得死死的,决不让邻居听见他们在说什么的人。
那个时候陈佳还没有离婚,和她共用一张办公桌,坐她对面,中间隔着显示器,她的仙人球,茶杯和团团的照片。去年年中从报社辞职,也离了婚,去一家新杂志做副主编。陈佳看得开,跟团团爸爸还是有往来,每个周末交接孩子,有时候一起带团团去看电影。她和丁老师也经常陪团团玩,现在团团长成了一个耀武扬威,会拿着水枪朝她飙水的小孩。
团团是半年前知道爸爸妈妈分开的。她问过陈佳,孩子这么小为什么要告诉他。陈佳反问她,不然呢。可能也对。陈佳是那种更接近自然的物种,遇到事情不会像她思前想后。团团长得好像也很健康,只是保护妈妈的意识过于强烈,有一次她叫陈佳小名,团团拿着水枪冲到她面前,像抓到坏蛋一样大喊一声:不许叫我妈妈佳佳陈!
采了快一个钟头。他们都回到棚子下面,点几个菜一起吃午饭。她收起资料,问陈佳最近工作怎么样。你好无聊啊,陈佳说她,难得出来玩,还老是工作工作。你以前是不是那种大年三十都要把作业本带到爷爷奶奶家去的小孩?还真的是,她笑着回答。团团在旁边跳:妈妈,什么是大年三十?
陈佳说他们在准备几个选题,有机食品,茶,北欧设计,香港流行歌曲的黄金年代。听到最后一个,她停下问,你们要做哪些人?还没想好,陈佳回答,具体的我不管,我们那儿有个特别懂音乐的男孩子,就交给他去做。但有些人肯定是逃不掉的,张国荣,梅艳芳,Beyond……一个个都是大人物。她问陈佳,有没有想过要采访他呢,然后说出歌手。当那个名字像一粒微小而丰沛的浆果在舌尖裂开,她才发现,这种感受是陌生的。她从没有向任何人说起过他。
他——陈佳拖长尾音,思索了一下——他的影响力还不够大,是唱红过几首歌,但也就那几首吧。
说得没错。如果不带感情去看,他确实是那个曾经璀璨的天空中一颗转瞬划过的流星。用陈佳的话说,如果当时真的辉煌过,在记忆里留住那种辉煌就好了,见好就收,退隐了就别再复出。除非越过越清醒智慧,否则大多数人老去的过程是没有什么好展示的。就像他,两三年前回到大家面前,人胖了,头发也少了,学年轻人来内地发展,但毕竟岁月不饶人。他人是很好啦,陈佳说,用那种下坠的语气,可是……
可是不合时宜。
在青春旺盛的时刻,他离他们很远,远得像一个神话。他以为别人喜欢的是他,不知道那些目光穿透了他,更爱他代表的那个空想中的世界,伸手不可及。乌托邦与年轻矜持有才华的身体交汇在一起,在那一刻闪闪发光,过去了就再也不回来。现在,无论是后悔还是生活所迫,他走向他们,变得那么近。但什么都看见了,也就祛魅了。迎接他的是一个大众狂欢的时代,新的会瓦解旧的,直到所有声部同时发声,没有新的,只有一夜就坍塌的废墟,和停不下来的更新,更新,更新。像他这样的老歌手,不怎么有名,从浪尖上下来,只有过气这一条路。或者去参加比赛,供人调笑,活动全身,把优雅扔掉。还有什么优雅可言呢,古典被瓦解了,只剩下滚滚往前的河流。是扎进去,忘了自己,还是留在岸上,被人遗忘?
她知道他的答案。因为看见他在电视上笑,站在大大小小一排明星的最右边。众人合唱,每人一句,话筒在几代人之间传来传去。她闭上眼睛,分辨他的声音。在心里说,无论你做什么,我都爱你。即使不懂你,我也接纳你。人世寂寞,你一定有你的苦衷。
要不要把这些都告诉陈佳呢。可是从何说起,那就只说一句好了——我小时候很喜欢他。陈佳抬起头看她,一只手抓着团团,有一点漫不经心。她喜欢这种气氛,很好,不要太注意听,否则会说不下去。那时候,我很少听音乐,觉得音乐像风,刮过我的身体,不会留下什么。唯一喜欢的歌手好像就是他了。你说得对,我就是那种会把作业随身带来带去的孩子,那是我的超我,我希望自己每天都可以按时完成,做个好学生。可是我控制不住自己。明明有那么多功课,我就是不想做,偷偷去做其他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高三的时候我做了好几本他的剪报,一边很自责,一边很快乐。
就是这样。那个时候,他偶尔会上杂志,基本是杂志内页,明星八卦里一个小小的身影,旁边配对话框,写着编辑杜撰出来的莫名其妙的对白。她一页页翻,翻到了,很仔细地剪下来贴到剪报本上,找一支最细最细的蓝色水笔在外面勾一圈边。要是对对白不满意,她会写一个新的,想象他穿着这身衣服,梳这个头,走出门去会遇见的人和事。唯一一次,他上了杂志封面,因为接拍一个公益广告,把收入都捐给了慈善基金。那一期,杂志还随刊附赠一张VCD,据说是他的访谈,里面有活人呢。她欣喜若狂,骑着自行车,从城市的西面跑到东面,一看到书报亭就踉跄着靠边,问有没有。终于在一家超市买到,天都黑了,好厚一本,用当时感觉很新鲜的塑料纸考究地封着。回家以后,她拆开塑封,没舍得扔,也不舍得剪,看完杂志,原封不动装回去。VCD不能看,因为那时她家还没有影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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