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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网>逢魔笑传 > 16 约定好了要追凶(第1页)

16 约定好了要追凶(第1页)

委屈的白衣男子躺在地上,懵逼的方凡站在一旁,两人在无人的街上大眼瞪小眼。

又过了一段时间……

已经被解开束缚的白衣男子满脸不爽地席地而坐,阴沉的眼神似乎是想要把方凡给活撕了吃下去。

而方凡则尴尬地挠挠头,不太想说话。

刚刚他被一只妖物当枪使了,打了本地的香火神一顿。

这白衣男子是本地十里八乡祭拜的风神,从龙卷风中诞生,由人类的信仰而凝出实体。

由于一道龙卷风只有一个风眼,于是他也只有一只眼睛。

还被人们给起了个挺接地气的名字,就叫一目连。

方凡终于还是开了他那张开过光的金口:“那个……你明明是香火神,为啥这么弱捏?”

他还为了增强说服力比划了起来:“荒川河神你知道吧?把我摁在地上打!”

一目连努力压制者额头上的青筋,尽力不让它爆开,一面耐下性子解释着:“我和他不一样。”

据一目连所说,那荒川河神本来就是不知道哪来的大妖怪,据说是从海里来的,人类的信仰对于他来说根本就无所谓,这家伙是自己本身牛批……

而一目连则有不同,他诞生于人类古早时候对大自然的敬畏。

你想想,在搞不好人类还穿着兽皮的时代,一道龙卷风从他们面前呼啸而过。

多气派!多时髦!

人类自然就发自内心地信了。

然而随着人类慢慢拓宽了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最终也就发现这玩意儿也就是个自然现象。

敬畏之心就少了许多。

久而久之,对于他风神一目连的信仰也就越来越淡了。

而一目连由信仰而生,自然也会由信仰而亡。

随着凡人越来越不看重他,他的力量也在不断衰弱。

估计再有个几百年就没了吧。

方凡听到这里一阵唏嘘,扶桑的环境果然与大唐不同,在大唐是基本见不到这种野生的信仰神灵的。

毕竟有传说中的天庭这种组织存在,在大唐的那些神灵都是清一色的天庭基层小吏,给点好处还会帮你忙的那种……

咳,扯远了。

说回一目连的事儿。

作为信仰神灵,最蛋疼的一点就是:凡人信仰他们,他们也就被凡人的信仰所束缚。

就说一目连吧,他会发自本能地、不受控制地去做出保护凡人的行为。

那只般若与佛教用语那个“大智慧”半毛钱都没有,用扶桑语来读的话是读作【はんにゃ】指一种由怨念而生的恶鬼,这种鬼由人类所化。

方凡听到这里又是一阵头大。

从广志开始他就知道扶桑这地方妖异得很,各种东西都会变成妖怪——就连扫帚放久一点都会产生灵智。

最搞不清原理的当然还是人类能够妖化。

按理来说,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这是两种不同的生命体,就连构造都不一样,那人有了一颗妖的心,一般也只会是人妖,而不会直接变成妖怪呀......

可这种仿佛量子重组一样的科幻设定就在这弹丸之国发生了……

很神奇,但也很危险。

方凡搜肠刮肚地倒腾了自己为数不多的理论知识,觉得这扶桑四岛肯定有什么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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