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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能怪那狗娘养的。全都是我的错。刚步入社会没多久,得到点名声就沾沾自喜或者说不把名声当回事儿,仿佛觉得那些名声天生就非我莫属的。其实不是这么一回子事儿。
都是些如烟往事。我不想再和往事计较。计较于多也没用。
春色和夜色
第二章
严格点的说,我现在什么也不是,既没有稳定的职业,没有了梦,没有了理想、也没有了追求……不过,这只是暂时的。因为我和代星儿约定好了,前十年她养我,后十年我得养她。这是由代星儿提出来的。一种最俗气而又最实惠的承诺。也就是说,我这一辈子,不,至少两个十年里,我是属于她一个人的。呵呵!这小女人可真是有心眼,用这个来套住我,用这个来叫我对她作出承诺。
现代人不怎么相信爱的承诺了。知道为什么?因为男女之间拥有纯粹的爱情之说,被这个市场的、物质的社会给揭穿了。
我只剩下一个空空的壳。漂亮的、年轻的,平面的、带着体温的躯壳,需要随时填充且又随时流失的、永远保持空的壳。当然,用现在人们常说的“豆腐渣工程”来比喻我,我一点也不为此而感到沮丧或者失落。因为我不再强调和刻意要求自已应当是什么,或成为什么出类拔萃的人物。我是自已把自已倒干净的。这多好,现在能将自已空荡成壳的人满世界又有几个?这年头,能把自已空得只剩下一副壳是一种境界。真地!
我感谢那狗娘养的。
息影之后近一年里,我过了近半年的流浪生活。那半年,完全是按照我梦里的形象设计出来的,可谓是真正的浪人的形象,我在身上斜挎着一把橙黄|色的吉它。其实,我不懂音乐。连五线谱都不识。但我觉得我有必要背上一个吉它在身上,那样看起来很酷。我甚至为了使自已看上去更酷,酷得连音乐都懂,我还特意蓄了一头长发,像迪克牛仔一样。我有时候对着镜子会得寸进尺地想,如果有匹马就好了,那样我就会过过“西部牛仔”的瘾。我还背着破旧的、瘪囊囊的帆布背包,背包里除了一张几乎空白的金龙卡、一把剃须刀和几本十八世纪欧美作家的诗集和小说和尼采的文集之外,什么也没有。
我的金龙卡里面的钱不算殷实。尽管我实质上跟流浪汉一样,但我还是没感觉到我的穷。这全都是因为想象中的浪漫还没有用完的缘故。
流浪,可以说,这是每个少男少女时最初的梦,最高的愿望和最美丽的理想。也是我少年时的梦想,是我多年前渴望的幸福。
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流浪的生活。但同时,流浪也是带着某种逃跑在其中的。因为当时刚被影视圈踢出局,还有不少人等着看我的笑话。我不能让那些家伙得逞。
真正流浪起来,倒使我忘却了我是为了逃避的现实的事实。但同时,我又掉进了现实中去了。现实是叫人动不动就情感泛滥的。现实生活中,引起人悲哀悲愤悲观悲伤的“活物”太多了。这让我很快认识到,少年的梦真的是个梦。流浪的滋味可真的不怎么好受。寂寞多得能熬成浓度咖啡,而且还是那种不带一丁点儿糖的苦玩意儿。
还好,我算得上是个乐观的人。乐观的人总是有喜爱或感兴趣的事儿来支撑着的。我喜欢那种眼睛里总是满满的,从没有空过、乏过的感觉。看美女是随心所欲的。现实中的美女虽不及荧光屏上精心打造出来的美女漂亮,但值得信赖。这信赖主要表现在,荧光屏上的美女再美也跟自已没关系。最多只是望梅止渴,回家躲在床上想入非非一阵。现实中出现的美女,倘若肯冒点险的话,是能有办法将望梅止渴变成“吃梅解渴”的。
半年的功夫,我行走过不少城市,后来又回到了北京。感觉北京是最能带给我家的感觉。但我没想到,我最后被圈定在武汉这座城市里了。这真的是我没有想到的,或者说,这是超出我想象之外的。
每到一处,我从来就不想把自已弄得像个乞丐,我还没到这样的地步。即使到了这个地步,我也要把自已弄成个体面的乞丐。
所以无论走到哪儿,也无论我穿得好与坏,我首先总得先把自已弄得干干净净的、漂漂亮亮的,像个人样儿。我向来憎恨肮脏。我每天都要想办法洗一次澡,每天都要换一次内裤,坚持早晚刷牙,每天都要对着镜子刮一次像蓬草一样疯长的胡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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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人称我为时髦的流浪汉或三毛的接班人。
年纪稍长一些的人则把我看作是社会里的一条游荡的野狗。
年纪再长、且自认为生活在“主流社会”里的、比别人多认识几个字儿的所谓“文化人”则将我们看作是“害虫”。是谁制造出“害虫”的?他们却怎么也不开口回答。
