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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去冬来,冷冽的寒风,呜呜的咆哮着,卷起大片雪花,在空中飞舞。此时的白云山已经被大雪覆盖,远远望去,白茫茫一片,仿佛整个天地间只剩下了白色。
白云山第四峰,小驼峰下有一个数十丈大小的水潭,水潭上方的小溪流早已经结成了冰块,而水谭表面覆盖了一层雪花,下面则是厚厚的一层冰。在水潭左侧岸边上,几名身穿黑色短衫,脸色苍白,身子有点透明,约莫五六岁的孩童,正在堆雪人,几个小家伙忙的不亦乐乎。如果有他人在此,定然会大叫一声“活见鬼”,如此寒冷的天,就算是壮汉身穿厚厚的棉衣,都不敢再外面多呆片刻,何况还是几个穿着短衫的孩童?
就在这时,被冰雪覆盖的潭水,“轰”的一声炸裂开来,带起无数的水花和冰块,一位身穿短裤的少年,冲天而起,随后在空中一个腾挪,纵身跃上左边的一块巨大的青石,然后闭目盘膝,“呵“出了一口白气,白气汇聚成一道白色气柱,窜出两米开外,顷刻间竟然没有散去。
那名少年深吸了一口气,缓缓睁开眼睛,这时,那几个衣衫单薄的孩童,吵吵闹闹的跑了过来,其中一个长得白白胖胖的小家伙,挽着那少年的胳膊,奶声奶气道:“老爷,这次你闭息,撑过了大约半个时辰。”
另外几个小家伙,也跑到少年身边,捏腿的捏腿,捶背的捶背,均是一副讨好的样子,其中一个最为瘦小,极为腼腆的孩童,支支吾吾道:“老爷,我们在山里呆了二百三十七天了。”
“不对,不对,是二百三十六天,元福多算了一天。”另外一个个子高高瘦瘦,长相普通的孩童,摇着脑袋反驳道。
“你们两个都错了,是二百三十五天。”给少年捶背的另一名俊秀的孩童,哼哼道。
少年闻言,微微一笑道:“你们几个就别吵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明天是腊八,我们在这里已经呆了二百三十七天了。”说着,微微一叹,二百多天了,时间过得可真快。
这名少年自然是侥幸逃过一劫的吴桐,那几个孩童自然是五福童子了,当初,吴桐被逼下深谷,坠落时得到洪福童子的提醒,牢牢的抓住了一棵松树,没有摔死,后来天亮以后,吴桐才慢慢的爬了上去。
吴桐原本打算在云光寺藏身,谁料到,那何有财生怕自己不死,竟然亲自带人上山搜寻,由于对云光寺忌惮,所以没有搜查,但是吴桐知道云光寺厉鬼消失的事情早晚会被他们察觉,当下做出决定,从云光寺中取出一具骸骨,裹上自己衣服扔到了那深谷当中,然后便往白云山深处逃去。
一直逃到了距离那清河镇西南方十数里外的小驼峰下,才停了下来,因为此地便是白云山深处了,再往西南走上七八里,翻过几个小山头,便到了陈家村,虽然吴桐不知道何有财有没有在白云山附近的几个村子寻找自己,但是自己却不敢冒险。于是,吴桐便在此处安顿了下来。也许是那具枯骨起了作用,何有财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仿佛认定吴桐身死一般,没有再派人四处查寻,这使得吴桐慢慢的安下心来。
既然在山中生存,自然少不了食物,虽然山中没有什么虎豹狼虫等大型的野兽,但是野兔山鸡倒是不少,开始的时候,吴桐以为捕捉这些东西很容易,结果碰了几次壁后,不得不将五福童子喊出来帮忙,当然他们最初只能夜晚出来,这最终让吴桐下定决心让他们跟着自己一同修炼《都天宝箓》,当然他们修炼的是玄冥篇,吴桐则是练得神人篇。就这样,白天吴桐练习“混元掌”和“五方步”,晚上修炼《都天宝箓》,时间一晃,便是过去了大半年。
此时的吴桐早已经没了当初的稚嫩,俊秀的脸上充满了刚毅,黝黑的皮肤如同豹子一样充满了爆发力。吴桐默默地看了一眼远处,随后起身来到一棵被挂掉树皮的杨树下,那杨树被刮掉树皮的地方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正“字,吴桐在上面找到只写了三画的“正”字,又加了一竖。这些“正”字是吴桐用来计算时间的,每画一笔,心中对于何有财父子的恨意和杀意就大了一份。
