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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是由人的话和上帝的话所构成的,有许多凡人作者,但只有上帝一位编辑。这些作者不见得知道还有其它作者,其实我想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写圣经,也不知道圣灵会集合这么多人的作品。
大多数的作者都是针对某一个急迫的需要而写的,比如保罗写的《腓利门书》是一封感人的短信,谈到一个奴隶逃脱,从腓立比逃到罗马大城,结果他认识了保罗,信了耶稣基督为救主。保罗说:我要送你回主人那里去,我会替你写一封信,我认识你的主人腓利门。于是保罗写了一封短信,他在信上说:亲爱的腓利们,如果你的奴隶偷了你的钱,我会亲自替他偿还,你将发现他对你有益处。这句话有很深的含意,因为这名奴隶的名字叫阿尼西母,意思就是指益处,我想这是主人给他取的名字。保罗说:他从前与你没有益处,但如今与你有益处。这只是人所写的一封信,却生动的描绘出上帝的救赎。耶稣来改变我们,使我们对上帝有益处,再差我们回到主那里。这里描述了救赎,将罪人回收,再度利用。这只是人所些的一封短信,一封短信而已。《圣经》中有许多的书卷都是为了人的缘故而写的,但是也经过上帝的编辑。所以,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研读,我将它们称之为“历史层面”和“存在层面”。历史层面是——写作原因,背后有什么人性的原因;而存在层面是——为什么这卷书会纳入《圣经》,上帝要藉这卷书教导我们什么。我要从这两方面来谈《使徒行传》,第一集我们要从历史角度来看,第二集我们则要从存在角度来看看,上帝为什么把这卷书纳入《圣经》。首先要文的是,为什么那些人要写这些书卷呢,背后有什么原因呢?路加是整本《圣经》中唯一的外邦作者,《圣经》中的书卷由40个作者写成,其中39个是犹太人,有犹太人的思考模式。路加所记录的内容,当然大多来自犹太人,但他是个外邦人。我们需要稍微了解一下路加这位作者:首先,路加是一位医生,这点很重要,可以看得出上帝的幽默感。路加是一个医生,当时的医学十分进步。你们都听过西伯客拉底和《西伯客拉底誓言》,那是在基督之前400年左右。当时的医学十分进步,有严谨的医学训练,他们的想法有点奇怪,认为只要人体中的四种体液能够平衡的话,身体就会健康,就是粘液、血液、黑胆汁和黄胆汁。这四种体液如果平衡,身体就会健康,但是他们训练医生要具备敏锐的观察力,要擅长分析,在病历记录和行医的时候,都要谨慎而行,从《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可以看出这些特点,因为这两卷书都是路加写的。两卷书的写作原因和对象一样,等一下我们会再谈到。你会发现这卷书具备了敏锐的观察力,以及仔细又准确的记录,也许是《圣经》中记录最准确的一卷书。路加在书中,仔细记录了事实的真相,在书里常常出现医学用词来证明他是一位医生。但是重要的是,上帝真是有幽默感,祂竟然使用一个医生来向我们描述童女生子的事,我觉得这很有意思。各位仔细想想,路加必须从玛利亚那里知道详情。《马太福音》从约瑟的角度来描述耶稣降生,记录了约瑟的家谱,而在《马太福音》中所记录的并非耶稣肉身的家谱,否则耶稣就不可能做犹太人的王,因为族谱中有耶哥尼雅,耶哥尼雅受到了咒诅,后裔中没有人能坐大卫的宝座。但是《马太福音》记录的是耶稣法定的家谱,《路加福音》则记录耶稣在肉身上、从玛利亚而来的家谱,但耶稣是大卫的后裔,法定上是约瑟之子,肉身上是玛利亚之子,所以祂的身份有双重的肯定。