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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小木屋里发现一个人,”助手告诉警长,“不是在那儿躲藏,而是在那儿居住。”
“去看看,”警长说。
助手去了一趟又回来。
“是个女人。年轻女人。看来,她已经安顿好,准备在那儿住一长段时间。而拜伦·邦奇住在一个帐篷里,隔着小木屋有这儿到邮局那么个距离。”
“拜伦·邦奇?”警长说,“女人是谁?”
“不知道。是个陌生人,年轻女人。她什么都对我讲。我刚一跨进门她就开始讲了,像做演说似的;像是讲熟了,开口就说,成了习惯。我想她是从亚拉巴马州的某个地方来这儿的,来寻找她的丈夫;他在她之前先来这儿找工作做,看来是这么回事;过了些时候她出来找他,一路上乡亲们告诉她,说他在这儿。讲到这时拜伦进来了,他说他能告诉我有关的事。还说他本来要报告您的。”
“拜伦·邦奇,”警长说。
“不错,”助手答道,“他说她正在准备生孩子,时间不会太久了。”
“孩子?”警长说,一面瞧着助手,“而且从亚拉巴马州来。她从什么地方来都行,你可别瞎说什么拜伦·邦奇。”
“我不想多说什么的,”助手说,“我没说孩子是拜伦的。至少拜伦没说是他的。我只是转告您他对我说的话。”
“噢,”警长说,“明白了。她干吗要住在那儿。嗯,孩子是那两个家伙之一的。是克里斯默斯的,对吗?”
“不。拜伦是这样告诉我的。他把我叫到屋外边说话,那儿她听不见。他说他本来要向您报告。孩子是布朗的,只是他的名字不叫布朗了,现在叫卢卡斯·伯奇。拜伦对我讲了布朗或者说伯奇如何在亚拉巴马州的时候把她蹬了,对她说他要来找工作,先安个家再去接她。可是她的时间愈来愈近,老没听到他的消息,不知他的去向,一概不知,于是她决定不再老等着。她一路步行,沿途询问谁知道一个名叫卢卡斯·伯奇的人,这儿搭一段路,那儿乘一节便车,逢人就问有没有人知道他。于是过了不久,有人告诉她,杰弗生镇的一家刨木厂里有个干活的人叫伯奇或者邦奇什么的,她就赶来这儿了。她是星期六到的,乘辆马车,当时我们都在忙着处理杀人的案子;她走到刨木厂,发现一个叫邦奇而不是伯奇的人。拜伦说,他不知不觉地对她讲了她丈夫在杰弗生镇。然后他说,她接着刨根究底地问他,他只好对她说了布朗住的地方。但没有说布朗或者伯奇牵涉进了克里斯默斯这桩杀人案子,只是说布朗外出办事去了。我想你可以说这是在办事。干活,总算是吧。我从没见过有谁像他那样想得到一千元钱,为它吃这么多苦头。所以她说,布朗的房子准是卢卡斯·伯奇答应为她准备好去居住的地方,于是她搬到那儿,等待布朗把这儿的事办好后回去。拜伦说,他不能阻止她,因为不想把有关布朗的实话告诉她,要说起来,他已经对她撒过谎了。他说在这之前他本来打算先报告您,只是您这样快就发现了,他还没来得及把她安顿停当呢。”
“卢卡斯·伯奇?”警长说。
“我自己也有些奇怪,”助手说,“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事?”
“没什么,”警长说,“我想他们在那儿没妨碍,况且那又不是我的房子,能叫她搬走!正像拜伦对她说的,伯奇、布朗或者叫别的什么名字的人,还要忙一阵子呢。”
“您打算对布朗说起她吗?”
