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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走过最长的路是我的套路,当他含住奶酪棒的瞬间,横滨第一猫塑主义者aka我已经赢了。
我也拆开一只奶酪棒吃掉,咬着白色的小棍子从茶几下翻出医药箱。
“脚背,给我看看。”我示意江户川乱步把腿搁在我膝盖上。
“都说了不疼。”他嗅了嗅,被药膏的味道熏到了鼻子。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挽起他的裤脚,拿出酒精喷雾。
江户川乱步皮肤白,能看见脚背上隐隐的青筋,如蜿蜒的山脉。
刚刚踩的时候不觉得,现在才发现他的脚比我大不少,难怪能让我整个踩上去。
“反过来肯定会骨裂。”我心有戚戚。
“我又不是栗子,笨手笨脚。”江户川乱步用《治疗跌打骨伤的常见药材》的书脊轻轻敲了下我的脑袋,“这么适合你的书下次别放玄关,放你床头柜上。”
他果然知道我把书堆在玄关是针对他的阴谋,可恶的名侦探。
“是谁把寿司捏成了饭团,又是谁找不到从我家回侦探社的路呀?”我哼哼,“笨手笨脚这个词也送给乱步先生。”
大笨脚威胁地踩了踩小笨脚的脚背,我把自己蜷缩成一只球塞进沙发,用脑袋撞他。
“对了。”我抚了抚裙摆,“我们不需要买礼服吗?”
在曾经需要出席舞会的场合,我都是穿校服去的。
节俭是一种美德,更重要的是,让你本人是庆祝宴会最大的功臣的时候,没有人会挑剔你的穿着。
我也有许多好看的小裙子,但适配舞会的晚礼服还真没几件。
“因为接过一些需要去宴会现场的委托嘛,委托人负责订做礼服的开销。”我给江户川乱步讲我过去的创业故事,“第一次是一条修身的白色晚礼裙,点缀蕾丝和珍珠。”
特别仙女的一件裙子,但委托人显然忘记了,他委托的是一位侦探。
我毫不意外地在宴会现场溅了一身血,拖着染血的裙摆忙来忙去,警察赶来的时候,我比杀人犯还像杀人犯——懂不懂白裙子溅血的含金量,晕血症看我一眼人都没了。
第二次我吸收了教训,一步到位,猩红战袍。
那天的凶手在审讯室哭的像个两百磅的孩子:“厉鬼……红衣厉鬼来索我的命了啊啊啊妈妈!”
第二次,我换了黑色。
红衣厉鬼的传说被死神取代,效果更拔群。
我对晚礼服有了心理阴影,从前穿校服的我多么正确,在无意间维护了多少人的心理健康,还不快对校服说谢谢。
“我对自己挑礼服的眼光已经没有自信了。”我坦白道,“我需要一些建议。”
江户川乱步听我的创业故事听得津津有味,他好奇地问:“干嘛不穿蓝色,溅了血最多变成紫色,可以用‘这件裙子用了特殊染料’混过去。”
我:天呐,这里有个天才!
“有道理,我下次试试。”我用力点头。
“这些故事我也不是第一次讲了,只有乱步先生会这么说呢。”
我伸了个懒腰,仰头靠在沙发上,“大家一般都是听个稀奇,觉得荒诞,又有点可怕。仿佛只要有我在,轻松愉快的宴会便会蒙上一层化不开的血色。”
“可侦探就是这样啊。”我耸耸肩,“尸体、鲜血、死人……都不是什么愉快的东西。”
“我也和同行讲过啦。”我揪住抱枕上的流苏,“他们大多都很无语,说破案也不至于搞得自己一身血,要我下次小心点。帮我提建议的,一个也没有。”
“我难道想溅自己一身血吗?”我鼓起脸颊,“净说废话。”
江户川乱步倒是能理解那些人。谁叫栗子给人的印象便是离谱和哭笑不得呢?会把她的话当成玩笑也很正常。
“我虽然一直叫栗子笨蛋。”乱步先生戳了下我的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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