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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这个《剑风传奇》究竟是什么故事?”
问这句话的不是墨释君,而是比他还年长的中年神父铁千山,很明显,他完全不了解这部日本漫画的来历。
“我来说,前两天我刚温习过一遍。”陈晃司开口道:“这是一本从一九九二年开始连载的漫画,日文名字是《剑风传奇》,港版名为《烙印战士》,英文名是《狂战士》,由于内涵深邃风格独特,是极受好评的一部漫画。故事背景是一个魔幻色彩的中世纪世界,诸侯林立,战乱不绝,民不聊生。表面,贵族和宗教把持着世界,而在黑暗之中,名为‘神’或者‘魔’的超自然存在,始终以因果律左右着世界的脚步。”
自称艺术家的宅男少年随手从地下抓起一块黑色的软泥,另一只手从脑后马尾捻断十几根头发,将两者糅合在一起,十指仿佛穿梭一样连动,没几下就捏出一个巴掌大小,栩栩如生的小泥人。那是一个短发独眼的高壮男子,身披铠甲,扛着一柄和他一样高的厚重巨剑,彪悍的气质表现得淋漓尽致。陈晃司指着这泥塑说道:“这是故事的主人公,名叫‘津’,在出生前母亲就死了,自己从母亲的腹中爬出来,被过路的佣兵收养,几岁就在战场搏杀,还是小正太的时候,就已经是善战而冷酷的雇佣兵战士,后来又经历了种种背叛,最后亲手杀了想杀他的养父,变成独行的佣兵。”
观沧海知道主人公名字的真正译法应该叫“格斯”,但是一来作者最早看的版本是“津”,二来另一位主人公“格里菲斯”的名字与“格斯”太接近,不利于行文清晰,所以请谅解。
“不久之后,津在某次战斗中,遇到了命运注定的挚和仇敌——格里菲斯。”陈晃司再次抓起一团白,同样加入了自己的头发,捏塑出一个俊美的少年人像。这个少年有着英俊的外表,卷曲的长发,太阳般灿烂的笑容,与之前的津,就像日与夜一样对立鲜明。
“格里菲斯和津同龄,一样是平民孤儿,但与当时封闭自我满心怨愤的津不同,他有着远大的志向和惊人的天赋,立志要建立起自己的国家。为了这个目的,他白手起家组建了属于他的佣兵团‘鹰之团’,在和津碰面的时候,‘鹰之团’就已经拥有了相当的名望和可靠的人马班底。”陈晃司说着,将黑色的津的泥塑和白色的格里菲斯的泥塑放在一起,说道:“也许是天生的吸引,格里菲斯第一次见到津的时候就对他有了特别的关注,最后以决斗的赌约将津吸收进了‘鹰之团’,成为他最可靠的副手。两人一起合作并肩战斗,数年后,‘鹰之团’就获得了一方诸侯国的关注,并被收编成正规军,几个核心领导人也获得了贵族的身份。之后虽然面对着战场和宫廷等各方面的威胁,但是格里菲斯和津联手合作,一直履险如夷,几乎扫平了所有障碍,而格里菲斯也得到了那个国家的公主的青睐,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格里菲斯立国的理想将会很顺利地实现。可惜,就在这个时候,津决定离开了。”
“啊?为什么?”被故事吸引的铁千山问道。
陈晃司歪着头想了想答道:“应该说是性格原因?津和格里菲斯都是极端独立,也极端骄傲的人物,彼此光芒交相辉映的时候,自然合作无间,但是当格里菲斯一步步完成自己梦想的时候,他的光芒已经渐渐将津覆盖。如果格里菲斯顺利立国的话,津就只能以臣属的姿态向格里菲斯叩拜。津虽然珍惜他和格里菲斯的谊,但是很明显,他不能接受自己从朋下降到臣下,所以他决心离开格里菲斯,追寻自己的理想和道路。”
说着,宅男艺术家叹息一声,道:“悲剧也就从这时候开始。格里菲斯打算以武力阻止津离去,却没想到经过这些年的征战,一直冲锋陷阵的津,武力增长一日千里,而他自己却因为花了太多功夫运筹帷幄,导致实力停滞,被津轻易击败。失败之后的格里菲斯失魂落魄,化悲痛为姓欲,当晚就了大萝莉公主。虽然这是僭越,但先车后补票也不是不可以,只是没想到,那个国家的老国王一直对自己的女儿存有畸形的爱恋,于是妒火中烧的老男人当即逮捕了格里菲斯,并派兵围剿‘鹰之团’的其他人。‘鹰之团’失去核心领导者,仓促之下遭受重创,几经辗转,残余的战士们找到了津,并请他带领大家拯救格里菲斯。”
“津当然不会拒绝,凭着高强的战力和战争直觉,成功闯入王国都城救出了格里菲斯。然而,这时的格里菲斯经过一年的酷刑折磨,已经不成人样了,全身皮肤被剥掉,筋络全部挑断,连舌头都被割掉,已经是完全的废人了。而这时的津,却在行动中获得了所有人的拥护,几乎完全取代了格里菲斯的领导地位。就像前一次一样,当这两个人的光芒不再均衡的时候,必定有一方开始失控,而格里菲斯在经过漫长的酷刑和绝望的折磨之后,眼看着彻底破灭的理想,和无法追回的津,终于选择了一条不归的道路——发动了红色霸王之卵‘贝黑莱特’,招来四位黑暗天使,以所有‘鹰之团’的所有成员为祭品换取力量,让自己成为了第五位黑暗天使。这一刻,被称为‘蚀之刻’。”说着,陈晃司亮出了第三件泥塑,那是一颗鸡蛋形状的椭圆球体,面长着毕加索风格的抽象派五官。
