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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南下吃鸡去
天蒙蒙亮的时候,城门已开,很多人开始收拾行囊简单吃了点东西走了。小饭馆里安静下来,仅有一两个喝茶的客人,正小声商议着进城的事情。侧耳听了一下,都是家长里短,不重要。
我慢慢从小隔间爬了出来,问小伙计要了碗白米粥。
他看我的样子很是憔悴,都忍不住问道:“姑娘,要不你在歇一天吧,没什么急事就先别走了,南厂的官爷们正在盘查所有的过路人,搞得也挺乱的。我们这里还有一个很干净的单间,二两银子一天,你进去再睡一会儿。”
嚯,这生意做的!我都忍不住想给小伙计颁个最佳销售奖。我往门口看了一眼,果然发现连禁军都出来了,马茂春真是马蹄飞扬的跑了过去,差点给我的白粥添加上胡椒面。
“行,等我吃完,就带我过去。还有,你们有人洗衣服么?我这新买的衣服有味道,洗一洗才好。”我是有钱的李小满啊,一点都不在乎。
“好嘞,我们家小老板在呢,让她给你洗衣服,不要钱。”小伙计这一脸的笑容,还真是灿烂无比。
“小老板?”我歪着膀子去夹咸菜丝,还真是有那么一点点费劲。
小老板直接端了一盘花生米出现在我的眼前,一眼就看得出来是个穿了男装的大姑娘。声音粗了一点,估计是常年这么喊着招呼客人的结果,长得也是五挺饱满,英气满满。“妹子这是怎么了?肩膀有问题?”
她还真直接,并且坐了下来,自己也开始吃花生米。“吃吃吃,本小老板送你的。”
“要不要撒点盐花?这样配白米粥比较香。”在吃这件事情上,若是有条件,我还是要讲究一下的。这小老板立刻就笑了,立刻招呼小伙计去拿盐罐子来。
“妹子还挺会吃的呀。”
“害,人生在世,不就是为了这张嘴,这股子食物的味道么。”我干笑了两声,但伤口也是疼得厉害。“在家不小心摔了,现在疼的紧,就想着歇歇再走。”
“那何必呢?在家把伤养好再走呗。”小老板已经把盐花撒在了油炸花生米上,她自己先吃了一粒,味道也该是极好的,她的眼睛都笑弯弯了。
“还是赶紧走吧,家里的继父带着妹妹回来了,一进门就先数落了我一顿,这以后还不知道要闹出什么事情呢,干脆先走好了。”我也吃了一粒花生米,味道不错。
“这倒也是,省得受气。”这小老板也没有追问过多,“那妹子就在歇一天,这几天也不太平,要是磕碰到了也不好。妹子这长得也是怪好看的,还是要自己小心一些才成。”
“嗯,烦劳姐姐帮我把新衣服洗洗,那股子脂粉味道太浓了。”我指了指自己新买的衣服,“不贵的,就用你们常用的皂角洗洗就好。”
“行,这个你放心,我也没有贵的皂角。”这小老板笑得挺开心的,“小本买卖,凑合洗洗就成了吧。”
“对对对。”我忙不迭地点头,心情也好了不少。
“话说,妹子这出了京城,要去哪里啊?”小老板纯属闲着没事,看着我有钱大方,就多聊几句。
“南边有个隐炉县,那里的窑厂鸡特别好吃,我打算先去吃几只,然后再去找我爹去。”我也是盘算过的,皇上这边必然是留不下的,静心师父背后的大秘密也是我不太能够了解的。我也不是皇后的亲闺女,自然也不应该找她去。肖不修跟着皇上给大月国卖命,我总不好跟着他的。那么,现在我唯一能找的就是曹显爹爹,他总不能不要我吧。
再说了,我也是有钱人,先玩几天再说。万一我半路找到一个比肖不修还好看的小哥哥,直接嫁了也不错。这就是我在小隔间里琢磨清楚的事情,所以现在也根本不迷茫,不慌张,甚至还有些小期待。
“隐炉县不是很太平呀。”小老板撇了撇嘴,“你这么好看,去了会有危险的。”
“啥?”我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咋了?还有什么事情么?”
“你听说过金大刀的事情么?”小老板这个表情也真是挺八卦的。
“好像是个草寇吧,很多年了。”我隐约想起有这么一个人,但也不过是口口相传的民间八卦而已。因为距离京城中心太过遥远,这些年似乎也没有太多的动静。
小老板迎来送往的声音,自然是有不少八卦可以贩卖。我看着她欲言又止的样子,直接说道:“猪头肉给我来一盘呗,我需要多吃点才有力气的。”
有钱好办事,有钱都能够听到一手详细的八卦。这个小老板开开心心地切了最好的猪头肉,还兑了一些特制的蒜末酱汁,说是她最喜欢这个口味。那我自然是要热情地邀请她吃的,她的筷子早就准备好了。
其实,大蒜对伤口的愈合并不好,所以我也没有多吃,还只是安安静静地喝粥。她说的这个故事要上述到五十年前,所以也真是说道了午饭时间,我又加了一碗牛肉面,这才算把故事都听完。
隐炉县在大月国的西南方,最出名的虽然是它的吃食,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这里有一座金盏山,传说是天女在准备祭拜时,在这里烧了一炉香火,然后拿起金盏打算再去添些香油,可谁成想手一抖,将金盏掉落到了凡间,就变成了一座长得像金盏形状的高山。也就是说,两边是悬崖峭壁,但中部的高山却又是平坦的。
五十年前,隐炉县发生过一次大瘟疫,当时死了很多人。当时的县丞为了减少死亡率,就把很多的病患丢到了金盏山中,让他们自生自灭。谁知道这其中有一个叫金大刀的病患孩子在挖草充饥的时候,把金盏花也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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