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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已为不平能割爱六(第1页)

宋君鸿把这些天里发生的事情来龙去脉在这里和众人分说了一遍,当然他隐藏了孙星的部分内容。即便如此,还是听得众人目瞪口呆,尤其是史珍和韩书俊两人,已经站了起来,拍案大骂那个马县令糊涂昏庸,草菅人命。

“我明天一早就去县衙,拿着我爹的凭信,要求那狗官改判,放唐阿水出来。”韩书俊率先说道。

“不可以!”史福摇了摇头。

“怎么?还怕他不听话?”韩书俊奇道:“莫说我韩家,就是你们史家,也是官职品阶都比那狗县令大多了吧?只要提出名号来还不吓得他屁滚尿流!”

“韩、史两家高官是高官。”史福斟酌着字句说道:“但审冤断案、牧守地方,朝庭各有体制,各官员不论大小也是各司其职。我们两家虽是高官,却并无权直接干涉地方政务。如果只是以两家权势强行插手,又与那些恃强乱来的豪门有什么区别?”

“何况,如果此事让朝中政敌或兰台御史知晓,参上你我两家老大人一本,不免麻烦。虽好心也是做坏事,为人子女者岂可不为自己的父母着想?”史福侃侃而谈,虽然躬身拱手着说完这些话,但言辞却是不卑不亢,公正持中。

宋君鸿禁不住的对史福平添几分敬重,鼓掌说道:“好!忖强而不凌弱,能秉公而护法,史管家真是一位正直之人!”虽然不能救唐阿水出来,但史福这些话却是掷地有声,比起两世中他见过的众多仗势欺人、借权乱法要好不知多少。

有时难得的并不是掌权,而是你掌了权后能不乱用!

史福赶紧谦辞道:“不敢当宋公子的夸赞,老仆所说,不过都是平日里我家老大人的严辞教诲而已。”

“有仆尚能如此,则贵主人不知又该是何等的贤达君子啊。”宋君鸿禁不住的抚掌赞叹。

听到有人夸自己的父亲,史珍觉得面子上很有光彩,她把掌中宝剑一提,高声的说道:“要不,本姑娘去夜探县衙,长剑一亮,他要是不听话就剥了那狗官的皮吧。”

说这话时,史珍很是一个豪气干云。这是她常听下山闯江湖后回来的师兄们说的故事里的台词和腔调。她头次说,希望可以说得更豪迈和威风些。可实际上长这么大,别说杀人,就是连只山鸡她都没有亲手杀过。若让他亮剑不难,可真要她剥皮,怕是自己先丢掉宝剑,捂着眼睛跑掉了。

“不论如此,查案不急在一晚。”史福说道:“此时此地,的确是不太适合我们述旧契谈。”

众人描视了一眼周围漆黑的土包,呜咽的低风,这才想起仍是围坐在坟场之只夜谈,不禁莞尔。经此一闹,恐怖的气氛已经不再复有,但夜色已深,众一一放松下来,浓浓的睡意但渐渐袭来。

“宋公子,我看你好像也和我们住在一间客栈,不如今晚就同路回去,各自休息,明天一早再商量怎么处理这个案情?”

“好的,多谢诸位援手!”宋君鸿大喜过望,反正在这里也难以再有什么发现,一行人便一起结伴回到了客栈中歇下。

第二天一早起来,宋君鸿洗了把脸,从房间里出来刚走到木梯上,就已经看到史珍和史福二人坐在大厅的一方小桌旁。史珍见他出来,站起来笑着摇动着玉手,叫得像只欢快的小山雀,“这里,这里!”而史福则是也跟着站起身来,微笑着冲他点了点头。

见又有客人走到了这一桌,跑堂的伙计赶紧给摆过来一个条凳。宋君鸿向两人微微拱了拱手,笑道:“二位起的真早。”说话间史福已经端起桌上的茶壶,给他满满的倒上一盏热茶汤。

宋君鸿打量了一眼两人,端起史福递过来的茶盏道了声谢,轻轻的啜了两口,才轻声问道:“怎么不见韩公子?”

“他?还在睡死猪呢!”史珍的小嘴嘟了嘟。

其实这也不能怪韩书俊,昨晚四人回来时,已经是后半夜的光景了。今天早上睡个懒觉也是情有可原的事。史珍是在山上多年,养成了每天都要早起练剑的习惯。而史福必竟身为仆从,哪有比主人起的晚的道理。所以这两人比宋君鸿还起的早,便在这大厅里小侯了一会儿。可韩书俊是豪门公子,不用事劳作,也懒读圣人书,本来每天都是不到太阳晒屁股绝不起床,再加上昨晚又休息的晚了些,今早自然更是赖在床上打呼噜。

本来四人说好的今天早上一起商量案情,可史、韩两家关系说近不近,说远不远,史珍是个女孩子,史福是个下人,宋君鸿与他也不熟,三人都是不便上去催促,只好在下面慢慢的等着。

一直又过了大半个时辰,韩书俊才睡意尤自未尽的打着呵欠走下楼来,而这时宋君鸿已经和史珍、史福三人简单的了解了一下双方的家世背景。韩书俊兴致勃勃的加入了这场聊天,四个人便一边喝着茶汤一边闲谈。少年得意,韩书俊不免把自己的家世在宋君鸿面前大肆宣扬了一番,在知道了史、韩韩两家就是当年著名的“九子蒙难”事件的参与者后,宋君鸿蛮腔兴趣的想多打听一些内幕,必竟市井传闻传的很玄乎,但离事实真相总是会有些差距的。但史珍和韩书俊当时年纪还小,根本不记得什么,而史福则讳莫如深,宋君鸿打探不出什么有价值的内容来,最后几个人的话题还是又转到了李氏的案子上。很快的,三个人在对案子的看法上又能产生了一些分歧。

史福认为这多半是外地的某个流窜盗墓团伙干的,在这里干了几票后就肯定又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能抓到他们的可能性较小,而唐阿水只是被那缺德县令临时抓来顶罪的。他这么认为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历来来干盗匪的都是外地人居多。本地人不仅可能会因为是自己亲友的墓穴而难于下手,一旦事发,更会遭所有乡邻唾弃,甚至连累到自己的父母妻儿在家乡抬不起头来。

二来本地人会在销赃上多有不便。墓葬物品再值钱,也要兑换了现钱才能用。可要是本地人作案,肯定不有在在自己家乡销赃,这就是唐阿水为什么会拿着脏物一露脸就会让人指认抓捕的原因了。可有跑到外地去转手的时间,不如直接在外地作案来的更有效率。

三来本地原本以前并无盗墓事件的先例,只是近几个月才一连发现数起这样的大案,在官府开展搜查后又消失了踪迹,再也没有新的案情出现了,这些都符合流窜作案团伙的情形特征。

四是老董既然已经说过唐阿水并没有什么仇家,那么遭人陷害的可能性就小了很多。至于唐阿水捡到的那个小包物品,多半是团伙在撤退时无意间拉下的。

史福拔拉着手指头一二三四的罗列出来原因,听起来很有道理,连韩书俊也在旁边接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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