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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部分(第1页)

,但他截下的那只箱子还在……我还收藏有一只翡翠马鞍戒和配套的手镯及耳环,是我外婆的陪嫁。这套首饰能奇迹般地从大浩劫中生还,也有赖一位劳动人民。我至今不知他姓啥叫啥,单记得他瘦瘦小小的个子,穿一件印有“安全生产”的工作服,一双浑浊的眼睛,一点也不似宣传书上的劳动人民的雄壮形象。那是大抄家之后的一个晚上,有人重重地敲外公家门,正当我们心惊肉跳地开了门,只见这样一位典型的劳动人民,带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儿子,也不屑与我们打招呼,只是粗声粗气地对着儿子嚷:“看清楚了,是这家吗?你肯定吗?”然后将他儿子推上前。

他儿子就默默地掏出那几件首饰放在桌子上。那位劳动人民仍然一身正气粗声粗气地问我外祖父:“这东西是你家的吗?”外祖父早已吓得手脚打抖,忙忙说:“我们不要了,不要了!”他却睬也不睬外祖父,盯着儿子:“东西全部交出来了吗?老实点,要再被我搜到,我斩断你的手!你再去学人家坏样偷东西!”然后依旧不理我们(也难怪,当时外公属阶级敌人)扯着他儿子走了,一路还听到他在怒斥儿子:“人穷也要有志气,不是自己的东西,金山银山也不能要……”想来,这位少年当初参加抄家,将东西带回家,给其父亲发现了……尽管那位劳动人民对外公外婆一副“冷眉横对”的态度,但外公一直对这看来没有什么文化的父亲赞不绝口,钦佩万分。那位少年现今应已年届不惑,他应庆幸,在人生交岔口上,父亲的手有力地拉了他一把!70年代中,形势相对缓和一点,上海街头食肆餐厅也相继恢复了。那日与男友一起在上海城隍庙颇有名的老饭店“撑台脚”,同桌来了一对老年劳动人民夫妻——当时外出就餐一定与他人并台,但见那位丈夫魁梧壮实,妻子瘦瘦小小,穿着崭新的棉袄棉裤,似是打扮好来的。

老头子重重地用脚踢开凳子,叫老太太坐。老太太安静地坐下,老头子对着小黑板上写的菜单,一一读给老太太听。老太太轻声说:“你价钱也读给我听。”老头子不耐烦:“你管它几钱,你喜欢吃什么就出声。”报了一圈见老太太仍没有反应,就冒火了:“你到底想吃啥!”老太太扁着嘴唇轻轻一声:“豆腐!”老头子一句粗话飞出来:“我×你妈,跑到这里来吃豆腐!”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当时上海鱼肉都配给供应,市民想改善点伙食,惟有上餐馆吃高价鱼肉。

老头子气冲冲地转身去买筹领菜(“文革”时一切自己动手),两菜一汤,只是其中有一碗豆腐,他重重地将豆腐往老太太跟前一推,一副冤屈的模样。老太太尝了口豆腐,啧啧地咂着舌头:“店里煮的豆腐到底好吃点。”老头子笑了,露出一排被烟熏黄的牙齿,嘴角却又骂骂咧咧地:“屈死!(有如广东话傻佬之类)这是虾仁豆腐,价钱比红烧肉还贵!”老太太心疼了,一连扒了几口白饭。老头子火了,拎起豆腐往老太太碗里倒:“后悔告诉你价钱!你欢喜吃就吃啦!”两人默默吃着饭,除了老头子不断地粗着喉咙叫“吃吃吃”外,似是没有什么其他沟通和交流。吃好,老头子起身噔噔走出去,老太太跟在后面,一前一后却十分默契。从窗口望下去,在熙熙攘攘的城隍庙街市内,老头子甩着手走在前面,好像在为老太太开道,他又似脑后生眼,高大壮实的身影像一堵墙,不紧不慢地护着自家老伴……事到如今,我和先生,总会常常提起这对劳动人民夫妇,他们就是这样相爱着,没有婚外恋,也没有空间局促感,更没有什么天长地久或曾经拥有的烦恼……他们爱得平实又朴素,老而弥坚。

我肯定相信,当一个人没有太多财物或地位的压力而需患得患失之际,当他的心只是被生活磨起茧而没有在名利场上滚得油光圆滑之时,当都市现代文明尚没有太侵蚀他们的思维方式前,上帝种植在每人心坎上的种子——良知,就比较容易生长!随着社会物质的日益丰富和科技及教育的普及,今天的劳工大众正向白领化发展,包括首富比尔·盖茨,以今天对“劳动”的新概念,他都可划入劳动者的行列。

劳动可致富,知识可成劳动的资本……今天的劳动人民已以一种全新形象存在于我们社会之中,但相信其精神正直、本色、质朴和坦白,将是一贯和永恒的。如今是一个推崇精英的时代,希望我们的精英们在攀上社会金字塔的上层时,保持一点平民的精神、劳动人民的本色——正直、质朴和坦白……