可是路加医生访谈玛利亚,让我们从玛利亚的角度得知耶稣降生的详情,比如耶稣受割礼或是出生以后包着布等等,其实祂所包的布就是现在的尿布。路加所记录的这些详情,都是一位医生有兴趣知道的,上帝也用路加这位医生来见证耶稣、还有初代教会所行的医治神迹,找医生来见证这种事是不是很有意思?有些医生,甚至是基督徒医生,对医治的神迹充满怀疑,可是上帝拣选一名医生来记录这些事。各位应该都知道,路加不在十二门徒之列,也从来没有见过耶稣,所以他必须要仰赖目击者的见证才行,但是医生都十分擅长找出真相和问问题。第二点,路加是一个外邦人,是安提阿人。安提阿像是古代的巴黎,位在地中海东岸,在应许之地的北边,耶稣比喻中的浪子所到的远方国度应该就是这里想要花钱作乐的人都会到那里去,这个城因为淫乱的情况而声名狼藉,但是在安提阿却建立了第一间外邦人的教会。基督徒建立的第一间教会全是外邦人,所以不能称他们犹太人,那应该怎么称呼他们呢?因此外人就创出了“基督徒”这个称呼,但是基督徒自己不用这个称呼。我真希望可以不用这个称呼,因为意思并不正确,我宁愿用门徒或是信徒这种称呼,《使徒行传》中的那些基督徒,他们就是自称自己是门徒或是信徒。路加忠实地记录了他们在安提阿首度被称作基督徒,那是他的家乡。路加想要知道这个新宗教怎么会从犹太人开始,最后却有许多外邦人信奉,宗教能够像这样跨越种族的藩篱,实在是很特别。大多数人一生下来就会信奉自己国家的宗教、不会改变,但是这个宗教却跨越种族,路加很想知道缘由。《使徒行传》其实可以称作“双城记”,主要是谈到福音如何从耶路撒冷传到罗马,不过是从犹太人的首都传到外邦人的首都。路加对这有兴趣,忠实地记载了事实的真相。第三,路加是一个旅行者,而且是经验丰富的一位旅行者,他放下了行医的工作。关于他的旅行,有两点值得了解:第一,他跟谁一起旅行?答案是保罗。在《使徒行传》的叙述之中,他刚开始是用第一人称复数的“我们”,我们从某某地方出发,很像威尔士喜剧演员麦克斯?波依斯的口头禅,他说:我去过那里。他说:我去过那里。当这些信息录影带散布到全球的时候,你们也可以说:我去过那里,因为这架摄影机可以证明。路加并没有特别指明谁与自己同行,他只说:我们去了那里。他的态度低调,他不引人注意。很有意思的是,新约圣经的作者都不引人注意。想要了解马太,就要读《马可福音》,当马太修订《马可福音》的时候,删掉跟自己有关的描述,是不是很有意思?而《马可福音》是彼得修订的,但是《马可福音》记载很多对彼得的批评,总之就是不引人注意。路加是这样,约翰也是这样,约翰提到自己,只说是耶稣所爱的们徒。新约圣经的作者一再把焦点放在耶稣身上,不希望别人注意他们。路加也不要别人注意他,他都用“我们”一词。他和保罗一同旅行,很有意思的是,保罗搭船旅行的时候,路加都与他同行,我对这件事情有个人看法,我不知道对不对。我们知道保罗的身体有疾病,他每一次搭船旅行的时候,路加都同行,但是在陆上旅行的时候,路加却不见得同行。保罗每一次搭船旅行,路加都会同行照顾他,其中一次遭船难的叙述,可以称得上是古时候的文学佳作。这一段船难的叙述,生动的描述了那场暴风雨,后来船撞毁在马耳他岛。所以,路加和保罗同行,特别是从特罗亚到腓立比,还有去耶路撒冷以及从该撒利亚到罗马,路加医生都与他同行,一定也帮忙照顾保罗。但这表示保罗被捕的那段期间,路加是闲着没事做的,这表示他在耶路撒冷待了两年,在罗马待了两年。我认为他就是在这两段期间内写了《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那是我的看法,可是我认为跟实际的情况应该十分吻合。因为他在耶路撒冷待了两年,可以访问玛利亚和一些目击者,以获得他所需要的资讯,但是他在罗马的时候,可以常常问保罗,了解他不在保罗身边的时候所发生的事情。我认为他在那两段各两年的期间写下了这两卷书,我的看法对不对其实并不重要,但是等一下我们会再谈到。