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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我很生气么?”我失口笑道。
“是啊!”墨兰点头,“倘若小姐不生气,那何不干脆点让给那位王公子呢?我瞧那王公子不仅人长的俊,说话也极为客气,进退之间礼节又周全,看他那模样气质,不是名门大户出生,也必是世代书香,婢子想不通小姐怎么就不给他好脸色看呢?这可一点都不象平时那么好说话的小姐啊!”
“是啊,是啊,婢子也想不通,这位王公子无论哪方面,好象都和五少爷有的一比哎!”鹦歌也忙点头附和!
“呵呵,这个么?你没听说么?女人有善变的权利,我就是看他不顺眼!就是要他出出血才好。怎么,一见到美男子你们就把我的五哥抛到脑后了?”我打着哈哈。我当然不能说这个你们十分欣赏的王公子,在我心里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恶魔。
“小姐!”鹦歌和墨兰一左一右地拉住我的手,不依地撒娇道,将手伸向我的胳肢窝,也不管我们三个人早已成为众人的焦点。
“好啦,好啦!”我怕死了她们两个一起施展媚功,赶紧逃开,“现在天色已暗,我们还是先回客栈,等明日我们再去其它的地方问问吧!说不定别家也有好砚台呢?顺便再看看有没有别的好东西。”这一路游来,我们所购买的当地特产早已装满了整整一马车,呵呵,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有钱的好处了,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也不用担心狂购之后荷包会空扁。
一夜浅眠,次日天色刚明我就醒了,总觉得心里搁了件心事,有些难以安宁。
昨日鹦歌和墨兰以为我熟睡之后,曾悄声讨论王怜花和五哥的区别,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两个各有千秋。我在里间听的好笑,不过回想起初见王怜花时的情景,不由地为他这副皮囊赞叹,只是不是我主观臆断,在原著中,他确实是个奸诈狡猾之辈。
他是有大才,只可惜他的聪明都用错了地方,原著中曾道,他便那种只要别人有一分可利用的地方,他就要利用彻底的心机极为深沉之人!而且如果不是他设计,那金无望又怎么会被砍去一只臂膀?还有,原著中他屡次打朱七七的主意,肆意地非礼她,这样一个恶魔加色魔,就算皮相长的再好看,也不过如红粉骷髅一般!更何况方才我们见到的就会是他的真面目么?
怕也未必吧?当日在地窖中,他可是瞬间功夫变换了众多的不同面具,而且每一个都似真实的,不仅原著里的朱七七看的发呆,看书的我也是读的发呆。王怜花的易容变脸之术给我的印象实在太深了。
今天这次见面,我一改往日的颜色,最好能给他留下一个虽貌美却骄横的千金小姐的坏印象,免的他对我感兴趣以后老打我的主意,也省的我还要分神对付他。
虽然以后七世堂难免要和他打上交道,或结盟同对付快乐王,或是两两敌对——但那应该都是我把七世堂的力量交给沈浪和熊猫儿之后,而不是现在,这些年来为了七世堂和武林劳心劳力,我早就倦了。
毕竟,我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女子而已啊,以前之所以插手只是因为实在不忍预知的悲剧就那样毫无防范的发生,如今,我也该为自己考虑了,等到沈浪和熊猫儿,还有金无望三人汇合,我就可以放心地把七世堂交给他们了,武林的事情就由他们自己去处理,我就少去搀和,所以现在还是赶紧远离他——唉,为什么我总是遇见让我产生逃跑念头的人呢?倘若两个相继和我巧遇的人是熊猫儿和金无望,不就好了!
