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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第1页)

我俩打了十几分钟老鼠,拿木棍这儿捅捅,那儿捅捅,虽没打死一只老鼠,却将老鼠吓了回去,当晚再没敢出来。我俩不约而同折回身准备上炕时,邓世清突然哧哧笑着瞟了一眼我的裤头中间说:“鱼在河你的家伙大得很嘛!”——这就是我俩说的第一句话。接着他又说:“那只大老鼠莫不是钻你裤头里去了?”我当时完全出于自卫,也瞥瞥他的裤头,说:“你的也不小嘛!大老鼠在你那儿呢!”

后来我发现,人与人说话一旦说到生殖器这一带,关系就会遽然拉近,变得亲热起来。钻起被窝后,我还在继续反击他,说他“形而下”,思想里不干净。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觉得他不那么讨厌了。

那天我俩打破持续几天的僵局,谈到很晚。谈话的开篇和由头仍是生殖器。上床拉熄灯,隔着那两个木箱钻进被窝躺下后,邓世清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让我讲一个故事,必须围绕鸡巴来讲。我俩那时正处在青春期,那所农村中学又十分寂寞,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俩找到一个排遣寂寞的好办法,就是讲脏故事,说脏话。一开始我俩都不愿先讲,你让我讲,我让你讲,互相尽让。我当时其实并不是尽让,而是肚子里确实没有脏故事。邓世清见我讲不出,就不再逼我讲,他给我讲了两个。父亲带儿子去洗澡,地很滑,儿子将要滑倒时一把抓住父亲的鸡巴才没倒下。父亲生气道:幸亏你是和我来的,若和你妈来还不摔死你!见我在被窝里笑得喘不过气来,邓世清十分得意,又问我听没听说过“人体四奇”?我一边笑一边说没有听过。邓世清便说:鸡巴没骨,硬得出奇;阴毛没烫,卷得出奇;包皮没晒,黑得出奇;阴道没油,滑得出奇。

接下来他问我在大学弄过女生没有?我说没有。他认为我不老实,并威胁我说,如果我不据实告诉他,他也不会把“他的事”告诉我。为了引蛇出动,我装作老实地向他承认,弄过一次。我信口有鼻子有眼儿编了一个故事,说和我好过的那个大学女同学后来得白血病死了,我不想再提我们之间那些往事,因为一提我心里特别难过。他见我这么说,就不再追问。说起和他恋爱过的两个女孩。第一个,人家爱上了他,第二个,他爱上了人家;第一个,两人弄了一次,第二个,只到亲嘴为止;第一个,他抛弃了人家,第二个,人家抛弃了他;第一个,他早就忘到九宵云外去了,第二个,他却怎么也忘不了,一想起那个女孩心里就像猫抓似的。