除了知道谁与他同行之外,第二个重点是他去了哪里?前面说过,保罗每一次搭船路加都同行,但是路加有两段期间分别待在耶路撒冷和罗马,他为什么利用那两段期间写这两卷书呢?等一下我们会回答这个问题。再来看看路加的另外一个特质。他很会写作,他对船难的生动描述可以称得上是古时候的文学佳作,不管和《圣经》上或者是《圣经》外的作品相比,都是一样,可以称得上是文学的佳作。他的才华洋溢,文笔洗练,他的叙述精采、内容紧凑,可以吸引读者不断不断地读下去,他写的情节高潮迭起,所以已经有人对我说:一口气读完《使徒行传,要比一口气读完《马太福音》容易得多了。虽然《使徒行传》比较长,但是内容精采、文笔洗练,让读者欲罢不能。路加是个作者,也是史学家。优秀的史学家知道如何删掉不必要的细节,所以他删掉很多细节;他知道该选哪些题材,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内容正确、合乎事实;而且他懂得查证,好的作家在下笔之前,会花很多时间去查证,所以他先掌握了事实,很清楚该怎么下笔。最后一点,路加也擅长传福音。他最大的渴望是见到人能够信主。“救赎”一词是他两卷书的关键词,从头到尾不断出现。我希望你会在《圣经》上划线,把《圣经》划得乱七八糟,我的《圣经》就是划得乱七八糟的,最后不得不再买一本新的。我实在很讨厌用新的《圣经》,很像是圣诞节的时候,买了一双新拖鞋,可是第二天又想回去穿旧的。我建议各位,要用不同颜色的笔来划线,不要怕把圣经划得乱七八糟,用色笔把重点字划出来。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中,不断会出现“救赎”一词,他渴望人人得救。他是一个外邦人,特别对“凡有血气的”有兴趣。《路加福音》中记录施洗约翰,引述以赛亚的预言说:凡有血气的都要见上帝的救恩。凡有血气的都要见上帝的救恩,这可以说是《路加福音》的主题,凡有血气的都要见上帝的救恩。“凡有血气的”包括撒玛利亚人、外邦人、女人、穷人,《路加福音》中指明救恩要临到各式各样的人。《使徒行传》的主题则是圣灵要浇灌到凡有血气的身上,犹太人、撒玛利亚人、直到地极,所以他特别关心每一个人。这个犹太人的宗教,在路加的眼里却是一个人人都可以来信的宗教。路加他看福音中的耶稣是世人的救主,在《使徒行传》中则有不同的重点。路加他关心人所居住的整个世界,但是这句话在希腊文中,只是以一个字形容——Oikoumene,从这个字衍生出“普世”一词,意思指的是全世界,而不是所有的教会。路加他关心普世,他希望见到人人都能够得救,但是他知道自己不是传道人的料,他擅长写作,所以他利用写作来传福音。那么你呢?你是用什么方式来传福音呢?我相信上帝已经赐给你一个最适合你传福音的方式,那是上帝给你的方式,每个人都有最适合的方式,所以你要找到适合自己传福音的方式。路加知道自己擅长写作,就用写作的方式来传福音,又当这位最伟大使徒的随身医生,这样的事奉多么有意义。耶稣说:你若拿一杯凉水给先知喝,你得到的赏赐就跟先知得到的一样。这个应许是不是很棒?你如果协助一项事工,你得到的赏赐就跟那项事工得到的一样,所以我们都能出点力,都能得到大赏赐。路加是保罗的随身医生,所以他要照顾会晕船的保罗。接下来要谈读者,我们要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谈过了作者,现在要谈读者,而我所讲的读者并不是复数。路加写下这两卷书,单单只为一个人,真让人难以相信。这个人名叫提阿非罗,意思是指“慕道友”,我们简称他是“提阿”。这个提阿是谁呢?路加医生为什么单单只为这个叫提阿的人写下长篇大论呢?为了救一个人的灵魂,当然值得付出全部心力,但是要写下这么多,真的很费工夫。我想路加他花了四年的工夫来查证,然后写作这两卷书。