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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与故乡(第1页)

一个诗人与故乡有什么关系?在我看来,没什么关系,真可能没什么关系。诗人把他的诗歌当作故乡——他生活在他的诗歌之中,有点自恋。诗人都有点自恋的。自恋的人以为自己就是一个世界,他创造诗歌,诗歌作为证明。但在某种程度上恰恰是诗歌创造诗人。这某种程度也就是时间:读者总是要很缓慢地才能读到诗歌,这时候,诗人已经消失。

所以我现在你们面前,并没有十足的理由谈论诗歌:诗人没有消失,他的诗歌也就没有道理显现。等我离开这里,我相信我的诗歌才有可能呼啸而来。它们是深海的鱼,它们不容易见到。

中国也罢,英国也罢,对于当代社会,诗歌是不容易见到的光芒。因为这一束光芒,它不是隐藏在比它更亮的地方,就是暴露于黑暗之所在。请注意,我使用“隐藏”与“暴露”这两个词。我的意思是在中国,作为一个诗人,他是更容易被暴露的。这就让我不无怀疑诗歌的品质。诗歌是光芒,在我看来,它似乎更应该是隐藏的。暴露或被暴露,常常使一个并不具备多少诗歌品质的诗人成名。我是中国诗人,用汉语写作,我热爱汉语,但并不看好汉语诗歌——我指的是二十世纪初“五四运动”以来所谓的“新诗”创作,汉语已被扭曲、污染,这种扭曲和污染,不是词义的下坠,而是语法的上压。二十世纪初期,一些留学欧美的语言学家把西方语言规律强行移植进汉语,它的确在文化上起到规范和便于交流的作用,但在另一方面,它也残酷地谋杀掉汉语之所以作为汉语的纯粹之美。

汉语的纯粹之美是什么?一言以蔽之,我想它既是简洁的,又是暧昧的。

他们谋杀掉汉语的简洁和暧昧。为什么说是谋杀?因为阴谋在我看来,有时候往往是一大群人的共识。说起“五四运动”,我们更多地是谈论它积极一面,它的负面影响,我们缄口不言。“五四运动”其实是一个向西方学习的运动,可以说它有两个分支,一支是向英美学习,一支是向苏联学习。在座有研究“五四运动”的,不妨研究研究这一阶段的历史对中国的负面影响。我对这一阶段历史涉及甚少,也就只能点到为止。“五四运动”对汉语的扭曲和污染,它的大发作——在“五四运动”后的五六十年之后,也就是在二十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它大发作了。而我恰恰出生于这个时期。

目前的诗人,差不多都知道这么回事:语言是对一首诗的基本保证。这是不是也是阴谋呢?因为又达成共识!当语言已变得千篇一律、面目可憎的时候,诗歌又能行之多远?这也就是我在前面所说的我并不看好汉语诗歌的主要原因。以至于活着的中国诗人,如果他有抱负的话,就与其说他是诗人,不如说他是语言学家,更不如说他是文字研究者。语言学在中国起步较晚,对文字的研究,中国人早在公元前好几个世纪就已经开始。现在所能知道最早的字书是《尔雅》和《史籀篇》。秦始皇作为皇帝的一大功劳就是“书同文”,这和一些留学欧美的语言学家把西方的语言规律强行移植进汉语是不是有点接近呢?我也不清楚。但在中国,“文字学”这一说法,直到清末才出现,以前叫作“小学”,西汉人研究秦始皇的宰相李斯所作《仓颉篇》,便定下“小学”这个名称。仓颉是中国神话传说中发明文字的人物,说他是个人物,还不如说是神仙。为什么?因为传说仓颉长着四只眼睛。为什么要让仓颉长四只眼睛,推想起来,先民大概认为眼睛长得越多,看到的东西也就越多吧;看到的东西越多,文化知识也就越多吧。所谓大开眼界。尽管我长着两只眼睛,也要戴上一副眼镜——因为直到现在中国民间,尤其在乡村,把戴眼镜的人还叫作“四只眼睛”,在他们看来,戴眼镜的人就是有知识的人,有知识的人,当然是好人。中国人对知识有一种天生的亲近。好人一路平安,所以你们如果要去中国旅行,我建议你们最好都戴上眼镜去中国旅行,当然,有色眼镜就不要戴了。有时候他们坦率一点,或者说你惹恼了他们,他们就喊你“四眼狗”。“狗”,在我们那里是句骂人话。不是说我们不喜欢狗,狗是我们十二生肖中的一位。我是属兔子的,我父亲就属狗。古代的巴蜀之地,有一个部落创造过辉煌的文明,后来突然消失,比诗人消失得还快。现代考古工作者找到他们消失的原因:他们太热爱狗了,把狗的牙齿移植于自己口腔,不料感染上“狂犬病”,他们就这样消失了。西汉人由于研究《仓颉篇》,便定下“小学”这个名称,唐宋有人称之为“字学”,但“文字学”这一说法直到清末出现,是由章太炎叫开的。

我扯到文字学,扯到仓颉。仓颉的四只眼睛听起来荒诞不经,但在我看来,它倒说出这样一个事实,一个有关中国文字的事实——它首先应该被看见。与你们“拼音文字”不同,我把中国文字自作主张地命名为“意象文字”,一个是“音”,一个是“象”,也就是说,你们的文字更多与耳朵干系,我们的文字更多与眼睛瓜葛。

也就是说,当英美诗人和中国诗人把文字作为自己诗歌创作出发点的时候,当然,这是假设,它们,我说的是诗歌,它们在观念上肯定南辕北辙,只是我更关心的是文本,也就是结果——在文本上会不会殊途同归呢?

