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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两天,番兵营都在磨刀霍霍,明日就将发兵,兵营虽时近深夜,仍旧翻腾着烫人的热浪。要不是虞侯们炸雷似的坐喝声。枕戈望战的士卒们不知道还会兴奋到几时。李天郎带着赵淳之、杜环、阿史摩乌古斯巡查各团营地,为明日出征做最后的准备。出营探家的三百二十四名士卒全部按时归队,全营一千八百七十四人全部到齐,无一缺额。这令李天郎非常欣慰,到底是训练有素啊!不过这一千余番汉士卒,新募者占了一多半,到时候能否在沙场上表现得跟校场上一样好,实在是个未知数。尤其是这样的一次长途快速奔袭,面对的又是人数众多的善战对手,无疑对战士,对马匹,对作为指挥官的李天郎,都是一次生死攸关的艰巨考验。所以,杜环的忧心忡忡是可以理解的。
想当初自己仰慕的先辈,李卫公以三千精骑破突厥十万铁骑,靠的就是“兵贵神速”,以超突厥游击之长克突厥游击之长。穷追猛打,所谓以快制快者也,打得突厥闻风丧胆,吐谷浑亡国灭种,何等威风!如今,后辈李天郎也要重谱这一段辉煌乐章!
“何人!为何此时还在嘈闹!”赵淳之的喝令声打断了李天郎的思绪,他循声望去,前方马厩还有人影晃动。
“是都尉大人么?小的是马大元!”
“大元。这么晚了,怎的还不安寝,在这里做甚?”阿史摩乌古斯提高了灯笼,李天郎看得清楚,确实是马大元。
即使灯光非常红晕,马大元的脸色依旧看上去憔悴而灰白,仿佛一下子老了五十岁。空荡荡的袖管束在他的腰间,左手有些别扭地拿着一个盛满大麦的瓠子。
“嘿嘿,睡不着,闲着也是闲着,就承了喂马的活儿,唉唉,反正我现在也是废人一个,明日也不用起早出征……”马大元此时笑起来比哭还难看,“也只能做点这些了,不然岂不是成了白吃饭的了。”
自从新募士卒训练完毕,马大元就彻底清闲下来,整日价在军营里东游西荡。太多的新面孔了。个个看去都是那么眼生,尽管番汉士卒很多都记得这位独臂教头,但让他亲切的,还是西凉团,他最多也就能和西凉团的老伙计们唠上两句。似乎昔日能征善战的马家飞枪。突然成了可有可无多余的人。这无论如何令马大元难以接受,却又不得不接受,离开了叱咤风云的军旅,作为战士的马大元整个儿都枯萎了。全营为即将到来的大战整装待发,那熟悉的旋律令他荡气回肠,热血沸腾,但当他发现自己只能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时,巨大的失落和无奈将他重重地击倒了……
“怎么能让你来喂马呢!你可是掌教执旗!”李天郎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但是却无能为力,“那帮混小子是不是想吃鞭子!阿史摩乌古斯!把马搏给我叫起来!让某家亲自来教他怎么尊敬老功臣!”
看到李天郎动怒,马大元扔了瓠子叫道:“使不得,使不得!是我非要这么做的,怪不得马搏那小子!”
马厩里的战马打着响鼻,躁动了一番。马大元荦荦轻唤,挨个安抚着受惊的马匹,“当初从军的时候,我就是在侍侯马的,还是一把好手呢!今日重操旧业,又有什么,再说,那些愣头青们好多根本就不知道怎么侍弄好马,就知道往马匹嘴里塞东西,呵呵,连我那两个傻小子也是!奶奶的,傻小子们!”马大元像是自言自语,将自己隐入马厩的阴暗中,“这里很舒服啊,到处是兵马营盘的味道,嗯嗯,很舒服,很舒服……”
李天郎心头湿湿的,他低声对赵淳之和杜环说:“你们继续巡视,我在这陪大元待一会!”
杜、赵两人默然行礼去了,走出几步,隐隐可以听见赵淳之好奇的询问声,他一定会问这个半夜饲马的老头到底是何来头,李都尉为什么会对他另眼相看。“阿史摩乌古斯,到那边转转,不可放人过来!”阿史摩乌古斯将手中的灯笼往马厩廊下一插,二话不说转身就走,“慢着,把你那酒囊留下!”阿史摩乌古斯同样一言不发解下酒囊,轻轻放在李天郎身边,随之像猫一般飘了开去。
马大元梦游似的忙碌着,嘴里还嘟嘟囔囔地念念有辞:“这好马一定要配好料!大麦、干草、蒿都要有。嗯,一定要加少许盐,啊,加盐!要是大麦少了,燕麦、高粱、玉蜀黍、大豆、裸麦、小麦、麸、米糠、根菜可以凑合凑合,绝对不能再少了!若是没干草,那就得使牧草、青刈燕麦、蒿、生草、粟秆、稗杆,细细切了,磨了,功夫少不得,少不得。出征在即,干过的精饲料必不可少,唉唉,千万别忘了饮水,否则引得马匹疝痛可要命,弄不好一匹好端端地骏马就白白者损了!”