付出这么多只为了一个人,但是投入这么多的时间和精神明智吗?这个人到底是谁?有两种理论,我自己的理论只是猜测,但是和实际情况十分吻合,有时候我们可以从证据推测出一些结果。抱持第一种理论的人认为,提阿非罗是一个虚构人物,就像我可以说我这本书是为有诚意询问的人写的,我会写亲爱的询问者,他们认为提阿非罗是一个虚构的名字,意思指的是对基督教有兴趣的人,想要找到神,也正在寻找神。所以这卷书是要告诉这样的人,如何透过耶稣找到上帝。这个理论不错,但是与实际情况不完成吻合。我认为提阿非罗是真有其人的,这个“慕道友”是真有其人的。为什么路加单单为提阿非罗他一个人写下这两卷书呢?他一定有很好的理由。我有一个理论,我承认是我推测出来的,可是各位想想看,也许这个人他是一个出版商,所以他可以把这卷书大量地印制出来;也许他是一个老师,路加是不是觉得他的口才很好,所以他可以把福音传出去呢?有可能。但是有一种可能和实际情况十分的吻合,这个人可能身居重要的公职,因为路加除了称呼其名,还加上头衔,他尊称他是“提阿非罗大人”,在古代只有少数人有这样的头衔,所以他很有可能是一个律师,甚至有可能是一位法官,所以才会有这个头衔。各位想想看,路加为什么对一个律师详细地介绍耶稣和保罗呢?答案是:保罗在罗马受审时,这个人将担任他的辩护律师,这个律师对保罗说:你若要我为你辩护,就得给我一份完整的报告,我要知道你所跟随的耶稣是谁,这个新宗教是怎么开始的,请你把详情告诉我,我才能够帮你辩护;我需要知道你的过去,为什么你老是惹罗马当局不满,你以前被控告过什么罪名,之前的审判结果又是如何,我需要掌握一切的数据。我想这个时候路加自告奋勇对保罗说:我来写,把这件事交给我,我去搜集资料。路加在耶路撒冷期间搜集耶稣生平和受死的资料;他在罗马期间,则搜集保罗的资料。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明白路加为什么写这两卷书了。为什么这两卷书中的罗马都十分同情这个新的宗教呢?我们可以看到,罗马不管是对耶稣或是保罗,都没有一句批评。在耶路撒冷的两场审判中,就是耶稣的受审以及保罗的受审,有三次都谈到他们两个人其实是无辜的。彼拉多三次说耶稣无罪,罗马当局三次说保罗无罪,要不是他向罗马上诉,我们早就释放他了。了解吗?其实这两卷书都说基督徒惹上麻烦不是因为做错了什么,而是因为犹太人老是找他们的碴,是因为犹太人,而不是罗马人找他们的碴。在罗马人眼中,耶稣和保罗都是无辜的。你可以看出为什么要写这份报告了吗?把这卷书称为《使徒行传》,我觉得,其实名不符实。书中有三分之二的篇幅在谈保罗,保罗一信主,其它人就都退场了,焦点全在保罗身上,对吗?书上提到彼得只是为了带保罗出场,保罗一出场,彼得就被遗忘。这卷书只是为了替保罗辩护,向罗马当局陈述这个新宗教绝对没有煽动或是颠覆的用意,反而是一向体谅当局的。保罗本身是罗马公民,根据罗马法律,耶稣没有犯罪,耶稣是因为犹太人施压才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保罗也是因为犹太人施压才惹上麻烦。所以,如果保罗可以到罗马去受审,才不会遭到犹太人扭曲事实。如果是在耶路撒冷的话,犹太人可以设法干扰,但是如今保罗人在罗马,犹太人并没有办法扰乱司法,你就没有看出来呢?所以如果这是提供资料给保罗的律师来为他辩护,就很吻合。最吻合的一点是什么?就是《使徒行传》结束得突然,你有没有注意到?好像突然结束了,没有结论。写到保罗等着受审,就突然结束了。这带出另外一个问题来,这份报告有没有发挥作用?最后的结果,律师到底有没有帮助保罗无罪开释呢?所有的证据都显示保罗最后无罪开释。保罗第一次受审的结果是无罪开释,他后来写给提摩太和提多的信,不符合他受审前的情况,这显然表示他那次无罪开释,但是后来重新被捕,被判有罪,遭到砍头的命运。