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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却想,这猫儿的神情为什么这么古怪?难不成他误会了什么?我想起自己以往向五哥打听猫儿时的那股兴奋劲,再瞧瞧一边神情暧昧的老八和鹦歌墨兰,顿时失笑。
老八被我这一笑笑的摸不着头脑,道:“七姐,你知道五哥知道我们在这里还笑啊?你就不怕他告诉爹娘,抓我们回去么?”
“这有什么好怕的?爹娘又不会知道我们在这里,五哥是猫儿的朋友不假,而如今我们也是猫儿的朋友了不是,如果我们请你的猫大哥不要把我们的行踪告诉五哥,你的猫大哥自然半个字都不会提的,是不是?”我故意将“朋友”两个字咬重了一些,目光似笑非笑地瞄向熊猫儿,俏皮地道。
“这个——朱姑娘如果不想让朱兄知道,那在下不说就是了。”熊猫儿猫似的眼睛转了转,道。
“嗳,光是猫儿你不说可不够,你得保证你手下的兄弟们也不说才行。”我一眼就看穿了熊猫儿的意图,也转了转眼珠,追加道。
“——”熊猫儿干笑了几声,道:“好——在下答应就是了。”他扫了一眼边上尤自瞧着我发愣的几位,猛的一拍他们的肩膀,喝道:“你们几个,可听清楚了?”
几个大汉猛的恍过神来,诺诺道:“是是,听清楚了,绝不向朱公子透露半句。”
“这才是我的好朋友!”我大喜,起身亲自为他倒了一碗酒,“这碗酒就当是七七谢过猫大哥为我保密了。以后你也莫要再叫我姑娘,直接呼我七七就是了。”
熊猫儿笑看了我几眼,似是下了什么决定,也站了起来,道:“好,那我就不客气了,来,七七,干!”
“干!”
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我的酒量虽然远远比不上熊猫儿,但也算不错。何况熊猫儿早已事先喝了那许多美酒,再与我干杯,倒让我占了便宜,到最后竟与他勉强喝了个平手,两人都是酩酊大醉,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客栈的。
到了次日中午,我方才头痛欲裂地醒来,赶忙灌了碗醒酒茶下去,正要吩咐他们也给熊猫儿送几碗去,楼下却来报说熊猫儿来了,正等着我一起去布施。
换了身轻便的男装,下楼一见,这只猫儿果然就是天生的酒虫,宿醉醒来,居然还是精神抖擞,神采飞扬的,浑然不见半分酒醉的痕迹,看来这酒对他而养只有滋养的功效而没有任何副作用啊!真是让人嫉妒呀!
从前日夜里到此刻中午,不过是一日半的时间,熊猫儿竟不知道去何处将那许多珍宝都换成了银票和制钱,留下一部分,将与我一同将银钱都分发给附近的穷苦人家外,余下还有大半的银票都让一个叫赵三的人带往黄河流域,购买物资救济灾民。
有了凭空而降的几千两银子,那酒楼上要寻死的中年人自然不会再要寻死了,得了银两后立即将铺子转卖回乡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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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终于见到七七的真面目了,大大们感觉如何呀?呵呵——
第七十九章 消息
相比起许昌城里的穷苦百姓的喜出望外,那贾剥皮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丢失了二十多万两财物本来已然心疼的不得了,偏偏家中的母老虎又在日夜狂叫着,要他立即把失去的银子在最快的时间内抓住盗贼,把珠宝追查回来,否则就有他好看。
那贾大相公在别人面前一贯只有作威作福的份,没想到今日却比缩头乌龟还憋气。
而有十足把握不会被查被追到的我们,却每天都大摇大摆地经过贾府的大门口,心里非但觉得得意之极,也觉得过瘾之极!心情好的不得了。
