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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嘶。”挣扎着准备从地上起来去追那个劫匪,但是才刚动一下整个人就僵住了。脚腕的地方传来一阵剧痛,宁芮夕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屋漏偏逢连夜雨了。刚才还在想穿高跟鞋失误了,现在就直接把脚给扭了。
包包被抢了,脚又扭伤了,宁芮夕欲哭无泪地坐在地上不知如何是好。
不过她还是不忘做最后的努力:“有人抢劫呀!谁帮忙抓一下劫匪呀?”
只是可惜,现在的人,人性薄凉,见义勇为的热血早就被这个现实的社会给冲刷得所剩无几的。眼看着那个劫匪窜入人群中就要消失了,但还是没有人出来帮忙。
周围人的都是在那站着,旁观者一般,冷漠地看着坐在地上起不来的宁芮夕。
这一切,让宁芮夕觉得心凉,却也无可奈何。
怪不得人人都说现在只剩学校还充斥着各种热血,不是别人没有同情心,只是可惜在这个充斥着做好事被反咬一口的风气中,大家都胆怯了。只有依旧待在学校这个象牙塔的学生们,还保留着最初的纯真和正义!
“啊!”
就在宁芮夕已经放弃追回包包的时候,不远处传来的一声惨叫吸引了在场人的注意。
宁芮夕也挣扎着站起来,好奇地看了过去。
等看到不远处发生的一幕时,就好似从寒冬转换到初夏一样,冰冻的血也跟着复苏,流淌着温暖。
只见之前那个还猖狂得不得了的劫匪,正被一个背对着这边的男人反手扣着压在地上动惮不得。而这个惨叫声,正是那个劫匪发出来的。
最让她意外的,却不是那个劫匪被抓。而是那个背对着她的男人,身材高大挺拔,虽然没有看到他的正面,但那种不容忽视的熟悉感却让宁芮夕待在原地眼睛越睁越大。
“你别动。”就在宁芮夕忍着剧痛准备拖着“残腿”往那边走去的时候,旁边传来一个清越的声音拦住了她。
苏卫涵开着车从学校出来的时候刚好看到一个女孩以一种奇怪的礀势站在路边且满脸掩饰不住的痛苦时医,生敏锐地直觉告诉他情况不太对劲。
顺着女孩的礀势观察,等看到她脚下那足有十厘米高的高跟鞋时了然。
女孩子爱漂亮这是众所周知的,高跟鞋能够提升一个人的气质,所以越来越多的女孩迷恋高跟鞋这种东西。除了鞋子要漂亮之外,高度也成了女孩们追求的因素之一。在医院里,苏卫涵就见过了不少因为穿高跟鞋发生意外把脚扭伤的伤者,现在这个,很显然也是一样。
本来他是不准备多管闲事的,在医院待了那么长时间,见多了生离死别,连情绪波动都变得迟钝起来。如果是生死攸关的紧要关头,也许他会出手,但是现在……就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却意外地看清了女孩的脸,认出她就是刚才在那个班上一直很认真地听着自己课,且记下很多观点的人。
她的名字,好像是叫……宁芮夕?
就是这个意外的发现,让他动了消失很多年的侧影之心,从车上下来,径自朝着女孩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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