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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洒在繁忙的大学城街道上,光影交错间,陆三七独自漫步大学城街区。
自从张慕荷提分手,陆三七喜欢一个人逛街打发心情,他坚持每天写一份爱情电子邮件给张慕荷,反正看不看是她的事,写够一百封,她应该就能感动了吧。
张慕荷不是颜值党,做事缜密,追求卓越,不嫌贫爱富,有独立思想,对爱真诚,这样的好女孩,他不想放过。
陆三七在街上闲逛,突然听到路边有个女孩跟他打招呼。
“陆三七?是你?华侨一中初二6班的!”
一个七分容貌的大一小靓妹叫住了他,小靓妹正跟一个皮肤稍黑的一米六女生在路边人手一杯奶茶,闲聊着。
陆三七在与庄纯这天不期而遇。
陆三七打量了这个小巧个子,眼线浓厚艳俗,单手挎着爱马仕小手包的女孩。
“庄纯?真的是你!”
陆三七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惊讶,他停下脚步,目光紧紧锁定在眼前这个亭亭玉立的女孩身上。
庄纯此刻身穿一袭淡蓝色连衣裙,裙摆随风轻轻摆动,仿佛夏日里的一抹清凉。
她见到陆三七后,刻意撩了撩的柔顺靓丽的长发,这是她吸引舔狗们的惯用技巧。女孩露出恰到好处的甜美笑容,如春风拂面,眼角微微上扬,好似透出几分亲切与温柔。
“真巧啊嗯,好几年没联系了,初中毕业就没见了,陆三七。”
庄纯的声音清脆悦耳,她上下打量了陆三七一番,眼睛闪露出一丝欣喜,没想到自己当年看不上的瘦猴一样的捣蛋鬼,现在长成大帅哥了,她还带着一丝好奇,这些年陆三七发生了什么。
庄纯身边的闺蜜,微胖小妞,
面对陆三七顺带友好打招呼,小胖妞冷冷打量陆三七一眼,痞帅的青壮型男,不是她的菜,她喜欢舔狗型乖巧小白脸。
小妞撇撇嘴,没回应,不搭理两老同学叙旧,转身靠着河边栏杆煲电话粥了。
话说庄纯跟陆三七初二同个镇属初中当过同学。
庄纯在初中很多男生追,据说她曾经跟初三的篮球队长有过一段恋爱,许多男生当面给她送情书,她当面扔进了垃圾桶。
总之,庄纯当年长得一副吹弹可破的娃娃脸,皮肤皙白,举止文静,很受青春期懵懂少年的欢迎,陆三七也是其中一个。
当初给庄纯写情书,托林蝉衣帮忙,最后被老爹发觉绑在院子门口电线杆上吊打了一顿,想想少年时期的幼稚暗恋行为挺搞笑。
没想到一别多年,庄纯形象气质变化很大,陆三七感觉对方总有点俗气的捞女气质。
她家里据说拆迁暴富了,她初三就搬到市里,上了贵族私立高中。
“你怎么会在这里?”
“哦,我……我在这里上大学。”
陆三七挠了挠头,显得有些不自在,毕竟当初第一次暗恋的女神,多年的情愫还铭刻在心。
陆三七穿着简单的白色T恤和牛仔裤,脚踏一双旧运动鞋,与周围路过那些打扮时尚的学生相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是吗?真巧,我也在大学城这边上学,我在荣城学院,难道你也是荣城学院?”
庄纯微笑着说,她的目光在陆三七身上停留了片刻,似乎对他的穿着有些微妙的评价,但很快就转移了话题。
长得很符合她眼缘,但就是有点寒酸,看来家里依然很一般,不太配得上自己,大大减分项。
庄纯愿意主动跟陆三七叙旧,一方面自己刚甩了大学军训刚谈的帅哥班助,感情空窗,另一方面,她对当年初中桀骜不驯的痞子陆三七,还是有点心动的。
当年的陆三七是个黄毛混子学生,喜欢在学校调皮捣蛋,成绩很一般。
在大学城能偶遇,看来也是在这念书,能考上荣城学院这样的二本院校,也是很令庄纯惊讶了。
“哦,不是,我在省科大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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