第一个女孩是他高中同学。邓世清那天刚说了这样一句,又停住口问我,是想听他从头讲起呢,还是先听一下结尾?结尾就是他和那个女孩弄的那一次。我思忖了一下说,还是先听结尾,然后再从头听一遍,这样就给人一种听了两遍的感觉——过瘾!邓世清于是兴致很高地讲起来。他说他俩“那一次”发生的时间是他考上师范那个暑假的一天傍晚,地点是在清水河畔一片僻静的小树林里——他和那个女孩第一次到紫雪城玩。两人先是坐在那里拥抱、接吻,夜幕完全降临时,他就动手解她的裤带。她起初不肯,以手护着,后来就有点半推半就。他急忙趁热打铁,一把将她的裤子扯到了膝弯处。邓世清给我讲到此处时,用的就是“趁热打铁”这个词,仿佛那个女孩的两条腿是两块硬邦邦的生铁。这样蛮干,人家女孩生气了没有?我问邓世清。没有没有!她当时只是假装生气,在我手背上掐了一把,邓世清说。这么容易就将一个女孩的裤子扯到腿弯处,让我嫉妒,我恨恨地说,这个女孩肯定是个烂货,早和别人弄过了——所以驾轻就熟!邓世清见我这么说,生气了。说那女孩是个真正的处女。然后又攻击我,认为我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你那个得白血病死的女朋友才是个烂货呢!他这样恨恨地说时,仍显得气鼓鼓的。我见他因为生气有中断讲述的危险,急忙表示和解,认同他的说法,认为他的女朋友一定是个处女——比处女还处女——至少有两层处女膜!我夸张地讨好他,然后便设身处地地为他着想,问他当时给那女孩屁股底下垫什么东西了没有?——总不能让人家裸着身躺在冰凉的河畔吧?要么就是提前准备好了一块毛毯?邓世清见我这么说,复又开颜。他扑哧笑了,说我真无知。提前抱一块毛毯往河畔走,人家女孩会跟你去?就像你若拎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哄骗一个人跟你到僻静处,人家会跟你去?邓世清这个比喻其实并不妥当,仿佛他和那个女孩做爱就是给人家往里捅刀子似的。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此时他又不失时机地攻击我一句,说我和白血病患者弄时才抱着毛毯呢!这下轮到我生气了,警告他再不要提那个已逝的女孩。我说,你这个人也太残忍了,怎么能将你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呢!他见我这么说,急忙向我道歉,然后讨好地告诉我,他当时将自己的上衣铺在了女孩的屁股底下。我的语气这才和缓下来,说,那一定将衣服弄脏了吧?没有没有,邓世清连连摇头,说他当时笨手笨脚伏上去,刚挨过去,还没进门,就泄了。那还不射衣服上去?我关心地责备他。没有没有,邓世清复摇头。那莫非你给女孩射里面去了?又不是打气枪,“噗”一下就能打里边去;或者是那种高压水龙头,一下就将十个八个小邓通冲进去了。邓世清说,在那紧要关头,说时迟那时快,他猛地提了一下身子,一下就射女孩肚脐眼儿里去了……

邓世清是在从头讲起这个女孩对他萌生爱意的琐屑过程时,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名叫王小梅的。他从刚上高一时说起,某一次上体育课时她替他捡了一次篮球,某一次两人共同办黑板报时她触了一下他的手……这些平淡无奇的过程在我听来十分乏味,便催促他快点讲到结尾,又将那个还算刺激的结尾有滋有味听了一遍。

邓世清在紫雪师范学校上学后,就像高加林抛弃刘巧珍那样,抛弃了没考上学校回到农村的王小梅。他向我感叹:人就是这样,容易到手的,从来不会珍惜;得不到的,却又朝思暮想,欲罢不能!邓世清所说“得不到”的,就是他的第二段恋情。这个“得不到”的女孩名叫周华芳,是他的师范同学。我虽没见过周华芳,但从邓世清的讲述中,获知这个女孩有“倾国倾城貌”。邓世清告诉我,周华芳是城里女孩,比王小梅漂亮得多、洋气得多!简直就是一个美丽的精灵!他说,自从爱上周华芳,他才知道爱情是怎么回事。你爱一个人,就是觉得她放屁都是香的!邓世清说话有时能夸张到令人恶心的程度。我听邓世清讲述时常喜欢冷不丁插一杠子,不按他的思路和叙述过程“跟进”。那天他说完周华芳的“香屁”,正在用充满深情的语言形容周华芳的容貌,我却突然问他,周华芳的身体怎么样?他当时不得不停下对这个女同学容貌的细致描述,回答我:“身体好着呀,没病!”我在心里想:哦,原来不是“多愁多病身”!那天关于周华芳的容貌他描述了很多,我只记着一句:“眼睛,还有手,还有洁白的小牙齿!”原来除了“香屁”,邓世清最初就是被周华芳的眼睛、手和洁白的小牙齿迷住的。

我俩那时都爱好文学。八十年代中前期,你若说爱好文学,人们就会敬你三分;若你是个“搞文学的”,人们就会再敬你三分;若你还在报刊上发表过几首小诗或小散文、小小说之类,人们就会又敬你三分,并且有很多姑娘会给你写信。不像九十年代直至新世纪初年,你若说你是写诗的,人们就会认为你是个疯子。甚至有人说,诗人最危险,是离饥饿最近的动物。而你若说你是一个作家,人们又会说,作家就像退休的元帅一样,以前的光环没有了,但还可以穿着不佩肩章的元帅服坐在那里。总之九十年代以后,就连作家都羞于说自己是搞文学的,因为你若说你是搞文学的,别人就会认为你是一个没用的人——“啥也搞不了的人才去搞文学!”社会的价值观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八十年代,人们还羞于谈钱;可到九十年代以后,已在公开逐利。黄河、长江可以改道,但却没有人能阻止这种价值观念的嬗变。

