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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晴朗的一天。
按照惯例,原瑾礼被头顶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吵醒。
那些林间鸟儿总喜欢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晨起放歌,其产生的噪音之强,相信任何一个身处梦乡的人都不会喜欢被这样打扰。
成为熊猫的原瑾礼也无法忍受。
甚至一度被它们烦得不行。
可逮又逮不到,冲它们嘶吼恐吓也没有用,最后只能忍了。
只是今天又与往常不一样……原瑾礼张开眼后没空觉得烦,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那条昨天被他捡回来的狗。
他需要判断一下对方是死是活。
昨天一时脑热将这只狗子捡回来,原瑾礼不觉得有什么可后悔的。但如果它真就已经咽气,他也不会感到惋惜,反而会第一时间地将尸体丢出去,避免吸引来其他猛兽。
野外生存本就残酷且血腥。
唉……原瑾礼在这里呆了三个月,多多少少也算见过一些名场面了,已经无法像从前做人时一样,会把一只小动物的生死看得有多重。
再说人类社会中有很多宠物医院、野生动物救助站,但在原始森林当中,受伤的动物就只能听天由命,大熊猫也无能为力。
不过好在,这只狗子比昨天的状态已经好了很多,看上去还能活。
昨天这条狗在短暂地醒来过后,又很快陷入了昏睡。
之后原瑾礼半夜起来吃宵夜的时候也有过来查看过,当时对方睡得并不安稳,看上去对他也多有防备——这是动物受伤时的自我保护机制,原瑾礼懂,于是也没有靠近去打扰。
但可以肯定的是,那会儿它的气息较之前就已经变得沉稳了许多。
等今天再看,这只狗子受伤的部位已经彻底止住了血,气息也已经归于均匀平缓。
这让原瑾礼多少开心了一些。
对死亡的漠视是森林动物的生存法则之一。但他也同样会为了一条小生命的起死回生而感到高兴。
心情愉悦的大熊猫爬起来,开始享用自己今天的早餐。
早饭是昨天打包回来的竹子,还新鲜着。
原瑾礼现在还是只幼崽,牙口不好,只能吃竹子里面最嫩的部分。
好在那一整片竹林都是他的,可以任他挑选。大熊猫别的没有,就是趁竹子!
吃它们的时候,原瑾礼喜欢先薅上面的嫩竹叶,细细地把它们卷成卷儿来吃,然后再吃香脆可口的竹枝。
清新水嫩的大竹子!特别嫩,有时候一口咬下去还会爆浆!
小耳朵一晃一晃,他坐在那里吃的极为香甜。
熊猫对于竹子的热爱似乎是天生的,尽管大熊猫其实是不折不扣的食肉类动物,但就原瑾礼的亲身体会,大竹子可比那些竹鼠肉好吃得多。
既不用费劲儿捕猎,又很合胃口,除了他每天要猛劲儿吃、埋头苦吃、至少要吃几十斤的竹子才能供应上长身体需要的能量外,几乎没什么缺点。
但可以不用顾及身材地尽情去吃自己喜欢吃的食物,谁又会不乐意呢。
哦,说错了,熊猫也是要顾及身材的。
——他要把自己吃胖!
从穿成野生大熊猫的第一天起,顾瑾礼就知道,他的任务就是要尽可能多的储存脂肪能量。
这似乎是所有野生动物们毕生奔波的唯一主题。
所以跟其他野生动物一样,咱们大熊猫也是以胖为美的。
越圆润,说明生活水平越高。
对于这一点,原瑾礼最初也有点难以接受。
毕竟每天都要往死里吃,然后再猛劲儿地睡。那画面,想想可真是……
“哈啊~”吃着吃着,熊猫幼崽突然打了个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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