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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狠狠地咬向那只老鼠。
老鼠在他手里疯狂挣扎、拼命尖叫,只求一条活路。肚子是最肥嫩的部分,当他撕咬着美味的肉,一任温暖的鲜血自唇边汩汩溢出时,那滋味真是太棒了,以至于他不由得流出热泪。空空如也的肚皮咕咕叫唤,催促他赶紧再咬。咬到第三口,老鼠停止了挣扎,而他也终于有了一丝满足。
黑牢门外有声音。
他忽然住口,吓得无法动弹。尽管嘴里满是鲜血、生肉和老鼠皮毛,但他既不敢吐出来也不敢吞下去。他心惊胆战地聆听着,呆若木鸡。他听到了靴子踏地和铁钥匙互相碰撞的声音。不要,他狂乱地想,不要,诸神慈悲,不要是现在,不要是现在。他费尽心机方才抓住这只老鼠。如果教人发现,不仅老鼠会被抢走,他们还会报告给拉姆斯老爷知道,然后老爷就会惩罚我。
他明知该把老鼠藏起来,可他实在饿坏了。整整两天没吃东西,又或是三天。躺在这片黑暗里,怎么说得清呢?他的四肢瘦得像芦秆,肚子浮肿,肠胃却空空如也,胃痛折磨得他难以入睡。每当闭上眼睛,他就会想起霍伍德伯爵夫人。拉姆斯老爷娶了这位伯爵夫人后,就将她锁进塔里,活活饿死。到头来,她竟啃掉了自己的手指。
于是他缩到牢房角落,死命握紧战利品,凑到嘴边,用剩下的牙齿飞快地撕咬老鼠肉。鲜血如注,沿嘴角往下滴,但他顾不得了,他决定赶在牢门打开前多吞些肉。老鼠肉韧性强,很难咬,而且腥味极重,教人想吐,但他保持着狼吞虎咽的劲头,时不时从缺了牙形成的豁口里把老鼠骨头剔出去。这么吃很难受,但快饿疯的他停不住。
门外的声音越来越吵。诸神保佑,老爷不是来找我的,他一边撕老鼠腿,一边祈祷。老爷很长时间没找他了。这里有许多牢房,有别的囚徒。即便隔着厚重的石墙,他也常能听见他们惨叫,其中女人们的叫声总是最凄厉的。他用力吮吸老鼠腿骨,试图先把肉舔干净再吐骨头,但那骨头却不听使唤地自他下唇滑落,缠在胡子里。别过来,他祈祷,别过来,去别处吧,求你了,求求你。
然而脚步声却在最响亮时戛然而止,随即钥匙插进了他这扇门。老鼠从他手中悄然滑落,他麻木地在裤子上蹭了蹭鲜血淋漓的双手。“不,”他呢喃道,“不、不、不、不。”他胡乱蹬着地上的稻草,一心想要钻进角落里,挤进冰冷潮湿的石墙中去。
开门的声音是最恐怖的。当火光照到他脸上时,他发出一声号叫,用双手挡住眼睛。脑袋阵阵抽痛,令他甚至想到要把眼睛给抠出来。“拿开火,黑乎乎的不好么,求你了,噢,求求你。”
“这不是他,”一个男孩说,“瞧这衰货,我们走错房间了。”
“左边最后一间,”另一个男孩回应,“这就是左边最后一间,不对吗?”
“嗯,”停顿片刻。“他刚才说什么?”
“他好像不喜欢亮光。”
“一副死相,当然见不得光啦。”男孩清清嗓子,吐了口口水,“有比他更臭的人没?我快被熏死了。”
“他在吃老鼠耶,”另一个男孩道,“瞧。”
第一个男孩笑答:“没错,好好玩。”
可我非吃它不可啊。这只老鼠会趁他睡觉时跑来咬他,不仅会咬脚趾手指,甚至会咬他的脸。他没法对它手下留情。不吃就会被吃,黑牢里别无选择。“我是吃了,”他嚅嗫道,“我吃、吃、吃、我把它吃了。可它也要吃我,求求……”
两个男孩走上前,踩得稻草沙沙作响。“跟我说句话。”一个男孩说。他在两人中较为矮小、也更狡诈。“还记得你是谁吗?”