昨日听说这王怜花是先我两日就来到这里的,倒不似是专门跑到前面堵我的样子。不过,他来到这里所为何事呢?会不会有什么阴谋?想到这里,我不由地笑了一下,我是不是有点神经过敏了,一见到这小子就觉得没好事。
书上说王怜花是个全才,不仅文武双全,而且“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朽厕,飞鹰走狗,蹴鞠射覆,亦是无一不精,无一不妙”,原著中他自赞的这段话我记的很熟,而且我也从未怀疑过他的确是个人才,今日初次见面,说实话客观分还是挺高的,只可惜这样一个原本绝世难得的人才,却投错了胎,有那样一个父亲和母亲,因此也造就了他表里不一的性格,令人不禁有些遗憾。
第六十一章 五哥归来
不过原来看书时感叹感叹也就罢了,此刻我既已来到这个小说的世界,这样的人对我来说,就未免有些危险了,我还没自大到未经什么风雨的我能斗的过他的阴谋诡计,还是早些上路为好。
习惯性地又略躺了一会,方才起床。正用着清粥小菜和甜包,客栈小二突然来报,说有客持帖拜访。接过那素雅的拜贴,上面书法洒脱随意,竟是王怜花来访。
我略微沉吟一下,道:“你回王公子,就说本小姐正在用膳,不见闲杂人等。”
那小二迟疑了一下,似还要说什么,我挑眉道:“怎么,没听见么?”
小二连忙点头诺了一声,转身下楼去了。不多时,楼梯上咚咚咚响,他竟又回转了上来,流着满脸的汗道:“小姐,那王公子说他前来给小姐谢礼赔罪来的!说是昨日不该抢了小姐的心爱之物,今日特来奉还,还望小姐赐见!”
“奉还?”他有这么好心?
“小姐,难道那王公子想把那砚台转卖给小姐?难道他后悔花了一万两银子了?”鹦歌不解地道。
“他自然不会后悔,那砚台也不会是卖给我。”
我浅浅一笑,继续慢条斯里的喝粥吃菜,也不回答那小二。依他的秉性,只怕是已查清我的身份了,所以才来与我套关系,现在他来拜访,与其说是对我这个人感兴趣,倒不如说是对我身后的财富感兴趣,他既然也同其父一般野心勃勃,钱财自然是少不了的。
所以他今日来见我,八成是送砚台来了,好卖我个人情,让我大改对他的印象。王怜花一向自持风流,又有丰富的情场经验,自然是以为象我这般初生茅庐的小女孩自然是极为好骗,略施小计便能手到擒来的。倘若换了别的女孩子,说不定他这套早就见效了,可是他千算万算,也是算不到我心中已然怎么看待他的。
终于用完了早膳,缓缓地净了手,又漱了口,才懒懒地起身,骄傲地道:“既然他执意要见我,我就见上他一面吧!”
下了楼来到前院大堂之上,王怜花正临窗品茶,姿态悠然,毫无久等不悦之色,见我倒来,忙放下茶杯,微笑起身:“在下清早就前来打扰朱小姐,实属冒昧,还望小姐见谅!”
我哼了一声,径直寻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无聊地举起手中的丝帕,对着阳光反复地观看其绣功:“既知冒昧,那本就不该打扰!”
王怜花笑道:“小姐说的极是。在下昨日回去后又细想了一遍,觉得昨晚实在太过意气用事,常言道,君子有成人之美,更何况只是一块砚台乎?在下朋友的寿礼另行择定也就罢了,夺取小姐的心爱之物却是不该。因此今日特地将砚台奉还给小姐。”说着,从怀中取出一方红布来。
我“哦?”了一声,依然未正眼瞧他,摆出了十足的小姐架子,讽刺道:“难道王公子是想以一万两银子将它卖给我么?”
王怜花仍笑道:“这个自然不敢。为弥补昨日冒昧之意,在下愿将此砚台赠给小姐,还望小姐海涵,恕在下昨日冒犯!”
我故意似笑非笑地斜睨了他一眼,道:“哦?你要将它白送给我?”我特地强调了白送两字。
“正是。”
“这可是你一万两银子买来的,你不后悔?”
王怜花微微一笑,语中却充满了傲然之意:“在下从不做后悔之事!”
这话我倒信,不过你若真送给我,却真的要后悔了,我可是白拿白不拿。我示意鹦歌接过砚台,起身淡淡一笑,道:“既然王公子如此抬爱,我就却之不恭了!所谓礼尚往来,我也不能白拿了你的东西,这样吧!掌柜的,王公子今日茶点果食,就记在我的帐上。”他送我万两银子,我却只还他一点茶水钱,呵呵,我倒要看看这下你有何反应?
掌柜在一旁愕然地胡乱应了一声,眼珠子却有些呆了,似是委实从未见过有我这样的人,鹦墨二人虽又不解,但她们好歹也跟了我四年,自然也知道我这样做定有我的用意,也跟着抬起下巴,作出一副算你识趣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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