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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换作平时,我每次夜间出去后都会心满意足好几天,可是麦格雷戈匆匆退出舞台后的第二天早晨,我依然兴奋不已,心中充满了期待。我非常想找到那位脚穿红色牛仔靴的摄影师,将他彻底打发掉。我属于那种干净彻底的恶魔,绝不喜欢半途而废。一想到这世界上居然有人穿着那种滑稽可笑的靴子到处转悠,手中还握着一架目睹了太多事情的相机,我就迫不及待地想跟踪那些脚印,完成我计划中的第二部分。
也许我在对付麦格雷戈时过于草率,我应该再多给他一点儿时间,多给他一点儿鼓励,他或许会把一切和盘托出。可我当时觉得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查找出来——每当黑夜行者掌握方向盘时,我相信没有我办不到的事。尽管到目前为止一切正常,但这次的处境有些尴尬,我必须独自查找到这位穿靴子的先生。
我在前一次调查时发现,除了偶尔晚上驾着游艇出海外,麦格雷戈的社交生活非常有限。他加入了几个行业组织,这对于从事房地产这一行的人来说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我没有发现任何人与他交往密切。我还知道他没有犯罪记录,因而也就没有案卷可以翻阅,当然也就无法查找出他的同伙。他离婚时的法庭记录只有简单的“无法调和的分歧”,其余的只能由我发挥想象力了。
我恰好在这一点上走入了死胡同。麦格雷戈属于那种独来独往的人,尽管我将他彻底研究了一番,仍然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以表明他有朋友、伴侣、约会对象、同事或密友。他从不在晚上与朋友聚会——除了那些小朋友外,他根本没有朋友。他既不是什么教友会的成员,也不是慈善互助会会员;既不去附近的酒吧喝酒,也不去参加每周举行一次的方块舞舞会——这本来能解释那双靴子的来历。不,什么都没有,只有那些上面露出了那双愚蠢的鞋尖的照片。
那么这位穿牛仔靴的家伙究竟是谁?我如何才能找到他?
只有一个地方能找到答案,而且行动要快,要赶在有人发现麦格雷戈失踪之前采取行动。我听到远处传来了隆隆的雷声,惊讶地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果然,已经是下午两点一刻了,正是每天午后雷阵雨开始的时候。我在苦思冥想中错过了午餐时间,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不过,这场雷阵雨可以再次给我提供掩护,我也可以在回来的路上停车买点儿吃的。于是,我兴奋地制订好了下一步行动的巧妙计划,走到停车场,钻进汽车,向南疾驰而去。
当我赶到马西森·哈莫克码头时,天已经开始下雨。我再次穿上那件黄色防水外套,沿着小道一路跑向麦格雷戈的游艇。
我又一次轻松地开了锁,溜进了船舱。我前一次上这条游艇是为了寻找证据来证明麦格雷戈是个恋童癖,这次却是为了寻找比较微妙的东西,寻找能够提供麦格雷戈那位摄影朋友身份的小线索。
反正得从什么地方着手,所以我又下到了他们睡觉的地方。我打开有小暗格的那个抽屉,重新翻看那些照片。我这次既查看照片的正面,也查看照片的背面。数码照片大大增加了侦查的难度,照片上没有任何痕迹,而且也没有上面印有序列号、可以追踪的空胶卷盒。世界上再笨的人也能轻轻松松地将照片下载到硬盘中,随时将它们打印出来,更不用说某个对鞋子有着如此恶心爱好的家伙了。
我关上抽屉,开始查找其他地方,可这里的一切我上次都已经翻了个遍。我不免有些泄气,来到了游艇上面一层的主船舱中。这里也有几个抽屉,我开始翻找起来。又是录像带、塑料玩偶、塑胶带,都是我已经看到过的东西,没有一样能够给我提供任何线索。我将那些塑胶带一一取了出来,心想或许应该让这些东西物尽其用。我漫不经心地拿出了最后一卷塑胶带。
我找到了。
光有本事还不够,还得靠运气。即使是一百万年,我也想不到会有这样好的运气。这卷塑胶带的底部粘着一小片纸,上面写着“雷克尔”,名字下面还有一个电话号码。
当然,谁也无法保证雷克尔就是那位穿红靴子的牛仔,甚至都无法保证这是个人名。这可能是负责船上管道的承包商的名字。可不管怎么说,这更像是一个可以让我着手的线索,我现在必须赶在雷阵雨过去之前下船。我将那张纸片塞进口袋,扣好防水服的纽扣,悄悄溜下游艇,重新回到了小道上。
也许是与麦格雷戈一起度过的这个夜晚仍然让我意犹未尽,我还沉浸在欣喜若狂的状态中,开车回家时居然哼起了菲利普·格拉斯的音乐剧《屋顶上的一千架飞机》(1000AirplanesontheRoof)中一首容易上口的曲子。美好生活的要旨是既完成了引以为豪的事又有值得期待的目标,而我此刻两者皆有。做我这样的人多么幸福啊!
