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是,菲利普不可能在山巅稀薄的空气中长久地生活下去。他上回沉浸在宗教热忱之中的那一幕,现在又再度重演了。因为他深切感受到信仰的魅力,因为自我牺牲的渴望之火在他胸中燃烧,迸射出宝石般的异彩,所以他显得有点力不从心。激情的猛烈冲动,把他的精力消耗一空。他的心灵突然像遇上一场百年未遇的大旱,完全干枯了。他开始把那位似乎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上帝抛到了脑后。尽管他现在照样按时祈祷,做礼拜,但不过是摆摆样子,走走过场罢了。一上来,他还责备自己不该半途而废,再加上对于地狱之火的恐惧,曾一度驱使他振作起来。但是,热情已化为一堆灰烬,再说,生活中另外一些使他感兴趣的事,也逐渐分散了他的心思。
菲利普没有什么朋友。他酷爱读书的这一雅批癖,使他变得落落寡合。披卷破帙成了他生活的第一需要,他无论和谁呆在一块儿,不多一会便感到厌倦和烦躁;他自恃博览群书,学识丰富,不把旁人放在眼里;他思想敏捷,又不善于掩饰,对于同伴们的愚昧无知,轻蔑之情往往溢于言表。同窗学友抱怨他尾巴翘到了天上;在他们看来,菲利普又不是在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上胜他们一筹,所以常反唇相讥,问他究竟凭什么这么目中无人。菲利普逐渐显示出辛辣的幽默感,自有一套挖苦人的功夫,一开口就能触到别人的痛处。对他来说,讲些调皮刻薄的话,无非是觉得有趣罢了,很少想到自己的话锋有多厉害,而等他发现被他挖苦过的人就此怀恨在心,他又自怨自艾起来。初进学校时所蒙受的种种屈辱,使他对那些同窗学友避之唯恐不及;他始终没法完全摆脱这种畏葸心理,始终那么忸怩腼腆,沉默寡言。其实,尽管他视同窗为异己,尽量敬而远之,然而心底里却渴望得到他们的拥戴,这对有些孩子来说,似乎易如反掌。他暗暗闪在一旁,对这些孩子崇拜得五体投地。虽说他讥讽起他们来往往更不留情面,而且常常当众取笑他们,可是他愿意拿自己的一切去换取他们的地位。说实在的,他心甘情愿做个全校脑子最不开窍的蠢学生,只要四肢健全就行。菲利普渐渐养成一种怪癖,常把自己想象成某个他特别为之着迷的孩子,也可以说,是把自己的灵魂倾注进那个孩子的躯体里,用那孩子的声音讲话,学那孩子的腔调嬉笑;想象自己是在做着那个孩子所做的一切。他想象得如此真切,一时间竟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另一个人啦。他就是用这种办法,时而领略一番异想天开的欢乐。
行过坚信礼之后,学校放圣诞节假。节后新学期一开始,菲利普搬进了另一间书室。同室的孩子中,有个叫罗斯的,是菲利普的同班同学,菲利普对他既敬慕又忌妒。那孩子其貌不扬:他粗手大脚,腰宽肩阔,说明他将来准是个大高个儿。他长相粗笨,但那双眼睛倒是挺迷人的,每当他咧嘴一笑(他经常笑逐颜开),眼角周围的皮肤就皱编起来,样子挺有趣。罗斯这孩子谈不上聪明,也算不得尽笨,不过功课还不错,在游戏方面更是样样拿手。他是教师和同学心目中的宠儿,而他自己呢,也喜欢周围所有的人。
菲利普被安置在这间书室之后,一眼就注意到同室的其他人对自己相当冷淡。他们几个朝夕相处,已在一起住了三个学期。他颇感不安,觉得自己是个擅自闯入的异客。不过,他已学会了如何掩饰自己的情感,所以给人的印象是整天门声不响,挺安分守己的。菲利普同其他孩子一样,无法抵御罗斯的魅力,在罗斯面前越发显得羞涩、慌张。哪知正是这位罗斯,首先采取行动,把菲利普拉进了他们的生活圈子。至于罗斯为什么要这么做,是由于见到菲利普的扭妮、慌张,情不自禁地想在他身上试验一下自己的特殊魅力呢,还是纯粹出于一片好意,这就不得而知了。一天,他相当突然地问菲利普是否愿意同自己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涨红了脸。
"我走不快,跟不上你的,"他说。
"废话,走吧!"
