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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仁贵率军踏上了进军新罗的道路。薛仁贵率军自汉江登陆,攻击新罗泉城(白水城)。
三年前,李谨行、高侃曾联手在这里大破新罗、高句丽联军。三年后,智勇远在二人之上的薛仁贵能否延续唐军的辉煌,再次击败新罗?
结果,让我们大失所望!面对被刘仁轨、李谨行连续击败多次的新罗军,失去薛仁贵带头冲锋表率的唐军竟然被包围了且大败,被阵斩1400人,损失战马1000匹,兵船40艘!薛仁贵带着首战败绩的结果突围而撤。据《三国史记》的记载显示,薛仁贵的失败还没有结束。公元676年,十一月,薛仁贵年62岁。
薛仁贵再次率军向新罗进击,这次,薛仁贵没有从汉江进入半岛,而是换成从白江口进击。
新罗方面派出了沙飡施得率水军前来阻击,双方战于白江口(13年前,唐倭水师在此发生了第一次中日大战,结果为倭国水师几乎被全歼。),陆战高手薛仁贵竟然取胜了,盖因唐水师装备精良,无需主将带头冲锋之表率作用吧。
可惜,接下来的陆战中,薛仁贵竟然连败22阵,唐军阵亡4000余人。以上内容,均为来自于《三国史记》的记载。我唐史料皆无!看到这里,我愈加痛恨史官的⌒,不负责任!
我胜,你大肆渲染无可厚非,然而,我败,竟片言不留。这就给了新罗方面大书特写的机会!此种感慨,并不表示我对《三国史记》关于这两战记录真实性的怀疑。若深究,其所言似实。主因唐军主将薛仁贵!“夫勇者。才之偏耳,……,未见所以必取胜之道也。”
勇猛,只是主将素养中的一个方面,是没有凭此就可以每战必胜的道理的。薛仁贵之威名我们无需怀疑,否则也不会流传至今。但是对于薛仁贵的军事智谋,我们还是抱着谨慎的态度来讨论一下吧。
自薛仁贵出场以来,我们先看看已经熟知的薛仁贵诸战中的军事表现:第一战:安市之战,“郎将刘君邛为贼所围甚急。仁贵往救之,跃马径前,手斩贼将,悬其头于马鞍,贼皆慑伏,仁贵遂知名”之“跃马径前”;第二战:驻跸山之战,“大呼先入,所向无前,贼尽披靡却走”之“大呼先入”;第三战:横山之战。“与高句丽大将温沙门战于横山,仁贵匹马先入,莫不应弦而倒”之“匹马先入”;第三战:石城之战,“仁贵单骑直往冲之。其贼弓矢俱失,手不能举,便生擒之”之“单骑直往冲之”;……对于一个威名赫赫的古今名将来说。其军事方面竟然几乎全是诸如“大呼先入”、“匹马先入”、“单骑冲之”……之类的表现。
当朝皇帝李治在给予其的嘉奖书中对于薛仁贵的军事表现亦是诸如此类:“卿身先士卒,奋不顾命。左冲右击,所向无前。……”我们看到,但凡薛仁贵部唐军取胜,无不与其带头冲锋的表率作用有关,罕见智谋之运用。跟这样的主将打仗,士兵们会发现打仗原来如此简单:跟领导后面冲就得了!事实真的如此简单吗?
不!薛仁贵是个例外,他能够凭借自己的万夫难挡之勇,轻而易举地激发临战时唐军的士气,自如地驾驭着战场的气势。但是,我们就此能够否定薛仁贵的高宗朝第一名将之称呼吗?答案同样为不!因为薛仁贵固然为第一名将,但是,他称不上“军事家”之称号。
面对败局,我相信薛仁贵肯定会有一声叹息“岁月不饶人啊!”成也三韩,败也三韩!在这片土地上,薛仁贵开始了辉煌的军事生涯;同样在这片土地上,薛仁贵也跌入了军事生涯的谷底!薛仁贵老了,真的老了,这里将是他的最后一战吗?
