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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1页)

我终于离开令人窒息的医院。大导演已不需要我为影片提供任何服务,影片杀青后,也没人邀请我回剧组参与收尾。我倒是收到一张为我订的机票,要我速速离开菲律宾。飞回美国一路上,我一直思考“代表”问题。不拥有生产资料,可以导致夭亡,然而,不拥有自己代表自己的资料,也是一种死亡。因为,我们若只能被他人代表,这些人不定哪天会像用水管冲刷地板把我们的死从他们记忆的薄板上冲刷得干干净净。现在,我仍受伤痛折磨,尽管如此,边写这份检讨书边禁不住思忖:我是否在代表自己?还是您,读我检讨书的人,在代表我?

邦在洛杉矶机场接我。我见到他,心情好了些许。邦没变,还是老样子。我回到公寓,打开房门发现,虽然房里没任何改善,但也没变得更糟,我舒了口气。老旧的主体空间里最醒目的还是那台北极牌冰箱。邦很有心,在冰箱里备了不少啤酒,足够我用来调整时差导致的种种紊乱,但不够我用来抚平看似突如其来其实已揉入我每个毛孔的伤感。邦睡了。我没睡,读着巴黎姑妈的最近来信。睡觉前,我尽职尽责写好了给她的情况报告。“《村庄》杀青。”我写道,“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光复运动收入来源已定。”

“一家餐馆?”邦与我喝第一轮啤酒时,透露了这个消息。我很诧异。

“是的,夫人开了家餐馆。她的厨艺还真不错。”

自从上次吃了夫人做的很拿得出手的越南菜后,我迄今还没吃过一次像样的越南菜。这是一个我联系将军的充足理由。于是,第二天,我给将军打电话,恭贺夫人开始新事业。果不然,他催我过去,说要在他们餐馆为我接风洗尘。餐馆位于横贯唐人街的百老汇大道上,旁边有一家茶馆和一家草药店。“以前在堤岸,是我们包围中国人。”将军站在餐馆收银台后,说道,“现在,他们包围了我们。”他叹了口气,手搁在收银机键盘上,像要将它当作钢琴,狠狠敲出一个高音。“我刚来这里,可一无所有,记得吧?”“哪能忘记。”我说道。其实,他哪是一无所有来这。夫人将不知多少黄金细软缝进自己和子女衣服的夹层,将军也在腰上绑了条钱带,里面不知塞有多少美元。不过,健忘像苹果派一样太美国不过了。说到苹果派,美国人认为,这远胜过上不了台面的派饼和外国闯入者做的教人心生疑虑的食品。美国人和越南人一样,对不了解的食品总满腹狐疑,他们看待这类食品如同看待带来它们的陌生人。我们本能知道,要让美国人接纳我们这样的难民,先得让他们吃得下我们的食品(更不用说还得让他们吃得起、叫得出)。要让他们肠胃不抵触我们的食品,换句话说,要靠卖食品赚他们钱,绝非易事,因此我跟将军说,他与夫人开餐馆,确实很有胆量。

“胆量?我觉得丢人。如今,我竟然开餐馆,你预见到这天吗?”将军指指并不宽敞的餐馆。之前,它是一家炒杂碎小吃店,四周墙上还见斑斑点点闪着黄里透黑的油垢。“没想到,将军。”我说道。“是啊,我也没想到。就是开餐馆,也该开家像样的才是,哪像这样。”他的语气透出虎落平阳的无奈,我禁不住同情起他来。餐馆没做任何翻新:破旧不堪的油毡地板,单调沉闷的黄色油漆,头顶上直晃晃刺眼的灯光。“服务员,”他强调,“都是我们的老兵。那个,是特种部队的;那个,是空降兵部队的。”服务员戴像卡车司机戴的帽子;准是廉价旧货店清仓大甩卖或牛高马大的美国人捐赠的衣服,穿在他们身上,晃来荡去。他们看起来哪像曾经的杀手,倒像头发难看、没名没姓、送中餐外卖的男人,像没买保险、在医院急诊室忐忑不安等着治疗的男人,像无证非法驾车出了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男人,走路左摇西晃,像将军领我去的那张腿长短不一的餐桌。夫人亲自给我端来一碗特色河粉,坐了下来。我吃着河粉,将军与夫人则一旁看着。河粉可谓越南国粹,这是我吃到的最好的河粉之一。“还那么美味。”我嘬了第一口汤,嚼了第一口粉,夸道。夫人无动于衷,跟将军一样,反倒郁郁寡欢。“您真该为您这……这手艺感到自豪。”

“该为卖河粉感到自豪?”夫人说道,“该为拥有丁点大的餐馆感到自豪?丁点大,是一个顾客说的。”“连‘拥有’都算不上。”将军说道,“租的。”与他们的郁郁寡欢相配的是他们的打扮。夫人的头发盘在脑后,用簪别住,像图书馆女工作人员的发髻,没一点情调。以前,她的头发几乎时刻保持蓬松或蜂窝形状,时尚抢眼,让人想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歌舞升平的日子。夫人的穿着与将军的一样,一看就知道是买来的现成衣服,一件像男人穿的开领短袖衬衫,一条要型没型的卡其布裤,一双通常是美国老百姓穿的帆布胶底鞋。简而言之,他们的穿着,跟几乎所有我在超市、邮局或加油站见到的中年美国夫妇的穿着一模一样。他们穿着这些衣服,跟许多美国成年人一样,看似发育太快的孩子。尤其是美国成年人爱用吸管喝着超大杯装苏打水,这时,配上穿着,酷似小大人。这对开餐馆的小资产阶级夫妇已经不再是爱国的贵族阶层。我跟后者一起生活过五年,不仅畏且恋他们三分。将军和夫人的郁郁寡欢也传染了我。于是,我转移话题,聊起我以为可提振情绪的事情。

“这样一来,”我说道,“餐馆不就可以资助革命了吗?”