“这个像鸡蛋一样的东西,就是霸王之卵‘贝黑莱特’,看起来是怪异的石子雕刻,其实是一种魔法生物。就像我之前说的,这个世界表面是普通的中世纪骑士世界,连魔法都是飘渺的传说,但实际,在阴暗之中,名为‘神’或者‘魔’的庞大力量始终在干涉着历史。不过,这里的神不是创世主,而是在亿万年里吸收无数生命的生命灵魂,凝聚而成的巨大精神体,是神,是魔,是天堂,是地狱,是盖亚,是虚界,是精神海,是阴影空间,是阿赖耶识。这个巨大的精神世界并不直接作用于现实世界,它透过散布于世界的众多‘贝黑莱特’,依照因果律寻找某些选定的人。在他们最愤怒绝望的时候,‘贝黑莱特’会呼应其最激烈的情绪,留下血泪,同时开启虚界的大门,那时候,只要被选定的人奉祭品,就能获得庞大的力量,满足自己的愿望。通过献祭,获得非人力量的人,自称为‘使徒’。”
“一般来说,所谓的祭品就是献祭者最爱的人,是他们生命和灵魂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只有将最爱的人杀死,令自己的心灵出现巨大的空洞,才能令‘魔’的力量进驻自己的心灵,从而获得力量。所以,被献祭的人对献祭者越重要,杀死他们越令献祭者痛苦,获得的力量也就越大。从这个意义说,格里菲斯对津,以及鹰之团的感情,是不容置疑的,因为他最终获得的力量是最大的,几乎超过前四位黑暗天使,成为最强的一人……”
陈晃司叹息着,继续说道:“不过格里菲斯的献祭并没有全部完成,一个神秘的骷髅骑士闯入了虚界空间,将津以及津的恋人卡斯嘉救走了。据说这个骷髅骑士的真面目是一千年前统一大陆的霸王加尔赛力克,是唯一能挑战黑暗天使们的存在。被解救之后,卡斯嘉精神错乱,而津则为了向格里菲斯复仇,踏了独自旅行的道路,四处狩猎使徒。在‘蚀之刻’献祭的过程中,两人被烙了献祭祭品的烙印,按照骷髅骑士是话说,那是沟通现实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大门,津将时时刻刻处在两个世界的间层之中。因此,津获得了精神转化成力量的能力,也就是说,他可以将自己的愤怒和仇恨化为力量,这一点从他能挥动那柄两百公斤的斩龙剑就能证实。英文译本里将这部漫画翻译成《bererk狂战士》,就是这个原因。”
陈晃司说得清楚,手里也不停,又捏出了一个短发矫健的女孩和一个高大的骷髅骑士。
铁千山大致听明白了故事,问道:“那……我们应该干什么?”
陈晃司一摊手道:“我也不知道,因为现在我还搞不清我们究竟处在哪个时间段,所以需要去探索一下。”转而对墨释君说道:“还有什么指示吗?队长。”
墨释君点点头道:“看来你很适应这个世界。”
陈晃司仰起脸笑道:“哈哈哈,还好啦,《无限恐怖》的故事我也看过,也想象过自己进入那样的世界……咦,这么说来,难道那本的作者也是这个轮回空间的冒险者?”
“谁知道呢,”杨拓人打断了陈晃司的话,说道:“那些新人也走得够远了,我们是不是要跟去?毕竟这个世界不太平,不说那些使徒,就是普通盗贼团佣兵团,也是吃人不吐骨的家伙。”
虽然新人的轮回之里不会有组队任务的情报,但是他作为墨释君的同盟者,自然清楚,如果其他新人都死光了,这个组队的计划自然要汤,而墨释君也会永久失去组队的权利。所以他们虽然放新人离开,但是也不能不关照一下。至于那对杀戮双子……还是算了,只要不碰使徒,应该没人能杀死他们。
正说着,忽然就听远处传来一声清脆的枪声。
“咦,这么快就遇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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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云凰已经陷入了混乱。
作为一名大城市出身的女警察,她虽然比一般人见多了犯罪,但是另一方面却也更坚信秩序的力量,更何况,她以及三名同僚进入轮回空间之前,因为一起绑架案,正好配了手枪,在她看来,墨释君的精神压迫也许可以算是一种特异功能,但是只要拉开距离,他绝对逃不过手枪的乱射。所以,她完全不害怕脱离资深者的保护,因为她完全不理解,一个没有统一政府的中世纪世界,可以混乱成什么样子。
当他们四个警察带领着其余七个新人走出树林的时候,正好看到一条土路,一队大约三十人的队伍,正赶着车子经过。
他们本来只想去和那些人打听一下方向,哪知对方一等他们靠近,就立刻翻脸,抽出兵器杀了过来,距离最近的一个警察同僚还没拔出手枪,就被一棍放翻,另一个男警察也是刚拔出枪,本能地想要向天鸣枪示警,但是马被不知哪里飞来的飞刀刺中肩膀,手枪掉落,又被一张铁丝大网兜头罩住,滚倒在地。
等她和剩下的那名警察拔出枪来的,十一个新人已经被打倒了六个,两个警察,一个胖民工,一男一女两个高中生,再加那位穿着清凉的都市丽人,都被毫不留情地打翻在地,其中四个男性被人毫不迟疑地杀死,鲜血喷出好远,两个女性被后面跟的人按住,捆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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