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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的任何发现,都不需要她改变过去对埃尔顿太太的不良印象。她原先的观察非常正确。她觉得埃尔顿太太在这第二次见面时是这样,后来不管什么时候再次见面时也是这样,给她的印象都是:自大、傲慢、放肆、无知和缺乏教育。她稍有几分姿色,稍有几分才艺,但是却没有什么自知之明,竟自以为见的世面比别人多,要来使乡村一带活跃气氛,改善环境;还认为霍金斯小姐的社会地位不过仅次于埃尔顿太太这个身份罢了。
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认为埃尔顿先生的想法会跟他妻子的不同。和她一起生活,他不仅感到快活,而且感到骄傲。瞧他那副神气,他是在庆幸自己把一个连伍德豪斯小姐都无法与之相比的女人带到了海伯利来。她结识的人中间大部分人都对她感到满意,有的是喜欢夸奖别人,有的是不习惯于判断,便跟着贝茨小姐好心的评论说上几句,有的是想当然地认为,这个新娘正如她自己表白的,准是又聪明又和蔼。所以,对埃尔顿太太的赞美也就自然而然地传了开去。伍德豪斯小姐没加阻拦,她乐于继续说她第一次说的那点儿赞美话,颇为宽厚地说她“很讨人喜欢,穿得很讲究”。
在某一个方面,埃尔顿太太变得甚至比初来时更糟。她对待爱玛的感情变了。上次她作了要亲近的建议,没受到什么鼓励,也许就因为这个,她生气了。这次轮到她退缩了,渐渐地变得越来越冷淡,越来越疏远。虽说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导致这种结果的恶意却必然会使爱玛更加讨厌她。而且,她对待哈丽埃特的态度是令人不快的,埃尔顿先生的态度也是如此。他们嘲笑她,冷落她。爱玛想,这一定会很快把哈丽埃特的痴病治好;可是促成这种举动的情绪却使她们两人都很懊丧。毫无疑问,可怜的哈丽埃特的那片痴情成了他们夫妇间毫无保留的谈话的资料,而她自己在这件事上插手很可能也被谈论了,而且是用对她最不利,对他最可慰的色彩来谈的。他们俩当然都讨厌她。在没有别的话可说时,开始辱骂伍德豪斯小姐总是很容易的。他们敌视她;不敢公开对她不敬,但是却可以轻蔑地对待哈丽埃特,借此来更充分地发泄他们的这种敌意。
埃尔顿太太很喜欢简·菲尔费克斯;而且一开始就喜欢。不只是在因为和一个年轻小姐作对,就喜欢另一位年轻小姐的时候,而是从一开始;她还不满足于表示一番自然的、适度的赞美——而是一定要给简帮助,对简表示友好,人家既没求她,她也没有借口,更没特权这么做。在爱玛失去她的信任以前,大约是她们第三次见面的时候,她就听到了埃尔顿太太在这个问题上所说的颇有义气的话。
“简·菲尔费克斯确实很迷人,伍德豪斯小姐。我完全给她迷住了。一个可爱的、有趣的人儿。那么温和,有闺阁千金的风度——又那样多才多艺!说真的,我认为她才华出众。我毫不犹豫地说,她琴弹得好极了。我懂音乐,在这点上可以肯定地这么说。哦!她确实很迷人!你会笑我过于热烈——可是,说真的,我不谈别的,老是谈简·菲尔费克斯——她的处境太值得同情了!伍德豪斯小姐,我们得努力给她做些什么事。我们得让她出人头地。她那样的才华不该被埋没。你一定听到过诗人的这两句动人诗句吧:
‘许多花儿注定要羞红脸而无人欣赏,
把芳香白白浪费在荒漠的空气中。’[1]
我们可不能让这应验在可爱的简·菲尔费克斯身上。”
“我想不会有这种可能,”爱玛平静地回答,“等到你进一步熟悉菲尔费克斯小姐的处境,了解她以前跟坎贝尔上校夫妇一起生活时家里的情况,我想你就不会认为她的才能可能被埋没了。”
“哦!可是,亲爱的伍德豪斯小姐,她现在是这样深居简出、默默无闻、没人理睬啊。不管她以前跟坎贝尔夫妇住在一起时过得有多好,这种好日子显然到此结束了!我看,她感觉到了。我肯定她感觉到了。她很羞怯,沉默。一看就知道,她觉得缺少鼓励。正因为如此,我越发喜欢她。我不得不承认,我觉得这是个优点。我很主张羞怯——我肯定这是不多见的。而在出身低微的人身上,那就格外惹人喜爱。哦!你可以相信,简·菲尔费克斯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她使我感兴趣的程度是言语无法表达的。”