“不,”警长说,“这不关我的事。我对他扔在亚拉巴马州或者别的什么地方的老婆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他到杰弗生镇之后似乎已经找到的丈夫133。”
助手听了大笑。“我想这是事实,”他边说边冷静慎重地考虑着,“假若他得不到那一千元钱,我猜他准会气死的。”
“我想他不会,”警长说。
星期三凌晨三点钟,一个黑人赶着一头没配鞍的骡子进城。他径直上警长的家叫醒他。他是直接从二十英里外的一座黑人教堂赶来的,头天晚上那儿正在举行福音布道会。唱赞美诗的时候,教堂后排传来一声巨响,会众转过头去看见一个人站在门口。门没有上锁,甚至没关严,显然那人抓住门把手猛地冲墙一推,于是发出一声巨响,像枪声一样扎进会众正在进行的集体唱诵。接着,那人疾速地走上甬道,两边人们的歌唱顿时停止,他朝布道坛走去,牧师靠着讲坛,两手还高高举起,嘴仍张着。这时人们看见来的是个白人。黑洞洞的幽暗教堂里燃着的两盏油灯更增加了黑暗感;人们不可能立即看清他是什么人,直到他走了一半甬道才看见他的面孔不黑;一个女人开始尖叫,坐在后面的人纵身而起,纷纷朝门口逃跑;坐在忏悔席的一个女人早已处在歇斯底里状态,这时她站起来转过身,瞪了他一会儿,大翻白眼,厉声大叫:“他就是魔鬼!撒旦的化身!”接着她瞎乱地开跑,直撞在他身上;他把她推倒在地,不停步地从她身上跨过去继续前进,掠过两旁惊骇得哇哇直叫的面孔;他一直走上讲坛,一把抓住牧师。
“到了这时,还没有任何人阻挡他,”报信人说,“这一切来得太快了,谁也不认识他,他是谁,想干啥,什么也不知道。女人们又叫又喊,他走上讲坛,一把扼住彼登伯雷弟兄的喉咙,想把他拽出讲坛。我们看得见彼登伯雷弟兄对他讲话,想安抚他,可他猛推彼登伯雷弟兄,打他的耳光。妇女们乱叫乱喊一气,你简直听不清彼登伯雷弟兄在说啥,只看见他从不还手,由那人摆布;然后才有几个老执事走上前去,竭力劝他,他才放开彼登伯雷弟兄,然后猛一转身,把七十岁的汤普森老爹一掌推进忏悔者的席位;接着他俯身抓起一把椅子,左挥右舞地开路,等着人们闪开。这时乡亲们仍叫喊个不停,纷纷往外走。然后他转身爬进讲坛,这时彼登伯雷已从另一边爬了出来,他站在那儿——浑身是泥,衬衣上和短裤上,下巴黑乎乎地长着胡须——像牧师那样举起两手。他开始大声咒骂乡亲们,他咒骂上帝的声音比那些女人的叫喊还要响;这时一些人竭力挡住罗兹·汤普森,汤普森老爹的外孙,小伙子身高六英尺,手里白晃晃地握着一把剃刀大叫:‘我要杀死他。放开我,乡亲们。他推倒了我的外公。我要杀死他。放开我。请让开。’与此同时,乡亲们竭力往外走,直往过道拥,都朝门口挤,而他却站在讲坛上咒骂上帝;一些人在拖罗兹·汤普森回来,罗兹却老在求拉他的人放开他,可是人们还是把罗兹拉出来了。我们退到灌木丛里,他还站在讲坛上一个劲儿地叫喊咒骂。他骂了好一会儿才住口,我们看见他来到门口,站在那儿。人们只得又一次拉住罗兹。他准是听见了人们在吵吵嚷嚷地拉罗兹,他开始放声大笑。他站在门口,映着背后的灯光大声嘲笑,然后又开始咒骂,我们看见他抓住板凳的一条腿,忽地往后掷去。我们听见第一盏灯哐啷一声,教堂里昏暗了,然后又听见另一盏灯哐啷碎裂,教堂里全黑了,不再能看见他。原先在拼命拽住罗兹的地方顿时喧闹起来,人们直叫:‘挡住他!挡住他!把他拽住!抓住他!’接着有人喊:‘他跑掉啦。’这时我们听见罗兹跑回教堂,瓦因执事对我说:‘罗兹会杀死他的。快跳上马背,赶去见警长,把你见到的这一切全告诉他。’而且谁也没惹他,警长。”黑人说:“我们从来不认识他,叫不出他的名字。甚至从来没见过他。我们尽力拉住罗兹。可是罗兹的个儿大,而他确实推倒了罗兹的七十岁高龄的老爷子,罗兹手里握着那柄白亮亮的剃刀,他没准儿会伤着谁,夺路冲回那个白人还在的教堂!可是上帝作证,我们是尽了力阻挡罗兹的。”
