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711年
好吧,我说到哪儿了?对,卡罗琳。你说你想知道我和她是怎么认识的。
按照他们的话来说就是,这其中有个故事。要讲述这个故事,我就得追溯到更久以前,直到我还只是个单纯的牧羊人的时候。那时我还不知道什么刺客组织或者圣殿骑士,也不知道什么黑胡子(译注:18世纪的英国海盗,是史上几乎最臭名昭著的海盗),什么本杰明·霍尼戈(译注:18世纪的英国海盗,后来成为知名的海盗猎人),什么拿骚(译注:巴哈马群岛的一个港口,当时是知名的“海盗天堂”)或者什么观象台,但要不是我在1711年那个炎热的夏日去了“老橡木棍”酒馆,恐怕我根本不会有机会得知这一切。
问题在于,当时的我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还喜欢喝酒,虽然这让我惹上了不少麻烦。我经历过几次……不妨说是“事件”吧,而且我并不引以为傲。但这是作为爱酒之人必须背负的十字架——几乎没有哪个酒徒能维持头脑清醒。大部分酒徒都曾考虑摒弃这种恶习,改过自新,开始信奉上帝或是成就一番事业。但等到了中午,你知道酒徒的脑袋最需要的就是再来一杯,于是你径直去了酒馆。
我所说的那些酒馆都在布里斯托尔,位于亲爱的老英格兰岛的西南海岸,我们那儿的人习惯了严酷的冬季和美好的夏日,在那一年,在那特别的一年,在1711年,我遇见了她。之前我说过的,那时我才17岁。
而且没错——我和她相遇的时候,我喝了个烂醉。在那些日子里,我得说我经常酩酊大醉。或许……好吧,还是别太夸张的好,我可不想让你对我留下不好的印象。但我恐怕足有一半的时间是醉着的。也许比清醒的时间还多一点儿。
我的家位于一座名叫哈瑟顿的村子的外围,距离布里斯托尔有整整七英里,那里的人们在小农场里以放牧羊群为生。父亲关心的只有牲口的事——那儿的人都这样,所以我的帮助让他摆脱了这门生意里最令他鄙视的那部分:带着商品到城里去,跟商贩讨价还价,斤斤计较。因此一等我成年——也就是说,在我们的生意伙伴的眼中,我长成了能跟他们平起平坐的成年人——嗯,正是这样,父亲就非常愉快地让我接手了这些工作。
我父亲名叫伯纳德。我妈妈叫琳内特。他们出生于斯旺西(译注:英国威尔士南部海港),但在我十岁那年来到了西南诸郡。我们说话仍然带有威尔士口音。我不在乎我们是否与众不同。我是个牧羊人,不是羊,出生地对我来说并不重要。
父亲和母亲常说我很有口才,母亲还总说我是个英俊小伙儿,说我的魅力能让鸟儿离开树枝。这话不假,即使在我自己看来,我对付女士还是颇有一套的。这么说吧,比起跟那些商人谈生意来,我更擅长跟他们的妻子打交道。
至于我每天都做些什么,这取决于季节。一月到三月期间是产羔期,也是我们最繁忙的时候,无论是否宿醉未醒,我每天日出时都要到畜棚里去,看看昨晚有没有哪只母羊产仔。如果真有小羊出生,我就得把它们带去小些的畜棚,放进围栏——我们管它叫“羊羔监牢”——由我父亲接管,而我要负责清洗饲料槽,装满饲料,更换干草和水,妈妈则将新生羊羔的细节一丝不苟地记录在日志上。那时的我还不识字。现在当然不同了,卡罗琳教了我认字,以及其他很多让我成为真正男人的事,但那时候我还大字不识一个,于是这份职责就落到了母亲身上——她其实也不认识多少字,不过至少够做记录的了。
母亲和父亲很喜欢一起干活儿。理由比父亲喜欢让我进城更充分。他和我母亲简直就像一对连体婴儿。我从没见过两个人能如此相爱,又几乎完全不需要向对方表达的。谁都能看出他们是多么如胶似漆。光是看着他们的样子,你都会体会到何谓美好。
到了秋天,我们会把公羊带去和母羊一起吃草,让它们为明年春天的产羔而交配。牧场需要打理,围栏和围墙也需要修建和修理。
冬天的时候,如果天气非常恶劣,我们就把羊群带进畜棚,保证它们安全和温暖,也为次年一月开始的产羔期做好准备。
但让我真正如鱼得水的季节却是夏天。夏天是剪羊毛的季节。母亲和父亲负责大部分的修剪工作,而我比平时更加频繁地进城,但不是带着待宰的牲畜,而是满载羊毛的马车。而且在夏天,因为有了比平时更多的机会,我也会更频繁地光顾城里的酒馆。这么说吧,我在那些酒馆里成为了一道熟悉的风景:我身穿纽扣马甲,齐膝短裤,白色长袜和稍有些破旧的棕色三角帽,我把最后那件看作自己的标志,因为我母亲说它很配我的头发(虽然总是略显凌乱,但就算在我自己看来,我的沙黄色头发也相当迷人)。
正是在那些酒馆里,我发现中午的几杯麦酒能让我的口才锦上添花。酒就是有这种作用,不是吗?它让你畅所欲言,不再受道德和教条的约束……这并不是说我清醒的时候就是个害羞内向的人,但麦酒能让我如虎添翼。而且归根结底,在麦酒激励下多做成的那几笔生意的收入,要弥补麦酒本身的花销根本是绰绰有余。至少当时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
