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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案在乡下相当罕见。当地的社区治安官可以说完全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他大多数时间都在搞社区关系——维持邻里守望计划1的正常运行,多多了解当地的乡亲。约克和塞尔比之间的农场和村落的犯罪率很低,居民们希望这种安逸能够继续下去。他们很乐意见到他们的治安官开着蓝白相间的路虎车四处巡逻,但并不指望天天见到他甚或每周一遇。这片区域幅员辽阔,村落星罗棋布。治安官受理的大多都是小案子——比如少年们血气方刚的争斗或是园艺设备、农用设施失窃之类的。他对付过的最危险的罪犯就是盗猎者了——那些在夜间戴着大功率头灯射杀小鹿和兔子的家伙。这些人都有武器,也很有组织——治安官需要支援才能与之抗衡,而且也不会深夜涉险入林追捕他们,而是趁他们拉着一面包车的动物尸骸满载而去之际,将其一举拿下。
但是,杀害一位独居乡间别墅的女性,已完全是性质迥异的犯罪。这件事在乡下引发了一阵恐慌。社区治安官乔治·格雷厄姆驱车穿梭于农场与村落之间,发现街头巷尾几乎都在谈论这件事。是谁干的呢,人们疑惑纷纷——是本地人还是陌生人?凶手的下一个作案地点是哪里?在他落网前,谁还能安心入睡?警方在干什么?那位惨死的女人认不认识杀手?她只身一人在这乡村里干什么?她果真如表面上那样,是位完全无辜的受害人吗?抑或是她自己引火烧身?
不论被问及多少遍,这些问题治安官格雷厄姆一个都无法回答。他很懊恼发现艾莉森·格雷尸体的那天,他正好不当班,去斯卡伯勒看望母亲了。两天后,他回来时,感觉自己被晾在了一边。刑事调查局似乎确信他们已经找到了答案,他对本地的了解也就压根不被当回事了。他们唯一问起的就是凶手可能藏匿的地方——正值阴暗的隆冬时节,这问题让他觉得可笑。乡下又冷又潮——正常人肯定不会在这个时候选择藏身农田或森林。
可话又说回来,正常人也不会闯入一个中年妇女家行凶啊。
所以,治安官格雷厄姆花了好几天搜索附近的农田、谷仓和小灌木丛,刑事调查局的那些人认为凶手仍有一线可能会隐匿其间。这纯属打击斗志的无用功,何况格雷厄姆根本就不太相信这种假设。不过,他还是尽职尽责地搜索了,一来明哲保身,二来他也抱着一线希望——锲而不舍地挑战概率,如同促使人们每周都去买张彩票的那种心理一样。此外,尽管微不足道,但他总还可以在老婆孩子面前炫耀自己参与了这桩谋杀案的调查。
他与这起调查的另一个联系是他几乎每天都要跑犯罪现场——克洛基希尔的那栋房子。
房子现已闲置,所以房东请他帮忙照看一下。他通常会开着他的路虎车沿着坑坑洼洼的乡间小路来到房前,然后下车,到处察看一番。大多数时候,他会绕着房子漫步一周,看看门是否都还落着锁,再隔窗瞧瞧屋里有无异样。他有时会假想自己进到里面的情形,不知能否找到被他们忽视的证据。不过结果会如何,他也不确定,因为现场勘查队用了整整两天时间,提取了屋里的每一个指纹,收走了所有的纤维和小灰小屑。再说,他也没有钥匙。
大多数时候,他都会在那里驻足良久,思索着乡亲们问起的那堆问题,苦苦寻找着答案。会是谁干的?动机呢?死者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会选择住在这种地方?治安官格雷厄姆能理解这地方的吸引力。对于喜静的人而言,这里是理想之选。离公路有近百米之遥,周围环绕着农田和树林,放眼望去四面皆景。就一个养猫、有电脑的独身女人而言,这里堪称完美。这里到了春天一定非常美,他心想,可惜她再也看不到了。即便是现在,水仙花也已围着草坪边缘悄然冒出了小小的嫩芽。再过些时候,它们就会开出美丽的花朵了。
治安官推断,艾莉森·格雷一定很喜欢鸟。房子周围满是喂鸟器,全都挂在高枝上以防猫咪偷食。不过如今里面空空如也,坚果早被吃光了。一只蓝山雀落到了书房窗户外的喂鸟器上,紧紧地攀附着,摇晃了两下,又展翅飞走了。他想,数九寒天将至,现在抛弃这些鸟儿实在不忍。他从后备厢里取出一袋花生,这是此前太太让买的。拿来喂鸟有什么坏处吗?当然没有,他暗自决定。毕竟,有人多此一举地请他前来照看屋子,那他起码能从鸟身上找到点乐子吧。
就在他准备往第二个喂鸟器里倒花生时,他看到了什么动静。是在他身后;他只是通过眼角的余光看到的。他左手压着这棵桦树上的一根细长的柔枝,右手正转动食槽的盖子试图打开它。房子里有什么东西在动。只是一个影子,在窗前闪了一下便消失了。就好像一只飞鸟倏然掠过太阳,但那显然不是鸟。也许屋里有只猫——可是那东西比猫大。动作很快,好像是为了掩人耳目。
在房子里!