以失败而结局?都62岁了,恐怕此生再无机会为自己的荣誉而战了!好了,薛仁贵最后一战真的结束于此吗?以后再看,毕竟,里薛仁贵683年去世还要七年时间呢,奇迹,或许会发生。自公元670年至公元676年,历史七年的唐罗之争全面结束,那战争之后的唐罗局势如何呢?我们下期继续!
公元676年,大唐仪风元年,新罗文武王16年。唐罗七年战争彻底结束!纵观七年来的战争,作为宗主国的大唐胜多败少,却失去了对百济故地的控制;相反,作为藩属国的新罗胜少败多,却获得了全部的百济故地及部分的高句丽故地。
唐与新罗实力相差悬殊,其战争之结局本应毫无悬念的一边倒,奈何大唐因难以东西兼顾而给新罗提供了可乘之机。欲征服一国,须歼其军队、克其国都、俘其君主、毁其意志。而绝非一两场战役胜利所能决定的。战役,只是战争中的一部分,为必要手段,却非全部手段。
唐军虽然在高偘、李谨行、刘仁轨等人的统帅下,取得对新罗作战的绝对优势,然而因半岛远离中原本土,致使唐军后续乏力,不能够在战胜后及时派兵派员稳固作战成果,导致唐军总是师胜而地失。反观新罗,虽然屡战屡败,虽然丧师,却未失地。再加上主场优势,军备很快就能够恢复起来。
并充分利用唐军战线过长、补给困难的劣势,采取持久战来消耗唐军。新罗军事斗争中的地主优势为唐罗七年之争的结局带来了显著的效果。
但是,真正起到最大效果的却不是军事手段,而是人——金法敏!(声明:以下观点,不带任何个人情感因素,仅仅是出于通俗易懂的需要而分析、罗列!)金法敏不同于高句丽渊盖苏文的桀骜不驯,也不同于百济扶余义慈的不识时务。面对大唐,他有他的风格——装孙子。装孙子定律2:挨揍就装孙子。装孙子就该挨揍!他的装孙子的轨迹很清晰:挑衅——被揍——求饶——再挑衅……周而复始!不管怎么说,“装孙子”的定义虽然不雅。却着实管用。
管用就好!大丈夫嘛,能屈能伸!为了国家。装一把孙子又何妨?只是,金法敏不知道,孙子永远是孙子,即使有一天你成为别人的爷、甚至祖宗,面对大唐,你还是孙子!虽然金法敏最终没有实现其一统三韩之宏伟大业,却也获利颇丰:原百济故地全部,原高句丽故地浿江以南全部收归所有(大概为朝鲜半岛北纬39°
线以南全部领土)。初步实现了三国之一统,战争结束后。新罗在其领地设置九州,学习唐制,恢复生产……这就落入俗套了,我就不讲了。在战后的第五年,也就是公元681年,金法敏死了。带着不好的名声(“装孙子”先驱)和伟大的功绩(抢得大片土地)死了。
相对于大唐,他是个把“忠诚”时时写在脸上的出尔反尔的人!他知道,在大唐这个大户门前,光来横的是行不通的。小偷小摸是可以的。顶多被发现了,就腆着脸求饶呗!——可面子上说不过去啊!面子?