他们正要动身,有个学生打书室门口探头进来。招呼罗斯同行。
"不行,"他回答说,"我已经答应了凯里。"
"别为我费心,"菲利普赶紧说,"我不会介意的。"
"废话,"罗斯说。
他用那双温厚的眼睛打量了菲利普一番,哈哈大笑起来。不知怎地,菲利普感到心头一阵颤动。
他俩就像一般男孩那样,说好就好,没多久,便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友伴。别的同学看到他俩突然这么热乎好生奇怪,有人问罗斯看中了菲利普哪一点。
"噢,我也不知道,"他回答说,"说真的,他这个人一点儿也不赖嘛。"
不久同学们也习惯了:他们经常看到他俩手挽手地上教堂,或是在教堂园地里漫步交谈;不管在哪儿,只要发现其中一个,另一个也必定在场。凡是有事找罗斯的,都会托凯里传个口信,似乎是承认罗斯已是非他莫属。起初,菲利普还颇有几分节制,不让自己因喜从天降而忘乎所以;但是没多久,他对命运的怀疑在如醉似狂的幸福面前涣然冰释了。他认为罗斯是他生平遇到的最了不起的人物。他爱不释手的那些书籍,现在也变得微不足道,可有可无的了;还有某些不知重要多少倍的事有待于他去做呢,岂能死捧书本不放!罗斯的朋友们无事可干的时候,常常到他书室来喝茶、闲坐--罗斯生性爱热闹,从不放过逗乐的机会--他们觉得菲利普是个挺正派的人。菲利普自然是满心喜欢。
转眼已是学期的最后一天,他和罗斯筹划假满返校时该乘哪一趟班车,这样他们就可以在此地车站碰头,一起在城里用茶点,然后再回学校。菲利普郁郁不乐地回到家里,整个假期,没有一天不在思念罗斯,脑瓜里浮想联翩,已在想象着下学期他俩会在一块儿做些什么了。他在牧师公馆里都待得发腻了。到了假期的最后一天,他大伯照例用那种开玩笑的口吻问他那个老问题:
"嗯,要回学校去罗,心里可高兴?"
菲利普快活地应了一声:
"那还用说!"
原来已讲好什么时候在车站碰头,但为万全起见,菲利普特地改乘早一班车提前来了。他在月台附近等了一个小时。等那趟从法弗沙姆开来的班车进站时,菲利普激动得随着火车奔跑起来,他知道罗斯一定得在法弗沙姆换车的。但是罗斯没乘这班车来。菲利普向搬运夫打听了下班火车什么时候到站,又继续等下去,然而再次大失所望。他又冷又饿,只得穿小巷,经贫民窟抄近路走回学校。哪知罗斯人已在书室里了,只见他两只脚搁在壁炉架上,同六七个同学海阔天空地闲扯,那些同学东一个西一个到处乱坐着。罗斯很热情地同菲利普握手,菲利普却拉长了脸。他明白,罗斯早把约定好要在车站碰头的事忘了个精光。
"嘿,你怎么到这时候才来啊!"罗斯说,"我还以为你永远不来了呢。"
"你四点半就到火车站了,"另一个同学说道,"我来的时候看见你的。"
菲利普的脸微微泛起红晕。他不想让罗斯知道自己竟像个傻瓜似地候在车站上。
"我得照顾家里的一个朋友,"罗斯随口编了套词儿,"他们要我送她一程
不管怎么说,朋友的爽约使他有点悻然。他一声不吭坐着,有人同他说话,他只是哼哼哈哈地勉强应付。菲利普打定主意,要等自己同罗斯单独在一起时,再向他兴师问罪。但是,等别人陆续离去之后,罗斯马上走到他跟前,菲利普则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罗斯一屁股坐在那把椅子的扶手上。
"嘿,我好高兴哪,咱俩这学期又是住在同一间书室里。真带劲,不是吗?"
