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迟迟,春天虽然还被留在江南,也不知要过多久才会到这里,可是大地间,多少已经有了一点春意。
从沙大户的庄院回到老王的杂货铺,要走一段很长的黄土路,溶雪使沙土变成了泥泞,人走在上面,走一步就是一脚泥。
这种感觉是令人非常不愉快的。
陆小凤又不愿施展轻功,他很想领略一下这种略带凄凉苦涩的荒漠春色,这种清冷的空气,对他的思想也很有帮助。
他很快的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找两根比较粗的树枝,用匕首削成两根长短一样的木棍,绑在脚上,当作高跷,就可以很愉快的在泥泞上行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一把匕首。
现在大概是午时左右,风吹在身上居然好像有点暖意,陆小凤心里虽然有很多问题不能解决,还是觉得很舒服。
他绝不是那种时时刻刻都要把钱财守住不放的人,也绝不会把烦恼守住不放。
他常说:“烦恼就像是钱财,散得愈快愈好。”
一阵风吹过,路旁那一排还没有发出新芽来的枯树梢头,簌簌的在响。
陆小凤并没有停下来抬头去看,只唤了声。
“金七两。”
“陆小鸟。”
金七两就在树梢下,看来真的就好像七两棉花。
他低着头看着陆小凤,吃吃的直笑。
“其实我不该叫你陆小鸟的,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只鸟。”金七两说:“你看起来,简直就像只小鸡。”
陆小凤也笑了。
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脚下踩着的那两根木棍,实在很像是鸡脚。
“金七两,你来干什么?是不是来追我的?”陆小凤带着笑问。
“我要追,至少也要追一只母鸡,来追你这只小公鸡干什么?”金七两说:
“我是没法子,是被逼得非跑出来不可。”
“谁逼你?”
“人逼不走我,只有气才逼得走我。”
“谁的气?”
“当然是大老板的气。”金七两说:“也只有大老板的气才能逼人。”
“大老板在生气?”
“不但在生气,而且气得要命。”
“他在生谁的气?”
“当然是在生你的气。”金七两说:“他早就已经关照厨房,把酒菜准备好,你却死也不肯留下来吃饭,如果你是他,你气不气?”
“我不气。”陆小凤说:“非但不气,而且还开心得要命。”
“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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