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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空空洞洞的,很茫然。这是他软弱的标本。我不需要他茫然,我需要他痛!我说,照你说来,如果我嫁给李镇长,早就跟你妈一样,烂得尸骨无存了?他扇了我一耳光。他说只有扇我耳光才能感觉这个世界还有一丝真实的迹象。这个畜生,面色苍白,力气却大。他唯一超过我的地方就是比我有力气,至于人们传说的聪明,全是谎言!你想想,他居然认为钱有坏处!哈哈,哈哈……我不哭,我就是想笑!他再扇我一耳光,我还是要笑!我一直要笑到他的痛里去,让他明白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用的男人!
其实,我为什么要想到成米呢,在这午后的林子里,四野无人,风轻轻地吹着,风的上面是碧毯一样的天空,这时候我不是成米的女人,而是李镇长的女人。我不开烟铺,也不开饭馆,最好是找个正正经经的职业做。我愿意去信用社。我认的字不多,但我认识钱,再大再小的票子,我也认识。绝不会错。认钱就跟认我们自己的手掌一样,是不需要学问的,是与生俱来的。到信用社是最理想的工作了,它可以让我成天跟钱打交道。钱就是我的男人!如果艳红跟兴明来存钱,我不会阻拦;如果他们来取钱,我就找借口不让他们取!李镇长不好直接对艳红和兴明下手,我得帮他出口恶气。至于我如何打发成谷和小夭——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们,当然只能当陌生人打发。
太阳躲到了云层的背后,我却不能躲到田野的背后。田野是我脱不掉的尸衣,正如成米是我命中的男人。微寒的风里,夹杂着远处飘来的粪味,使我看清了自己的双腿上沾满了泥土。我怎能不流泪呢!世间聪明的人啊,你能为我找出不流泪的理由吗?我的命运是这样悲惨,一想到将来,更是不寒而栗,除了流泪,我还有什么作为呢?我望着天上,只望到没心没肺的碧蓝,看着地下,只看到渐次枯黄的杂草和低贱的庄稼。它们都不能给我带来财富,不能让我过上体面的生活。我踏入了一个陷阱。要是干脆落入陷阱的底部,哪怕被铁刺扎死,我也认了,可偏偏这陷阱没有底,是无底的深渊,我就一直体会下落的感觉,经受危险逼近的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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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青(2)
这就是我作了成米女人的报应。
对此,我当然要对我妈产生怨恨。要不是她从中作梗,我跟李镇长的事就成了,此时此刻,我正在信用社里数钱啊。现在,妈死去了,她是活该,我一点也不悲伤。
妈是五天前死的,弥留之际,通知我回去看她,我没回去,等她落下那口气再说吧。然而,她偏落不下那口气,堂弟又来望古楼请我了,说不是让我回去看妈,而是妈要看我。我跟堂弟一起回去,走到妈的床前,见她眼睛眍陷,嘴巴干燥得一点就燃,的确是要死的人了。我没有叫她,冷漠地站在离她一米远的地方。妈说:“青儿,到我身边来。”她的声音像长满了老年斑的皮肤,枯涩而丑陋。这种声音带着一种神秘的力量,绳索一样把我拉到了她的床头。她握住我的手,说:“青儿,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这不是屁话吗,要早一点醒悟,把我许给李镇长,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如果我是李镇长的女人,你要死,也会死在大医院里,不会像现在这样,死在发出尿骚气的自家的老床上。她的手指在我的手背上爬。几只衰老的虫子。我毛骨悚然,想把手抽出来。要不是爸和堂弟在场,我真这么干了。
爸央求我:“青,给你妈说句话吧。”
说真的,我见不得这场面。爸那样子,好像他对妈很有感情似的。一对穷困的老夫妻,有什么感情可言?我打心眼里不相信这一套。成米说,钱只能换来感情的现象,不能换来感情的实质,这完全是无聊的胡扯。我不懂他从书上学来的把戏,但我知道,有钱就有一切,自然也包括他所谓的“现象”和“实质”在内。
打个比方,李镇长如果是我男人,他让我吃好饭好菜,穿金衣戴银条,我高兴地享受着金钱带来的好处,是现象还是实质?而你成米作了我男人,让我整天下地干活,还对未来忧心忡忡,两人常常吵架,你还动手打我,是现象还是实质?分得清吗?分不清的。我并不是不懂得感激的人,只要你成米有本事让我安乐无忧,我就对你好,就既给你现象也给你实质。
爸又在求我了:“青,给你妈说句话吧。”他好像要给我跪下的样子。
我把手上的虫子拈去,大声说:“妈,没啥不放心的,我嫁给成米,钱多得喂猪喂牛……”
我还想说话,说很长很长的话,可是堂弟说,我妈已经死了。
死了就死了,我一点也不悲伤。
成米说,我撕毁了他的书,就是撕毁了他的房子。他能躲进书里,我往哪里躲去?我只能躲进李镇长向我求婚的日子里去!可是成米全不理会我的感觉,一提到李镇长,他就打我。其实李镇长与他无冤无仇。李镇长只是我的一个梦。
成米没有权利阻止我做梦。
下雨了。好好的天,说下雨就下雨了。雨也欺负我穷,也小看我是成米的女人。你难道没看见我的活还没干完吗?
雨一下起来,天很快就黑了。到处是凄凄惶惶的颜色,是一副永远也不可能富贵的穷酸相。
在莽莽苍苍的秋雨里,我变成了田野上一只黑不溜秋的土拨鼠。
秋天老了,白天死了。
天是不是还会亮,我不知道。我也懒得去想了,不然,我就没有力气走回家去。
穷酸的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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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婆婆(1)
村里又提回一个骨灰盒。
七丈的儿子去广州打工,不明不白就被车撞死了。七丈接到电报,以为真像电报上说的儿子生了病,就过来请光三,想带着光三一起去广州。光三说,广东的大医院多的是,我是一个赤脚医生,到那边去献丑啊?这是光三第一次承认自己医术不如人。可七丈还是想把光三带去,他虽然是弹花匠,在家里落脚的时候少,可他也没走出过大山,不知山外的行情。我觉得七丈是对的。那些外出打了几天工的人,回来总是说城里多么方便,城里人多么富有,我就不信,再富有的城里人,能比得过五丈家?每年的腊月,五丈要杀三条大肥猪,肉像生了双胞胎的人家挂的尿布,满院子都是,城里人哪有这气派、这口福?我那当了局长和处长的孙子,听说只能到市场上割肉,一次割斤把,甚至几两,怪可怜见的,为这件事,我都偷偷哭好多回了。我那当了演员的曾孙女,还要遭孽,先在成都,后去上海,现在又到了北京,春告诉我,她在北京租了一间房,屁股那么大,还是地下室,每月却要六百元租金。她是唱歌的,可是,我从没在电视上看见她。她爸说,别看在电视上露面的歌星不多,可学这门手艺的,多得像秋天里的麦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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