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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蒙特,加利福尼亚,1980年代
爸爸爱美国的理想。
正是在美国生活,让他得了溃疡。
我记得我们两个走过几条街道,在弗里蒙特的伊丽莎白湖公园散步,看着男孩练习挥棒,女孩在游戏场的秋千上咯咯娇笑。爸爸会利用步行的机会,长篇大论对我灌输他的政治观点。“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个真正的男人,阿米尔,”他说,他伸出手指数着,“美国这个鲁莽的救世主,英国,还有以色列。剩下那些……”通常他会挥挥手,发出不屑的声音,“他们都像是饶舌的老太婆。”
他关于以色列的说法惹恼了弗里蒙特的阿富汗人,他们指责他亲近犹太人,而这实际上就是反对伊斯兰。爸爸跟他们聚会,喝茶,吃点心,用他的政治观念将他们气疯。“他们所不明白的是,”后来他告诉我,“那跟宗教毫无关系。”在爸爸眼里,以色列是“真正的男人”居住的岛屿,虽然处在阿拉伯海洋的包围之下,可是阿拉伯人只顾着出卖石油赚钱,毫不关心自家人的事情。“以色列干这个,以色列干那个,”爸爸会模仿阿拉伯人的语气说,“那做些事情啊!行动啊!你们这些阿拉伯人,那么去帮巴勒斯坦啊!”
他讨厌吉米·卡特,管他叫“大牙齿的蠢货”。早在1980年,我们还在喀布尔,美国宣布抵制在莫斯科举办的奥运会。“哇!哇!”爸爸充满厌恶地说,“勃列日涅夫入侵阿富汗,那个捏软柿子的家伙居然只说我不去你家的泳池游泳。”爸爸认为卡特愚蠢的做法助长了勃列日涅夫的气焰。“他不配掌管这个国家。这好像让一个连自行车都不会骑的小孩去驾驶一辆崭新的卡迪拉克。”美国,乃至世界需要的是一个强硬的汉子,一个会被看得起、会采取行动而非一筹莫展的人。罗纳德·里根就是这样的硬汉。当里根在电视现身,将俄国称为“邪恶帝国”,爸爸跑出去,买回一张照片:总统微笑着竖起拇指。他把照片裱起来,挂在入门的墙上,将它钉在一张黑白的老照片右边,在那张照片里面,他系着领带,跟查希尔国王握手。我们在弗里蒙特的邻居多数是巴士司机、警察、加油站工人、靠救济金生活的未婚妈妈,确切地说,全都是被里根的经济政策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蓝领工人。爸爸是我们那栋楼惟一的共和党员。
但交通的浓雾刺痛他的眼睛,汽车的声响害他头痛,还有,花粉也让他咳嗽。水果永远不够甜,水永远不够干净,所有的树林和原野到哪里去了?开头两年,我试着让爸爸参加英语培训班的课程,提高他那口破英语,但他对此不屑一顾。“也许我会把‘cat’拼出来,然后老师会奖给我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我就可以跑回家,拿着它向你炫耀了。”他会这么咕哝。
1983年春季的某个星期天,我走进一家出售平装旧书的小店,旁边是家印度电影院,往东是美国国家铁路和弗里蒙特大道交界的地方。我跟爸爸说等我五分钟,他耸耸肩。他当时在弗里蒙特某个加油站上班,那天休假。我看到他横跨弗里蒙特大道,走进一家杂货便利店,店主是一对年老的越南夫妻,阮先生和他的太太。他们白发苍苍,待人友善,太太得了帕金森症,先生则换过髋骨。“他现在看起来像《无敌金刚》了,”她总是这么笑着对我说,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记得《无敌金刚》吗,阿米尔?”接着阮先生会学着李·梅杰斯,怒眉倒竖,以缓慢的动作假装正在跑步。
我正在翻阅一本破旧的麦克·汉默[1]MikeHammer,美国作家迈克·斯毕兰(MikeSpillane1918~)创作的系列恐怖小说主角。[1]悬疑小说,这当头传来一声尖叫,还有玻璃碎裂的声音。我放下书,匆匆穿过马路。我发现阮先生夫妇在柜台后面,脸如死灰,紧贴墙壁,阮先生双手抱着他的太太。地板上散落着橙子,翻倒的杂志架,一个装牛肉干的破罐子,爸爸脚下还有玻璃的碎片。
原来爸爸买了橙子,身上却没有现金。他给阮先生开了支票,阮先生想看看他的身份证。“他想看我的证件,”爸爸用法尔西语咆哮,“快两年了,我在这里买这些该死的水果,把钱放进他的口袋,而这个狗杂碎居然要看我的证件!”
“爸爸,这又不是针对你。”我说,朝阮氏夫妇挤出微笑,“他们理应查看证件的。”
“我不欢迎你在这里,”阮先生说,站在他妻子身前,他用拐杖指着爸爸,然后转向我,“你是个很好的年轻人,但是你爸爸,他是个疯子。这里再也不欢迎他。”
“他以为我是小偷吗?”爸爸抬高了声音说,外面围满了旁观的人,“这是个什么国家?没有人相信任何人!”
