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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齐高依卓很虔诚地点点头。

我当时不太理解她点头的意思是她答应不再侮辱我的鉴赏能力了,还是她觉得人道。

而从后来她依然逼我看她的爱情小说来看,明显是后者。

左岸发誓,右岸跳江 Part 8

李思趴在桌子上,用最后一点力气喝了最后一杯酒。

她因为期末考试发挥失常感到郁闷,拉我出来解闷。

期间,我一直安慰李思。我说:“发挥失常算什么,你的成绩还是很好。我就不一样了,我从来不难过。”

李思说:“你当然不难过,你一直发挥得很正常。永远在倒3位置。”

酒后吐真言,李思的话一针见血地刺在我的心头上。

我一直很坦然面对自己的成绩。我的思维结构注定我不可能对数学产生兴趣。而我伟大的母亲却担心她优秀的儿子如果掉在文科班的花丛里会过早地耽误前途。于是在高二选科的填报表中,她毅然地写了“理科”。在我和齐高依卓恋爱的那段时间里,我一直有个冲动。那就是告诉母亲,耽误前途最终取决的因素不是环境,而是自身觉悟。

所有关系数学的科目我都学得比较糟。O称我为“文学青年”。当我第3次拿到全年级语文单科第一的时候,O说他要劝我母亲让我转科,但那时因为齐高依卓的原因我坚决地拒绝了。现在想起来为了齐高依卓我真的放弃了很多东西。

我从来不知道李思喝完两瓶啤酒就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就像大力水手吃了菠菜突然就会拥有前所未有的爆发力。

当她站在桌上高唱夕阳红的时候,我如此迫切地想和她划清界限。李思一边唱一边高声地要在旁边心疼桌子的老板给她拿酒。

我无奈地阻止她,向她阐述一个全世界都看得出来的事实:“你醉了!”

李思用比我看她还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说了3个字:“神经病!”

最终店里的老板秉承着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还是给李思送来了啤酒。只是在啤酒到她手中的途中被我拦截了。她跳下桌子怒目相视,表情像极了十几天没吃肉的狼。于是我们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一阵扭打。我不得不处于被动地位,我既不能防御又不能进攻,只能护着手里的啤酒。于是在李思一阵凶猛的进攻后啤酒还是事与愿违地投入了李思的怀抱。而我的眼镜在战斗中光荣地牺牲了,被丫踩得尸首异处。值得庆幸的是我的眼镜没有玻璃,只是个装饰。我戴眼镜和不戴眼镜的区别就是:一个帅一个更帅。这个区别是齐高依卓告诉我的。

李思一边奸笑一边品尝着胜利的果实,并不时地对我吼几句:“跟我斗?!”我很惭愧地呆在因为李思的豪迈嗓音吸引来的路人们的眼神里。这使我更加坚定地觉得应该把她从这里运走,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去。

就在我犹豫是否该直接把李思打晕拖走的时候,她已经自己败下阵来。

李思总能在特殊的时候,给你意想不到的反应。当我走近趴在桌上貌似醉得昏睡过去的李思时,她就突然地给了我一个意想不到的反应:“爸爸,背我回家洗澡吧!”自己的女儿居然在喝醉后见谁都叫爸爸,我那么3秒突然替李思的父亲感到莫大的悲哀。

李思的身材偏瘦,是大多数男性比较喜欢的类型。齐高依卓的上半身比李思长得更像女人些,所以齐高依卓看起来,说得好听点是很丰满,说得客观一点是偏壮。而且李思比齐高依卓高,所以更显得高挑。

齐高依卓有一次问我李思多重的时候,我老实地回答她:“比你轻一点。”

从那之后齐高依卓就加入了班上疯狂减肥的女生队伍。那群女生之所以称之为疯狂是因为:她们把所有的休息时间都用来聚在一起,聚在一起的所有时间里都用在讨论谁谁减掉几斤肉谁谁几顿没吃饭谁谁几天光喝水。她们孜孜不倦地诉说自己减肥的决心,同时对别人减肥的决心充满怀疑。总之,她们所做的事情对身上的脂肪毫无意义,却在一定程度上消磨了宝贵的时光。齐高依卓的做法让我很不解,有一种妃子想得到皇上宠爱而拼命完善自己的错觉假想。

李思一直在我的背上安静地睡着,而且总在我试图打车送她的时候又适当地醒来说一句:“背我回家比较舒服。”

我在事后问她那天是不是故意的,她老天真地说她真的什么也不记得了。

那天李思的脸贴着我的脖子,我能感觉到她的体温因为酒精的作用飙得很高,我莫名其妙地一阵心跳。心跳的声音大得占据了我的头脑,我只记得自己做了很久的机械运动,几乎穿越了大半个城市才把李思送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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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发誓,右岸跳江 Part 9

后来的一个星期,我的腿一直用酸痛来证明我的确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其实我一直把那天的心跳概括在生理自然反应里,男女之间的肌肤相亲而导致的正常心跳加快。

因为这个时候我还不喜欢李思,至少我不像喜欢齐高依卓那样喜欢李思。这就可以论证一个观点:人是很犯贱的生物。齐高依卓喜欢吕太春,我喜欢齐高依卓,而李思又喜欢我。就这样一直轮环下去,自然不可能在李思这里打住。所以我不得不介绍下川一楠。

量变引发质变的最好例子是男人。

和川一楠在一起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就是个流氓。我们嘴上叼着烟,手里拿着牌,时不时地丢出几句“狗日的”。在男性的世界里,从来不存在谁把谁带坏。顽劣的个性是生在骨子里的。似乎烟生来就会抽,酒天生就会喝,妞天生就会泡。只是有的男人放纵,有的男人收敛。

川一楠说这就是明骚和闷骚,然后他就冲我笑。我知道他的潜台词是我很闷骚。虽然我也还算张扬,但和川一楠比起来那的确太低调了。

川一楠和我是在篮球队里认识的。我是中场,他是前锋。我们刚见面的时候,彼此看对方都很碍眼。他觉得我闷声闷气地装黄鼠狼,我觉得他分外嚣张地装大尾巴狼。但后来无论我们多么地看对方不爽,最终还是得凑到一起的原因是外部客观因素。

校队里的大部分人都是县下特招的,只有几个是校里*的。(我真是莫名其妙地进的篮球队,简直是O布下的天大的阴谋。为什么是天大的阴谋?因为我到现在也不知道事情的所以然。似乎只要是高个子,放到篮球队去就是没有错的。)用川一楠的话形容他们县下特招就是脚踩“回力”鞋,手捧“双星”球,一脸“藿香正气”的农民子弟们。我们几个“校选”和他们“特招”又形成了彼此瞧不起的关系。于是在为“大家”舍“小家”的精神驱动下,我和川一楠终于同流合污了。

川一楠是学文科的,他父母是政府里工作的“人民公仆”。家里的条件鬼使神差的无比优越。他的成绩顺理成章的无比糟糕。我一直觉得自己这一代人的觉悟是很高的,这体现在我们不再像父辈那样将学习成绩作为衡量一个人好坏的尺度了。这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川一楠在学校女生群中很吃香。

川一楠见到李思之后对我说:“头一次有被雷打中的感觉。”这在他以前的情史中是从来没有的。他还非要特别老土地加上一句感叹:“这就是命中注定呀!”

也许因为跟李思熟悉,所以我没有真正意义上地好好欣赏过她的美。这种感觉就像,你无法描绘出一个人的长相特征,但你远远看她走来,肯定能叫出她的名字。

李思说这是因为她在我心中的存在不够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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