在五福童子能够开口说话后,吴桐终于了解到十年前,正是何有财将自己的父亲吴思远和母亲赵小雅骗上了云光寺,之后便领着一位中年和尚杀上了云光寺。而那名和尚便是将五福童子炼成小鬼的邪修,也就是被吴桐打的形神俱灭的那只厉鬼。
那中年和尚之所以变成厉鬼,便要从《都天宝箓》的来源说起,二十年前,吴思远的大哥吴思全莫名其妙的离家出走,从此便了无音信,然而十年前却突然跑了回来,并且剃发为僧,还要求吴思远给他在白云山修建了寺庙。后来,吴思远才得知自己的兄长在外面招惹了仇家,不得不回来躲避风头。但是还是被仇家找上门,双方一场大战,吴思远夫妇以及十几名僧人全部被杀,吴思全最后拼尽全力开启了大雄宝殿如来佛像的护体灵光,将那追杀而来的修僧打得只剩下一口气。那邪僧临死前又被自己修炼的功法反噬,神智大失,化为了一只神魂错乱的厉鬼,后来被吴桐斩杀。
吴桐父母和姜老头的死都与何有财有关,可谓是新仇加旧恨,吴桐心中岂能不恨,要不是吴桐修炼道家法诀,蕴养精气神,随时磨灭自己体内的戾气,让自己保持清醒,自己早就跑出山去,找何有财拼命了。
但是吴桐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自己的“混元掌”和“五方步”虽然修炼有成,但是却远远达不到覆灭何府的程度,何况镇子上谁到知道,何府与二十里外的白虎庄有着紧密的联系。
白虎庄可是临远县排名前三的大势力,光庄丁就有四五百人,个个精通拳脚,白虎庄的庄主王天霸号称“南天一霸”,善使一杆长枪,纵横江湖二十年,鲜逢敌手,在临远县只有县城的白马帮帮主于洪能和他打个平手,而且白虎庄庄主下面还有七位当家,个个武艺非凡,都是江湖上成名的好手,所以想要覆灭何家,就必须要有抗衡白虎庄的力量,否则自己还是要躲躲藏藏一辈子。
吴桐已经受够了如同老鼠一般的日子,是以不出山则已,一出山必定要何家血债血尝,如若白虎庄阻拦自己,那就踏平白虎庄,捏碎王天霸的长枪。
吴桐深吸了一口气,腾空一跃,如同猎豹扑向前方,双手往前一拍,两股凌烈的掌风,拍中一颗碗口粗的桐树上,留下了两个浅浅的掌印。随后,吴桐身影一晃,竟然如同游鱼一般,瞬间变幻五个不同方位,接着便听到“砰砰砰……”的响声传来,五颗大腿粗细的树竟然被纷纷拍断。吴桐见状大喜,没想到自从修炼了《都天宝箓》以后,自己的功力进步神速,虽然还未达到书中所说的先天境界,但是想来已经不远了。
如果白虎庄庄主看到吴桐这一手武艺,定然会惊得目瞪口呆,因为吴桐的武艺已经到了江湖一流高手的水准,与自己也在伯仲之间,试问有如此可怕的对手惦记着,谁还能够安然入睡?
吴桐打小就没有接触过江湖人物,自然不知道他们的本领如何,唯一能够做出比较的,便是那日追杀自己的两个杀手,那两名杀手吴桐用脚都能想出是白虎庄来的,因为何家的家丁当中根本就没有那样的好手,何家的那群家奴平日欺负欺负人还行,若是让他们杀人,他们绝对没那个胆子,而那两名黑衣人身上煞气极重,显然是真杀过人的,在这方圆几十里内,也只有白虎庄有这样的人物。是以,吴桐把他们当做了白虎庄普通的壮丁,只是想到自己现在也就能对付他们那样的三四十个,白虎庄还有好几百呢,唯有达到先天境界,才能够彻底压服白虎庄,报了血海深仇。
如果让那两位杀手知道吴桐的想法,定然会笑掉大牙,他们两个可是白虎庄上的头领,虽然不是当家,但也是江湖好手,能打三四十个他们那样的人物,那白虎庄还不被吴桐一锅端掉?而且还大言不惭,要进入先天,先天高手江湖上才有多少,岂是想进便进的!
其实也怨不得吴桐,本来就对江湖孤陋寡闻,再加上自己修炼《都天宝箓》,进入了炼精化气的境界,导致体内生出了一股真气,促使自己修炼武艺事半功倍。本来武功便是脱胎于道法,讲求由后天入先天,生出先天真气,以武证道。吴桐体内先修炼出了真气,从高到低,自然速度极快。
吴桐虽然知道自己修炼速度快,但是没有对比,还想当然的认为一般人与自己差不了多少,是以不敢轻易出山,因为自己一旦出去,便是生死,吴桐可是很惜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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