恐惧阵阵涌来,他不禁连声呻吟。
“跟我说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名字。他想尖声喊出自己的名字,但他做不到。没错,他们让他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他们教了又教,对他细致又耐心,可他太久没用自己的名字,居然在这当口忘记了。说错自己的名字,他又会要我一根指头,或者更糟,他会……他会……后果不堪设想、不敢设想。此刻他只觉有无数尖针刺进了脸和眼睛,他的头快要裂开了。“求求你们,”他嘶叫道,声若游丝,好像百岁老人的求恳。或许他真的活了一百岁,谁说得准他在这里住了多久呢?“走吧,”他透过破烂的牙齿咕哝。残缺不全的指头是他紧紧闭上的眼睛和恐怖的光明之间唯一的屏障。“求求你们,我会把老鼠交出来,请别伤害我……”
“臭佬,”两个男孩中的大个子说,“你的名字叫臭佬。记得了?”大个子拿着火炬,小个子拿着一圈铁钥匙。
臭佬?热泪滚下脸颊。“我记得,记得了,”他张嘴缓缓地说。“我的名字叫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在黑暗中生活不需要名字,因此忘记了名字不能怪他。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这不是他出生时的名字,在另一个世界里他曾过着另一种生活。但在这里,从今以后,他就是臭佬,现在他全都记得了。
他还记起了眼前这两个男孩。他们穿着同样的银灰色羔羊毛紧身上衣,暗蓝色镶边。两个都是侍从、都才八岁,两个都叫瓦德·佛雷。是了,大瓦德和小瓦德。只是叫大瓦德的个子小、叫小瓦德的个子大,这搅得旁人不知所措,两个男孩却引以为乐。“我记得你们,”他张开破裂的嘴唇小声说,“我记得你们的名字。”
“你跟我们走,”小瓦德说。
“老爷召见你,”大瓦德道。
恐惧犹如尖刀刺进他心房。他们只是孩子,他告诉自己,两个都才八岁。即便自己虚弱得不像样,也足以制服两个八岁大的男孩。然后他可以拿走火炬和钥匙,外加小瓦德屁股上刀鞘里的匕首,逃出黑牢。不,不,不,这太容易,肯定是陷阱。如果我逃跑,他会再要我一根指头,他会敲掉我更多的牙齿。
他逃跑过,但那似乎已是多年前的往事。当时的他有力气、也还有些骨气。带着钥匙来开门的是凯拉,她说钥匙是她偷的,她说她知道一扇无人把守的侧门。“大人,带我回临冬城吧,”她脸色惨白,颤抖着苦苦哀求他,“我不认得路,一个人逃不了。求求您,带我走吧。”于是他答应了她。狱卒脱了裤子,醉倒在一摊葡萄酒里,他们很容易就出了黑牢,而那扇侧门也果真如她所言,无人把守。他们直等到月亮被乌云笼罩后,方才溜出城堡,摸黑踏石涉过泪江,冰冷的激流冻得他们直哆嗦。等到了河对岸,他感激地吻了她。“你救了咱俩的命,”他动情地说。傻瓜,大傻瓜。
这一切只是陷阱、消遣和游戏,拉姆斯老爷的追猎游戏,老爷最喜欢两条腿的猎物。他们两人整夜在黑林子里没命地跑,可等太阳出来,森林里远远地却能听见号角声和猎狗的吠叫。“我们分头行动,”猎狗们越追越近时,他吩咐凯拉,“这样至少有个人可以得救。”然而那女孩怕得没了主张,死活不肯离开他身边,即便他赌咒发誓说若她被人抓住,他会亲率铁民大军前来营救,也没法把她支开半步。
结果不出一小时,他们便双双被擒。先是斜刺里冲出一只猎狗将他扑倒在地,凯拉慌乱地朝小丘上爬,却被另一只狗咬住了大腿。顷刻间狗们全部赶到,冲他们低吼咆哮,只要他们敢动便张嘴就咬。拉姆斯·雪诺带着他的猎人们随后骑马追来。是的,他那时还是个私生子,不姓波顿。“你们在这儿啊,”他坐在马鞍上笑眯眯地往下看,“真是太伤人了,不打个招呼就一走了之。怎么,嫌我招待不周吗?”凯拉拣了块石头,冷不防朝他脑袋掷去。偏出一尺多。拉姆斯笑得更欢:“该罚。”
臭佬忘不了凯拉绝望无助的眼神,直到那时他才惊觉她是那样娇小,几乎还是个孩子。但他又能做什么呢?全是她自作自受,他告诉自己,如果她听我的话分头行动,无论如何不至于被一网打尽。
火光是痛,回忆更痛。臭佬自火炬边扭头,眼眶中有了泪花。他又找我做甚?他绝望地想,他为什么不肯放过我?我什么也没做,至少这次没做。为什么他不干脆让我在黑牢中烂掉?他刚抓住一只老鼠,又肥又美的老鼠,扭来扭去的老鼠……
“我们要给他洗澡吗?”小瓦德问。
“老爷就喜欢这味道,”大瓦德说,“所以才叫他臭佬。”
臭佬,我叫臭佬,臭佬臭佬,凄凉弱小。他必须牢牢记住。记住你是谁,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就不会挨罚。这是老爷答应的,老爷金口玉言。说实话,即便他想反抗,此刻也没力气了。他所有的力气在鞭子、饥饿和剥皮人的刀下被洗涤得一干二净。所以当小瓦德推他起来,大瓦德晃动火炬,驱赶他离开牢房时,他温顺得像条狗。假如他有尾巴的话,此刻一定在两腿间夹得紧紧的。
假如他有尾巴的话,一定早被那私生子砍了。这是个不由自主冒出来的念头,也是个邪恶危险的念头。老爷早已不是私生子。他姓波顿,不姓雪诺。铁王座上的小国王已将拉姆斯老爷划归正统,让他有权使用乃父的姓氏。如今再用“雪诺”来提醒他的私生子出生,会让老爷瞬间暴跳如雷。臭佬必须记住这点。当然,他还必须记住自己的名字,牢牢记住。慌乱中,他忽然大脑一片空白,吓得六神无主,竟绊倒在黑牢台阶上。石头挂破了马裤,磕出血来。小瓦德不得不拿火炬捅他,驱使他站起来继续前进。
黑牢外的庭院,夜色笼罩着恐怖堡,城堡东墙升起一轮满月。苍白的月光将城头高高的三角形城齿投影在结冻的土地上,犹如一排尖利的黑牙。空气又冷又潮,带着许多几乎被他遗忘的味道。这是人世,臭佬告诉自己,人世的味道。他不知自己究竟在黑牢中待了多久,但至少也有半年。半年,或许更久。或许已有五年、十年、二十年?我又怎能知晓?或许我在黑牢里发了疯,就此被关押了半辈子?不,这想法太蠢了,不可能有那么久。这两个男孩还是男孩,若是经过十年,他们应该长大成人了才对。他必须记住这些事实。我不能让他把我逼疯。他可以取走我的手指脚趾、抠出我的眼珠、割掉我的耳朵,但除非我放弃,否则他不能摧毁我的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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