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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在给我做裙子。整个十一月,我每次从学校回来,她都在厨房里,被裁剪成片的红色天鹅绒和一片片纸样包围着。她用的是老式踏板缝纫机,放在窗前方便看清楚,这样她也可以看看外头,目光越过收割后的田地和光秃秃的菜园,看看路上有谁走过。很少能看到什么人。
天鹅绒不那么好处理,面料滑,而且我妈妈选择的式样也不容易。她不是好裁缝。她只是喜欢做东西,这就完全是两回事儿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可以,她就想省略疏缝和熨平。至于精雕细琢的裁剪,纽扣孔的完工修整,接缝的包边针脚,她一点也不会引以为豪,我姨妈和外婆就很以此为傲。和她们不一样的是,她从灵感开始。先是一个勇敢的,令人眼花缭乱的念头,然后,她的愉悦便每况愈下。第一,她可能永远找不到合适她的纸样。这不奇怪,没有什么现成的纸样配得上在她脑海里怒放的灵感。我更小的时候,她给我做过一件蝉翼纱花裙子,高高的维多利亚式领口,镶着参差不齐的花边,配有一顶宽边女帽。还有苏格兰花呢披肩,天鹅绒夹克衫,绣花村姑衫,配上大红的裙子和黑色花边紧身马夹。我顺从地穿上这些衣服,在我尚未了解这个世界的观点的时候,我感觉还挺快乐。现在,我明智多了,我想要的衣服,是像我的朋友朗妮那样,从比尔商店买的衣服。
我必须试衣服。有时候,朗妮和我一起从学校回家,她坐在沙发上看着我试。妈妈轻手轻脚地在我旁边打转,我很尴尬,妈妈的膝盖嘎嘎作响,还有她重重的呼吸。她对自己咕哝不已。在家里,她既不穿束胸,也不穿长袜;她穿着楔形高跟鞋和短袜,腿上布满一块块蓝绿色血管。我觉得她蹲下来的姿势不知羞耻,甚至伤风败俗;我试图不停地和朗妮说话,尽量不让她注意到妈妈。朗妮表情镇定,有礼貌,一副心怀感激的样子。有长辈在场的时候,她通常都这么伪装。他们从来都不知道,她会嘲笑他们,她是个残酷的模仿秀爱好者。
妈妈把我拖来拖去,大头针刺疼了我。她逼我转身,她叫我走路,她让我站直别动。“你觉得怎么样,朗妮?”她嘴里咬着大头针问。
“很漂亮。”朗妮诚恳地回答,态度温和。朗妮的妈妈已经去世了,她和爸爸一起生活。她爸爸很少关照她,我觉得,这种生活让她容易受伤,不过也是一种恩赐。
“要是我能做出来的话,应该很漂亮。”妈妈回答说,“嗯,好吧。”她语气夸张地说着,站了起来,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忧伤的嘎嘎声,再长叹一声:“我怀疑她不领情啊。”她激怒了我,这种话当着朗妮的面说,仿佛朗妮和她一样是大人,只有我是孩子。“站直了。”她说着,从我头上把用大头针别起来的衣服拽下来。我的脑袋被天鹅绒蒙住了,身体露出来,只穿了一件学校的旧棉布连身衬衣。我感觉自己像一个没有经验的大笨蛋,手脚笨拙,浑身疙疙瘩瘩的。要是我像朗妮那样就好了,小巧,苍白,瘦弱,她一出生就有先天的心脏缺陷。
“嗯,自从我上中学以后,没有人再给我做衣服了。”妈妈说,“我给自己做,没有新衣服也过得去。”我担心她又开始讲她的故事,步行七英里到镇子里,在一家寄宿公寓找到一份餐桌侍应的工作,才上了高中。妈妈的故事一度吸引过我,现在已经变得像情节剧一样,脱离时代,让人厌烦。
“有一次,人家送了我一件衣服。”她说,“米色的开司米羊毛,前面是品蓝色的开襟。珍珠母纽扣很可爱。我真想知道,它现在怎么样了?”