待我从姬飞那儿获知是邓世清打了他之后,我已和邓世清多年没有往来,他和康凤莲结婚我都不知道。康凤莲也没有请我们单位的同事参加她的婚礼。他们双方都是“二婚”,“一对新夫妻,两套旧家具”,大概也不想张扬。但邓世清还是应该请我的,我们毕竟有过那么一段亲密无间的关系。不请我,反过来说明我们已经疏远到何等程度,甚至完全形同陌路——自从我调离袁家沟中学后,我就再没有见过他。他的第一位妻子是否给他生下了“邓通”或者“邓雁”,我竟也一无所知。

邓世清成为我们紫雪市比较有名气的一家夜总会——康巴夜总会的老板,我还是这次姬飞被打后从姬飞口里获知的。确切一点,邓世清只是康巴夜总会的“二老板”,大老板是康凤莲的哥哥康二。在我们玻管局,有一个人一听到康二这两个字就哆嗦,这个人就是我手下的副主任科员老宋。

生活真是一个大染缸啊!和我在袁家沟中学一个炕头“同居”十年的老同事兼老友邓世清染指黑道,是我当初万万没有料到的事情。

当然,邓世清与他经营的康巴夜总会只是给人感觉带有那么点黑道的味道。截至他打伤姬飞之前,尚未听说他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至于他打姬飞,下手是重了一点,可毕竟有那样一个明摆着的客观原因,黑道之外的正常人群中亦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过邓世清生活走向的大幅度改变(我不想用“堕落”这个词),还是令我这个他旧日的老友吃了一惊。

在我的印象中,邓世清这个人虽然有点喋喋不休,话太多,但心术并不坏,心也不“硬”,所以对他毅然举起器械将姬飞打得爬不起来(或者就是打得“鸡”飞狗跳),我当时听说后还是有点不能相信,直到从医院探望姬飞出来,才确信真是这家伙所为。

一个原本还算纯洁的年轻人,为何七八年时间,变得如此不堪?我找不到答案。我不禁回想起我们一块儿相处的那些美好的岁月。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邓世清就像粘在我身上的一块嚼过的口香糖,甩都甩不掉。我这里所说很长一段时间,就是指我在袁家沟中学的十年。在这十年中,我俩关系最“铁”的一个阶段,就是我与柳如眉恋爱以至于初婚的那些日子。

就像当初邓世清狠心地抛弃了王小梅一样,中师毕业后,周华芳也狠心地弃邓世清而去,鹊飞别枝。邓世清说他当时简直有一种痛不欲生的感觉。此后,邓世清恋爱一直不很顺利。他的前提条件是要找一个像周华芳那样的城市女孩。可城市女孩的眼睛都像二郎神杨戬的眼睛那样长在额头上,怎么会看上一个中师毕业的农村中学教师呢!何况他身高只有一米六五,被女孩子视作“残疾人”。邓世清惟一的特长是爱好文学,舞也跳得不错,后来和他交往的那些女孩大都是跳舞时认识的。每到寒暑假,他回到紫雪城大都泡在舞场。那时跳舞十分流行。可那些女孩和他相处一段就不愿意了。那些女孩乖巧得很,分明是她们自己不愿意了,却对邓世清说是她们的妈妈或者爸爸不愿意了。每次失恋后,邓世清就拉着我喝烧酒,酒喝高后涕泪滂沱给我背诵几首拜伦雪莱或者普希金叶赛宁的诗。诵毕便用叶赛宁说过的一句话反复安慰自己:别难受,别折磨自己。一切都将过去,犹如轻烟飘过白色的苹果林。一次喝醉酒后,他竟拍着我的肩膀说出一句振聋发聩的话。他说:“在河,你说七十年代末期、八十年代初期咱们搞文学还可以理解;可八十年代末期人们都开始搞钱了,咱们还在搞文学;人们搞完钱又开始搞女人了,咱们还在搞文学;你说咱哥们儿是不是很傻是不是很傻!”这个醉鬼当时竟猛地扯了一把我的衣领,然后手一软,脑袋一偏,便醉得不省人事,只是眼角慢慢渗出两滴泪珠。