很多人相信保罗果真去了他一直想去的西班牙,他一直想去西班牙传福音,在那里建立教会。西班牙有几间古老的教会,声称保罗是他们教会的创始人。我们不确定是不是真的,但是,传统的证据显示,保罗第一次受审的结果是无罪开释,但是后来重新被捕,最后遭到砍头的命运。所以看起来路加投入的功夫并没有白费,如果路加写这两卷书是为了挽救保罗一命,挽救这位伟大的宣教士,让保罗可以继续地事奉下去,那么路加是成功了。但是除此之外,我们是不是也很感谢上帝,让路加搜集资料,写出这份报告,否则我们对初代教会的情况将一无所知。他这两卷书填补了福音书和书信之间的重要缺口,绝对可以说是了解整部新约圣经的关键。保罗在《使徒行传》中,曾经三次分享自己的见证,我想这个你们一定有注意到,但是其它使徒都没有分享自己的见证,为什么保罗的见证这么重要呢?因为受审的人是保罗,所以他们必须要知道保罗之前的情况,这样这些证据才会对他有利而非有害。好了,我这个推论就讲到这里,我觉得这两卷书详细回答了律师的问题,他问:是谁开始这个新的宗教?保罗怎么会信奉这个宗教?其它地方的罗马当局作何反应呢?我想这些应该都是律师他们想要提问的问题。我记得我和师母曾经在律师的办公室里见过有人打官司,而这些都是律师想问的问题,路加都写在这里。不管怎么样,我相信路加他一定希望,能够有更多人可以看到这份报告,而最后的结果确实也是如此。在法庭的公开听证会中,可以听见这些证据,法庭上会呈现这些证据。当时也有记者报导案子的发展,相信路加医生一定希望记者把他的资料散播出去,让这个新宗教上头条新闻。但是这场审判是在外邦人的首都举行的,罗马的消息一定会传遍世界,所以这场审判很重要,可以说是基督教在罗马第一次受审,而不是保罗,所以这是一场关键性的审判。我们为路加医生感谢上帝,他说:我来提供资料给律师,我会一五一十地据实相告,我会把日期弄得很清楚,每一项资料都会是最正确的。所以他对提阿非罗说:有很多人提笔写这些事,但是我所写的都是正确的,我呈现给你的全是事实;提阿非罗啊,真相就在这里。现在我们要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其实这两卷书的书名可以定为《基督教历史上下集》,书中精彩的把涵盖33年期间的所有史实都记录了下来。从耶稣出来事奉一直到保罗在罗马遭到软禁为止,不但记录了许多事实,而且也充满感情。这个医生对待病人亲切,他也善体人意。从他说话的方式,可以看出他善体人意,一定是这样的态度,让玛利亚向他敞开。玛利亚原本是小心翼翼,把这些事藏在心里,但是面对这位亲切的医生,就放心说出整个经过。这卷书的架构,带出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我想,大多数人一旦晓得了作者写书的目的,那接下来就会问,那这本书的架构到底是什么?作者采用什么架构,在皮肉剥除了之后,还剩下什么骨架呢?这里要提出三种理论,你可以选择喜欢的理论:最简单的一种理论是把《使徒行传》分成两部分,彼得和保罗分别是其中的英雄,他们是初代教会史上最重要的两个人物。彼得是向犹太人传福音的使徒,保罗是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使徒,这个分法不错。路加对彼得的描述非常类似他对保罗的描述,好像路加他是非常刻意地要讲同样的话一样,这是因为初代教会最大的危险就是分成两派,也就是犹太人一派和外邦人一派。