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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城很大,是真的很大,西城很大,东城也很大,只是东城那头大多都是士林家族根深蒂固的府邸建筑,极少会有普通百姓会往那头走,但凡是来到扬州城的外来行人无论闲暇忙碌都会去东城看上一遭,不是去瞧那头的文人风气究竟如何鼎盛,而是去看那边真正的江南风光,都说江南风光一路随春秋两季和风吹遍江南道两千里,但其实大家都清楚得很,扬州城东城在整个江南道的风光里独占鳌头,文人爱景,稍微穷一些的攒起来的闲钱购置文房四宝,琴棋书画这些必不可少的东西,而真正有钱的人家,则会花大价钱修建园坛,光是居住在东城的一侍郎,府邸外头就如同一处名胜,不仅花树成行一路延伸香气扑鼻,甚至还有一潭私人浅湖,除却散步散心,还可供其垂钓畅泳,真真是有钱人家才能有的闲情逸趣。
而扬州西城那头,却是与东城全然不一,条条飘香深巷与座座歌楼酒家连绵纵横,是最为繁华的地段,也是让扬州城能够成为江南道大城的真正原因,这里每日光是来往客商以及城中百姓花出去的银两就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若说东城士林是江南道风光所在,那西城便是烟火所在,虽是寒冬时节比不上平日里那般繁华鼎盛人潮鱼涌,但那酒楼里飘洒而出的菜肴美酒香味比起平常显得更为诱人了。
余锦随着林堡走到西城,林堡轻车熟路,问过几个路人后便马上在一家酒肆里头找见了那位大侠的身影。
余锦定眼看去,只瞧见那人年轻不大,从面相身材来看大约三十出头,背后正如林堡所说背负着一柄巨大铁剑,那铁剑比起余锦以前偶然见过的江湖人物所佩兵刃都要厚重许多,尽管是被布条给结实地缠住了大部分剑身,但他看到那柄铁剑就不由自主生出了某种错觉,仿佛这铁剑不是用来刺人也不是用来削人的,而是用来砸人的,如此巨大结实的一柄铁剑,比起那些北地江湖里的草莽武夫经常运在手中耍动的铁锤也有过而无不及。
在路上一边快步行走间,林堡就已经提醒了余锦许多遍,让他嘴巴甜一点儿,别给人家大侠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此时林堡依然有些不放心地侧眼看着余锦,叮嘱道:“一定要说点好听的啊,把你这辈子吹过的牛皮都给我吹出来,当然也别太过了,但是嘴巴一定要和涂了蜜一样,蜜你知道不,就是那种甜得让人只尝一口就舌头发腻的蜜。”
余锦撇了撇口唇:“你小子是不是激动得语无伦次了?这事情对我的好处不比对你的少,只要你家老爷子不反悔,咱心里头有底呢,保管那大侠把你给教成他那个样子,以后你也背着把铁剑,比他那把还大,走哪儿人家都得吓一跳。”
林堡骂道:“少跟老子废话了,赶紧的赶紧的,等会那大侠走了怎么办?”
余锦不像林堡,嘴上说着快点,腿脚都在打着寒颤,不是被冻的,而是因为太过激动而有些控制不住,他倒是心里头轻松得很,反正自己也没什么要练武的志向,对那些江湖人物也没什么像林堡那种被评书戏文给洗了遍脑袋的崇敬之心,拉着林堡径直走过去,坐在那背重剑的江湖人对座,向店小二点了两壶热酒,喊酒的时候,他心里头却是一阵肉痛,刚刚才奢侈了一番现在又得多花一笔钱了,不过想到等到事成之后林堡家父承诺给的那一百两银子的本钱,那肉痛的感觉也就淡了些许。
他心里头怀疑的东西仅仅只是林堡的眼光准不准,跟着这江湖人练武能否练出点东西,毕竟是收人钱财替人办事,而且林堡还是唯一一个在他饿得不行时能够送上一桌好吃食的狐朋狗友,但他从没怀疑过林堡跟他说的承诺是不是假的,因为这人他很清楚,混账是混账,缺德是缺德,没本事也是真没本事,但不是个有城府的家伙,口直心快做事干净磊落,否则一个稍微有点脑子的人,是绝然不会在明明家里有些钱财的条件下还整天白日做梦要去当大侠的。
那江湖人瞧见余锦和林堡两个年轻人后,剑眉微微抬起,也不知是奇怪还是惊讶,总之一改先前淡然得冷漠的神色,对着余锦和善问道:“年轻人,有没有兴趣和我去杭州?”
林堡狠狠在桌子底子踩了一下余锦的脚,余锦疼得心里头友善问候了一遍林堡家中长辈,但面上还是挂着笑意,对那江湖人笑道:“这位大哥,不好意思,我可能没什么兴趣去,不过我旁边这位兄弟倒是很想跟着你去。”
江湖人摇头道:“他不行,你去就行。”
桌子底子是比刚刚还要更为猛烈的第二脚,余锦深深吸了一口气,笑意减了两分,喝了杯酒:“大哥,我瞧你不是什么特别好说话的人物,也就不和你转什么弯弯肠子了,实话和你说,想收我当徒弟的江湖人已经不是一个两个了,我都没答应过,但这次不一样,只要你收了我旁边这位兄弟当徒弟,并且把你的本事都好好教给他,以后我一定会去杭州那边拜访你一番的。”
江湖人微微笑了笑:“这话很直,也很有趣,你连你能够说这话的资本都没有搞清楚就和我就地谈价,江湖里头也没多少人能这样了,今年这一年,包括去年大半年,你是第一个。”
余锦笑道:“大哥你过奖了,只是我不是什么江湖人,你就算是大高手对于我而言也没什么意义,所以我说话也就直了一点,还请多多见谅了,我也不知道我究竟为什么会被你们江湖人看重,好事坏事我也不清楚,不过至少在现在看起来,还算是件好事。”
江湖人仿佛有了些兴趣,双手随意抱胸,问道:“我只能和你说,你是个不错的练武胚子,而且是很不错的那一种,这和你身份面相年纪都没关系,仅仅只是因为你根骨比起常人要好上许多罢了,若是以后学出了本事,在江湖里头翻云覆雨,岂不是件人人羡慕的好事情?”