“我叫警察。”阮太太说,她探出脸来,“你走开,要不我喊警察。”
“求求你,阮太太,别叫警察。我把他带回家,请别叫警察,好不好?求求你。”
“好的,你带他回家,好主意。”阮先生说。他戴着金丝眼镜,眼睛一直望着爸爸。我隔着门去拉爸爸,他出来的时候踢飞一本杂志。我说服他别再走进去,然后转身到店里向阮氏夫妇道歉,告诉他们爸爸处境艰难。我把家里的电话和地址给了阮太太,告诉她估计一下损失了多少东西。“算好之后请打电话给我,我会赔偿一切的,阮太太,我很抱歉。”阮太太从我手里接过纸片,点点头。我看到她的手比平时抖得更厉害,那让我很生爸爸的气,他把一个老太太吓成这样。
“我爸爸仍在适应美国的生活。”我解释着说。
我想告诉他们,在喀布尔,我们折断树枝,拿它当信用卡。哈桑和我会拿着那根木头到面包店去。店主用刀在木头上刻痕,划下一道,表示他从火焰升腾的烤炉取给我们一个馕饼。每到月底,爸爸按照树枝上的刻痕付钱给他。就是这样。没有问题,不用身份证。
但我没告诉他们。我谢谢阮先生没叫警察,带爸爸回家。我炖鸡脖子饭的时候,他在阳台抽烟生闷气。我们自白沙瓦踏上波音飞机,到如今已经一年半了,爸爸仍在适应期。
那晚我们默默吃饭。爸爸吃了两口,把盘子推开。
我的眼光越过桌子,望着他,他的指甲开裂,被机油弄得脏兮兮的,他的手指刮伤了,衣服散发出加油站的味道——尘灰、汗水和汽油。爸爸像个再婚的鳏夫,可是总忍不住想起故去的妻子。他怀念贾拉拉巴特的甘蔗地,还有帕格曼的花园。他怀念那些在他屋里进进出出的人们,怀念索尔市集拥挤的通道,他走在那里,和他打招呼的人认得他,认得他的父亲,认得他的祖父,那些跟他同一个祖宗的人们,他们的过去交织在一起。
对我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
对爸爸来说,这是个哀悼过去的地方。
“也许我们应该回到白沙瓦。”我说,盯着在玻璃杯里面的水上浮动的冰块。我们在那里度过了半年的光阴,等待移民局核发签证。我们那间满是尘灰的房子散发出脏袜子和猫粪的气味,但住在我们周围的全是熟人——至少爸爸认得他们。他会邀请整条走廊的邻居到家里吃晚饭,他们中多数都是等待签证的阿富汗人。当然,有人会带来手鼓,也有人带手风琴。茶泡好了,嗓子还可以的人会高歌一曲,直到太阳升起,直到蚊子不再嗡嗡叫,直到鼓掌的手都酸了。
“你在那边更开心,爸爸,那儿更有家的感觉。”我说。
“白沙瓦对我来说是好地方,但对你来说不是。”
“你在这儿工作太辛苦了。”
“现在还好啦。”他说,他的意思是自升任加油站日班经理之后。但在天气潮湿的日子,我总能见到他忍痛揉着手腕。也见过他在饭后,头冒冷汗去拿止痛药瓶子的模样。“再说,我又不是为了自己才让我们两个来到这里的,你知道吗?”
我把手伸过桌子,握住他的手。我的是学生哥儿的手,干净柔软;他的是劳动者的手,肮脏且长满老茧。我想起在喀布尔时,他给我买的所有那些卡车、火车玩具,还有那些自行车。如今,美国是爸爸送给阿米尔的最后一件礼物。
我们到美国仅一个月之后,爸爸在华盛顿大道找到工作,在一个阿富汗熟人开的加油站当助理——他从我们到美国那天就开始找工作了。每周六天,每天轮班十二小时,爸爸给汽车加油、收银、换油、擦洗挡风玻璃。有好几次,我带午饭给他吃,发现他正在货架上找香烟,油污斑斑的柜台那端,有个顾客在等着,在明亮的荧光映衬下,爸爸的脸扭曲而苍白。每次我走进去,门上的电铃会“叮咚叮咚”响,爸爸会抬起头,招招手,露出微笑,他的双眼因为疲累而流泪。
被聘请那天,爸爸和我到圣荷塞[1]SanJose,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1]去找我们的移民资格审核官杜宾斯太太。她是个很胖的黑人妇女,眼睛明亮,笑起来露出两个酒窝。有一回她跟我说她在教堂唱歌,我相信——她的声音让我想起热牛奶和蜂蜜。爸爸将一叠食物券放在她的柜台上。“谢谢你,可是我不想要。”爸爸说,“我一直有工作。在阿富汗,我有工作;在美国,我有工作。非常感谢,杜宾斯太太,可是我不喜欢接受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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