“好想法。”将军脸顿时放出光来,说道。我注意到,夫人眼睛瞟向天花板,猜想这大概是她的主意。“丁点大还是不丁点大,反正,我们这种餐馆在洛杉矶还是第一家。”将军说道,“甚至可能是全美国第一家。你也看到了,我们同胞多想尝尝家乡味道。”才上午十一点半,每张餐桌,每个包厢,坐满用餐的人。他们一手用筷子一手用勺,喝着汤吃着菜。餐馆里弥漫着只有在家乡才闻得到的香味,回荡着只有在家乡才听得到的声音:叽叽喳喳的越南话,吧唧吧唧的大快朵颐声,两种声音像比赛,一个比一个响。“可以这么说,我们开餐馆不是给自己赚钱。”将军说道,“利润全部用于光复运动。”

我问,有谁知道开餐馆的真正目的。夫人说道:“可以说谁都知道,也可以说谁都不知道。它是秘密,但又是公开的秘密。上这来的人,吃得有味,因为他们知道在为革命出力。”“讲到革命,”将军说道,“一切差不多准备就绪,连服装也到位了。都是夫人一手操办的。夫人还组织妇女做了不少后勤事情,包括制作旗子。还有夫人组织的活动,那场面真是壮观!你错过了夫人在奥兰治县组织的欢庆越南新年的活动。你真该亲眼看看那场面才好!我等会给你看照片。当时,现场所有人,见到我们的男人穿着迷彩服、军装,举着国旗,又是流泪又是欢呼。我们已组织起第一批志愿者,几个连,都是老兵。他们每个周末训练。我们将从他们中遴选一批精英,实施下一步行动。”将军将身体探过桌面,压低声音,继续说道:“我们准备先派遣一队侦察人员去泰国。任务是,与在那边的我们前哨基地人员取得联系,摸清从泰国去越南的陆路情况。克劳德说了,时机已基本成熟。”

我给自己倒了杯茶。“邦参加吗?”

“当然。他这样的好员工,我实在不愿放走,但是,有谁比他更适合这样的行动?你怎么想?”

我此刻想的是,从泰国到越南的唯一陆路,要穿越柬埔寨或老挝,为了不被发现,须避开大道走险路,穿越瘴疠弥漫的崇山峻岭、草深树密的丛林,沿途只有面目狰狞的猴子、吃人的老虎以及充满敌意、如惊弓之鸟不可能帮助我们的原住民。这些人烟稀少的蛮野之地,对于拍电影再理想不过了,但对于执行一项几乎肯定不成功便成仁的任务,却是凶地险境。关于这点,我无需提醒邦。我这个走火入魔的兄弟,已主动要求参加这次行动。他不是不清楚活着回到美国的希望非常渺茫,恰恰相反,正是因为这样才主动请缨。我看着自己的手,看着刻在手掌上的红色伤疤,蓦地感觉到身体的轮廓、大腿下压着的椅子和维系我身体、生命的脆弱力量。不必花多大力气就能瓦解这股力量,而大多数人想当然认为它坚不可摧。其实,只是没到那个节点。“我想的是,”我不愿细想下去,说道,“邦如果参加,我也该参加。”

将军很高兴,拍了拍手,转向夫人。“我没说错吧?我就知道他也会主动要求的。上尉,我从没怀疑过你的勇气。不过,我清楚,我想你也清楚,你留下来帮我谋划、管理后勤,作用更大,更不要说筹款、跟外界打交道等等,还要你做。我跟议员说过,在美国的越南人正在募集资金,到时派一个援助小组去泰国,帮助那里的越南难民。我们目前做的,某种意义上,就是这件事情。还不够,我们须继续游说,争取更多理解和支持。”

“或者说,至少给他们一个理由,让他们好歹装着相信,这是我们的事业。”

将军很是满意,点点头。“完全正确!我知道,不让你去,你会失望。但两利相权取其重。你在这比去那边更能发挥作用。再说,邦能照顾好自己。好啦,快中午了。我想,该喝杯啤酒了,怎么样?”

我的目光越过夫人的肩,落在墙上的钟上。钟两边分别是一面旗子与一张推销新品牌啤酒的海报。海报上是三个穿比基尼的年轻女子,乳房丰满坚挺,形状大小恰似小孩玩的气球。旗子是已垮台的越南共和国国旗,底色一片亮眼的黄色,其上三道同样亮眼的红杠。将军不止一次提醒我,它是自由越南人民的旗帜。我无数次见过国旗,也经常见这种海报,但还是头次见到这种钟。钟用硬木刻凿而成,呈越南地图形状。见钟如见国,思乡便看钟,因此,分钟与时钟的指针安在越南南部,钟盘上的数字则众星捧月般绕着西贡。制作钟的匠人也流亡海外,理解同胞,知道他们希望钟就该是这种设计。我们如今是离乡背井的难民。之所以是难民,不仅从空间方面看,更要从时间方面看。重返失落的家园,路再遥远也有尽头,而何时走完这段路,却可能遥遥无期。因此,对于背井离乡的人,首要问题永远是时间:我何时才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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