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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语:未满十八岁请在家长指导下阅读本书。版本较好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周克希先生的译本。价廉物美,仅10元一本,现在最便宜最没有人看的恐怕就是这些名著了。
【小说】--引言
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意夫妻生活平淡无奇而和别人通|奸,最终因此身败名裂,服毒自杀的故事。这里写的是一个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很常见的桃色*事件,但是作者的笔触感知到的是旁人尚未涉及的敏感区域,同时很细腻地描写了主人公情感演化堕落的过程,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作者努力要从根本上找寻这种事件的社会根源。
【小说】--故事梗概
查理·包法利是个军医的儿子。他天资不高,但很勤勉、老实,为人懦弱无能。父亲对教育不重视。他在十二岁是由母亲为他争得了上学的权利,后来当了医生。这时他的父母又为他找了个每年有一千二百法郎收入的寡妇——杜比克夫人做妻子,她已四十五岁了,又老又丑,“柴一样干,象春季发芽一样一脸疙瘩”。但她因为有钱,并不缺少应选的夫婿。她和查理结婚后,便成了管束他的主人:查理必须顺从她的心思穿衣服,照她的吩咐逼迫欠款的病人;她拆阅他的信件,隔着板壁偷听他给妇女看病。
一天,查理医生接到一封紧急的信件,要他到拜尔斗给一个富裕农民卢欧先生治病,他的一条腿摔断了。卢欧是个五十岁左右的矮胖子,他的太太二年前已去世了。家里由她的独生女爱玛料理。这是个具有浪漫气质的女孩子,面颊是玫瑰色*的,头发黑油油的,在脑后挽成一个大髻,眼睛很美丽,由于睫毛的缘故,棕颜色*仿佛是黑颜色*,她“朝你望来,毫无顾虑,有一种天真无邪胆大的神情”。她给查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查理给卢欧诊治过后,答应他三天后再去拜访,但到第二天他就去了。此后,他一星期去两次。先后花了四十六天的时间,治好了卢欧的腿。
查理妻子同丈夫常上拜尔斗去。免不了要打听病人的底细。当她知道卢欧小姐曾受过教育,懂得跳舞、地理、素描、刺绣和弹琴时,醋劲大发。她要丈夫把手放在弥撒书上,向她发誓,今后再也不去拜尔斗了。查理唯命是听,照样做了。但不久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他妻子的财产保管人带着她的现金逃跑了。查理的父母发现媳妇一年并没有一千二百法郎的收入(她在订婚的时候撒了谎),于是跑来和她吵闹。她在一气之下,吐血死了。
卢欧老爹给查理送诊费来,当他知道查理的不幸后,便尽力安慰他,说自己也曾经历过丧偶的痛苦。他邀请查理到拜尔斗去散散心。查理去了,并且爱上了爱玛。他向卢欧老爹提亲。卢欧感到查理不是理想的女婿,不过人家说他品行端正,省吃俭用,自然也不会太计较陪嫁,便答应了。开春后,查理和爱玛按当地的风俗举行了婚礼。
爱玛十三岁进了修道院附设的寄宿女校念书。她在那里受着贵族式的教育。她爱教堂的花卉、宗教的音乐,并在浪漫主义小说的熏陶下成长。彼耶的小说《保耳与维尔吉妮》是她最喜爱的图书之一。她梦想过小竹房子的生活,尤其是有位好心的小哥哥,情意缠绵,爬上比钟楼还要高的大树去摘红果子,或者赤着脚在沙滩上跑,给你抱来一个鸟巢;她又“衷心尊敬那些出名或者不幸的妇女”,沉浸在罗漫蒂克的缅想中。一位在大革命前出身于贵族世家的老姑娘,每月到修道院做一星期女工,她向女生们讲浪漫故事,而且衣袋里总有一本传奇小说。后来,爱玛的母亲死了,父亲把她接回家去。
爱玛结婚了,她终于得到了那种不可思议的爱情。在这以前,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羽毛的巨鸟,可望而不可即,在诗的灿烂的天堂里翱翔。婚后,她却发觉查理是个平凡而又庸俗的人。他“谈吐象人行道一样平板,见解庸俗,如同来往行人一般衣着寻常,激不起情绪,也激不起笑或者梦想”。查理不会游泳、不会比剑,不会放枪。有一次爱玛用传奇小说中一个骑马的术语问他,他竟瞠目不知所对。她悔恨自己为什么要结婚!有时,她为了弥补感情上的空虚,她向查理吟诵她记得起来的情诗,一面吟,一面叹息。可是吟过之后,她发现自己如同吟唱前一样平静,而查理也没有因此而感动,正如火刀敲石子,她这样敲过之后,不见冒出一颗火星来。
