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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一个明媚的春日。空气甜而柔软,蓝天高而澄澈。哈罗德发誓他上次透过窗帘观察室外的时候,福斯桥路的乔木、树篱还像一堆暗沉沉的骨头和纺锤指向天际;但如今站在这里,他无论看向哪儿,那草地、那花园、那树、那篱笆,都散发着藏不住的生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覆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充盈丰盛的新生命一下子把哈罗德弄得眼花缭乱。
旅店已抛在身后,零星的车辆从身边呼啸而过,哈罗德突然意识到自己有多渺小,孤零零一个人,连手机都没有带。如果不小心摔倒,如果有人袭击他,谁会听见他呼救?突然听到一阵碎裂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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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惊,紧走几步回头一看,才发现是树上一只差点失去平衡的白鸽,他心脏犹兀自急促地跳个不停。过了一会儿,他定下心来,才找回一丝把握。英格兰的土地在脚下铺展开,那种自由自在,探求未知的感觉振奋人心,让他忍不住漾起一丝笑意,但觉苍茫世界我独行,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
简直难以置信,他真的要走路去贝里克郡了。树篱那头,草地延伸开去。一丛矮矮的灌木被长年累月的风吹得歪向一边,像一些男人的鸡冠头一样。哈罗德想起自己少年时也有一头浓密的头发,他每天都要用发胶将这撮头发高高立起。
接下来就要往北,朝南布伦特方向进发,晚上也许随便找家小旅馆应付过去。然后沿着A38国道走到埃克赛特,不记得到底有多远了,但从前慢慢开车的话大概要开上一小时二十分钟。哈罗德继续顺着小道走,一旁的树篱又高又密,将小道弄得像战壕一样。身边的汽车呼啸而过,哈罗德惊讶地发现,原来不坐在车上才能意识到这些车跑得有多快。他脱掉身上的防水外套,叠起来夹在手里。
他不知道开车和奎妮走过这段路多少回了,路旁的风景却还是一点都没记住。一定是脑子里塞满了那天的日程,总想着一定要准时到目的地,总以为前头最多不过又是一片绿地,靠着一座貌不惊人的山作背景。但真真正正地走过一遍后,他发现原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田埂间的土地高低起伏,被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周边围着高高低低的树篱。他忍不住驻足遥望,自觉惭愧:深深浅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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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原来可以有这么多种变化,有些深得像黑色的天鹅绒,有些又浅得几乎成了黄色。阳光一定是不小心捕捉到了远方一辆经过的汽车或是一扇窗户,因为有个亮点远远地穿过层叠的丘陵映入眼帘,如一道忽明忽灭的星光。从前怎么没注意到这些呢?几近苍白的不知名小花,带着一抹浅紫淡黄,簇拥在树篱脚下。不知道那些年,副驾驶座上的奎妮可曾透过窗口看到这一切。
“车里闻着有股甜味,”莫琳有次深深嗅着车里的空气说道,“紫罗兰的香味。”从此哈罗德晚上开车回家总是开着窗户,解决了这个问题。
到了贝里克郡一定要买束花。他想象着自己大步流星走进疗养院,奎妮坐在洒满阳光的窗台边上,等着他出现;护理人员通通停下手上的工作注视着他走过,所有病人会鼓掌甚至欢呼起来,因为他走了那么长的一段路;而奎妮接过他手上的花时,一定会安静地笑出来,以她特有的方式。
莫琳从前会在裙子扣眼里插一簇小花或一片秋天的黄叶,那时他们肯定才刚结婚。如果裙子没有纽扣,她就会将小花穿过头发,让花瓣落在秀发之间,几乎有点可笑。他已经好多年没想起这个画面了。
一辆车突然减速停下来,逼得哈罗德把身体贴向了一旁的荨麻丛。车窗摇下来,里面传出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却看不清车上人的长相。“老爷爷,去看你的女朋友吗?”哈罗德竖起大拇指,等这群陌生人离开。被荨麻刺过的地方火辣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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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又一步,继续走下去。当他接受了这种缓慢的前进,反而开始惊讶自己走了多远。视野尽头只是淡如水的一抹蓝,有屋子,有树,但有时天和地的边缘渐渐消融,仿佛相互渗入了对方,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经过两辆僵持着的货车,两个司机在争吵到底谁应该退后把路让出来。他身体的每一寸都在呼唤食物,一想起自己没吃的那份早餐,胃就狠狠扭动起来。
