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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君》(长篇小说)上卷《天才少女》张宝同2017.6.20
妻子赵素桂是位比丈夫小11岁的女人,虽然生过几个孩子,但人还依然年轻,她的脸盘稍大,微胖,清秀的本色还清晰可见,如果你见过邓丽君,就能从她那清秀美丽但稍稍微胖的容貌中依稀地看到她的原型。但女人最可贵之处却是她的贤惠和豁达。她是个能吃苦耐劳的女人,不喜欢男人的悲观与报怨。所以,每次听到男人说这句话,心里就不免感到有些沉重和悲哀。她觉得养家糊口是男人的本分,他不该有这多的怨言,但是,她也能理解男人的心情。从家乡大陆败退台湾,不但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回到家乡,甚至都不知台湾哪天就被攻破,到那时他们的命运将会如何。这种惶恐不安和毫无希望的恐惧和消沉情绪几乎弥漫着整个台湾。不管宝岛台湾的景色多么优美,他们的心情总是阴郁低沉,好像永远也没有什么高兴的事情。
可是赵素桂却不这样想,尽管眼下的生活非常地贫困和艰难,但是比过去那些年的颠沛流离和无家可归的生活不知要好到哪里去了。赵素桂五岁之前是跟着父亲赵守业在哈尔滨生活,日本人侵占了中国东北,逼迫赵守业为日本人工作。可他不想做亡国奴,就拖家带口地逃离东北,来到河南避难。当时兵荒马乱,动荡不安,已是15岁的姑娘就不能再留在父母身边了,必须要尽快地给女儿找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于是,当时只有15岁的赵素桂就遇到了26岁的邓枢。
邓枢生于1911年,是河北省大名县人,在他出生后不久母亲就离世了,到他4岁时,身为军人的父亲也去世了,他一直是由姑姑养大的。为了让孩子有个吃饭的地方,姑姑在他14岁时就让他当了兵。在两位年轻人认识的第二年,他们就订了婚。初次见面时,赵素桂害羞地躲在妈妈的身后,可是母亲告诉她说这个军人将来就是她的丈夫。婚前赵素桂是在西安宋美玲育英学校读书,17岁那年他们在洛阳举办婚礼,并住在西安。次年,赵素桂生下了一个男孩,可是因为缺吃少穿,孩子骨瘦如柴,而邓枢却身在外地。当时时局很乱,日本的飞机经常飞来空袭。赵素桂常常抱着孩子颠沛流离四处逃难。一次,她抱着孩子要进防空洞躲避空袭,可是,人们见她抱着一个孩子,害怕孩子的哭声会暴露目标,就不让她和孩子进到防空洞。她没办法就含泪抱着孩子跑到了一棵大树下进行躲避。敌机飞走后,她才发现防空洞里的人全部被炸死了,如果不是因为她的儿子,她恐怕也已经没命了。是她那可怜的孩子救了她一命。所以,她对儿子深怀感激。可是,孩子在十个月大时,却因饥饿和疾病离她而去了。赵素桂继续颠沛流离四处逃难,为了不被日本鬼子抓去,她白天尽可能地躲起来,还把脸上抹上锅灰,打扮成老太婆。当她再次见到丈夫时,已是又黑又瘦头发凌乱,俨然就像一位乞讨的女人,让丈夫几乎都认不出这就是他20岁的年轻妻子。
抗战结束后,夫妇两人终于过上了一段安稳的日子,先后又生下了两个儿子,长子生在西安名叫长安,次子生在河南,为求风调雨顺和生活安稳,起名为长顺。可是,安稳的日子才过了两年,国共内战又打了起来。国民党败走台湾,赵素桂又带着两个孩子,随着逃亡的人流一路来到东南沿海,乘坐一艘挤满逃亡者的救生艇踏上了不归路。因为逃亡的人太多,而船只不足,许多人被挤到了海里葬身鱼腹。当时,她带着两个孩子,挤在船上,而小船上人挤着人,人压着人,许多人像蚂蚁一样地死去,那种惨景让她惨不忍睹,而且她又严重地晕船,半昏半迷,呕吐不止,那种痛苦让她痛不欲生。经历了一系列的颠簸,她带着孩子终于来到了台湾,之后,又在宜兰生下了第三个儿子,因想在物质极度匮乏的生活中希望能早日过上好日子,于是他们给儿子取名为邓长富。
凡是吃过苦和受过难的人都有那种坚强和忍耐的特性,所以,对于眼前的艰辛和苦难,对于丈夫这种烦躁和不安她都能忍受。所以,听到丈夫下班回到家里说着牢骚话,她还是像平时那样不声不响地默默地做着家务事。
九月的傍晚,太阳停在了西山上,将周围的云块染成了殷红色。太阳将落未落,金光依然灿灿,远方异常地安宁。而被竹林遮掩着的眷村,屋舍紧挨,饮烟袅袅,像是等待着家人回来。
赵素桂一人在厨房里一边拉着风箱一边做着饭。她做的是稀粥。稀粥是食粮短缺时期最常见的伙食。一小碗米就能做上一大锅的饭,因为这是他们家五口人的晚饭。等稀饭开了锅后,她就赶忙走到厨房,来屋后的一小片菜地里拔了一大把空心菜,然后,回到厨房里摘着洗着。她的肚子已经大了,再有三四个月就要生了,所以,她的行动显得有些笨拙和缓慢。
这时,丈夫邓枢从营部那边下班回来了。他走到厨房门前,把头朝里面探了一下,看见妻子正在洗菜,就知道饭还没有做好呢。于是,就进到大屋里,从墙上拿起一把胡琴坐在门前,边拉边唱起京剧《望江亭》中那段谭记儿的唱腔:
深羡你出家人一尘不染,
诵经卷参神佛何等清闲。
我今日只落得飞鸿失伴,
孤零零凄惨惨夜伴愁眠。
倒不如出家断绝尘念,
随师父同修道,
也免得狂徒摧残,
到来生身列仙班!
他拉着唱着,就渐渐地沉浸在《望江亭》的剧情之中。他喜欢京剧唱腔,也能拉一些京剧的曲调。这和他年幼时常常听母亲唱京戏有直接的关联。他出生在老家河北省大名县的邓台村,母亲曾在当地的戏班里唱过戏,后来跟在部队里当兵的父亲结婚后,就离开了戏班,但却喜欢唱京剧。所以,从小就跟母亲生活在一起的邓枢,耳濡目染,从小就爱唱京剧,还跟着戏班里的艺人学会了拉胡琴。他之所以喜欢唱这段唱腔,是因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而生活的无望又让他悲观厌世,所以,他很想去到一个遥远偏僻的地方,过着一种远离烦恼和忧虑的安静生活。是这样,如果不是还有这么一大家人要他养活,他早就离开这里去出家当和尚了。可是,他不能这样做,所以,就只能唱一些能抒发感情的曲调来舒缓一下心情的苦闷。
两个稍大的孩子带着一个小一些的孩子从外面回来了。6岁的孩子邓长安跑到厨房门前喊道,“妈呀,我饿了。”
赵素桂当然知道孩子早就饿了,因为他中午只吃了一小碗米饭,可他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她一边从锅里炒着菜,一边对孩子说,“你们回屋里坐着,饭马上就好了。”
于是,三个孩子就从父亲面前走过,进到了屋里,坐在了餐桌边等着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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