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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虽大,却早已没了江小浪的容身之地,虽然离了宫,然而,所到之处,无不是世人对他的唾弃和咒骂。睍莼璩晓
最恨江小浪的人,莫过于朱家村的朱恨。
据说,朱恨有着比天高,比海深的仇恨,他的仇恨,要从三四年前朱家村附近的芦花岸说起。
那一年,芦花岸边,芦花飞舞,雪片般洁白的芦花,在夕阳下,舞出寂寞,舞出了孤独。
他的岳父,单枪匹马的找到了江湖中称之为魔的世间第一美男子,要与之决斗。
朱恨带着妻子儿女,匆匆赶来,想要阻止这近乎自杀的决斗!江湖传闻,江小浪的剑法已通了神,江湖传闻,江小浪的剑,是来自地狱的魔剑!他的剑下,从不留活口!
然而,朱恨赶到时,只见那白衣魅颜,就站在那血芦花下,手中的剑,在夕阳下,闪着噬血的寒光。
他的岳父倒在地上,睁大了双眼,到死也不愿意相信那夺魂一剑的魅力!
他的妻子眼看着父亲倒下,理智在瞬间便已丧失,提刀砍向那貌美如仙,心如修罗的白衣少年。
少年的剑光划过,寒光如电,不容人眨眼的功夫,洁白的芦花,已被鲜血染红。
在夕阳下,映出一抹艳丽与凄凉。
妻子临终前一句话,“记住这血芦花!”
他又怎能忘?
虽然他的双眼瞎了,可是,他的心中,他的脑海中,永不忘血芦花!多少年了,血芦花一直在他眼前飘飞。
仇恨令得他的容颜讯速苍老。年仅四十的他,看上去,就好像有六十多岁的小老头一般,岁月用仇恨在他脸上,刻下了风霜的痕迹。
他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女儿叫朱珠,自从三年前,她的母亲,死在血芦花下,她的父亲瞎了双眼之后,年仅十三岁的她,便挑起了家的重担,一个女孩子家,靠着一点刺绣的本事,赚点小钱,艰难的维持着家的生计。转眼,已过了三年。她已从一个十三岁的稚儿,长成一个十六岁的花样少女。
儿子朱凌风,大家都喊他小弟,今年只有七岁,可怜的小弟,因为父亲的仇恨,所以,被迫每天最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要扎马步练功夫,幸好老爹瞎了眼睛,小弟总有机会偷偷溜出去玩。
那脏兮兮的脸上,一双明亮的眼睛,闪着亮光,眼看老爹坐在椅子上打盹,眼珠子转了转,捏手捏脚的移向院子外面。
原本扒在地上懒洋洋的晒着冬日暖阳的小狗,忽然竖起了狗耳朵,睁开了狗眼睛,瞄了瞄小弟,发出几声呜呜的叫声。
兄弟,你偷偷溜出去玩儿,怎能落下你的狗哥们呢?别忘了,咱俩可是一起玩到大的哥们啊。
小弟吓得头皮一麻,竖起食指,置于嘴边,做了个禁声的动作。
小狗一骨碌站了起来,前爪子向前伸去,后爪子后蹬了蹬,弯了弯小腰儿,伸了个懒腰,然后,撒起蹄子,轻快的跑到小弟身边,很狗模狗样的伸长了舌头,抖动着。
小弟轻轻敲了敲小狗的头,带着小狗,捏手捏脚的出了篱笆。
走出大老远,一人一狗撒欢儿乱蹦达,小弟欢笑着,跳跃着。
朱珠从屋内出来,只见老爹在打盹,而小弟和旺财却不知去向,只好叹口气,拿了一件衣服,披在老爹的身上。
她的手上,拿着她绣好的帕子,准备拿到市集去卖。看着空空如也的院子,知道顽皮的小弟,又悄悄的跑了出去,也就不忍心叫醒父亲,只怕父亲醒来,察觉小弟不在,又要气恼,于是,把所有能保暖的物件拿了出来,披在朱恨身边,帮着御寒。
只盼贪玩的小弟能赶在朱恨醒来之前回家。
撒开小腿儿,欢快的跳跃于野外林间的小弟,玩疯了的欢呼着,拿着几天前在芦花岸巧遇何姐姐时,何姐姐身边一个叫凌霜的姐姐送给他的小竹剑,带着小狗旺财,四处“行侠仗义”去了。
据他自己所说,他是侠客,行侠仗义,见义勇为,救过不少被丁家九少爷欺负的小伙伴。
只可惜,被他救过的小伙伴没有一个愿意和他玩的,只因恶少警告过他们,如果谁敢和小弟玩,谁就是他们的敌人,没有人敢招惹丁九少,所以,村里的孩子们都不愿意跟小弟玩,谁也不愿意挨揍。
虽然小弟发誓,再也不帮这些可怜的孩子,可是,每回看到有小朋友被欺负,他又忍不住要上前帮助那些小朋友。
这会小弟逛到一条街道上,闻着客栈内飘来的酒菜香味,想像着自己在那客栈内坐着,像说书先生说的侠客那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滋味。
想着想着,口水便叭嗒一声,从口角滑落。
不远处,几个小男孩在玩弹石子,耍得正欢,小弟终究是孩子,很快便被吸引了,带着旺财,走向那些小男孩。
一小马,驼着一个约摸十岁左右的小胖公子,身后浩浩荡荡的跟着数十个家丁,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小胖公子神气活现的停在玩弹石子的小朋友身边,拿出身上漂亮的陶瓷烧制的小圆球,炫耀的道:“看见没,我这可是上等白玉瓷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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