因为当代诗歌在性质上已是国际诗歌,文字经过翻译,比如一首中国诗歌,被翻译成英语,当它在文本上出现的时候,我认为这一首诗歌它获取的并不是英语,而是一种国际语言——首先它不是汉语,同时它也不是英语。一首英国诗歌被翻译成汉语,我想情况也是如此。尽管我诗歌写作的一个方面是从文字出发,但我并不畏惧“翻译的丧失”,我相信只要这一首诗歌是真正之诗,它最终必定会获取一种国际语言。如果成功,可能就是宇宙语言。诗人说到底是用宇宙语言写作的未来人,是的,他未来。

但什么又是真正之诗呢?这是一个问题。或许还是哈姆雷特问题。

我猜想这是与心灵有关的语言,它越是个人,也越是国际。诗歌的神奇,就在这里。

我说了半天,大概一个诗人与故乡真可能没什么关系,我竟还没说到故乡。我跑题了。有时候,跑题是种能力。

我在前面说过,我诗歌写作的一个方面是从文字出发的,那另一个方面呢?

另一个方面,我想我从方言出发。这样说,并不是说我用方言写作。我从没有用方言写过诗歌,有时候为了达到某种效果,我用方言朗读。在这里,我可以用方言朗读一首诗。我先用普通话朗读一下,再用方言朗读,我认为它们的效果并不一样。

我所说的方言在中国方言区里,属于吴方言。在教科书上,吴方言代表是上海话。但在我看来,苏州话才是它的代表。吴方言写作,出现过两本杰作,一本《海上花列传》,一本《何典》。《海上花列传》有点像狄更斯小说,《何典》的趣味在中国小说里不多见,似乎更接近《巨人传》。《海上花列传》写的是妓女和嫖客的故事,他们的对话全是苏州话。明朝以来(公元1368—1644),妓女讲苏州话是一种时尚,表示自己的高贵。很不幸,我就出生于苏州,我的方言就是苏州话。我的诗歌写作从方言出发,是说我多多少少受到方言影响——使方言成为思维。或者说是我在诗歌写作中所关注的思维对象和思维走向。

中国的正统文化是黄河流域文化,那里出了孔子。苏州在长江以南,对于黄河流域文化而言,就是不正统文化。我以吴方言作为我写作上的思维指导,也就是说我有意识地在寻求一个旁观者的位置、一个边缘者的位置、一个与正统文化保持距离的位置。这可能与我对诗歌的理解有关。

苏州在长江以南,长江以南的地方被称为江南,但江南常常并不是一个地理概念,而是一个文化概念——或者说指的是一种文化品位。五代(公元907-960)时候,就有句俗话:“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句话,既可以看作赞美,又可以看作诅咒——对于一个黄河流域的人而言,江南太安逸、太色情、太腐朽了:

如今却忆江南乐,当时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翠屏金屈曲,醉入花丛宿;此度见花枝,白头誓不归。

“如今却忆江南乐”,此句甚可回味。这是五代诗人韦庄的一首词,词牌名是《菩萨蛮》。

到了北宋(公元960-1127),中国文化开始向江南偏移。请注意,我使用“偏移”这个词。也就是说,尽管文化开始向江南偏移,但它是“偏”的,并不“正”,它与黄河流域的正统文化是有距离的、是不同的。南宋时期(公元1127-1279)迁都杭州,更是带动江南的发展——起码是文化上的发展:

一片春愁待酒浇。江上舟摇,楼上帘招。秋娘渡与泰娘桥,风又飘飘,雨又萧萧。何日归家洗客袍?银字笙调,心字香烧。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一剪梅·舟过吴江》,这是南宋诗人蒋捷的词。“泰娘桥”就在苏州,有一年我常常骑车经过。当然,已经是水泥桥了。想必当初是座石桥。唐代(公元618-907)的桥一般都是木结构的,桥栏髹饰红漆,古诗中的“画桥”,指的就是这类桥。宋代人更钟爱石桥。

从蒋捷词里,我们可以看出,同样是对时间的认识,“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与“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是多么不同,中国人的文化趣味到了宋代有个大变化——它从早年青春硬朗过渡到中年老态柔润,或者说是一个从偏硬到偏软的过程。

苏杭,就是苏州和杭州。苏州和杭州是江南的符号,但天堂是不是苏州和杭州的样子,我不知道。如果天堂是苏州和杭州的样子,那么就是说天堂一半是人工的,一半是自然的。苏州是人工园林,杭州是自然山水。苏州离艺术更近,艺术就是人工的结果。但我今天并不想谈论园林,尽管苏州有九个园林属于联合国认证的“世界文化遗产”。因为我想在合适的时候把苏州园林和苏州评弹,当然,还有同属于联合国认证的“世界文化遗产”的昆曲放在一起作点介绍。

园林逛逛,评弹听听,昆曲拍拍,这可说是苏州人的精神生活。而苏州人的物质生活又是怎样的呢?有两句话可以概括:“早晨皮包水,下午水包皮”。“皮包水”指的是喝茶,“水包皮”指的是洗澡。苏州人喝茶,十分讲究,一般只喝绿茶,很少喝红茶,基本上不喝花茶。认为喝花茶俗气。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里的人物喝绿茶,雅致;《金瓶梅》里的人物喝花茶,这在苏州人看来是很俗气的,还不如不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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