保罗和彼得都很注意不要发生这种情况,路加似乎也有同样的负担,所以他不会让彼得和保罗有对立的情况,因为他们两个人就像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他们两个人的相同点如下:两个人都行过神迹,两个人都见过异象,两个人都为信仰受过苦,两个人都讲过很长的道,两个人都被圣灵充满,两个人都放胆讲道,两个人都向外邦人和犹太人传道,彼得主要是向犹太人传道、保罗主要是向外邦人传道,两个人都下过监,也都因上帝行神迹而出监,两个人都医治过病人,都曾经让生来就瘸腿的人行走,两个人都赶过鬼,两个人都用不可思议的方式行医治的神迹,彼得是用影子,保罗是手巾,两个人都曾经叫死人复活,两个人都曾经向假师傅宣告审判,两个人都拒绝被人膜拜。其实我还可以举出很多相同点来,你如果一一比较彼得和保罗的话,会发现路加对他们有同样的描述,好像是在告诉大家他们两个人一模一样,所以不必单单跟随其中一人,不要让他们两个人对立,两个人最后都死在罗马。彼得和保罗——初代教会最伟大的两个人物,为什么叫《使徒行传》?其他的使徒在哪里呢?只提到两个啊,使徒彼得和使徒保罗的行传。所以初代教会有这个危险,可能会分成两派,但是《使徒行传》把彼得和保罗放在一起,告诉大家不必只选择其中一个人,两个人所做的都一样。第一种理论把使徒行传分成两部分,前十二章谈彼得,第二部分谈保罗,谈保罗的篇幅比较长。这是第一种分法。第二种分法是针对地理位置分成三个部分,第一种分法是针对两个人分成两部分,第二种分法是指针对三个地区分做三个部分。《使徒行传》开头有一句话说:你们要做我的见证,从耶路撒冷开始到犹大全地、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从这里我们看到,路加似乎是按照这个顺序展开他的主题,安排得十分恰当。一到七章先从耶路撒冷谈起,八到十章进一步到犹太地和撒玛利亚,然后从那里散播到欧洲和地极,这是一个可能的架构。但是我们要更仔细地来看一下,在这里有几段经文,如果我把它们读出来的话,你可能会渐渐明白一件事。现在我很快的来读一下,《使徒行传》六章七节说:上帝的道兴旺起来,耶路撒冷门徒数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使徒行传》九章三十一节说:那时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教会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圣灵的安慰,人数就增多了;《使徒行传》十二章二十四节说:上帝的道日见兴旺,越发广传;《使徒行传》十六章五节说:于是众教会信心越发坚固,人数天天加增;《使徒行传》十九章二十节说:主的道大大兴旺,而且得胜。就是这样,有没有注意到这些经文的相似处呢?每一段经文都提到教会人数不断增加,教会人数不断增加、教会人数不断增加,《使徒行传》一共有五个地方的经文是这样讲的,似乎点出了每个单元的重点,了解我的意思吗?先讲一些事,再说教会人数不断增加,福音广传出去。先讲一些事,再说教会增长,福音广传;先讲一些事、再说教会增长、福音广传,这才是真正的主题。一个新宗教在罗马帝国内不断增长,传播出去。在每一个单元结束之前,我们会清楚的看见有一个涟漪向外扩散,而每一个单元都是一个更大的涟漪,我想那是路加的基本架构。我认为那是路加他的思考模式,就像把石子丢进池子,那石子就是耶稣的受死和复活,如今起了涟漪了,在每一个涟漪的最后,他都说教会增长,福音广传出去,教会增长,福音广传出去,显然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认为从这个角度来了解《使徒行传》很贴切,这可看出路加如何挑选事件,他显然没有记下每一件事,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初代教会所做、所说的,穷尽天下纸张也写不完。那么路加如何挑选他要记录的事呢?他挑选会激起下一波涟漪的关键事件。