我终于能脱身了,和朗妮一起上楼到我的房间去。屋里很冷,但我们就待在那里。我们谈班上的男孩子,按座位一排排地谈,“你喜欢他吗?哦,那么有一半喜欢吗?你讨厌他?要是他请你出去,你会去吗?”没人请我们出去。我们十三岁,进中学只有两个月。我们做杂志上的问卷,想看看我们有没有个性,会不会受欢迎。我们看文章,学怎么化妆,怎么强调优点,第一次约会怎么对话,要是男孩子过分了该怎么办。我们还看了绝经期的性感缺失,堕胎,为什么丈夫要到外头寻求满足。我们不做作业的空闲时间,大部分都用来收集、交换和讨论性方面的信息。我们约好了什么都要告诉对方。但是有一件事儿,我没有说过。舞会,中学的圣诞舞会,妈妈正是为此给我做新衣服,也正因为如此,我不打算去了。
在学校,我一分钟也没有舒畅过。我不了解朗妮的想法,每到考试前,她就手脚冰冷,心跳加速,但我所有时间几乎都在绝望。当我在课堂上提问,不管是什么样的小问题,我的声音不是短促尖利,就是嘶哑颤抖。我被迫走到黑板前的时候,坚定不移地相信裙子上有血迹,即使在一个月时间内都不可能真有血迹。一用黑板圆规,我的手就出汗打滑。玩排球的时候,我没法打球;要到别人面前做个什么动作时,我的本能就是不去。我讨厌商务课,因为必须要用一根笔直的笔在纸上画线,画成账簿,老师从我的背后看见的都是脆弱的线条东摇西摆地挤在了一起。我讨厌科学课,我们一个个坐在长凳上,坐在刺眼的灯光下,身后是堆放了陌生的、易碎的仪器的桌子,这课是校长教,他声音冷淡,带着自我欣赏的腔调—他每天早上都要朗诵经文,将羞辱强加于人是他的天赋异禀。我讨厌英语课,因为男生都在教室后头赌博,而那位矮矮胖胖、轻声细语的年轻女老师,在前头微闭双眼朗读华兹华斯的诗歌。她威胁他们,恳求他们,脸都红了,声音简直和我的差不多。他们语带讽刺地道歉,只要她再开始朗读,就摆出痴迷的姿态,一脸狂喜,闭上眼睛,用力拍打自己的胸口。有时候她的眼泪都掉下来了,也无济于事,她只能狂奔到走廊上去。随后,男生们便发出哞哞的叫嚣声,女生们发出渴望的笑声。当然,我也笑了,这些声音会继续折磨她。这种时候的教室总是充满了残酷的狂欢气氛,让软弱、猜疑的人,比如我,陷入恐慌情绪。
但是,学校里真正的事情不是商务课,也不是科学或者英语课,是别的东西给了生活以紧迫感和光彩。湿冷的老教学楼,地下室里摇摇晃晃的墙,黑漆漆的盥洗室,死去的皇室成员和失踪的探险家的照片,充斥着性竞争的紧张兴奋感。在这种气氛中,尽管做着巨大成功的白日梦,我有的却是彻底失败的预感。必须要出点什么乱子,我就可以不去参加舞会了。
十二月到了,下起了雪,我有了主意。开始,我想的是从自行车上跌下来,扭伤踝关节。我骑车回家,走在车辙深深、路面被冻得坚硬的乡间小路上,我试了好几回,可是太难了。不管怎么样,我的喉咙和支气管似乎比较虚弱,为什么不让它们暴露一下?我开始夜里起床,把窗户推开一点。我跪在床头,风,有时候夹杂着雪花,扑向我裸露的喉咙。我把睡衣上面的扣子解开。我对自己说,“冻得发青”,跪在那儿,闭上眼睛,想象自己的胸和喉咙变成蓝色,挨冻的时候血管在皮肤下变成的灰蓝色。一直待到自己再也忍不下去了,就从窗台上握一把雪涂在胸口,再扣上睡衣的扣子。雪会在法兰绒底下融化,我穿着湿衣服睡觉,这应该够糟糕的了。早上,我一醒来,就清了清嗓子,试试看疼不疼,咳嗽一下权当试验,再憧憬地摸摸额头,看看烧不烧。没用。每天早晨,甚至包括舞会的那天早晨,我都挫败地起了床,身体十分健康。