叫什么来着现在对我来说,都无所谓。我有所谓的是,如何消除丰盛的寂寞和空虚。七十年代的人,除了物质和寂寞之外,似乎什么都缺。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习惯给人一种“无所谓”的感觉。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习惯跟生活别着干。比如说,世界是这样的,我不能也这样;生活是那样的,我为什么要那样?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没有过去。或者说,不怎么愿意相信过去;过去是父母的。父母憎恨饥饿,我们却怀念饥饿。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也不怎么相信未来,未来太值得怀疑了。什么战争呀、病种哪、温疫呀、天灾人祸一茬接一茬儿,没个完儿,仿佛活着就是一个偶然了。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只注重现在,只在乎今天。只要把今天活好,怎样都行,行为、个性里很有些大气凛然、豁出去的精神。是将“拿来主义”运用得尽善尽美的一代。港台明星的夹舌头普通话竟也学得十足的相像,仿佛他先人也被“殖民处理”过似的。这有什么好?!或者说,这没有什么不好。再比方说,连今天都没活好的人,凭什么去要明天?连今天都活不好的人,昨天肯定也活得糟透了;又比方说,七十年代的人怎么你啦?将“爱”做出来了,而且,做得也挺成功的,一直从床上做到床下。将Xing爱由从前的被看作只是传宗接代做到了它不只是传宗接代,它还是一种生理需要和带给人们欲仙欲死的享受。尤其是女性的Xing爱,被七十年代出生的人,给实质性的解放了。
我倒是力图来去如风,力图不带走所到的城市里的一颗尘埃。事实上做到如此地步,于我来说可真是有点难度。因为每到一处,我都有遇到了喜爱和不容易忘记的人。这些人有男人,也有女人。算起来,她们和他们都称得上是女孩和男孩。女孩和女人,男孩和男人是有区别的。他们喜欢将自已看作女人和男人。他们和她们都迫不及待的等待着做男人和女人,想早点熟起来。好像热带地区运送过来的香蕉一样,明明是生涩的,但只要往撒一些催化剂,便熟了。所以,我们呢,多半都是伪成熟,即便是一副熟透的模样儿,也还是伪造的。但只在一方面是真实的,这便是在Xing爱方面。
我没考虑过我是不是因为生在七十年代感到悲哀或不悲哀的问题。一次也没有想过。我只是觉得我好像总悬浮在半空中,没着没落的。
在四处流浪和游走的日子里,我有时候会突然生出对饥饿的迷恋。成天不吃东西,我从不将不吃东西解释成没味口,而说成是为了体验诗人的肠胃的感觉。可是我最终也没找着。饥饿来得太早了或太晚了,总是与我擦肩而过似的。还有,冰箱就在我对面,它在向我招手,它在引诱我。结果,我觉得我有些对不起诗人。这世界上,诗人大多都保留着饥饿的,就像博物馆里保留着古董一样。我不喜欢古董,我闹不明白古懂为什么那么值钱。但我喜欢诗人和诗。依我的个性,没人会相信我曾和诗这样严肃、深奥或者说深沉而高雅的东西有扯上瓜葛的。谁相信呢,我对诗人的了解并不亚于对女人的了解。诗人跟哲学家一样古板、孤独、好静,清高,虚伪,自以为是的活在自已精心构造的梦的楼阁里……我曾经沾染了或者无意中模仿了诗人的这些个性。我也偶尔不得已拥有了孤独,装腔作势地喜欢孤独,偶尔也会陷于沉思,崇拜死去的诗人的死去的方法。但是我不古板,这是因为我学不来这古板。古板是诗人的“气质”。这跟现代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淋漓尽致地模仿出古代人的“高贵气质”一样。
但我怀念有诗的那个年代——我是借助着别人的怀念而也跟着怀念的。要知道,八十年代我还是一个孩子。八十年代多美啊,八十年代的人多单纯啊,一个诗人只用一首诗或偷窃来的诗就可以将女孩的身心给勾引来的浪漫年头。现在写一百本诗集也勾不到女孩儿的一个回眸。在物质占绝对优势的社会,高尚的精神再也没有什么机会闪光了。
我偶尔的沉思也只是在看到周围的漂亮女孩儿或有风韵的女人时才会产生。而且,大多数时候,我是个开朗快活的人。尽管有时候也不忘伤感一回,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去验证和辨别伤感是一种境界还是一种状态或姿态。偶尔伤感于我来说是一味药引子,是我为了寻求心灵的宁静才这样的。还有,有时候我难免不得罪自已的心,伤感也就成了我和我的心和解的唯一的途径了。
我的伤感的药引子,多数来自于尼采文集。尼采的文字是不宜多看的,看多了,便意味着把生活看得太透了。这是我的经验之谈。
我头脑灵活,追求时尚,通常情况下是诅咒孤独的,但我还是爱上了写诗。诗和孤独是统一的,缺一不可。我爱诗,不是缘于我的个性,而是缘于我小时候对歌德的崇拜。因为读的第一本诗集是歌德的,所以我从小就渴望能当一名诗人。因为我想,这世界上,离爱、离精神、离自由最近的只有那些漫妙绝伦的诗句。那诗句里浸泡着天堂,隔离着地狱。
后来我退却了。为这一句“每一个诗人都是在痛苦中锻造出来的”。我害怕痛苦。我从前写些分行的句子时,总习惯把自已尽量弄得痛苦一些。效果的确不错。但逐渐地,我觉得我的小日子过得挺舒心挺熨贴的,我也就不肯再把自已弄成那个样子。——远离痛苦是件幸福的事儿。尤其是一想到顾城、海子这两个写诗的人,我觉得我放弃做一名诗人是理智的行为。人活着就是一个偶然。诗人活着,便更是偶然中的偶然了。所以好多年过去了,我几乎不去碰诗歌。也就是说,我几乎不去碰“痛苦”。诗歌跟痛苦是与生俱来的孪生兄弟。
但没过几年,我又重新拾起了这爱好。我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重新拾起来的。因为流浪的日子里,真的好寂寞,好孤独。我需要抒情或需要发泄。——诗于我的切身意义就是抒情和发泄!从诗句中,我体验并了解了诗人需要的是什么?是的,诗人需要的是自我与个性;需要的是灵魂与肉体分开:包括自我捣毁,然后又重新建立一个新的另一个彩色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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