治安官格雷厄姆虽然只是一个乡村警察,但他可不傻。他早期是在利兹的查珀尔菲尔兹大街上受训的,在那里,鬼鬼祟祟的快速行动只能说明一件事情。尤其是当一个穿制服的警察出现在屋外时。
负罪感!有人想逃跑。
他松开手,树枝弹回空中,喂鸟器在他头顶上猛烈地摇晃着。他跑到窗前往里看去,左右扫视,想要看看谁在里面。没有人——不过这扇是厨房的窗子,而餐桌上出现了一个以前没有的东西。
一个盘子。一个沾着面包屑的盘子。
若非过去一星期他每天都透过窗子往里看,他不会这么确定;可此刻,他敢肯定。
房子里有人!
问题是,门都锁上了,而他没有钥匙。那人是怎么进去的呢?治安官格雷厄姆已经绕房一周,检查过所有门了——难道这人有钥匙?当然不会;否则那就说明此人有权合法进出,而他也会收到相应的通知。或者至少说他应该收到通知;程序不见得总能正常进行,何况他只是个低微的乡村警察,接不到凶杀案的调查通知根本不足为奇。可是,如果这人能合法进出,那他何必躲闪呢?而且——他突然灵光一闪——外面没有车,他是怎么来这儿的?
或者说是她。屋里也可能是位女士。尽管可能性不大,除非他看到的是死者的鬼魂。治安官格雷厄姆并不迷信;他马上打消了这一想法。尽管脑中思绪纷杂,他还是绕着房子一路小跑,来到第二扇窗前窥探,接着又跑去下一个窗口,竭力搜寻他刚才仓促瞥见的那个人。出现在他余光中的那个人。
没看到脸,甚至连身体轮廓都没看见。只看到人影一动。
换作别人可能会怀疑自己眼花了,但乔治·格雷厄姆很少怀疑自己的判断。他不仅不迷信,也不会异想天开。作为一位年轻的警官,他接受的训练就是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相信自己的感觉,而他正是这么做的。最重要的是,教官曾说过,抓捕嫌犯时,不要盲目地追,要先思后行。如果嫌犯知道你在追他,他接下来会怎么做?治安官心想,眼下这种情况,他会逃。他不可能躲在房子里,他现在是困在里面了。他知道我随时都可以呼叫增援。过会儿如果他还没出来,我就会叫人来。但是如果他往窗外看过,那他一定知道我现在势单力薄。所以,现在就是他逃跑的最佳时机。他一定会想办法从房子里出来,然后拔腿就跑。如果我追不上,他就逃之夭夭了。所以他会那么做的。
他会怎么从房子里出来呢?
通过楼下卫生间的窗户,死者为爱猫敞开的那扇。他是那么进去的,也会那么出来。
思及此,治安官格雷厄姆当即转过角落,来到了屋后的那扇窗前。然后,他看到了应该早点看到的一幕。
窗子被推上去了,比之前敞得更开了。
足够一个人爬进去。
或者爬出来。
他站在那里,犹豫不决。那个男人——或女人——是不是已经爬出来逃走了?他觉得不然。没有时间,而且,窗子正对着一览无余的农田,而那里面没有人。没人奔跑,没人躲躲闪闪的。那人一定还在屋里。
现在该怎么办?治安官格雷厄姆问自己。就在原地等他出来?回车里叫援兵?还是进去抓他?
如果回车里,他可能会趁机逃走。如果他看到我在这里守着,那他兴许会敲碎其他的窗子,从那里逃走。我可以一整天都待在这里,守株待兔。那可能最明智,可是……
治安官格雷厄姆热血沸腾了。如果入侵者与凶手有关,那么这很可能是他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次抓捕了。他决定翻窗进去。
窗子很小,而他块头很大。但这窗子的合页是在顶部,若他使劲把窗子推上去,就会有足够的空间了。他的双脚先摇摇晃晃地伸到了马桶上,然后才落了地。他挺直身子,往屋里走去。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很微弱,仅是咔嗒一声。但治安官格雷厄姆知道那是什么动静。他每天都会听到。那是从里面打开耶鲁锁2的声音。
入侵者正从前门离开。
萨拉回到法院处理下午的案子,不知自己的决定正确与否。她接手的是一个商店盗窃的小案子,不过她只顾着想自己的心事了,以至于法官不得不警告了她一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她心想。先是失去了丈夫,接着是房子,现在又夹在了两位追求者的争端中。除非我做出选择,不然此刻我差不多就是扣在他家的人质了。
如果特里的怀疑是对的呢?会不会真是迈克尔杀了那个名叫艾莉森·格雷的女人?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特里在谈话中没有提及的一点就是动机。究竟是为了什么?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地四处杀害女人。除非他是个变态。而迈克尔不是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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