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沈畅涔愣神的功夫,乞丐拖着那条不太利索的腿匆匆逃离。
沈畅涔气得骂了一句脏话,他一身的干净衣裳早已染上了尘土,灰扑扑的,上头一个极为明显的印子,也无法遮盖,他今日刻意洗了头,换了新的,更加合身的衣裳,打扮齐整在门口守了许久,就为了和簌簌见一面,他想不明白簌簌有什么好值得他见的,不过就是一个养在闺阁中的女娘,还试图用那些不入流的手段来对付自己。
与其将这些时间浪费在他簌簌身上,他还不如多去夫子面前展示才学。
沈畅涔一边怀疑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边却鬼使神差地收拾好一切,等他彻底回神的时候,他已经听到了簌簌的呼喊。
沈畅涔又鬼使神差地想,抛开簌簌想要害的人,她害人时候的模样实在是有些可爱,况且,他不信簌簌会主动害人,一定有人在暗中替她出主意。
乞丐早已走远了,他实在是跑得急,关节处已经发出吱嘎吱嘎,不堪重负的响声。
他这腿已经是老毛病了,每次受了累,或是到了天寒地冻的时候,总是会一阵阵发酸发疼。
老毛病了。
但此刻的乞丐早已顾不上身体上的不适,他始终没能忘记那张脸,惊鸿一瞥中瞧见,却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实在是太熟悉了。
熟悉到了第一眼,就下意识地心惊肉跳。
那是十多年以前的他,寄住在楚府中,一心只为读书,见了簌簌一面以后,他有关于未来的计划中,又多了个簌簌。
年少的自己总是喜穿一身朴素的服饰,在簌簌面前晃来晃去,他假装并不在意簌簌,可是眼神的余光里却一直有簌簌的身影。
他缓缓沿着墙角滑落,理清思绪。
他死了,但是幸运的是,他来到了有簌簌的时候,不幸的是,那时候的自己也在,并且同样对簌簌虎视眈眈,绝无第二种可能。
他足够了解“沈畅涔”对于簌簌那种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渴望。
所以,他不能再用沈畅涔这个名字了,他得想个其他的身份活在这个世界上,两人拥有如此相像的脸,任谁都会将两者扯上关系。
思索半天后,世界上少了个乞丐,多了一个书生,才华极好,短短时间内就声名鹤起,甚至中了头彩。
他称自己是乡野中人,因为灾荒流落成乞丐,胸中无半点墨水,更没有什么师承。
夫子摸着花白的头发,同学生们分享趣事,聊起了文章,自然也就说起了文章的主人,“文章本是天注定,这句话说的果然是没错的。”
沈畅涔觉得怪异,问,“真有这样的人?”
夫子笑笑,“说不准呢,也有许多人问过,但他也只是说,他睡了一觉,只觉得灵智大开,文章下笔就来,浑然天成,独具巧思,民间都流传着一个说法,说这是他梦里被仙人摸了脑袋,开了心智……据说他身上佩戴过的物件都被读书人炒到了高价,说是要沾一沾福气,他也姓沈,单名一个拙字。”
还和自己一个姓。
沈畅涔总觉得怪怪的,但也不知道是哪里不对,莫名他就想到了不久前看到的那个乞丐。
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却能让自己记那么长时间。
簌簌自从那一遭后,许久不敢对着沈畅涔下手,又加上从某种角度而言,他也算是帮过自己,于是,对他的态度稍微和缓了一些。
簌簌今日里闲地无聊,缠着春梅让她买最新的画本子来看,看完后簌簌问,“怎么都是一个人写的啊!倒是有趣。”
“那小姐你觉得如何?”
“还行。”簌簌敷衍道,“你怎么突然问我这个?”
“他会是你未来的夫子。”看着簌簌惊讶的脸,春梅轻轻咳嗽两声道,“是这样的,老爷这次机缘巧合遇到了一个人,才华出众,老爷惜才,所以就想招他入府,替他某份差事,可是他不愿意教一群人,觉得累,也不容易教地好。”
“爹爹怎么跟街上捡破烂的一样,什么人都往府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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