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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就算收了村长儿子的小帽,也并不意味着她就属于了他,因为在这个村庄里,还有其他许许多多的男孩子愿意为她送更多的东西、做更多的事。
十分遗憾,一个农村的姑娘,在她年纪尚小的时候,便早早地知晓了“性”所带来的好处,曾有一段时间,她十分在意男孩儿们对她的看法,就连“这个男孩可能不喜欢她,而喜欢另一个女生”也会令她感到不悦,她认为在这个小小的村庄中,自己是最美的、是无敌的、是能够收揽全世界一切爱意的。
就这样,到了考中学的那一天,她是足够聪明的,就算一半用来上学的时间,她都分配给了家中要求她去做的农活儿,她也依旧能解开那张试卷上大多数的题目。
她向往着自己的初中生活——虽然其实她的内心并没有任何对于新知识的渴望,她只是觉得到了更大的地方,就会有更多的男孩,他们的目光也都会集中在自己的身上,就如同在这个小山村里一般。
在考语文的时候,她写得足够快,在别人没写作文的时候,她的作文就已经写到了一半,正当她沾沾自喜,认为自己会得到好成绩的时候,她再次审了一遍卷首的题——她意识到自己作文跑题了。
霎时间,一切的从容在那一刻化为了乌有,她匆匆忙忙地将自己先前所写的文字用全部圈了起来,在下面写了一个“不要”,而后在仅剩不多的版面,重新起草了一篇新的文章。
所以就算她做卷子的速度快于同村的所有考生,但最后一刻,他们却是同一时间停笔的。
第22章他怀念的
当然,这一次“小小”的失误其实并没有影响徐蓉成为村中为数不多能够到市里上中学的孩子。
放榜那天,喜出望外的徐蓉回到家,第一时间宣布了自己打算去市里读初中的消息,而后果不其然同她的父亲大吵了一架——因为那个时候向梧的哥哥也正在市里念书,而他们家并没有足够的钱供两个孩子读初中。
好在徐蓉想去上学的念头是坚定的,她身上这股从未有过的拼劲儿,令她的父亲动了容,最终他决定顶着经济压力让自己的小女儿去读初中——毕竟不是所有孩子在作文写跑题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到市里读书,万一女儿真的是个不世的天才呢?
他并不知道女儿的这份坚持其实跟学习并没有太大关系——她只是觉得到了初中,自己一定能当上校花,成为万众瞩目的存在,等以后自己考上了高中,村里的穷小伙子们就再也摸不到自己的裙摆了,她要嫁给一个有钱人,起码得是市里的,而不是村里的,因此,到市里读初中,对她来说十分必要。
初中开学后,这个满怀着憧憬的少女终于迎来的她人生中第一次迎头痛击——她发现自己入学的时间过晚,同年级的学生们都是一群未曾发育的小豆丁,而她却已经是少女的年纪。
虽然同样会有男同学因为她的外表向她献殷勤,但她对那些小屁孩没有兴趣,她整天盯着高年级的学长们,期望他们能发现自己的魅力。
然而很快,她就意识到城里是不比农村的。
她见到了他们学校真正意义上的“校花”——那是初三的学姐,跟她同岁的,温柔娴静的市长女儿,她整天穿着白裙子,皮肤水嫩白皙,脸上没有一丝太阳炙烤过的痕迹,她是名副其实的城里人,她是大小姐,她很……摩登。
虽然在学校的传统观念中,并没有真正的“校花”,但徐蓉却还是因为自己不是“校内最美丽的姑娘”而深受打击,在这个初中,她深刻意识到了“城里人”和“农村人”的差距,她发现自己家里是真的很穷,这份穷显现在她的穿衣打扮上,言谈举止里,她虽然身在城里,却好像无论如何都无法洗去自己身上的土气。
而更令她感到落差的是——自己的那点小聪明,放到城里来根本什么都不是,离开了村子,她不再是一呼百应的那一个,那些从小便拥有了良好教育的小孩,观念和思维比自己敏捷开阔得多,再加上自己将大多数注意力都放在了高年级的学长学姐身上……她的成绩开始成为了吊车尾一般的存在。
渐渐地,向梧开始厌恶起自己的初中生活,有时候她会想,干脆就这样混一个文凭就回家算了。
老天仿佛听到了她的心声,在初一寒假之前,她一时大意,从二楼的楼梯上直接翻滚着摔到了一楼,不幸小腿骨折。
她不得不回家静养,重新走路,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而完全康复,或许得花一年。
她望着自家房顶上的青瓦,听着后院内自家公鸡母鸡咯咯叫的声音,觉得自己就好像做了一个浮华的梦。
她意识到父母的生活因为没有自己的帮助而更加繁忙,而治自己的腿伤又花去了太多的钱,他们家开始有些入不敷出。
她意识到自己去上初中的决定的确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极大的负担,而自己……却没能拿到好成绩,甚至没想过好好读书。
一年后,她的腿伤终于逐渐痊愈了。
她的父亲抽着旱烟,问她:“你还要去上学吗?”
母亲向来是爱她的,“上,怎么不上?”
而她却摇头,“不去了。”一年过去,因为落下了课业,她必须留级,再跟初一的孩子呆在一起。
她没有忘记自己身为“校花”的骄傲,她也不想被自己的同学所耻笑,于是她决定离开,去面对真实的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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