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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看了上十件卷,就已约略明了马呈祥的话;照案情来看,其中至少有一半是用不着提审的,情节确凿,口供明白,问得毫无差错,提审便成了别有用心,故意挑剔。再细看这些案卷的承办人,都是一个名叫周松轩的刑房书办,不言可知,是此人在中间捣鬼。
但汤斌初想到此,即有警惕,深恐自己存了成见,知人不明,所以仍然平心静气地看着案卷,到三更天还不肯歇手。
“老爷!”汤本劝道:“该睡了。”
汤斌摇摇头,指着高可尺许的卷牍,“我得尽一夜工夫把它看完!”他说。
一夜工夫可以看得完,这一点,汤本是相信他有此本事的。“不过,就是看得完,也不必急在这一夜。”汤本的怜主之情,化为轻微的不满,“何苦自己作践自己?”
“你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哪晓得关在监狱里的人,受尽煎熬的苦楚?早早弄明白了案情,明天一早坐堂,便可发落。在我不过破费一夜工夫,在别人就等于一年——怎么叫度日如年?那些候审的人最懂得这句话的意思。”
汤本暗中叹口气,口不服心服,想一想便又说道:“老爷也该请位刑名师爷。一个人的精力,总归有限。”
“这倒是句实在的话。我也想过,无奈有几层难处,第一、请了幕友,便得尊重人家的地位,办案迟速,操之于人;是那长厚的君子,倒也罢了,倘或遇着性情疏懒、脾气特大的人,只顾上头规定的限期,不肯额外出些力,那时我怎么办?不催于心不安;催了势必宾主失欢,倒不如我自己动手。”
汤斌喝了口茶,又说第二、第三。幕友倘或从中舞弊,自然不会有证据落在外面,甚至被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他在哪一案中做了手脚?同时,请幕友适馆授餐,必须有相当的供应,才算尽到礼数,这一下就得加重地方的负担。凡此都是难处,想来想去,只有自己硬挺着干。
“为来为去为的四个字:于心不忍!”汤本又叹口气,“老爷就不知道自己这么苦法,旁人看在眼里,也是于心不忍!”
汤斌笑了,“这就是你少读书的缘故。”他说,“你不知道我这么做,中怀坦荡,自有一种乐趣。”
汤本跟了主人这几年,耳濡目染,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气质,懂得为善最乐的道理;只是主仆情深,不能不劝,劝不听只好叹口气,悄悄退了下去。
坐堂不到一个时辰,汤斌发落了六件案子。其中三件是徒刑的罪,照规矩在这一审终结,汤斌斟酌案情,分别增减,发交驿站服役;两件是盗案,审明属实,即时堂谕解省;一件是田地纠纷,属于“户律”,可以由县官审结的,而前任潼关道,却以牵涉粮税的理由提审,提了来又关在那里不问,显然是别有用心的节外生枝,汤斌对这一案,在前一天夜里就已研究过,并无提审的必要,所以问不到几句话,已经和解而无端受了讼累的原告和被告,大喜过望,心诚地磕头道谢,含笑出街。
审到第七件也是“户律”中的婚姻纠葛,被告的女儿从小许配给原告的儿子为妻,当初是门当户对,两厢情愿;到儿女成长,被告发了财,原告的家道却中落了,因而被告悔婚,偏偏原告只有人证并无庚帖,所以县、府两审,都判被告胜诉,原告不服,告到道里。
先提原告,名叫孙鸿书,是个蒙馆的塾师;照例问了年龄籍贯,听孙鸿书诉了冤屈,汤斌便问:“你儿子来了没有?”
“小儿跟了我来的。”
“唤他上来!”
孙鸿书的儿子叫少鸿。上得堂来,汤斌一看便觉欢喜;那孙少鸿约莫十七、八岁年纪,眉清目秀,气度沉静;汤斌先不问案情,问他的功课,知道资质很不坏,只是他那塾师父亲,肚子里没有什么货色可以传授儿子,变成“质美而未学”,着实可惜。
“孙少鸿!”汤斌问道:“你父亲告人家海婚,你自己的意思怎么样?”
孙少鸿看一看他父亲,踌躇答道:“我不敢说。”
“为何不敢?”汤斌鼓励他说,“两造对簿公堂,原是讲理。你不说话,这理从何讲起?”
“大人明鉴,”孙少鸿答道:“一则是父命难违;二则,是不敢议论闺阁。”
这两句含蓄的话;别人听不明白,汤斌却是人耳便已了然;原来他不愿打官司,也就是他愿意退让,这与他父亲的意思相反,所以不敢明说。其次是被告的女儿,必是名声不好,因而他说“不敢议论闺阁”。被告悔婚,他反倒替被告留余地,宅心仁厚,更见得是可造之材。
这样转着念头,脸上便浮起欣慰笑容,“孙鸿书,‘犁牛之子角如囗’”,他说,“可喜可贺!”
孙鸿书大感意外,堂上大人称赞他的儿子,又为他道贺,真有些受宠若惊了,赶紧磕头答道:“多谢大人,多谢大人!不敢当!”
“你也是读书人,听我的劝,‘齐大非偶!’”
“大人说得是。”孙鸿书加重了语气说:“实在是这口气咽不下。”
“你如肯听我的劝,我自然有教你消气的办法。”
孙鸿书犹在迟疑,他儿子悄悄拉了拉他的衣服;孙鸿书心想,儿子不愿意打官司,是无可奈何之事,于是这样答道:“那就请大人替我们父子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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