“看来,你很同情她,可是我不知道,你或者菲尔费克斯小姐在这儿的任何一个熟人,任何一个比你认识她更久的人是不是能对她表示一些别的关心,而不只是——”
“我亲爱的伍德豪斯小姐,敢于行动的人,可以做许多事情。你我不必担心。只要我们树个榜样,许多人会尽可能仿效的;虽然并不是人人都有我们这样的家境。我们有马车可以去接她,送她回家;按我们的生活方式,任何时候多一个简·菲尔费克斯都不会有丝毫的不便。要是赖特给我们送上来的晚餐竟会让我后悔为简·菲尔费克斯要得太多了,那我会很不高兴的。我想不会有这样的事。就我以前过惯了的生活来说,我不大可能这样想。就管理家务来说,我最大的缺点也许在截然不同的一面,是做得太多,花钱太不在乎。也许我过多地拿枫树林作榜样——因为,我们根本不能装得有我的姐夫瑟克林先生那么多的收入。不过,我已经下了决心,要关心简·菲尔费克斯。不用说,我要经常邀她来我家,不管什么地方只要可能就介绍她跟别人认识,要举行一些音乐会让她表现表现她的才能,还要随时注意给她找个合适的职位。我朋友很多,毫无疑问,不久就会打听到一个对她相宜的职位。在我姐夫和姐姐来我们这儿的时候,我当然要特地把她介绍给他们。我肯定,他们会非常喜欢她的;等到她跟他们稍微熟悉一点儿,她的害怕就会完全消失,因为他们两人的举止,确实都是很和蔼可亲的。说真的,他们住在我这儿的时候,我会常常邀请她来;我们出去游览的时候,也许还可以在有篷马车里给她一个座位。”
“可怜的简·菲尔费克斯!”爱玛想,“你不该受这种委屈。你在狄克逊先生的事情上也许是做错了,可是这样的惩罚却不是你应该得到的啊!居然要接受埃尔顿太太的好意和保护!开口闭口‘简·菲尔费克斯,简·菲尔费克斯!’天哪!可别让我认为她也胆敢到处把我叫做爱玛·伍德豪斯!可是,我用名誉担保,这个女人的贫嘴恶舌简直没有遮拦!”
爱玛不必再听这种夸耀——不必再听这种光对她自己一个人说的——这种讨厌地用“亲爱的伍德豪斯小姐”点缀着的夸耀了。埃尔顿太太那方面不久就起了变化,她这才得以清静一下——不必做埃尔顿太太的挚友,也不必在埃尔顿太太的指导下去当简·菲尔费克斯的什么积极的保护人,而只是跟别人一样,一般地了解一下简觉得怎么样,在想些什么,又做了些什么。
她很感兴趣地在一旁观看着。对于埃尔顿太太关心简,贝茨小姐的感激心情极其真诚而强烈。埃尔顿太太完全是个她所尊敬的人——最最和蔼可亲、令人愉快的女人——既多才多艺,又能纡尊降贵。埃尔顿太太就希望人家把她看作这样一个人。爱玛唯一感到惊奇的是,简·菲尔费克斯居然接受了这种关心,而且好像还能容忍埃尔顿太太。她听说,简跟埃尔顿夫妇一起散步,跟埃尔顿夫妇坐在一起,跟埃尔顿夫妇一起度过一天!这真叫人吃惊!菲尔费克斯小姐的鉴赏力和自尊心居然能够忍受牧师住宅里提供的交往和友谊,她简直不相信可能有这样的事。
“她是个谜,真是个谜,”她说。“偏要一个月又一个月地留在这儿,尝尽艰难困苦!而现在却又偏要忍受埃尔顿太太的关心带来的痛苦,听她那贫乏的谈话,而不是回到一向真诚热烈地爱着她的那些更好的伙伴中去。”
简到海伯利来,原来说只待三个月;坎贝尔一家到爱尔兰去也待三个月。但是现在,坎贝尔夫妇已经答应他们的女儿,至少在那里待到施洗约翰节[2],而且又一再写信来邀请她到他们那儿去。据贝茨小姐说——都是她提供的情况——狄克逊太太的信写得极其恳切。只要简肯去,交通工具可以解决,仆人可以派来,还可以安排好一些朋友,旅行不会有任何困难;但她还是谢绝了。
“她拒绝这次邀请,一定有什么理由,而且是比表面上看来更加有力的理由,”这是爱玛得出的结论。“她准是在作某种忏悔,或者是坎贝尔夫妇引起的,或者是她自己引起的。她很担忧,很慎重,有时也很坚决。她不能去和狄克逊一家待在一起。准是有谁下过命令了。但是她又何必答应和埃尔顿一家在一起呢?这完全是另外一个谜了。”
有少数几个人知道她对埃尔顿太太的看法,她在他们面前谈出她对这个问题迷惑不解,威斯顿太太大胆地为简辩护。
“我们不能认为她在牧师住宅会有多么快乐——我亲爱的爱玛——但是总比老待在家里好些嘛。她姨妈是个好人;不过经常跟她做伴,那却一定会叫人厌倦不堪。我们不要一见菲尔费克斯小姐到那儿去就批评她趣味低级,我们得先考虑考虑她离开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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