不久,查理医好了一位声名显赫的侯爵的口疮。侯爵为答谢查理,他邀请查理夫妇到他的田庄渥毕萨尔去作客。查理夫妇坐着马车去了。那是个有着意大利风格的庄园,房子很大,还有美丽的花园。爱玛对侯爵家豪华的气派,高雅的客人,珠光宝气的舞会场面,一一感到入迷。一位风流潇洒的子爵来邀她跳舞,给她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在回家的路上,她拾得了子爵的一个雪茄匣,又勾起了她对舞伴的怀念。回到家,她向女仆人发脾气。她把雪茄匣藏起来,每当查理不在家时,她把它取出来,开了又开,看了又看,甚至还闻了衬里的味道:一种杂有美女樱和烟草的味道。她“希望死,又希望住到巴黎”。
渥毕萨尔之行,在爱玛的生活上,凿了一个洞眼,如同山上那些大裂缝,一阵狂风暴雨,一夜工夫,就成了这般模样。她无可奈何,只得想开些。不过她参加舞会的漂亮衣着、缎鞋,她都虔诚地放入五斗柜。“她的心也象它们一样,和财富有过接触之后,添了一些磨蹭不掉的东西”。爱玛辞退了女佣人,不愿意在道特住下去了。她对丈夫老是看不顺眼。她变得懒散,“乖戾和任性*”。
查理怕引起爱玛生病。他们从道特搬到永镇居住。这是个通大路的村镇,有一个古老的教堂和一条子弹射程那样长的街。街上有金狮客店和引人注目的郝麦先生的药房。郝麦是个药剂师,戴一顶金坠小绒帽,穿一双绿皮拖鞋,他那洋洋自得的脸上有几颗细麻子,神气就象挂在他头上的柳条笼里的金翅雀那样。他经常爱自我吹嘘,标榜自己是个无神论者,他没有医生执照,但私自给农民看病。爱玛到永镇那天,由郝麦和一个在律师那里做练习生的赖昂陪着吃晚饭。
赖昂·都普意是个有着金黄头发的青年,金狮饭店包饭吃的房客。爱玛和他初次见面便很谈得来。他们有相同的志趣,而且都爱好旅行和音乐。此后,他们便经常在一道谈天,议论浪漫主义的小说和时行的戏剧,并且“不断地交换书籍和歌曲”。包法利先生难得妒忌,并不引以为怪。
爱玛生了一个女孩,起名为白尔特。交给木匠的女人喂养。赖昂有时陪她一道去看女儿。他们日益接近起来,爱玛生日时,赖昂送了一份厚礼,爱玛也送给他一张毯子。
时装商人勒乐,是个狡黠的做生意的能手,虚胖的脸上不留胡须,仿佛抹了一道稀薄的甘草汁;一双贼亮的小黑眼睛,衬上白头发,越发显得灵活。他逢人胁肩谄笑,腰一直哈着,姿势又象鞠躬,又象邀请。他看出爱玛是个爱装饰的“风雅的妇女”,便自动上门兜揽生意,并赊账给她,满足她各种虚荣的爱好。
爱玛爱上了赖昂。她为了摆脱这一心思,转而关心家务,把小白尔特也接回家来,并按时上教堂。她瘦了,面色*苍白,象大理石一样冰凉。有一次,她甚至想把心中的秘密在忏悔时向教士吐露,但她看到教士布尔尼贤俗不可耐,才没有这样做。她由于心情烦躁,把女儿推跌了,碰破了她的脸。赖昂也陷入爱情的罗网。他为了摆脱这一苦闷,便上巴黎念完法科的课程。临别时,他和爱玛依依惜别。他们都感到无限的惆怅。
爱玛因烦恼生起病来。对赖昂的回忆成了她愁闷的中心。即使旅客在俄国大草原雪地上燃起的火堆,也比不上赖昂在她回忆中那么明亮。一次,徐赦特的地主罗道耳弗·布朗皆来找包法利医生替其马夫放血。这是个风月场中的老手。约莫三十四岁光景,性*情粗野,思悟明敏。他有两处庄田,新近又买下一个庄园,每年有一万五千法郎以上的收入。他见爱玛生得标致,初见面便打下勾引她的坏主意。
罗道耳弗利用在永镇举办州农业展览会的机会接近爱玛,为她当向导,向她倾吐衷曲,他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没有朋友、没人关心,郁闷到极点的可怜虫。他说只要能得到一个真心相待他的人,他将克服一切困难,去达到目的。他们一同谈到内地的庸俗,生活的窒闷,理想的毁灭……
展览会揭幕典礼开始了,州行政委员廖万坐着四轮大马车姗姗来迟。这是个秃额头,厚眼皮,脸色*灰白的人。他向群众发布演说,对“美丽祖国的现状”进行了一番歌功颂德。他说目前法国“处处商业繁盛,艺术发达,处处兴修新的道路,集体国家添了许多新的动脉,构成新的联系;我们伟大的工业中心又活跃起来;宗教加强巩固,法光普照,我们的码头堆满货物……”他的演说声和附近放牧的牛羊咩咩的叫声连成一片,群众还向他吐舌头。会后,举行了发奖仪式。zheng府把一枚值二十五法郎的银质奖章颁发给一个“在一家田庄服务了五十四年”的老妇。那老妇一脸皱纹,干瘦疲惫不堪。当她领到奖章后说:“我拿这送给我们的教堂堂长,给我作弥撒。”最后,又举行了放焰火。爱玛和罗道耳弗都不关心展览会一幕幕滑稽剧的进行。他们只是借此机会说话儿,谈天,直到出诊的查理回来为止。
展览会后,爱玛已忘不了罗道耳弗了。而罗道耳弗却有意过了六星期才去看她。他以关心爱玛的健康为由,把自己的马借给她骑。他们一同到野外散心。爱玛经不起罗道耳弗的诱惑,做了他的情妇。他们瞒着包法利医生常在一起幽会。这时,爱玛感情发展到狂热的程度,她要求罗道耳弗把她带走,和他一同出奔。她和查理的母亲也吵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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