“来,大元。歇歇!陪我喝两口!”李天郎跨上一步,坐在一个破马槽上,利索地拔开酒囊的塞子,黑夜中立刻散开一团马奶酒特有的清香,“唉,在征伐朅师的时候我就说班师后请你喝酒,你看,我那一病。居然就没兑现!今日先垫着,待我从碎叶回来和你喝个痛快!”
忙碌的马大元骤然停下,暗淡的眼睛在黑暗中蒙上了一层雾气。
“来,坐下!”
马大元抖抖索索地坐下,接过李天郎递过来的酒囊,狠狠地喝了两口。
“大元啊,我知道你心里苦!”李天郎拍拍他的后背,“在安西军里混了大半辈子,舍不得啊!舍不得那些生死与共的弟兄,舍不得一起出生入死的战马。舍不得朝夕相处的刀剑,那样都舍不得啊!”
马大元又狠狠喝了两口酒,低下头,肩膀一阵抽搐,李天郎听见了压低嗓门的啜泣声。
“你对得起朝廷,对得起军中的弟兄,也对得起我李天郎,倒是我李天郎,对不起你和死去的弟兄们!”李天郎劈手夺过酒囊,也仰头猛喝两口,“我对不住他们啊!”
“大人,你说那里话来!”马大元擦擦眼角,沙哑地说,“疆场搏命。哪有不死人的?大元能丢条胳膊,保得命来已是洪福齐天!你李大人不是神仙,怎能给所有部属练个不死金身?再说,大人哪一次不是以身试险,冲锋在前?我西凉健儿惟大人马首是瞻,那马首可是大人拿命,拿赤胆绝技换来的,当之无愧!大元能在大人麾下拼杀一场,幸未辱命,心下欢喜得紧,哪来对不起之说!我那两个不成器的犬子,反正是交给大人了,该怎样使弄便怎样使弄,要能比得过他爹,才算对得起死去的弟兄,对得起祖宗!”
“可惜啊,你马大元戎马半生,战功赫赫,我李天郎屡屡带尔等出入死境,到头来也没能力给你谋个一官半职,让你后半生有个依靠……”
“大人将我留在营中,与昔日伙伴早晚见面,对我这个废人来说,已是极大的厚待,那些个鸟一官半职,我还不稀罕那!奶奶的,算帐写字的,老子没那个耐性!”粗口一出,马大元顿时恢复了几丝神采,“大人常说为国捐躯,马革裹尸乃大丈夫生平快事,老子虽然赚不到了,但我西凉健儿,几时活得窝囊过?老子就在营里呆到死,干啥都行!哈哈,老子不行,尚有儿子,奶奶的,大不了亲自替他们去收尸!”
李天郎深吸一口气,一拍马槽,不禁为这样的好汉击节赞叹。“大元,好男儿!好壮士!肢体虽残,雄风不减,好!好!只要心在,何愁此生!我已修书封常清封大人,荐你为城傍教练使,专事教习新募兵士,让他们好好受教于我西凉好男儿!”
“谢大人厚爱,你的好,大元心下省得,但我知己之能,干不了那差使,你就甭费心了,只要在营里给我留口饭便是!不瞒大人讲,我等浴血疆场,虽明知封侯拜将煞是渺茫,也决死效命,故有感大人情义之因,然更是天理使然。”马大元砸口酒,慢慢说道,“我等汉民,自汉前便陆续西迁,为寻乐土跋涉万里而居此。与天斗,与地融,与贼拼,与胡和,真真扎根于此,视安西为养身故土,视葱岭为葬身之地。汉兴则我兴,汉亡则我亡。且不说久远,那武周时期,四镇陷于吐蕃,汉民即沦为肉俎,田毁命丧,家破人亡,惨状不可言及;而大唐王师西征,收复国土,驱逐吐蕃恶胡,天威所至,安保汉民安居乐业,意志昂扬。几起几落,汉民终悟,大唐之土既为我等之土,大唐之安既为汉民百姓之安,既欲求安,惟靠自己手中刀剑。护卫大唐既为护己之土,护卫天子既为护己之家,此为天理也,我等敢不抽肠溅血,决死阵前么!”
李天郎慨然惊叹,自己一直患得患失,愁肠百结的心病居然被马大元三言两语破之。他汗然淋下,羞愧难当,什么皇室贵胄,什么为何而生,为何而战,原本就是如此简单!平日总觉得自己智谋机略,才学见识远在这些戍边小卒之上,而实际上,自己的苦苦不得解脱的境界,远比他们疏浅得多!
第二十四章 突骑施旋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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