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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一天,他趁着天降暴雨,顺水管爬到三楼,从窗子钻进米绢的房间,把毒药抹在了饮水机的出水管里。
今年,他又趁着下雨爬进汪瓜子的房间,把她杀死在沙发上,并且惨绝人寰地把她的脑袋割了下来,放进了电视机里。
前些日子,他再次趁着下雨,用铁丝捅开米环的车门,然后藏在了前后座的空当间。米环下班之后,打开车门钻进来,刚要开车,他突然在后面冒出来,用绳子套住她的脖子,把她活活勒死……
1号楼的闹鬼声都是他搞的。前面说了,他是一个模拟女声的天才。
杀死汪瓜子的那天晚上,他打了个时间差——大家听见汪瓜子呼救时,实际上她已经死了一个小时了,那呼救声是衣小天模仿汪瓜子的声音,提前录在了磁带里,他杀死汪瓜子之后,回到家把录音机打开,然后就去唱卡拉OK了。空带转了一个钟头,那呼救声才响起来。
任何一个罪犯在杀了人之后,都会惊惶不安,立即逃窜,因此他们总会留下一些漏洞和线索。衣小天却不同,每次杀完人,他都会镇静地消除所有的蛛丝马迹,干得就像化妆一样精细。
他滔滔不绝地讲完了杀人的过程,好像意犹未尽,还想再讲一遍似的。
警察说:“你为什么要杀她们?”
他愣了愣,一下就缄口了。
警察又说:“问你呢,为什么要杀她们?”
他直直地看着警察,一言不发。
警察一拍桌子,喝道:“你把三条命案都供认了,难道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吗?”
不管警察说什么,他死活就是不开口。
一般说来,一个人死到临头的时候,总愿意把心里的秘密都倾倒出来,为了灵魂升天时更轻松一些。但是,衣小天直到被枪毙,都没有说出他为什么要杀死那三个电视主持人,这个比生命更深邃的秘密跟他一起被埋进了坟墓。
衣小天被抓之后,闵四杰一家就回来了。
不久,电视台又招聘了几个人,他们一起住进了玫瑰小区1号楼,把那些空房间填满了。1号楼热闹起来。
不久,文豪儿和周角分手了,爱上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在三爻市东郊给她买了栋别墅,她离开玫瑰小区,没有回来过一次。
后来,周角对她的事情就不是很了解了。只听说,一次有个男孩疯狂地要见她一面,在电视台门口跪了一天,最后被警察弄走了。
尚 可
我是那种胆子比较大的人,经常问自己现在能不能准备去死,这种问题挺磨练胆量的。也就是说,实际上我很久没准备让什么吓一跳了,直到有人跟我说,周德东在写恐怖小说——我是吓着了,我从没想过东郭先生会把狼给吃了。
周德东这人我大概是1994年认识的,起初我没准备跟他交朋友,因为我觉得他胆歇—我爱惹祸,所以总愿意和那些貌似雄伟的粗人混。
但是他后来主编的《文友》我觉得挺是那么回事儿,我认为他是个鬼聪明而且有创意的文人,他的卷首语和一些评论写得比他的散文好看得多。我想这人毕竟有优点,可以引为同道。
前面说了,我是先被周德东写恐怖小说这件事儿给吓着了。那天在地坛附近吃饭,他说他原是准备到北京再做一本杂志的,后来事儿泡了汤,而他在西安的家早就卖掉了,索性就找个地方改行当小说家了。对我而言,这是个恐怖故事,我没胆量像他这么干。所以我就发现一个道理,东郭先生要是背水一战,就能把狼吃了。
周德东选择写恐怖小说——而不是爱情小说,以我的理解有如下两个道理:一是胆小的人恐怖的灵感一定比胆大的人多;二是周德东知道中国的恐怖小说是个空白,而人们对黑暗中的东西怀有永恒的敬畏和好奇,因此弄好了必定名利双收。
无论如何,他现在填补了这个空白,并且看上去效果不错。
翻开周德东的恐怖小说,透着一股机灵古怪的天真鬼气,创意也挺邪门儿的,是他的风格。周德东的句子总是很短,语言有效率,看着不累,同时做亲切平易状,有普及他自己和他的胆怯的意思,想来你若被牵进去,那就该恐怖了。
我看过他的一些恐怖小说中,《天空中的影像》记忆最深,美而淳朴,是随笔,没有那些刻意的设计。它里面的三个故事相当精湛:第一个写源源不断爬出(生产)小老鼠的洞;第二个写一只狼和一个人前生今世的轮回报应;第三个写一个旅人于古今交汇处的震惊和遐想。三个故事其实全都是寓言。
我觉得可以通过这样的东西给周德东的恐怖作品定个调,显然叫恐怖小说有问题,“夜故事”这说法没个性,我倾向于叫它恐怖民谣——它那里有一种节奏。
后来他给我发来了他写的一篇《虫子》。看着看着,大白天在办公室里还真给吓了一跳,周德东那会儿像虫子一样变成几万个汉字站得整整齐齐冲我发出冷笑。
他放大了每一只虫子的愤怒,它骨子里有时髦的环保意识,比如说小鸡雏是可以自己吃虫子的,但人介入进来——你抓一只虫子喂鸡——那就是灾难。虫子的报复是,它爬满你的躯壳让你也变成虫子,或者钻进你的肚子让你永远不消化。这个故事写出了一股凌厉的张力,从最细微之处扩张悬念,最后将一个梦魇泛滥成最渺小的生命发出的最狂暴的咆哮——看完了你会觉得如芒在背,觉得自己突然成了罪犯——你手上没有虫子的鲜血吗?
我看了周德东几个即将出版的小说,恐怖开始升级,我觉得他开始强调视觉氛围。但恐怖一纯粹,那股天真劲儿反而没了,只剩下想象力。周德东这会儿多半是进了鬼境了,信手拈来个东西就可以吓人,比如他有这样一个“段子”,讲的是一个女孩儿去见一个网上认识的诗人,她抚摸着穿着兽皮衣兽皮帽的他,竟然摸出那黑色的毛不是他穿着的外衣,而是长在身上的——她摸的不是个人!看到这儿我骨髓哆嗦了一下。
我想了想,我觉得恐怖在周德东那儿其实是一种包装,到目前为止他讲的最多的仍是一个又一个民谣。他用古龙式的语言迅速领你进入境界,一旦成功,就如同古龙把你变成大侠楚留香一样,他把你变成个孩子或者“白痴”,然后告诉你不要逮虫子,不要欺负别人,不要贪婪放荡,否则什么都会因为你而变成鬼。
恐怖小说是不是就应该这样,我不知道。但显然,这种东西不能仅以“是否吓人”作为标准。周德东写作的题材应该算宽广,写作效率也够高,但他基本没有什么前人可以借鉴和参考,他只能自己摸索,弄出个气候来。
我想起美国有一个很厉害的畅销书作家,被称为“恐怖之王”,叫史蒂芬·金,此人的书不仅部部大卖,而且是好莱坞电影的重要资源——根据金作品改编的电影几乎成为一种类型电影,比如《危情十日》、《闪灵》、《绿色奇迹》、《魔女嘉莉》等等,它们不仅有恐怖元素,更多的是人性关怀、精神分析和宗教思考。 把恐怖小说写得有如此规模和份量,金确实是古今中外的第一人。
中国也需要这样一个人物吧。
1。你是一个不自信的人。
2。你的心态明朗。但是一旦发生了现实的恐怖,你往往比其他人更惊慌。
3。你独立性很强。虽然你人生的危险系数最低,但是你将一直活得很累。
4。你容易步入歧途,但是更容易找到正路。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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