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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信片(第1页)

昨天下午,昨天,我走在去邮局的路上,心里想的是,我是多么讨厌下雪啊。在这个迟迟没有结束的冬天末尾,我喉咙疼。我真希望能被寄到佛罗里达去,就像克莱尔那样。这是星期三的下午,只上半天班。我在金氏百货商店工作,尽管叫这么个名字,实际上商店里没别的东西,除了成衣和纺织品。他们以前也卖杂货,不过我也只是能隐隐约约地想起来而已。以前妈妈常常带我去,就把我放在高凳子上,老金先生会给我一把葡萄干,说,我只给漂亮的小姑娘。他去世以后,他们就把杂货撤了,甚至这里现在也算不上是金氏商店,它属于克鲁伯格家。克鲁伯格家从来没有人来过,只是派了霍斯先生来当经理。我负责楼上的童装,圣诞节的时候,童装柜就布置成了玩偶世界。我在这里工作了十四年,霍斯先生不会挑我的毛病,因为他知道就算是挑了,我也不会当回事儿。

星期三,邮局的窗口是锁着的。不过我有钥匙。我打开我们的邮箱,拿出了《朱比利报》,报纸上写的是妈妈的名字,还有电话费单,我差点就漏了一张明信片。我先看看图的那一面,是棕榈树,炎热的蓝色天空,一家汽车旅馆的前方,广告牌做成个高大结实的金发女人形状,身边的霓虹灯照亮了她,所以我猜想应该是晚上。她在说,来我这里睡觉吧—她嘴里冒出一个气球,上面是这么写的。我翻了一面,看见的是:我没在她那里睡觉,因为太贵了。天气好得不能再好了。七十多华氏度。朱比利的冬天对你怎么样?我希望不算太坏。当个好姑娘。克莱尔。日期是十天前。好吧,有的时候,明信片确实很慢,但是我敢打赌,事实是他把明信片放在口袋里,放了好几天,然后才想起来寄走。三个礼拜前,他出发去佛罗里达,这是我收到的唯一一张明信片。现在,我希望他星期五,或者星期六,人就能回来。每年冬天,他都会和他妹妹胖胖、妹夫哈罗德一起去佛罗里达,他们住在温莎。我有种感觉,觉得他们不喜欢我。不过,克莱尔说这完全是我自己的想象。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迫不得已要和胖胖说话,都会犯点错误,比如我明明知道都是无关的话,还是会说和我毫无关系的事儿。她从来不会说什么,不过之后我总是会千想万想,坐如针毡。我知道,这是因为我试图用一种完全不同于朱比利日常说话方式的方式说话,想让她对我留下好印象,因为她是麦奎恩家的人,毕竟,我那唠叨的妈妈说,我们和他们一样优秀。

我以前和克莱尔说,你要是出门了,要记得给我写信。他问,你想让我写什么?于是,我告诉他,描写风景,描写他见到的人,不管什么事儿,我都会乐意听,因为我离家最远也只去过布法罗,只是一场消遣(我没有算那一趟火车之旅,那是带妈妈去温尼伯看亲戚)。但克莱尔回答说,我回家不是一样可以告诉你。所以,他从来没写过信。见面的时候,我会说,好吧,告诉我你的旅行。他则会说,你想让我说什么?这话会激怒我。因为,我怎么知道呢?

我看见妈妈在等我,她隔着前门上面的小窗户往外看。我走上步行道时,她打开门,叫道:“小心地滑。送牛奶的家伙今天上午差点栽进牛奶桶里。”

“今天我倒是不太在乎会不会摔断腿。”我回答。她说:“别这么说话,要有报应的。”

“克莱尔给你寄了一张明信片。”我说。

“哦!不会吧!”她翻看了一遍,说,“写给你的,我想就是。”但她用微笑消灭了失望的痕迹,“他选什么图都没关系。不过,也许那儿也没什么选择吧。”

克莱尔自打会走路开始,就是老太太们的最爱。对她们来说,他仍旧是那个乖巧的胖男孩,有礼貌,尽管他是麦奎恩家的人,却不自负,他的玩笑总是让她们精神大振,脸色粉嫩。克莱尔和我妈妈有超过一打的游戏要玩,我一个也不懂。有一个是他敲门,说这样的话:“晚上好,老太太,我只是想问问,你对身体发育课感兴趣吗?我是来勤工俭学的。”妈妈则会噎一下,摆出一副严厉的表情,说:“你来看一看,年轻人,难道我看上去像该学身体发育的?”或者,他会扮出忧郁的神色,说:“老太太,我来到这里,是因为我关心你的灵魂。”妈妈便狂笑不已:“你关心自己的灵魂吧。”她给他做鸡肉丸子和柠檬蛋白酥皮卷饼,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他在饭桌上和她讲的笑话,我从来都没想过她愿意听。“你听说过没,一个老绅士娶了一个年轻的妻子,他去看医生,他说,医生,我有一点小麻烦……”妈妈说:“闭嘴。”但是,其实她在等他继续。“你让海伦·路易丝很尴尬。”我只在家里用路易丝这个名字。克莱尔从妈妈那儿学来了。我说不介意,于是他就继续说。有时候,我感觉自己像是他们两个的孩子,坐在他们中间,他们互相开玩笑,而我享受他们的食物。他们会告诉我你烟抽得太多,或者你要是不挺直腰,会得永久性的圆肩病的。克莱尔比我大十二岁,所以我只记得他成年的样子。

