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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的?力?量
一提到人生转折点,首先想到的就是偶然事件和突发事件。它们在人生旅途中像璀璨的星星一样,改变了人生的发展轨迹。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出现这样的事,我们无法否认它们的存在,也无法夸大它们的重要性。在这些偶然事件中习惯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人生到了一定阶段,人的个性已经形成,该经历的事已经经历过了,即便是天时、地利、人和全部具备,偶然性也不具备改变人生的能力。不过到了这个人生阶段,更要好好考虑考虑偶然性的重要性。
年轻人就喜欢冒险,以极大的热情试图在伦敦开辟一片新天地。认为伦敦的街道上铺满了黄金和财宝。正如有位“桂冠诗人”所写:
期待着未来带给我们激动人心的时刻,
像个孩子一样满腔热忱离开了故土,
夜晚走在昏暗的马路上,伦敦越来越近了,
他的灵魂早已飞到了伦敦,
借着路灯,他看见一大群人向伦敦蜂拥而去。
习惯是人生偶然事件发生的舞台,伦敦和其他地方相比更是充满了偶然性、刺激性和挑战性。
让我们以手无缚鸡之力的小说家的浪漫奇遇为例。一位贵族小姐的马惊了,载着她一路狂奔。这匹马很可能会跳下悬崖或跑上火车道被火车轧过去。即便是项羽再世,如果他不懂怎么降伏马,眼不明、手不快,不沉着、不冷静、不机智、不勇敢,机会还是不会垂青他。偏巧,这位小说家这些优点全具备。结果可想而知,贵族小姐以身相许,小说家成了她家的乘龙快婿。一座豪华别墅的财富史可以追溯到另一个英雄救美的故事,准确地说是学徒救美。一个学徒工跳进泰晤士河救起了他家美丽的小姐。他后来娶了她,又成了岳父的生意伙伴。这幢豪华别墅就是他后来盖的。在他勇敢地英雄救美之前,他一定有游泳的好习惯。如果他没做生意,没有生意头脑,没有好习惯投资扩大再生产,他也就没钱盖这么豪华的别墅。
一位演说家耐心地等待着机会。机会终于来了,他的妻子、孩子拽着他的衣角,求他竭尽全力好好抓住机会。他的演说极为圆满精彩,财富和名誉来了。埃尔登勋爵,早年名不见经传,那时他还叫约翰·斯科特。在阿克洛伊德和史密森一案中,他激情辩护,一夜成名。事后,审判长非常高兴,却竭力用平和的语气说道:“年轻人,从此吃穿不愁了。”果然,这个年轻人后来成了国王的掌玺官。
只要有天时、地利、人和,好运就会突然从天而降。所谓时势造英雄,但时势未必能造出英雄。如果人无力利用机遇,那么机遇又有什么用呢?律师很多,但能成名的案子来了,却只能两手一摊告诉主审官,没有领导他们没法处理这件案子。只有一位律师站出来处理了这件很棘手的案子。不消说,他出名了。大夫必须经过长期的准备,当机会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才能很熟练地应对急诊。这是才能展示的关键时刻,但机遇不能瞬间创造才能。所以有人即便有机会,也不能充分利用。有准备的人会自然而然地抓住机遇,走上了前台。有才能,没机会,也不过是暂时性的,机会一到,他们成名是迟早的事。
如果你期盼生命中出现机遇,就要时刻做好准备等待机遇的出现。
积习是由一个个特定行为形成的。我曾经看过一条大河,非常宽广,足以容下整个海军驻扎停泊。这么大的河是很难渡过的,不过你却可以很容易地跨过一条小河沟。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习惯绝非一天之内就形成的。习惯的力量难以控制,习惯一旦形成就无可阻挡。习惯是无数次地重复小动作形成的,也许在习惯形成初期我们还能有所作为。生活的目的就是要让督导人生的伟大动力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用《圣经》的话来说就是不注重细节最终会一点儿一点儿地走向死亡。《圣经》教导我们要一条一条地学习规矩,一项一项地遵守规则,一点一点地塑造我们的人生准则。《圣经》上还说,一个人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小事上不忠心,大事上也不忠心。
我们参观过北方的大工厂,听着齿轮转动的嗡嗡声,机器相撞的当当声,看着工人们驾轻就熟地工作。那种工作就是孩子们熟练以后也能干。工人们敏捷地运用机器工作,灵巧地摆弄着丝线。很明显,他们干这活儿已经轻车熟路、想都不用想了。这就是习惯,习惯成自然。我们养成了习惯,但却不知道习惯是怎么养成的。习惯越是根深蒂固,越是不知不觉地按照习惯去做,也越容易看清为何事情的本质是这样的。如果做每一件事都慢条斯理地考虑,就根本没时间做完既定工作。是习惯使我们动作敏捷、行为迅速的。我们无法分析每个行为的道理,探究每个行为的原因。但是,习惯一旦根深蒂固,我们还是能分析出行为产生的原因的。行为是习惯的结果,而习惯是规律的结果。正如豪森主任说的那样:“那些总是不自觉地习惯于快乐服从的人是受到上帝保佑的。他们全心全意、心甘情愿地为上帝效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干着该干的活,安逸地生活。”
