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谷场上的角色
100年前,在中华帝国北方萧瑟的荒野之中,一个小戏班子开始走乡串户地演唱。他们每到一处,衣衫褴褛的农民就会簇拥而来。妇女们远远地聚集着,她们没有资格看戏,但是,她们可以听见那吱呀呀的歌唱之声。而那些距离很近看着表演的青壮年农民们的眼睛发出异常兴奋的光芒。
冬日昏昏没有暖意,寒鸦在枯黄的树枝上嘶哑地叫,艺人弦子颤抖的声音传出很远。戏唱完了,天黑下来,青年农民们和艺人们一起围着猛烈的篝火吃着由村社提供的翻滚的热粥,呼噜呼噜喝粥的声音在帝国北方的夜空下显得格外奇特。片刻,呼噜声停了,弦子声接着响起来,第二出戏又开始了。
戏班子唱的两出戏的戏名是:《鞭花记》和《柳条记》。戏文唱的不是皇帝、大臣或一个忠诚的武将,也不是员外、书生或一个富家的小姐。戏文里所唱的主角是一个名叫阎书芹的农民,跟随在这个农民身边的角色依旧是一群农民。帝国北方的农民都认识阎书芹,跟随在阎书芹身后的那些人他们也都熟悉,甚至戏文里面还有他们自己。农民们第一次在戏文中看见自己的形象,这使他们本来就不断膨胀的自我感觉在这一刻更加明确清晰起来。
戏剧里所讲述的故事就发生在前些日子:一群青年农民在首领的率领下奋不顾身地进攻——参加进攻的人草帽下插着一根柳条,他们听从首领甩响的鞭花控制攻击的节奏。农民们攻击的目标是教堂。
19世纪末,在帝国北方最荒僻的乡村里,在低矮的茅草泥屋之间,常常可以看见两样显著的建筑物:玉皇庙和教堂。玉皇庙往往摇摇欲坠破旧不堪,因为它在这片土地上已经站立了几千年。而教堂毫无例外是簇新坚固的,因为它在这片土地上刚刚盖起来。
帝国的山东和河北两省沿黄河两岸相交错。山东冠县北十八村和河北威县的沙柳寨之间的毗邻地带是一块“飞地”——由于处在省县交界处,远离政府衙门的管辖,农民们称这样的地方为“插花地”。在这块土壤沙化严重和生活极端贫困的土地上,不止一处的“飞地”有一个统一的大名称:十八村。山东邱县十八村、临清十八村,河北南宫十八村、曲周十八村。
冠县北十八村实际上包括了24座村庄,其中有一座村庄叫做梨园屯。屯里的农民为了一块属于村庄公产的土地官司已经打了三十多年。
根据官方史料记载,这起土地官司首先发生于1869年,即同治八年。那时,爆发于帝国南方的大规模的农民造反运动刚刚平息,太平天国的首领们为帝国农民们创造的“皇上帝”以及太平盛世的理想依旧幽灵一样游荡着。而在帝国的北方,农民们却和另外一个“上帝”打了起来。洋教士建立的天主教会多年来手段虽然单一但是有效:神父给最饥饿的人发放救济粮,为最贫苦的单身汉找媳妇,帮助最软弱的人和官府打官司,无偿为垂死的人看病,建立不收学费的学堂——条件只有一个:入教。同治年间,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发展的教民人数已经很庞大了,在那一片的诸个“十八村”中,居然已经分离出二十多个“教民村”,洋教士不但成功地让帝国的农民每天进入教堂听神父布道,甚至有的神父竟然是中国人了。
势力逐渐庞大起来的教民提出了一个要求,要和不信教的村民分割玉皇庙的公产:土地。教民也要有一个集体活动的场所。教民和村民经过协商,双方最后达成协议:不信教的村民分得庙产38亩,教民分得3亩。这个协议由梨园屯乡绅主持签署。但是,当教民们开始盖教堂的时候,矛盾发生了:教民们有破坏或者拆除玉皇庙,扩大盖教堂土地的企图;同时,不信教的农民们普遍地认为,那些教民们私分了洋人们给的银子,个个因此发了财,于是,他们坚决反对盖教堂。他们的公开口号是:以汉教战胜洋教。
什么是“汉教”?农民们说不清楚-农民们也没有愿望把属于自己的“教”弄明白,他们原本也不是因为“教”的不同而愤恨的——由最细微最实际的利益矛盾引发的不同社会群体的争斗,最后形成最激烈最血腥的政治冲突,这是中华帝国历史上农民骚动千年不变的轨迹。
帝国农民的精神首领从来不曾是“教”而一直是“人”,是那些在乡村里被称之为“首领”、“村首”或者“士绅”的人。这些人是农民,但绝不是“佃农”。他们往往占据着最好的良田并且出租土地;或者他们就是乡村里的“知识阶层”,有能力包揽乡村中的道德评判和是非定性;还或者他们既不认识汉字也没有土地,但他们强壮而蛮横,是村庄里正常生活秩序的认定者和执行人。以上这些人,是帝国农民中日常活动最活跃、思想和行为最危险的一个小小的阶层。