这两日,除了晚间睡觉休息,我和老八几乎整日都熊猫儿腻在一起,白日里一同到城外纵马踏青,或去较远的山村小镇暗中布施,晚上回来就跟着他走街串巷,飞檐走壁,暗中扶危助弱,饿了渴了便就近找一家茶馆酒楼痛饮畅谈,聊的多了,才发现两人竟有许多观点,居然都是不谋而合,更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说到兴奋处,熊猫儿甚至会情不自禁地拍打我的肩膀,口口声声地“朱兄弟,朱兄弟”,竟仿佛浑然忘了虽以男装面目示人的我,其实还是个女孩子,而且还是个曾令得他目瞪口呆过的、自认容貌世上少有的美丽女子。
他这样的举动自然瞧的老八嘿嘿贼笑不止,也看的鹦歌和墨兰一脸无可奈何,但又不方便阻挡,只好在背后偷偷地提醒我,我毕竟是个千金之躯,要多少和男人保持距离,以免损及清誉。
“什么千金之躯?我可不觉得我比你们高贵多少?同样都是爹妈生的养的,只不过我的出生条件比你们好罢了,说什么高贵不高贵的?猫儿是个直爽的人,他是把我当兄弟看才会拍我肩膀的,你们不用紧张。”每每听到这样的言辞我总是大笑,对所谓的名节和清荣一点都不以为然。
说也奇怪,我的前世虽是生活在一个作风开放的时代,但我却是属于那种极为反感男人对我动手动脚的保守类型,除了以前的男朋友,别的男人就是连靠我近些我都觉得难受不自在,更不论说是这样的勾肩搭背了。
这一世,我一出生就贵为朱家的千金小姐,更是从未有任何男人可以近得我身,可如今这个人一换成了熊猫儿,我却连不但无半点反感,反而觉得他这样的亲昵举动理所当然之极,有时甚至也会回拍他的肩膀,跟他一起纵声狂笑。
他身上那混合着酒气和汗味的浓郁男子汗的气息,虽然难免有些臭味,但闻起来竟也不觉得如何呛人,反倒还有一股安心地感觉,只要和他在一起,就觉得特别的轻松,整个人也不由地跟着豪爽起来,隐隐地觉得自己也有了几分女侠的气概。
因此,每回和他分开回客栈的时候,墨兰和鹦歌总要说我是越来越不象个女儿家,反似个男人一般。
听到这句话,我却笑的更欢了,故意将声音放的更粗,大笑道:“我既然打扮成男人,自然是越象个男人才越好啊!”说罢也不理她们,径直地去沐浴,洗去一天的灰尘。
其实也不是我如何喜欢当男人,只要是女孩子,而且是容貌一直都不错的女孩子,倘若没有不得已的原因,有哪一个喜欢藏住自己的美丽不让人知的?
都说女子行走江湖不易,此次出门之后我才更加明白,女子在江湖之中行走确实多有不便,更何况如今我为防家人追踪,暂时还需隐瞒行踪,扮成男相当然是最佳的选择,因此依然成日作男子打扮,只有在沐浴的时候才现出自己的女儿身。
沐浴完毕,墨兰依旧立在身后为我轻柔地擦着湿发,我则坐在梳妆台前,一边漫不经心地往脸上涂抹着特制的护肤花蜜露,一边含笑回忆这两日来和熊猫儿的相处。
这只猫儿,除了义薄云天外,果然是只谗嘴的小猫,自那日我请他喝了自全国各地收集来的美酒之后,他就一直念念不忘,时不时地就馋着脸,问我要好酒。
那模样,分明就是一个十足的市井无赖,哪里看得出他居然是个行侠仗义的好男儿?不过,他那个样子,还真是可爱!呵呵,我一边轻笑着,一边目光随意流转,突然不经意间瞥见镜中的墨兰正在偷笑。
“做什么笑的这么贼兮兮的?”我微嗔道。
墨兰轻笑道:“婢子在想,倘若小姐和熊公子他们平日在一起时,就是此刻这般脱俗出尘的花容月貌、轻柔甜美的浅笑,不知那熊公子的手掌是否还敢再轻易地落下来?”
闻言,我不由地停下来,注视着镜中那张与娘亲有九成酷似的脸蛋,微微怔忪,笑道:“这我也不知道,改日有机会倒可以试试,不过,目前我对我们这样的相处方式还挺满意的,呵呵,还是以后再说吧!”
哈哈,我现在还未换回女装,熊猫儿那几个手下见了我已是红脸一片,倘若我真恢复原貌,只怕他们又会象那日一样,再也不敢抬头看我一眼了。猫儿的手下果然也都挺有意思的,听说他们平日其实也少不得去要喝花酒,女人自然见得也不少了,怎么见了我,反而都变成了十几岁、乳臭未干的毛头小伙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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