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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第二天早晨六点就叫醒我了。蜡烛当然已经烧尽了,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外面的微光,看起来还像半夜。当玛格丽特来敲门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在兰特街的旧房间里。我真把她当成了从监狱逃出来的贼,是来找易布斯大叔帮她弄开脚镣的。这种事发生过几次,有时候逃犯是我们认识的本分人,有时候是恶狠狠的亡命徒。有一次逃犯把刀架在易布斯大叔脖子上,因为他嫌大叔动作太慢。所以,听到玛格丽特的敲门声,我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大喊“喂,抓住!”——虽然叫谁抓,抓什么,我说不上来,我相信玛格丽特也说不上来。她从门边探出头,小声说,“你是叫我吗,小姐?”她给我端来一壶热水,为我生起炉火,然后从床下拉出夜壶,倒进她带来的污水桶里,最后从围裙上取下湿抹布,把夜壶抹干净。
在家时,我也干过倒夜壶的活儿。现在,看见玛格丽特把我的尿倒进她的桶里,我觉得有点儿不自在。但我还是说了句“谢谢,玛格丽特”——说完立刻后悔了,因为她听到这话就把头一拧,仿佛在说,你算老几,也来说谢谢?
佣人就是佣人。她跟我说,我应该去斯泰尔斯太太房间领早餐。然后转身走了。我觉得,走的时候她还飞快地打量了一眼我的裙子、鞋子和打开的箱子。
我等到壁炉的火烧起来之后,就起身换衣服。太冷了,我就没擦身。裙子穿上去感觉黏糊糊的,当我把窗帘拉开,光线照进房间,我看见了——昨晚在烛光下看不见的——天花板因受潮布满褐色条纹,护墙板上也满是白色霉点。
隔壁传来低声细语。我听到玛格丽特说,“是,小姐。”然后是关门声。
然后是一片寂静。我下楼去吃我的早餐——开始是在佣人楼梯底下黑乎乎的过道里迷路了,然后发现自己来到茅房所在的院子。现在我看清了,茅房周围长满荨麻,院子的砖缝里全长了草。房子墙上长着常春藤,有些窗户没了玻璃。绅士说得对,这地方真是没啥值得抢劫的。他说那些关于佣人的话也是对的。当我最后找到斯泰尔斯太太的房间,那儿已经有个男的,穿着马裤,丝袜,头上戴着撒了粉的假发。那就是魏先生,他说,他服侍李先生四十五年了。他看起来确实也像。一个姑娘送来早餐,第一个就是给他。我们吃腌猪腿和鸡蛋,还有一杯啤酒。在这儿他们每一顿都喝啤酒,他们有一整个房间专门酿酒,还说什么伦敦人爱喝酒!
魏先生几乎没跟我说话,他和斯泰尔斯太太讲了些宅子里管理的事,只是问了问我上一个东家是哪里。我跟他说是梅菲尔威克街的邓拉文家,他自作聪明地点点头,说他认识那家的管家。可见他也就是耍耍嘴皮子罢了。
他七点钟就走了。在他站起来之前,斯泰尔斯太太是不会离开餐桌的。她走的时候对我说: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史密斯小姐,莫德小姐昨晚睡得很好。”
我不知该怎么接话。她接着说了下去:
“莫德小姐起得很早。她吩咐说要见你。你上去之前要不要洗洗手?莫德小姐和她舅舅一样,很讲究的。”
我觉得我的手够干净的了,但我还是到房间角落里那个小小的石头洗手盆里洗了洗。
我感觉到胃里的啤酒,真希望自己没喝。我希望刚才经过院子时去了茅房。我肯定待会儿找不到怎么去了。
我很紧张。
她带我上去。我们和上次一样走的佣人通道,但是中间转到一条漂亮的走廊里,来到一两扇门前,她敲敲其中一扇门。我没听到里面的回答,不过斯泰尔斯太太应该是听到了。她挺直脊背,转动了门把手,让我进去。
这个房间和这宅子的其他房间一样,颜色昏暗,墙身全镶着老旧的黑色木板,地板也是黑色的,地板上除了两条磨出线头的土耳其小地毯,其余地方都光秃秃的。房间里有几张厚重的大桌子,一两个硬邦邦的沙发。有一幅画,画上是褐色的山。有一尊花瓶,里面满是枯叶。有一个玻璃罩,罩里是一条死蛇,嘴里含着一枚白色的蛋。窗外是灰色的天空和湿漉漉的枯枝。窗户上是小小的,镶铅条的玻璃,在窗框里摇得咯咯作响。
旧式壁炉很大,里面的火却不大,火焰嘶嘶响着。有一个人面对壁炉站着,盯着这微弱的火焰和烟,被脚步声一惊,转过身来眨着眼睛,这就是莫德·李,这座大宅的女主人,我们这个阴谋的目标。
因为绅士的描述,我把她的模样想象得非常美,但她不是那样——至少,当时看着她,我没那么觉得。我觉得她就是普通吧。她比我高一两英寸,也就是说,普通身高,因为我算是小个子。她头发的颜色比我的浅,也不算太浅。她的眼珠是棕色的,比我的颜色浅。她的嘴唇丰满,脸颊光滑——我承认,这点她比我强,因为我喜欢咬自己的嘴唇,我脸上有雀斑,人们一般都说我五官轮廓太硬。还有,他们都说我看起来年纪小,说到这一点——哈,说这话的人都应该来看看站在我面前的莫德·李。如果我算是年纪小,她就是婴儿,是黄毛丫头,是什么都不懂的小白鸽!我说过,听见我进来,她惊了一下,向着我走了一两步,原本白皙的脸变得通红。然后她站住了,双手放在身前,轻轻靠在裙边。那裙子——我从来没见过她这个年纪的姑娘还穿这种玩意儿——这是一条连衣裙,却短到露出脚踝,在裙腰上——她的腰细得惊人——有一条缎带。她的头发拢在天鹅绒发网里。她的脚上穿着红色薄呢便鞋。她双手戴着干净的白手套,在手腕处扣得紧紧的。她说:
“史密斯小姐。我想,你是史密斯小姐吧?你从伦敦来到这里做我的贴身女仆!我可以叫你苏珊吗?我希望你喜欢布莱尔庄园,也喜欢我,虽然两者都没有太多可喜之处。这里的工作你一定能轻松胜任——轻松胜任,我肯定。”
她说话的声音温柔甜美,语气却带着一点犹疑。她歪着头,没有直视我,脸颊依然绯红。我说,“我肯定会喜欢您的,小姐。”然后我想起在兰特街受过的训练,提起裙子,对她行了一个屈膝礼。我站起来时,她对我微笑了,伸手牵起我手。
她看了看一直站在我身后门边的斯泰尔斯太太。
“你不需要留在这里了,斯泰尔斯太太,”她客气地说,“我知道,你一定会待史密斯小姐好的。”她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也许听说了,苏珊,我是个孤儿,和你一样。我自小来到布莱尔——年纪幼小,无依无靠。从那时起,是斯太太教我明白,究竟什么是慈母的关怀……”
她偏了一下头,微笑。斯泰尔斯太太不肯看她的眼,脸上有点发红,眼皮微微地跳着。我不会把斯泰尔斯太太算作很有母爱的那种人,但是,有时候佣人会对主人日久生情,就像狗跟着恶棍久了也会依恋。你记着我这话,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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