余锦说道:“我倒是觉得赚多点钱,多买些地,修座大宅子应该是更好的事情。”
江湖人摇了摇头,转眼看着林堡,正色道:“你很想练武?”
“是。”
林堡面对他一向仰望的江湖人提问,措手不及,结结巴巴半天,总算憋出了一个字,而且是一个连他自己都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蠢得不能再蠢,连余锦都直翻白眼的字。
江湖人笑道:“我叫叶苏绍,和你一样都是江南山水养出来的人,只不过我是杭州人,离这儿稍微远了一点而已,你别看我背上这剑很重的样子,其实等你也到了差不多的境界就会发现兵刃根本没什么轻重大小之分,不过是顺不顺手,顺不顺心的区别罢了。”
林堡勉强摆起一张笑脸,说道:“叶大侠,我估计不是特别适合练武,可能也学得不快,要练到你说的那种境界,都不知道到什么时候了,不过叶大侠只要你稍微教上一点皮毛,我一定尽力练到你满意为止。”
叶苏绍放下抱在胸前的双手:“你叫什么?”
“林堡,林家堡的林,林家堡的堡。”
叶苏绍笑道:“最近江南道上那些说书人的段子里头一直都有林家堡这么个地方存在,看起来你是因为听了评书里头的那些大侠风采才会如此想要练武的,不过我丑话说在前,练武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像你旁边这位若是想要练武倒是容易,因为有些人的天赋就是要比普通人好,学剑则成剑意,学刀则成刀锋,像你这样的,就得吃上一番苦头了。”
林堡笑着说道:“叶大侠,没事,你尽管让我吃苦头吧,只要能学成一点儿本事,那都不算事,我这人其它的没有,也没个正经事情做,家里头想让我找个媳妇早早生个娃了事,我也一再推脱,扬州城里认识我的也只当我是个没用的小混混,我也就认命了,这辈子就当个混混好了,但在扬州城里混,肯定不如在江湖里头去混,在扬州城里我还能靠着家里头一点儿钱财不至于饿死,但是到了江湖里没点本事肯定不是饿死就是被打死了。”
叶苏绍笑意不改,问道:“你为什么会觉得扬州城比不上外头的江湖呢?”
林堡猛地仰头喝掉一杯快要凉下去的温酒,忽地正色起来:“因为我虽然是个混混,但小混混就是比不上大混混!”
叶苏绍说道:“从前我有个兄弟,叫白以河,也是个混混,比起你来要更像一个混混,从没个正形,虽然后来和我一起学了点本事,有了点境界,但还是个混混,在江湖里头帮人家宗门办事,赚到的钱不是拿去喝酒就是花在青楼里头了,以前一起闯江湖的时候其实我很不想承认我有这么个兄弟,你想呀,当你跟人家介绍你师门以及一些江湖功绩的时候,你一旁的兄弟就盯着身边走过姑娘们的身材脸蛋,恨不得一眼洞穿,这种兄弟其实真的特别丢人,不过他为人还算仗义,路见不平会拔剑,收人恩泽会涌泉相报,也曾给快饿死的流浪汉买白馒头吃,所以也就一直没一拍两散。”
林堡正听得入迷,虽然这事情没评书里那么跌宕起伏,但这可是真大侠讲的真故事,又与他有些相同,所以丝毫没有打断的意思,但余锦却很不合时宜地打断了叶苏绍的话,他没多大兴趣去听一个与他毫不相关的人曾经一些毫无意义的事情。
余锦问道:“那他现在怎么没和你在一起呢?”
叶苏绍淡淡笑着说完,当他说到最后时,杯中酒水依然凉下,但余锦与林堡都没有喝掉的意思,连一向抱着不浪费一枚铜板的余锦都没有喝,而是陷入了一阵久久的沉默。
叶苏绍看着神游万里也不知是悲是喜的林堡,说道:“我叶苏绍,收你林堡这个徒弟,自今日起,白以河曾经的那一剑,你来接着。”
扬州城起寒风。
那个故事的后来,是白以河嬉笑着佩挂着铁剑,踏上了江湖往沙场的路途,他说江湖虽然很大但是却已经没什么意思了,他混得差不多了,见识过了大剑客的剑,美人的风采,是时候应该换个地方厮混一番了,没事,不过是血腥一点儿罢了,我要是想溜之大吉,他们也拦不住我。
再后来,是某个鬼方蛮子将领屠村,老幼妇孺皆不得幸免,但敌众且马力迅疾,将士们只能通红了眼睛咬牙盯着那些鬼方蛮子长啸疾驰而去。
白以河披着普通士卒的甲胄,单剑入鬼方骑兵阵,出一剑,鬼方将领死。
而他的衣冠冢,就立在边关某个不知名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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