我俩的文学梦就在这次喝酒后结束得干净利索,从此再不谈文学。

我和邓世清情感的沸点是在我和柳如眉结婚的婚礼上。那是1988年冬天,至今我都记得十分清楚。我结婚邓世清跑堂端盘子时,当着那么多宾客的面在食堂摔倒,当场将眼镜甩出去。这家伙总是在关键时候让人“大跌眼镜”,给人们平添一些笑料。

我结婚的1988年前后,紫雪城年轻人结婚在饭店包酒席的还不多。那时工资低,挣的钱少,结婚时大都是请一个有点名气的厨子,再请一些帮手,自己做酒席。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省钱。可见那时人们的生活水平距现在还是有很大差距。我当然也不例外,早在结婚前十天,便叫来一帮同学朋友帮忙,将婚宴定在市技工学校的一个学生食堂来做。当时恰好是寒假期间。那时年轻人结婚,大都在暑假或者寒假,学校放假,去学校包学生食堂容易。

我请来的七八个帮忙的同学朋友中,邓世清是最卖力的一个。他显得特别兴奋,好像不是我结婚,而是他结婚。举行婚礼的前两天晚上,我骑自行车来到技工学校。那几天,我主要负责布置新房,做酒席这一摊全部交给邓世清打理。我来到技校,见灯火通明的食堂里,只剩下邓世清一个人。他当时正十分专注地用烧红的火柱烫一颗硕大的猪头,散发出一种极其难闻的味道。走到身边他才发现我,扭回头对我说:“买来的猪头毛没褪尽,得重烫一遍。”我这才发现地下摆着十颗猪头,其中有八颗已烫干净,他正烫着的是第九颗,第十颗还没有烫。我俯身将烫过的和没烫过的作了比较。烫过的确实干干净净,耳根旁、嘴唇边、包括鼻孔里都收拾利索了,白白净净像女人的屁股蛋子。而没烫过的那一颗角角落落里全是毛,有些地方甚至有很多毛。“还有二十只鸡,我也重新拾掇了一遍。”邓世清向前边一指,我才发现案板上还放着二十只褪得干干净净的鸡。我当时心里有点感动,站在那儿和他说了半个钟头话。他和我说几句话,将烧红的火柱从炉膛里抽出,“咝”一下就在猪头上烫起一股白烟,那股难闻的气味直冲我鼻孔。我屏住呼吸以手扇烟退后几步,待烟雾散尽后再趋前和他说话。到我十一点多钟准备离开时,他已将第九颗猪头拾掇利索。我看他累了几天,让他和我一起离开。“剩下这一颗明天再烫吧!”我指着地下那颗没烫的猪头征求他的意见。他却摇摇头对我说:“明天还有明天的活,今天必须将这颗猪头烫完!”说着他已弯腰将这颗猪头从耳根上一把拎起来,扔在炉台上,将烧红的火柱“咝”一下戳了上去。眼里露出恶狠狠的光芒,简直有点像当年国民党反动派用类似的酷刑折磨被叛徒出卖的我地下党员一样。

他坚持要将最后一颗猪头烫完,我也就不好意思一个人先走了。我结婚,让人家半夜三更留下给我烫猪头,我看遇到这种事谁也不好意思先走。他见我哈欠连连站在旁边,停下手中的活儿推我,一边推一边说:“你快走快走,后天就入洞房了,要干多重的活?这两天早点睡觉养精蓄锐!”说到这儿,他突然又诡谲地悄声问我:“看在兄弟给你烫了这么多猪头份儿上,你给兄弟说句实话,你把嫂子睡了没有?总不会留在后天才睡吧?”我笑着回答他:“你说睡了就睡了,你说没

三国之秦皇后裔  要亲!要爱!要做军官的心尖挚爱  大劫将至,我赋予诸天永恒!  漂流王  星之海洋  弄潮(掌舵者)  明日方舟:我妈竟然是海嗣神?  单兵作战  百年风流  我的朋友很少但后宫很多  [吉祥兽系列之六] 色迷心窍2  一个中专女生的非常日记  幻世艳美录  诱惑百发百中  催淫责的兄妹  开局一个小部落  让你的爱非诚勿扰  八百万种死法  一夜情人  闪婚:我闪了个亿万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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