只要那些事件一发生,福音就会突然进一步散播,了解吗?将福音传出去的第一件大事是什么?就是五旬节那天。五旬节那天,犹太人从各国来参加节庆,圣灵降临在120人身上,像石子被丢进池中。他们当时是在圣殿中,而不是在马可楼房,因为他们一直都没有走,他们没有急着出去传道。当时大家都坐在那里,只有十一个使徒和彼得一同站起来,他们在那里参加九点钟的晨祷,那个地方就在所罗门的廊下,那是今天的阿克萨清真寺,在圣殿地区的南端。初代基督徒当年就是在所罗门的廊下晨祷,早上九点钟在圣殿内祷告,风吹来了,就像石子被丢进池中,将接触到世界各地的人,罗马、古利奈、利比亚等等,世界各地的人都来了。这些人听到方言,就说他们喝醉了。彼得站起来说:不,你们错了,我们没有喝醉,酒吧都还没有开门呢,现在才早上九点钟,我们不会这么早就喝醉。这里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语言,目的跟巴别塔相反。上帝在巴别塔给不同的语言来混淆人类,现在他给不同的语言来凝聚他们,目的跟巴别塔相反。有人对我说:旧约圣经没有提到方言。当然有、就在巴别塔,那是上帝第一次给不同的语言,但是目的完全不同。第一次是审判,第二次是怜悯。五旬节那天的事件,是丢进池子的第一颗石子,是激起涟漪的第一个事件。接下来,寡妇抱怨教会忽略了她们的饭食,这是教会扩展的一个关键事件,很有意思、真的很有意思。今天的教会一定会指派一群姐妹来负责饭食,但是初代教会比较有智慧,指派七个弟兄来负责饭食。为什么这样安排呢?因为这些寡妇没有男人可以依靠,她们需要男人来照顾她们,于是教会指派七个弟兄来负责,其中一位是司提反。伟大的传道人大多数是从仆人事奉做起的。保罗一开始是一个执事,和巴拿巴一起管钱。要记住,这七个弟兄,他们是自愿出来负责饭食的。这件事看起来似乎不重要,但是路加却看出了这件事其实很重要,最后带出司提反的殉道,基督徒因此四散。看起来不幸,却是将涟漪扩散出去。整件事始于指派一位弟兄来负责饭食,路加只记载那些能够激起更大涟漪的事件。各位,我越讲就越觉得兴奋,撒玛利亚人信主,关键就在腓力去了撒玛利亚。他是七位执事之一,引爆了属灵的复兴。这是事件很重要,福音传到撒玛利亚人。彼得和约翰就来撒玛利亚,祷告他们能受圣灵的洗。这时再叫人惊讶,因为上回彼得和约翰来撒玛利亚时,祷告求上帝从天降下火来,把撒玛利亚人都烧死,现在他们为不同的原因求上帝从天上降下火来,可见他们的内心有多大的转变。还有那个埃提阿伯太监,这个人有什么重要性?他把福音传进非洲,第一个信主的非洲人。这些信主的事件都不是偶然的,这些事件都很重要,当时看起来是微不足道,但是现在却能看出它们激起更大的涟漪。路加谨慎挑选,他没有记录初代教会每个人信主的故事。当时有好几千个人信主,他只选择记录那些深具影响力的故事。接下来是彼得到哥尼流的家里,他必须吃不符洁净原则的食物,他吃得很勉强,但是这件事意义重大。《使徒行传》十五章所记载的耶路撒冷会议,是要决定外邦人是不是必须先变成犹太人才能够信耶稣。耶路撒冷会议的决定是:不必。所以你们才不须要先变成犹太人才能信耶稣。今天的问题则则刚好相反,犹太人必须变成外邦人才能信耶稣吗?答案也是不必。犹太人可以用犹太人的身份跟随耶稣,外邦人可以用外邦人的身份跟随耶稣。在《使徒行传》最后,保罗说: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保罗总是先向犹太人传福音,但是犹太人如果拒绝他,他就去向外邦人传福音,所以福音才会传给我们,因为我们都是相信耶稣的外邦人。下一集我们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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