王蒙小品

我的遗憾

我的遗憾实在太多啦,写多少也写不完,不如偷懒,干脆不写文章,报个帐吧。

一、正是长身体的时期,11岁到17岁,营养不良,睡眠不佳,又忙,块没有长足。从我的父亲及弟弟的身量来看,我起码应该长1米80,而现在,虚报一点,1米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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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非常非常地喜欢音乐,自以为音乐细胞不疲软,却不会任何一样乐器。

而且连五线谱也识不好,来了五线谱,须要拿手指头数“蛤蟆蝌蚪”。

三、学语言的能力似不甚低。例如我自学的维吾尔语,便达到了做同声翻译的水平。但至今没有哪一门外语过关。

四、初中时极爱数学,数学老师对我寄予厚望,结果辜负了老师的期望。

五、喜欢开玩笑,有时引起了不快,得罪了人。有时令人觉得不够庄重。有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仍然改不过来。

六、在极正式的场合吃宴会,有时把食品落到了雪白的桌布上。

七、接到了朋友的信,写完信找不到地址了。

八、为表示宽容大度,帮助了不应该帮助的人,然后活该吃他们的亏。

九、说是不喜欢奉承,却终于接受了、提携了奉承自己的小人。

十、有几本自己写的书,出版过程中连校对的时间都没找出来,错别字很多。

其他,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写不胜写。写不好、写不完自己的遗憾,这本身也就是一种遗憾了。

雅与俗我每天都吃三顿饭,睡八小时觉,大便一次,小便六七次,从来没有考虑过这样是雅还是俗。

我爱听柴可夫斯基、贝多芬、马勒、舒曼的交响乐,是因为我爱听。不是因为它们雅或是还不够雅。

据说,素食是雅的,而“肉食者鄙”,但是我还是鄙鄙地常常吃肉,除了吃肉要票的那些年,所以,我深为吃肉不要票而歌功颂德,不论这有多么卑鄙。

我爱听梆子戏、相声、芭芭拉·斯特拉桑德与凤飞飞的流行歌曲,不害怕也不避讳它们的俗,因为我爱听,从中能够得到某种愉悦。

写文章,我要稿费,因为我有这个俗俗的需要,也就不怕其俗;我又不会专门盯在稿费上,不是为了雅,而是为了文章的最佳效果和我与编辑出版部门的友谊,还有我作为一个作家的自尊自信。

只有最俗的人才没有自信,只有没有自信的人才怕人家说自己俗。只有自恋不己的人才需要表白自己不俗。

最大的庸俗是装腔作势。最大的媚俗是人云亦云。最大的卑俗是顾影自怜。

什么是俗?世俗、通俗、庸俗、卑俗都是俗,却大不一样。

迎合旁人是可悲的。适当照顾旁人却是难免的,有时候是高尚的。坚持原则而不苟同,是可敬的。为了不媚俗而不媚俗,是一无可取的空洞。

考虑雅与俗或是考虑是否媚了俗,都是活得找不到感觉的标志。就像一个人,只有消化不良的时候才会没完没了地看自己的舌苔。

媚俗不好,媚外媚洋媚上媚下媚学者媚批评家媚潮流媚青媚中媚老,都同样不好。因为你正在装起一种媚,就是媚那个批评媚俗的进口流行色。

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不掩盖本色,然后才有了进行价值评价的前提。

逍遥我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这样喜欢逍遥二字?是因为字形?两个“走之”给人以上下纵横的运动感,开阔感。是因为字音?一个阴平,一个阳平,圆唇与非圆唇无音的复合韵母,令我们联想起诸如遥遥,迢迢,昭昭,萧萧,淼淼,骄骄,袅袅,悄悄……都有一种美。

不知道对于庄周,对于“文化革命”中不参加“斗争”的一派,“逍遥”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从《说文》到《辞海》对于“逍遥”有些什么解释;反正对于我个人,它基本上是一种审美的生活态度,把生活,事业,工作,交友,旅行,直到种种沉浮,视为一种丰富、充实、全方位的体验。把大自然,神州大地,各色人等,各色物种,各色事件视为审美的对象,视为人生的大舞台,从而得以获取一种开阔感,自由感,超越感。

自己丰富才能感知世界的丰富。狭隘与偏执者的世界则只是一个永远钻不出去的|穴洞。自己好学才能感知世界的新奇。懒汉的世界则只是单调的重复。自己善良才能感知世界的美好。阴谋家的四周永远是暗箭陷阱。自己坦荡才能逍遥地生活在天地之间。蝇营狗苟者永远是一惊一咋,提心吊胆。

因为逍遥,所以永远不让自己陷入无聊的人事纠纷中,你你我我,恩恩怨怨,抠抠缩缩,嘀嘀咕咕,这样的人至多能取得蚊虫一样的成就─嗡嗡两声,叮别人几个包而已。

当然不仅逍遥。也有关心,倾心,火热之心。可惜,只配逍遥处之的事情还是太多太多了。不把精力浪费在完全不值得浪费的方面,这是我积数十年经验得来的最宝贵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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