如果没有洋教的入侵,帝国农民中村首们的日子是美妙的。清末,内外交困的帝国政府让庞大国土上的许多地方,尤其是偏僻的村野出现了政权的空白。县乡里甲等权力机构没有能力也没有愿望来管理复杂危险的村野事务,于是把维护地方秩序、处理乡民纠纷甚至催纳钱粮租税的权力“下放”给了乡村里的士绅村首们。这些掌握着农民命运的乡村士绅们与官府衙门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没有文字契约的默契。帝国政府从不鼓励官吏下乡,认为县衙门的官吏往往会激化矛盾而容易产生民变。县令三年才会到他的那些村庄巡视一回,而每回也就是在村庄的会所里抽上一袋旱烟。帝国农村里的士绅村首们组成的权力机构,被帝国农民们称为“二衙门”。
洋教士和入教的中国农民们首先触及的正是这些士绅村首们的利益,因为已经拥有一些“权力”的教会在乡村里的某些利益的分配上和士绅村首们的利益相重叠了——因为洋教会已经侵入了士绅村首们赖以生存的地盘。
冲突因此不可避免。
这个时候,帝国北方乡村戏文中唱的那个主角出场了。阎书芹,一个严格地说是个半农民的人物,因为他并没有始终以土地为生。他曾贩运过私盐,生意被官府切断后,结交了一群最贫苦的青年农民,开始热衷于习练一种强身的“武功”,号称“红拳”。
在中国帝制的历史上,历朝统治者绝对禁止民间结社,朝廷对民间的习武组织更是严加禁止,违反者将受到最严厉的制裁,对其首领的刑法是“凌迟”,即用利刀把一个人活生生地割碎。乾隆、嘉庆年间,类似“追索红拳和金钟罩术士”的案件史书中连年有载。但是,太平天国农民军势力的迅速蔓延,使大清朝廷对民间结社的法度突然放宽了,朝廷的目的是想组织和利用地方民团来抵抗太平天国农民军的起义,因为帝国的正规军已经被事实证明不足以平定天下了。后来成为帝国陆军骨干的“湘军”、“淮军”等都是由此时的地方武装发展起来的。
阎书芹带领一批贫困户,组成了一个“护庙”团体,叫做“十八魁”。这绝对是一群真正一无所有的农民,其中的阎书芹因自己的不幸而对生活充满怨恨,阎兆风是一个在庙里煮完狗肉再把吃剩的狗头放在神像头上的人,阎兆华更是又穷又横,大户们之所以不时地给他一点儿粮食,是怕他在他们的屋后放火,他还是一个贼,但他标榜自己偷远不偷近偷富不偷穷,且偷东西的目的是供养他的老娘,于是乡里人都把他称为有孝心的“侠偷”。如此一个“十八魁”,成了保护不信教的农民利益的“准军事组织”。
梨园屯的教民与村民关于玉皇庙产的官司,从县、府一直打到山东巡抚衙门。官司由村里的六位乡绅出面,三位进省闯衙门,三位留村想主意,全村不信洋教的农民纷纷捐款——“敛钱打官司”。很久之后,老人们还能够绘声绘色地向子孙们讲述当年的悲壮:梨园屯距离县城180里,官府审理官司的时候,村里有个“飞脚罗三”负责来回传信儿。罗三跑起来如腾云驾雾,一个来回“两头见太阳”。但是,无论“飞脚罗三”的腿脚多么飞快,官司却一直以村民的败诉告终。这就是史料上所称的梨园屯“六大冤”。
“十八魁”的护庙行动失败了,失败的原因很简单:官府不支持他们。冠县的县令名叫何士箴,农民们叫他“何糊涂”,因为他企图在帝国的农民和洋人的势力之间两面讨好。在处理“十八魁”护庙事件时,这位县令为了调解矛盾,平息事态,把附近村庄和邻县的头面人物都请到了梨园屯,这些人物包括曲周和威县的几个文武举人、冠县小王曲村的一位教书先生、陈固村的一位乡村医生。帝国乡村的这些村首们怎么能够与洋人和洋人支持的教会抗争?帝国的政府和军队不是都在与洋人的抗争中败下阵来了么?何况,“十八魁”是些什么人物?朝廷对洋人说了,他们都是暴民。对于朝廷来说,帝国臣民中有顺民,有暴民,没有公民。
官司越败,人气越愤。土地官司逐渐演变成了反对洋教的农民和信奉洋教的农民之间的直接冲突。1887年,梨园屯六位乡绅中的左建勋和刘长安带领几百名村民把洋教士带领教民运来准备建教堂的建筑材料搬运一空。这件事居然惊动了帝国的总理衙门,因为法国使馆为此向帝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五年后,这里的官司依旧在打,但是冲突已经升级,反对洋教的农民们请来了一个道士住在玉皇庙里做主持,为了防止信教的农民闯入,他们把乡练的枪械布置在庙里——这种武装的介入标志着更大冲突的爆发为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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