脸都不要了还要面子?笑话!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我金法敏就是天下无敌。号称“盛世帝国”的大唐都不能奈我何!可是,相对于新罗,他是个智勇兼备、胸怀天下的一代英主。他,结束了三国的分裂;他。抵御了大唐的入侵;他,实
现了三韩的统一!他。就是朝鲜族上最最伟大的民族英雄——金法敏!不过,金法敏心头还有一块病——安置于新罗境内的伪高句丽国王安舜——在死前必须要把这个问题解决掉,否则自己走得不会安心。现在战争刚刚结束,国内还不稳定,还需要借助你的影响力来稳定高句丽遗民之心。安舜,虽然号称“国王”,但仅有的价值也就在这里了。
当共同的敌人——大唐消失了,留着你终究是个心头病金法敏自有妙计!公元680年,金法敏死前一年,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了被其册封为报德王的安舜,并给予了赏赐,让安舜及其所代表的前高句丽势力在新罗安分守己,通过联姻这一举措使之死心塌地臣服于新罗,并慢慢融入新罗直至消失。到公元683年,金法敏的继任金政明又将安舜从册封地调到京都,给田给地给房子,名为封赏,实为监督。
虽然,新罗做了这多努力,但是,养在手下的前高句丽势力还是给新罗制造了一点麻烦,公元684年,前高句丽的将军大文为了谋求独立,策划起事反罗,结果事发被杀。在大文之后,高句丽遗民又掀起了更大规模的反罗叛乱。叛乱虽然最终被新罗镇压,但也说明了一点,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
有你新罗忘恩负义背叛大唐的先例,也就不难理解你的奴才有背叛你的举动了!好了,回到唐与新罗战后走势上来。在金法敏之前和之后,新罗历任国王去世后,大唐出于宗主国礼仪,基本都会派出使者前往吊祭,并顺便册封其继任者为新的新罗王。
但是,金法敏是个例外,大唐没管人家的死活。金法敏之后,新罗历任国王开始致力于恢复两国关系,特别是经过其孙子金兴光的努力,两国关系获得极大改善并最终回归正常。金兴光的任期内,新罗先后向大唐或朝贡、或贺正(拜年)多达37次……爷爷造的孽,孙子在偿还!自2012年12月05日开始,至今,近100天。
第一部分《兵锋东指》基本接近尾声了。经过大唐太宗高宗两代君主的努力,灭掉百济与高句丽,结束了朝鲜半岛持续了数百年的三国纷争、民不聊生的混乱局面。
无论后世把大唐对于朝鲜半岛的经营,视作是宗主国前来处理内政,还是视作帝国霸权对其的侵略,都已经没有实质意义了。我所看到的只是,大唐付出了千万将士的宝贵生命,换来了半岛百姓的安居乐业,从此,不再苦于连年不休的战争。是的,就是这么简单!我看到的是美好的结果,虽然过程有些波折,虽然后人看法不一!
公元696年,大唐则天皇帝万岁通天元年,十月。河北道,魏州(今河北大名)。
66岁的彭泽县令狄仁杰在接到朝廷让其担任魏州刺史的调令后,马不停蹄、日夜兼程,长途颠簸千余里,总算来到了魏州境内。从小小县令升官到刺史,狄仁杰并不会感到意外,因为这不是升职,而是复职(的过程)——四年前,贵为宰相的狄仁杰被来俊臣陷害,贬为彭泽令。
让狄仁杰感到意外的是,此时正是硕果满枝、田野金黄的秋收时节,田间地头竟然无人劳作,不但田间地头,就是路上,也鲜见行人!甚是蹊跷!发生什么事情了?
人都去哪里了?诸位不要激动,这不是侦探悬疑小说,也不是电视剧《神探狄仁杰》,更不需要“元芳”前去查看案情!狄仁杰一行人火速赶到魏州,在魏州城下,狄仁杰找到了消失的百姓。
壕沟内外、城墙上下,到处都是密密麻麻的人群,正在热火朝天的赶修工事,挑土的、扛砖的、抬木头的、砌墙的……魏州城成为了建筑工地!狄仁杰百思不得其解,径直来到府衙,找到了即将卸任的前魏州刺史独孤思庄,面对狄仁杰,独孤思庄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契丹大举入侵,前几日已攻陷冀州,杀掉了刺史陆宝积,现在又在攻击瀛洲,不消几日,肯定会南下魏州,为了抵抗契丹大军、保住城池,所以把百姓们全部调来赶修城防工事。
原来是防御契丹啊!狄仁杰听到独孤思庄的解释大为不满:此时契丹还远在数百里外的瀛洲,至于这样儿吗?万一契丹打过来了,我来对付他们,用不着如此扰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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