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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报告)
《圣经》,无名氏著
必须承认,这部稿子的最初几百页确实引人入胜。其中充满了动作,当今读者期望的好故事所应具备的要素,里面样样都有。其中有大量的性描写,包括通奸、鸡奸、乱伦等,还有暴力谋杀、战争、屠杀等等,不一而足。
其中关于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城[1]的那一章,描写异性装扮癖者勾搭天使,堪与拉伯雷媲美;诺亚方舟的故事所采用的纯粹是凡尔纳(Verne)[2]的手法;出埃及记的情节完全可以改编成一部历史巨片……也就是说,一定会成为一部真正叫座的影片,结构巧妙,情节跌宕起伏,充满新意,使人对宗教的迷恋程度恰到好处,绝不渲染过度,使之沦为悲剧。
但是继续往下看着,我发现这实际上是一部合集,涉及不少作家,书中有许多——太多的诗歌片段,有些章节是十足的无病呻吟,乏味透顶,还有不少毫无道理的悲观哀诉。
结果就成了一个大杂烩。它看上去想要满足所有的读者,可结果呢,却是谁都不爱看。而且,要向所有这些各不相同的作家索取版权,很让人头痛,除非原书的编辑自己亲自出马打理此事。编辑的姓名,顺便提一下,完全没有在稿子上出现,甚至在目录上也没有。对编者身份进行保密,有什么道理吗?
我建议,设法搞到前五章的版权。这样做,我们才会万无一失。同时,要改一个好听点的书名。《亡命红海》如何?
《奥德修记》,荷马著
就个人而言,我喜欢这本书。故事好,险情迭起,扣人心弦。其中不乏爱情的成分,包括婚姻忠诚和通奸作乐(卡吕普索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是真正的吃男人的妖精);书中甚至还有洛莉塔式的人物,豆蔻年华的瑙西凯厄[3],作者虽未详细说明,但足以吊起读者的胃口。故事充满了戏剧冲突,有独眼巨人、食人兽,甚至毒品,但绝无违法之处,因为据我所知,荷马并不在毒品侦缉局的黑名单上。最后一个场景则完全承袭了西部片的传统:拳脚飞舞,对于弓的处理如神来之笔,充满了悬念。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它引人入胜,令你爱不释手。不像作者的前一部作品,太死气沉沉,一味拘泥于同一地点,情节过于繁冗且枯燥拖沓。当读者看到第三场战役、第十次决斗的时候,他对结局早就了然于胸。还记得阿喀琉斯-普特洛克勒斯(AchillesPatroclus)的故事么?由于带了一些不够含蓄的同性恋成分,让我们跟波士顿当局之间产生了一点儿麻烦。不过,这第二部作品截然不同:它读起来畅快淋漓,语气更加从容不迫,富有思考却又不生硬沉重。此外,它还运用蒙太奇、闪回、故事套故事的手法……总而言之,荷马的这部作品完全符合市场的需要。的确非常聪明。
但也许,太过聪明了……我怀疑这是不是完全出自他自己之手。当然,我知道随着经验的积累,作家的写作水平可以提高(他的第三部作品很可能会引起轰动),可是,让我感到不安——以致最后让我投了否决票的——是版权问题可能会带来的麻烦。我跟一个在威廉·莫里斯(WilliamMorris)工作的朋友讨论了这个话题,受到了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作者的踪影无从查起。认识他的人都说,讨论对文本进行修改的事,总是非常困难,因为他跟蝙蝠一样两眼一抹黑,完全不能看稿子,甚至给人的印象是他对稿子的内容并不熟悉。他凭记忆任意引述,根本弄不清楚自己到底写了些什么,还说打字的人添枝加叶。他真的写了那本书吗?或者只是署名而已?