而且除了那个愚蠢的念头——喝酒的爱德华比清醒的爱德华更会做生意——之外,还有一样东西在影响着我。那就是我的心境。
因为事实在于,我认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不,我很清楚自己与众不同。有时候,我会在夜晚静静思考,发现自己看待世界的角度是独一无二的。现在的我已经了解了真相,但当时的我还是懵懵懂懂,只是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无论我是喜欢还是痛恨这种与众不同,总之我认定自己并不想一辈子当个牧羊人。从我长大成人作为雇工踏进农场的第一天起,我就明白了这一点。我看看自己,又看看我父亲,明白自己今后来农场不再是为了玩耍,扬帆远航的梦想也永远只是幻想而已。不,这原本会是我的未来,我会作为牧羊人度过余生,为我父亲干活,娶一个本地女子,生养几个男孩,教他们如何成为牧羊人,就像他们的父亲和祖父那样。我能清楚地看到自己的余生,就像铺在床上的一件整洁的工作服。在那一刻,我的心中所涌现的并非温馨、满足与幸福,而是恐惧。
事实就是如此,没有更加委婉的说法,我很抱歉,父亲,愿上帝令你的灵魂安息,但我痛恨我的工作。就算是喝下几杯麦酒以后,我也只能说我痛恨的程度少了些。我是在用酒精掩饰自己破灭的梦想吗?也许吧。我当时根本没仔细想过这些。我只知道始终压在我的肩头,像一只浑身疥癣的猫儿的,是对我人生前景不断增长的厌恶——更糟的是,这样的前景已经渐渐成真了。
或许我对于某些真实感受的处理有些轻率。我有时会给酒友们留下一种印象,那就是我觉得自己终将有一番大作为。我能说什么呢?我当时年轻自大,还整天醉醺醺的。这些加在一起,在最好的年头都非常要命。何况当时绝对算不上什么好年头。
“你觉得自个儿比我们都强,是不是?”
这话我听过很多次。最多换种说法,但意思还是一样。
在这种时候,做出否定回答恐怕才是得体的做法,可我并没有,于是我发现自己陷入了一场对我非常不公平的打斗。或许这是为了证明我在任何方面都比他们强,包括打斗。也许是我在以自己的方式维护家族的名声。我也许是个酒鬼,是个花心男人。傲慢又不可靠。但我不是懦夫。噢不。我绝对不是临阵脱逃的那种人。
也正是在夏天,我的鲁莽会达到一年中的顶点:那时的我醉得最厉害,也最喜欢吵闹,而且大体上有点惹人嫌。但在另一方面,我也比平时更可能去救助一位危难之中的年轻女士。
美国众神:十周年作者修订版 岛 柢步 星穹铁道:阿哈帮我迎娶丰饶药师 刺客信条:启示录 刺客信条:大革命 皮尔兰德拉星 罗斯玛丽的儿子 黑暗之劫 知更鸟女孩4:末日风暴 刺客信条:秘密圣战 天才医生 九州·黑暗之子 刺客信条:兄弟会 开局继承网吧,走上人生巅峰 刺客信条:遗弃 沉寂的星球 十号酒馆:判官 人在妖尾,喜当黄毛 上课不要烤香肠 二美的生活
...
浩渺仙陵,万族并起,千圣出世,百尊争霸,十极乱舞,独帝绝巅。可这与我何干,渺小少年,不为长生,只为寻找故乡的味道。...
一次机缘巧合,让孟谦获得了未来科技软件能源生物游戏随便一样都蕴含着巨大财富他开启了一个最简单粗暴的商业模式管你阴谋阳谋,我只管一路碾压这是一个普通人都想做的梦,一个科技大亨的传说。商业生活流集中未来三五十年技术国内国外混小说关键词超级科技大亨无弹窗超级科技大亨txt全集下载超级科技大亨最新章节阅读...
闻着血液芬芳,我找到安魂的殿堂。一个厄运缠身的贵族骑士,带着开启众神之门的钥匙,在绝望中挣扎崛起的传奇。...
半桶水通灵术传人陆昔然,因为一时冲动布了一个招魂阵,还一手滑招错了魂,招来了一个腹黑又毒舌的千年老鬼,这个老鬼简直就是她命中的克星,自从遇到这个老鬼以后,她的生活就再也没有平静二字,各种怪异事件层出不穷,各路妖魔鬼怪排着队的来给她惊喜,这日子还能不能过了?!...
自带金手指穿越来异世,且看她如何在这片风起云涌的异世大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她要这天下之人都臣俯在她的脚下,她要这异世万物都臣服在她的脚下。什么?魔尊大人不服,要单挑!别开玩笑了,就他那副嬴弱的小身板,简直是分分钟钟被她秒杀的节奏!纳尼,打不过就脱衣服这种行为简直有点太那啥了吧什么?打不过脱衣服是魔界的传统!简直三观尽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