如果我们遵从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信条,事事都探究一下本源,就会明白习惯的养成并非一朝一夕。几乎所有的哲学家都讨论过何谓“习惯”。他们将习惯定义为熟练地做某事,或者倾向于做某事。习惯不单是反复做某些事的结果,也是根本不做某些事的结果。懒惰的习惯是由于不去做该做的事情养成的。自觉的行为变成了不自觉的行为,有意识的行为变成了无意识的行为。亚里士多德指出,想改掉既成习惯是很痛苦的。道德学家客观地评价习惯,认为习惯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读者刚开始有点儿糊涂,很快就能明白其中的含义。当读者们抵制了习惯的诱惑,没有实际去做什么坏事的时候,他们就错误地认为恶习的影响力减弱了。实际上,他们得当心这种满足心理,坚决地改掉恶习。坚持养成习惯,坚持也可以改掉习惯。也许有时日久生厌,没有坚持改掉坏习惯;有时没有条件满足习惯要求;有时改掉了一个坏习惯,又养成了另外一个坏习惯。哲学家们还讨论过是不是只有动物才有习惯。植物的环境适应性是不是也是一种习惯呢?根据现代科学研究,动物和人没有非常大的区别,人类驯服动物是不是也是一种习惯呢?习惯和本能的关系、习惯和群体的关系都是很有趣、很重要的课题。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祖先的习惯到底对我们产生了多大影响,我们又能对后代产生多大影响。要好好想一想,我们的习惯对别人的道德和生活到底能产生多大影响。这个课题就是返祖现象。例如,百分之五十的疾病具有遗传特征。也许你要问,什么是返祖现象?返祖现象就是后代具有远祖特征的倾向性。这个课题属于遗传学大课题中的一个小课题。达尔文先生多次著书阐述,达尔文的追随者们也反复就此课题著书立说。达尔文的《论动植物的驯化》举出了很多返祖的例子。他以三色紫罗兰、玫瑰、桑蚕、杂交动物、猪、鸽子、人和狗为例进行了说明。他还讲到奥地利皇帝们的相似性,并引用了尼布尔对古罗马皇室的评论。这两个皇族都有很奇怪的病,估计是种遗传病,就是孩子都会得父亲像他们那么大时得的病。佩吉特先生说,年龄刚好一样时得病的比例大概是十分之九,十分之一得得要早一些。这是很让人头疼的返祖现象。如果人只继承祖先的优点就好了。沙夫茨伯里勋爵一站在祖先的肖像画下,你会一眼看出二者的惊人相似之处。他就好像他的祖先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伦敦以前有个人,据说是詹姆士二世的直系子孙。他看起来根本不像现代人,而像十七世纪的骑士。高尔顿先生在他那部名作中也证明聪明是可以遗传的,这也是为什么天才会反复出现的原因。这样的返祖现象还比较招人喜欢。具有预见性的医学理论提出,父母在某一特定年纪突发遗传病,医生就要特别关注到了这个年纪的孩子,因为他们也很有可能在此时得上遗传病。尽管现代医学已经能够治愈神经痛,但仍无法解释为什么父母和孩子都会得上这种病。双目失明也是种可怕的遗传病,在一个病例中一个家族中有三十七人都是盲人。还有个家族有很厉害的头痛病,不过一到一定年龄就会不治而愈。
返祖现象还有很多重大的实际问题。一个重要的实际问题就是,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是否可以结婚,他们当然想要得到肯定的回答。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肺结核病患者可不可以结婚,很多例子证明他们可以。查尔斯·威廉姆斯大夫很诚恳地说:“他咨询过很多肺结核病患者,他们过得都很幸福。”大夫和朋友们是反对肺结核病患者们结婚的,认为将来孩子也会遗传肺结核病,但肺结核病患者们可不管那一套,他们只在乎他们的爱情。这也正印证了那句老话“爱是自私的”。至于说到遗传病,我们也很奇怪地发现,遗传病家族中有的成员能终生健康、颐养天年,而有的成员却得了结核病等遗传病早早死去了。这说明了很多问题,问题之一就是我们的肺病知识还十分粗浅,还有很多疑问。
赫伯特·斯潘塞先生精辟地论证了返祖现象。他谈到了人类为什么那么喜欢自然风光的问题,这也许不单是品位和看到美景能产生丰富美感的问题。“这个问题很深,我们现在还不十分清楚,是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喜欢自然风光的情结可以追溯到野人时代,那时人类只在山中、林间和河旁快乐生活。也许就是从那时候,产生了这种情结。看到美景所产生的激动心情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廷德尔教授非常支持斯潘塞的理论,如果我也能理解斯潘塞的理论,那么返祖现象学说必将进入到新阶段。达尔文接受了伍尔纳的理论,认为人耳部结节和猿猴祖先一样,是返祖现象。斯潘塞先生继而认为喜欢美丽的自然风光遗传了野人喜欢冒险的品质。人类在发展过程中也吸收并包含了不同阶段人类的特征。
生理学家没有触及返祖现象的另一方面,我想就此说一两句。道德品质也会有奇怪的返祖现象。几辈子保持休眠状态的精神和道德品质突然在后代身上觉醒了。乔治·埃利奥特(注:1819—1880,英国女作家,其小说大都描述十九世纪现实主义传统,作品有1859年《亚当·比德》,1861年《织工马南》和1872年的杰作《米德尔马齐》)在她的《西班牙的吉普赛人》中谈到了这个问题,这首诗和生理学所谈到的问题一样:
我透彻理解了一项记载,
鼻孔和嘴巴的特征能遗传数代,
而体内的灵魂,像永生永世的上帝,
悸动、焦虑、溶化、枯萎
没有任何记载留世,像伟大的历史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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