见到菲利普他似乎真是打心眼里感到高兴,这一来菲利普肚子里一股怒气顿时烟消云散了。他俩就像分手还不满五分钟似的,又津津有味地谈起他们感兴趣的千百桩事儿来。
上一章目 录下一章
□[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
张柏然张增健倪俊译
彷徨 我爱大魔头 牛虻 人猿泰山 胖女人的古代艳遇 完结 女配锦绣荣华(快穿) 我弥留之际 八月之光 瘦身女王--72公斤大肥妹变身性感女神 撞破女领导私密,我官升三级 你指尖的巅峰 唐·吉诃德 奥兰多 盗墓哑巴张的小姑姑好有钱 七十二堂写作课 官场现形记 尔雅 反派重生成病弱白月光 网游之超级鬼才. 浪子倾城 地海奇风
宋小姐,我们来谈一谈房事的问题。房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很好!那我们来谈一谈咱俩的婚事!男友玩车震,被她捉奸在车,她受刺激,开着车撞上了他的法拉利恩佐。她赔不起钱,只能身偿。第二天,浑身酸痛的她,甩了他100块钱,大方的不让他找零了,结果某男香肩裸露,你睡了我,就要对本少爷负责,我吃亏点,娶了你。你喜欢我哪一点?我改还不行吗?薛仲扬,26岁,未婚,A市四少之一,豪门贵胄,亿万总裁。宋得之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和这样的大人物牵扯不清。...
...
我们离婚吧!隐婚,身世丑闻把她这个小明星推到了风口浪尖,她的老公却和初恋情人在办公室恩恩爱爱。三年的婚姻也最终以这五个字收场,官锦戚身败名裂。一个月后,异国他乡的她被告知宫外孕,摘除了一侧的输卵管。五年之后,她再度回国,命运的绳索还是将她和阎既白拉扯在了一起。一个喊着妈妈的小男孩儿时不时的跑来探班,还顺...
想养龙吗,想称霸世界吗,想左手江山右手美人吗,那么就快点加入我们的冒险豪华套餐吧,专业人士野狼将手把手教你如何实现上述目标。当然了,如果你突然断头断肢被火烧被箭射被冻晕被淹死那么请千万不要慌张,因为你一定是误入了副本论配角的一百零一种死法简单的来说,这是一个无意间捡到龙,然后被坑了一辈子还不算,下辈子连着被坑的励志类冒险故事。目标是争霸世界,虽然现在,呃还是先想想晚餐在哪儿吧更新时间0800(其他时间都是捉虫,但不排除偶尔掉一两更的可能性)入谢各位的一路支持,本文将于8月3日入V,1002连更三章╰°▽°╯↑↑↑↑↑↑点击图片,进入作者专栏↑↑↑↑↑↑(特别感谢酒意图铺做的专栏图,太萌了3)...
带着神级系统去战国装逼,没想居然遇到鬼谷子,这神话般的人物居然和我说是老乡。啊这世界怎么了,不是说好只有一个穿越者吗?怎么又冒出来一个和我一样的,那我还怎么装逼,不过他的一句话让我笑了,我的系统是有使命和捆绑的,而你的没有,因为你有神级系统,可以无限开挂。带着老乡的牛逼徒弟,在战国开创我的时代。...
花十八朵都市新书神级模仿大天王火热上传,敬请品阅,多谢!简介如下模仿,又名‘临摹’,是人类最重要的学习手段,被亚里士多德称作一切艺术的起源,每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