我以前在路上常常碰见他,那时候的他对我来说年纪挺大,至少是和每个成年人差不多老。他是这样的人,年轻的时候总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成,等到真老了的时候,就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他老是在王后酒店附近。作为一个麦奎恩家的人,他永远不需要努力工作,他自己有一间小办公室,当公证人,也从事一些保险和房产业务。他如今仍然在那地方办公,前面的窗户永远模糊不清、灰尘遍布,后头则烧了一盏灯。冬天和夏天,一位八十岁左右的老太太梅特兰小姐帮他打字,或者做他布置的其他事儿。要是他不在王后酒店,就是和一两位朋友坐在附近某个暖和的地方玩纸牌游戏,安静地喝小酒,大部分时间只是聊聊天。朱比利有这样一种男人,我估计哪个小镇都有,也许你可以叫他们公众人。我的意思不是说公众人物,重要到能管理议会甚至市长,不过克莱尔如果想严肃一点的话,这也是能做到的。我只是说这样的男人总是在马路附近,所以你一定认得他们的脸。克莱尔和他的朋友们就是如此。

“他和他妹妹一起回来?”妈妈问,好像我没告诉过她似的。我和妈妈的大量对话都是一再的重复。“他们叫她什么来着?”

“胖胖。”我回答。

“对。我记得我当时还想,这可真是个成年人的名字啊。我记得她受洗的名字叫伊莎贝拉。老早以前的事儿了,我结婚以前,还在唱诗班唱歌的时候。他们给她穿了一件花哨的长洗袍,你应该见过。”妈妈对克莱尔有一腔柔情,但并非是对麦奎恩一家这样。她觉得即便他们呼吸的样子也显得自以为是。我记得一年前,或者是两年前,我们经过麦奎恩家,她说了句什么话,大概的意思是不要踩在人家庄园的草坪上。我说:“妈妈,几年之后,我就要住在这里了,这里会变成我家,所以你最好不要用这种语气说什么庄园。”我们两人一起抬头看那座房子,深绿色的遮阳篷装饰有大大的、白色的古英语麦奎恩家字样,所有走廊和褪色的窗户都位于边墙,像教堂一样。没有生命的迹象。楼上,老麦奎恩太太静悄悄地躺在那儿,她半边瘫痪,已经不能说话了。白天,威拉·蒙哥马利照顾她,晚上则是克莱尔。屋里的陌生声音会让她不安,所以每一次克莱尔带我去的时候,我们只能细声低语,以免她听到我的声音,开始瘫痪病人式的大发作。注视良久,妈妈回答说:“有意思,不过,我很难想象你也姓麦奎恩。”

“我以为你很喜欢克莱尔。”

“哦,我是喜欢。不过,我只以为他星期六晚上来带你出去,星期天晚上来咱们家吃饭,我没想过你们要结婚。”

“等老太太去世,你等着看会发生什么事情吧。”

“他是这么告诉你的?”

“这不难明白吧?”

“哦,想象。”妈妈说。

“你用不着说得像他在帮我的忙似的,我可以告诉你,有很多人的想法和你恰恰相反。”

“什么时候我开口说话你不会生气呢?”妈妈温和地说。

星期六晚上,我和克莱尔习惯从侧门溜进屋,在高高的老式厨房里煮咖啡,做点东西吃。我们尽量蹑手蹑脚,潜行无声,简直像两个放了学的孩子。然后,我们就踮着脚尖从后楼梯到克莱尔的房间去,打开电视,这样她就会以为他一个人在家看电视。要是她叫他,我就一个人躺在大床上看节目,或者看看墙上的老照片—他高中的时候是曲棍球队的守门员。胖胖穿着她的毕业典礼服。他、胖胖和他们的朋友度假的照片,我不认识这些朋友。要是他在老太太那儿耽搁的时间太久了,我就会在电视机声的掩护下悄悄下楼继续喝咖啡。(我从来不喝更烈的东西,那些东西都留给克莱尔。)借着厨房微弱的灯光,我走进餐厅,拉开抽屉看老太太的亚麻布,打开陶瓷柜、银具柜,感觉像个贼。不过,我觉得,既然这些事儿并非我必须做的,为什么我不能享受这种乐趣,不能拥有麦奎恩的名字呢?我们约会不久,克莱尔就说:“嫁给我。”我说:“别烦我,我还不想考虑结婚。”他就放弃了。经过这些年,我自己提出来,他似乎颇为愉悦,说:“嗯哪,像我这样的老野牛,没几人有机会听到一个漂亮姑娘说想嫁给自己。”我想,等我结婚以后,再进金氏百货商店,要把霍斯先生支使得的溜乱转,一路小跑侍候我,这个老粗脖子。我倒不是不想好好治治他,但是我得克制,这是个品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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