可惜我的这种好心情没有持续太久。在老刀匠路拐进勒琼大道时,我习惯性地瞥了一眼后视镜,立刻惊呆了。
我的身后有一辆褐紫色的福特金牛,车头几乎碰到我的车尾。这很像迈阿密戴德县警察局为便衣警察大量配备的那种车。
这绝对不是件好事。虽说巡逻车可能会无缘无故地跟着你,但如果有人驾驶一辆统一调度的公务车,那这个人显然有某种目的,这个目的就是要告诉我,我被盯上了。如果真是这样,那对方的计策非常完美。他的风挡玻璃很晃眼,我无法看清是谁在开车,但我突然觉得自己必须知道那辆车跟踪了我多久,车上的人是谁,他目睹了多少。
我拐进旁边一条小街,将车停到路旁,那辆福特金牛停在了我的车后。起初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们俩坐在各自的车上,等待着。他会逮捕我吗?如果有人从码头开始就一直在跟踪我,这对于精力过于充沛的德克斯特来说可不是件好事。麦格雷戈失踪的事迟早会被人发现,哪怕是走走过场的调查都会发现他的游艇,有人会去看看游艇是否还在,然后德克斯特在光天化日之下上过这条游艇这一点就会变得意义非凡。
正是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才会变成警方成功破案的关键。警察往往会寻找这种看似可笑的巧合,而且一旦发现,就会认真对待多次碰巧出现在微妙场合的人。哪怕这个人是警察,而且脸上挂着迷人的灿烂笑容。
我无计可施,只能下车虚张声势地吓唬一下对方:弄清楚是谁在跟踪我,为什么跟踪我,然后让对方明白这种愚蠢的行为只是在浪费时间。我摆出一副咄咄逼人的面孔,下了车,快步走到福特金牛跟前。车窗摇了下来,里面露出了多克斯警官那张时时刻刻带着怒容的脸,活像用乌木刻成的某个凶神的雕像。
“你最近怎么常常大白天丢下工作不干?”他问,说话的声音虽然平淡,但仍然成功地传达给我这样一种印象,我无论说什么都是在骗他,他恨不得因此揍我一顿。
“嘿,原来是多克斯警官!”我乐呵呵地说,“真是太巧了,你在这儿干什么?”
“你有什么事比上班还重要吗?”他说。看样子他对继续这场对话毫无兴趣,于是我耸了耸肩。面对那些不善言谈而且显然无意与你聊天的人,顺其自然始终是比较简单的办法。
“我……嗯……我要办一些私事。”我说。我承认这个借口非常站不住脚,可多克斯这种人喜欢问一些令人难以回答的问题,而且常常不怀好意。我一时哑口无言,更不用说想出什么聪明的话来搪塞他了。
他盯着我看了漫长的几秒钟,那神情活像一头饿了几天的美国斗牛犬在盯着一块生肉。“私事。”他眼睛都没有眨一下,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显得更加愚蠢。
“没错。”我说。
“你的牙医在盖布尔斯区。”他说。
“嗯……”
“你的医生在阿拉梅达。你没有律师,妹妹还在上班,”他说,“还有什么私事我没有提到?”
“其实,我……我……”听到自己结结巴巴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多克斯只是望着我,仿佛在求我狼狈逃窜,好让他练一练打移动靶的技术。
“真好笑,”他终于开口说道,“我在这里也要办些私事。”
“是吗?”我说,听到自己终于能说出人话来,我如释重负,“是些什么私事,警官?”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笑容,说实在的,我宁愿他猛地跳下车来咬我一口。“我在监视你。”他说。他任由我将他那亮闪闪的牙齿欣赏了片刻,然后重新摇上车窗,像咧嘴而笑的柴郡猫25一样消失在了茶色车窗玻璃后。
我站在那里,身上穿着时髦的防水外套,心中想着雷克尔以及他那双红色的靴子正从我的手中慢慢溜走,我觉得这真是太糟糕了,我实在想不起比这更糟糕的事。我上了车,发动引擎,冒着大雨将车开回了家。
我非常了解多克斯警官,知道他这样做绝对不是下雨天心血来潮。如果他在监视我,那么他会一直监视下去,直到逮着我干坏事,或者他无法再监视我为止。当然,我随便就能想出几个鬼点子来打消他对我的兴趣,只是这些点子都属于彻底解决问题型的,而我虽说没有什么良知,却也有一套非常明确的做人原则,与良知相差无几。
我早就知道多克斯警官早晚会出手制止我的业余爱好,我也早就想过万一他插手的话我该怎么办。我想到的最好办法是先等等看。
你说什么?你可能会问,而且你完全有权这样问。我们真的能对显而易见的答案置之不理吗?说到底,虽然多克斯身强力壮,而且能置人于死地,但黑夜行者在这方面比多克斯更胜一筹,一旦他掌握了方向盘,谁也不是他的对手。也许就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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