这些就是他讲的,他知道的就这么些。说完他立即折身返回,可他哪里知道就在他向警长讲述的时候,黑人罗兹已不省人事地躺在邻近的小木屋里,头被砸破了。罗兹冲回教堂时,克里斯默斯恰好站在漆黑的门口里边,抓起板凳脚朝他击去。克里斯默斯听见有人跑来的脚步声,举起板凳又重又狠地一击,那个直朝门口冲去的粗壮身影还来不及停步,便被打趴在地,不能动弹了。克里斯默斯也不停歇,立即冲出来站在外面地上,手里还抓着凳脚;他轻松自在地站在那儿,神情冷静,连粗气也不出。他十分沉着,一点儿没有冒汗,夜晚的空气令他感到凉爽。教堂的前院是一块呈苍白色的坚实的新月状地面,四周围着灌木丛和树木。他知道灌木丛里藏满了黑人,能感到他们的目光。“张呀望呀,”他想,“却不知道他们没法看见我。”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发现自己在好奇地举试木凳的重量,像在试着保持平衡,仿佛往日从未摸过板凳似的。“明天我要在上面刻个记号,”他想。他小心地把一只凳脚支在旁边的墙上,用手从衬衣口袋里掏出香烟和火柴。他划火柴时停了一下,等黄色的微弱火光燃成火焰,这时他的头略微转动了一下,他听见了马蹄声,听见它嘚嘚地响起,愈来愈快,然后又消失了。“一头骡子,”他说出了声,声音不高,“带着好消息往城里去吧。”他点燃香烟,晃熄火柴,站在那儿抽烟,感到黑人的一双双眼睛都盯在这燃着的细小火点上。他站在那儿直到抽完香烟,却也十分警惕。他背靠着墙,右手再次提起板凳脚。他把那根香烟抽到头,然后把闪烁的烟头用力朝灌木丛里一扔,他能感到许多黑人蜷缩在那儿。“抽个烟屁股吧,家伙们。”他说,他的声音在静寂中显得突然而又宏亮。蹲在灌木丛里的人看着烟头闪烁着落到地面,又亮了一会儿。但他离去时他们却没有看见他,不知道他走的哪条路。
第二天上午八点,警长带着他的一队人和警犬来了。他们立即进行搜捕,尽管这事两条狗帮不上忙。教堂里全跑空了,一个黑人都看不见。搜索队进入教堂,不作声地察看了各处被毁坏的东西。然后他们从教堂出来,这时狗立即嗅到了什么,在这之前,一位助手从教堂侧边发现一片纸塞在一条木板裂缝里。显然这是用手塞进去的,展开一看是空烟盒撅开后摊平的一张纸,利用空白里面用铅笔写成的字条。笔迹七歪八拐,像是出自一只不善于写字的手或者由于摸黑写下的缘故,没有几个字。它指名道姓地写给警长,内容不堪入目——一个短语——末尾没有署名。“我不是对你说过吗?”搜索队里有一个人说道。说话人没有刮脸,浑身是泥,同他们尚未搜捕到的猎物一样;看上去他的面皮紧绷,有点儿火气,带着沮丧恼怒的神情,像是近来老在发出没人理会的牢骚和喊叫,声音都沙哑了。“我早就告诉你!我对你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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