舞会那天,我用铁发卷做头发。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做过头发,因为我的头发是自然弯曲的,不过,今天我需要一切可能的女性化仪式来保护自己。我躺在厨房的沙发上,读《庞培的最后时光》,希望自己身在庞培。我永不满足的妈妈,正在给裙子缝白色的花边领口,因为她觉得这衣服看起来太像大人了。我看着时间流逝,觉得这一天是一年中最短的一天。沙发上头的墙纸是益智解谜游戏图,还有我和弟弟得支气管炎时的涂鸦作品。我看着它们,热切地希望自己能回到童年的安全中。
我摘下发卷,不管是自然卷的,还是人工卷的,都被烫弯了,密密麻麻地冒出来,闪闪发亮,乱蓬蓬的一堆。我把头发打湿,梳,用发刷反复地刷,沿着脸颊用力地拉。我涂了粉,热辣辣的脸上突兀地白了一片。妈妈拿出她的古龙玫瑰香水,让我在胳膊下面喷一点,这种香水她自己也没用过。她帮我把衣服拉链拉上,把我拽到镜子前头。公主裙的式样,小腹勒得非常紧。我看见我的胸部在硬邦邦的新束胸下面神奇地凸起。孩子气的荷叶衣领下,竟然是成熟的证明。
“好啦,我想拍张照片。”妈妈说,“我真为这身衣服自豪。另外,你能不能谢谢我?”
“谢谢你。”我回答。
我打开门,朗妮说的第一句话说是:“上帝,你的头发怎么了?”
“我做了一下。”
“看起来像祖鲁人。[1]哦,别急,给我一把梳子,让我把前面的头发卷一下。看起来好多了。这发型看起来老了。”
我坐在镜子前,朗妮站在我身后帮我梳头。妈妈似乎离不开我们。我希望她走开。她看着发卷渐渐成形,说:“你真是个奇才啊,朗妮。你以后应该当美发师。”
“我也想过。”朗妮回答说。她穿了一件淡蓝色的绉绸裙,腰上有装饰性的褶裥饰边和蝴蝶结。就算我的裙子没有荷叶领,比起她的来,也算不得成人化。她的头发,精致得如同发夹广告上的姑娘。我私下一直觉得朗妮不算漂亮,因为她牙齿畸形。但是现在看起来,不管她牙齿畸形不畸形,她时髦的衣裳,精致的头发,让我觉得自己多少像个怪物木偶,被塞进一团红色天鹅绒里,眼睛大睁,头发狂乱,颇有点精神谵妄的意思。
我妈妈跟着我们走到门口,冲着外面的夜色叫:“再会!”这个词,通常是我和朗妮道别用的,从她嘴里说出来显得荒谬又凄凉。她用这个词,真让我愤怒,所以我没有回答。朗妮欢快地回头叫道:“晚安!”算是对她的鼓励。
体育馆里闻起来有松树和香柏的味道,折出凹槽的红色和绿色纸风铃从篮圈上垂下来,浓密的绿色树枝将高大的木栅窗藏在了身后。高年级的学生似乎都是一对一对来的,有些十二年级、十三年级的女生,带来了已经毕业的男朋友,他们已是镇上的商人了。这些年轻男人在体育馆里抽烟,没人能阻止他们,他们是自由的。站在身边的女孩,偶尔把手轻轻地搭在他们男子汉气的衣袖上,表情厌倦,冷淡,迷人。我真希望自己也是这样的。她们的举止仿佛她们,大姑娘们,真的是在出席舞会,而我们这些人,在她们身边穿行,隐约地张望,就算不至于让人看不见,看见也不过是死气沉沉的一群罢了。当第一支舞曲,保罗·琼斯的一首歌开始的时候,他们没精打采地走动,互相看着笑,仿佛迫不得已来参加一个大半已经忘却的儿时游戏。朗妮,我,还有其他九年级的女生,手握着手,浑身颤抖,紧跟其后,一拥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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