当然,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编辑早已发展成为一种艺术,许多书就是在编辑的办公室里拼凑而成,或者由几个人联手写成的[像《亲爱的妈咪》(MummyDearest)],依然能够成为畅销书。但这第二本书,有太多不明不白的地方。麦克尔说,版权不属于荷马,要给某些伊奥利亚游吟诗人支付稿费,因为他们拥有某些部分的版权。
有个在希俄斯岛之外工作的文学经纪人说,版权属于当地一些疯狂诗人,其实,是他们为这本书捉刀代笔;不过,他们是不是岛上作家协会的有效成员,尚不清楚。另外,士麦那[4]的公关人员说,版权完全属于荷马一个人,只是他已不在人世,因此该城市有权享有一切版税。但是,提出这个要求的并非士麦那一个城市。由于不能确定荷马是否已死、何时死的,这意味着我们不能援用1943年制定的有关作者死后五十年,其著作权可列入公共财产的相关法律。正在这时,一个名叫卡利诺斯
[5]的人物冒了出来,他坚持说,他不仅掌握着所有作品的版权,而且,如果要买《奥德修记》的版权,我们还必须购买包括《底比斯》(Thebais)、《埃皮戈诺伊》(Epigoni)[6]和《塞浦路斯歌谣》(TheCyprianLays)[7]的一整套书。而这些书一文不值,除此之外,许多专家认为它们根本不是荷马写的。这样一来,我们如何把它们推向市场呢?这些人个个要价不菲,他们明白如何能够使我们就范。我曾经请萨莫色雷斯(Samothrace)的阿利斯塔克斯(Aristarchus)[8]作序;他有影响力,而且是个好作家,我考虑他也许能把作品整理一下。可是,他希望在书的主体部分指出,哪些是真作,哪些是伪作;到头来,我们一定会出个评论版,而销售业绩却是零。这种事最好还是留给某个大学出版社去做,大学出版社可以花费二十年的时间来完成这本书,然后标价每本几百美元,或许一些图书馆还真会采购呢。
底线是如果我们决定冒险一试,那我们就会卷入没完没了的法律纠纷之中,书会被没收,这还不同于那种关于性的书,还可以在柜台下面私底下进行交易。这本书只会被收缴,然后彻底遗忘。也许十年以后,牛津会以《世界经典著作》的名义来购买这本书,不过,那样你既花了钱,还要等很久才能看到它再次面市。
我感到非常抱歉,因为书本身是不错的。可我们是出版商,并不是侦探,所以我说算了吧。
《神曲》,阿利吉耶里·但丁著
阿利吉耶里是个典型的星期天有空时才写作的作家(平时,他是药剂师协会的有效会员)。尽管如此,他的作品无可否认地显示出他娴熟的写作技巧,在叙事方面也相当有一手。该书以佛罗伦萨的方言写作,其中包含了有百把个压韵的章节,大多数都妙趣横生,值得一读。我尤其喜欢他描述的天文学和几个简洁、发人深省的神学观念。书的第三部分最为出色,相信会广受欢迎;它涉及灵魂的拯救、真福直观[9]、向圣母马利亚的祈祷,这些都是人们普遍感兴趣的话题,跟普通读者息息相关。但是,第一部分晦涩难懂,作者太沉溺于自我,又有些段落充斥着低劣的色情、暴力和彻头彻尾的粗制滥造。这是个大问题:我真不知道读者怎么能够跳过这最初的“赞美诗”,因为跟任何现有的论述来世的道德小册子和论文相比,它都毫无建树,更不用提雅各布·达·瓦拉吉纳(JacopodaVaragine)的《黄金传说》(TheGoldenLegend)[10]了。
不过,最大的美中不足还在于作者采用了当地方言(这无疑是受了某些痴人说梦的先锋派思想的启发)。我们都知道,当今的拉丁语需要打一剂强心针——这并非只有那个文学小集团要坚持这么做。但凡事毕竟都有个限度,若不考虑语言规则的关系,也至少要考虑到公众的理解力。那些所谓的西西里诗人的下场,我们都已经看到了:他们的发行人骑着自行车亲自到各个销售点送书,到后来,书还是以上折扣书柜台销售而告终。
此外,假如我们用佛罗伦萨的方言发表一首长诗,那么我们势必还要出一本米兰方言的和一本帕多瓦[11]方言的,否则我们就会失去这个市场。这是小出版社、小本故事书之流的做法。就个人而言,我对韵律并不反感,但诗歌读者最喜欢的形式依然是由长短步组成的诗体,而且我怀疑一个正常的读者是否受得了一段段没完没了的同韵三行诗节,尤其是他如果来自波伦亚[12]或者威尼斯。因此,我认为我们最好以合理的价位发表一系列真正受欢迎的作品:比如,吉达斯(Gidas)的作品或奥斯塔[13]的安塞姆。把那些用手工纸印的有编号的版本留给小型的先锋派杂志去弄吧。“人被迫走的路,如死亡……[14]”后现代的语言大杂烩。
《被解放的耶路撒冷》,托尔夸托·塔索[15]著
作为骑士品质的“现代”史诗,这部作品还不错。它文字优雅,情节还算新鲜:诗人早该停止模仿布列顿[16]歌谣和卡洛林王朝时期的书写风格[17]了。不过,还是让我们正视现实吧,故事讲的是十字军战士和占领耶路撒冷这样一个宗教话题。我们不能指望把书卖给那些“满肚子怒气”的年青一代。我们最多指望《OurSundayVisitor》[18]或是《TheTablet》[19]上会有些好的评论。即使这样,我还是怀疑一些太过猥亵的色情场景能否让人接受。因此,我会投“同意”票,条件是作者要对作品进行修改,把它改成连修女都能看的东西。这一点,我已经跟他谈过了,改写的要求没有使他退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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