在加利福尼亚十字路口的小酒馆,哈罗德停下来提早吃了一顿午餐,就是从篮子里拿的两个即食芝士三明治。三个鬼一样的男人身上积着厚厚的灰尘,讨论着他们正在翻新的一幢房子。零星几个喝酒的人抬头看了他一眼,但这里并不是他常混的地方,幸好他也不认识那些人。他将午餐和柠檬汁端到外面的露天茶座,眨着眼适应突如其来的强光。他举起杯子,口腔里满是渴望美食的唾液。一口咬下三明治,芝士的丰盈和面包的甜美一下在味蕾上爆发,仿佛这辈子从来没有吃过东西一样。
小时候他努力练习吃东西时不发出声音。父亲不喜欢这种声音。有时他什么都不会说,只是捂起耳朵、闭上双眼,仿佛这孩子是他的眼中钉;其他时候他会直接说哈罗德是个肮脏的小乞丐。“只有乞丐才能认出自己的同类呢。”母亲听到了就会边拧烟卷边回答。爸爸是精神太紧张了,他听一个邻居说过。战争会把人变得十分滑稽。有些时候,还是个小男孩的他会有触摸父亲的愿望,想站在他身旁,尝尝被一个大人的双臂环绕的感觉是什么样的。他也曾经犹豫着问爸爸自己出生前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爸爸将手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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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子时,那手总是颤抖着的。
“那孩子又在盯着我。”父亲有时会这样说。母亲就会拍一拍他的小手,力度不重,仿佛在挥一只苍蝇,说:“去去,小家伙。到外边玩去。”
他还记得这些事情,真吓了一跳。也许是这一路走出来的。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的事物。
太阳仿佛在哈罗德的头上、手上洒下一层温暖的液体,他将鞋子、袜子都脱了,细细观察自己藏在桌子底下的双脚。指头是湿的,红得像火,鞋子一碰脚后跟上的皮肤就像烧起来一样,水泡涨得鼓鼓的。他将双脚放在柔软的草地上,闭上眼睛,十分疲累,但心底清楚绝对不能睡着。一旦停下来太久,就很难继续了。
“趁还有机会多享受一下。”哈罗德转过身,害怕会碰上认识的人。只有一个酒保的身影,和太阳的影子重叠了一部分。那酒保大概和哈罗德一样高,但是更壮实,穿一件橄榄球衫,一条垮垮的短裤,还有莫琳口中“像康沃尔的馅饼一样”的凉鞋。哈罗德飞快地把脚放回帆船鞋里。
“别理我。”店主人没动,只是大声地说了一句。根据哈罗德的经验,即使周围其实一片沉默,这些酒馆老板也老觉得自己有义务弄得好像对话正在进行一样,真的非常好笑。“这么好的天气,让人忍不住想干点什么。拿我老婆来说,太阳一出来,她就会把橱柜都清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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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琳好像一年到头都在搞卫生。屋子又不会自己搞卫生,她会这样喃喃自语。有时候才刚清理过的东西,她又再擦洗一遍,让人感觉他们并不是真的住在这幢房子里,而只是短期借住的过客。但他没有这么说出来,他只是在心里这么想了一下。
“你很面生,”老板说,“来这里玩的?”哈罗德解释自己只是路过,告诉他自己六个月前从酿酒厂退休了,还是老日子比较适合自己,那时销售员天天一早就开车出去,也没有那么多高科技。
“那你一定认识纳比尔喽?”这问题让哈罗德吃了一惊。他清清喉咙,说纳比尔从前是他们老板,直到五年前那场车祸夺走了他的生命。“我知道不该说死者的坏话,”酒馆老板说道,“但他真是个混账。有一次我看到他把一个人打得几乎半死,我们好不容易才把他拉开。”
最好不要继续讨论纳比尔了。哈罗德转而开始解释自己怎样在收到奎妮的信后突然决定出发,然后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足够的准备。在酒馆老板开口发问前,他就老老实实地坦白了自己没有手机,没有登山靴,也没有地图。他自己也知道这样听上去很荒唐。
“现在不怎么听到这个名字了——奎妮。”酒馆老板说,“是个老名字了。”
哈罗德表示同意,说她的确算是个很传统的人。非常安静,总是穿一身棕色羊毛套装,即使在大夏天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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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老板双手交叉叠于胸前,正好放在软软的肚腩上,打开双腿,仿佛摆好了长篇大论的阵势。哈罗德暗暗祈祷他不是要强调德文郡和贝里克郡的距离。“我以前认识一个女孩,非常可爱的一个女孩,住在汤布里其。我亲过的第一个女孩,还有一些其他第一次,你懂的。那女孩会为我做任何事情,但我当时就是不明白,净忙着出人头地去了。一直到好多年以后,收到她的喜帖,才反应过来那个娶到她的家伙有多幸运。”
哈罗德觉得自己应该说明他对奎妮并不是那种情感,但现在打断别人又太莽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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