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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第1页)

从太华山到云州的一路上,洛渐清都在听李修晨小声抱怨。

洛渐清耳力极好,李修晨的话一字不落地进了他的耳朵里。一开始只是在抱怨自己怎么老是那么倒霉,后来居然开始有点头脑地分析起来:“为什么每次我都会出问题?去北斗遗迹的时候,没拿到任何东西。后来去万兽岭,都看到那颗丹药了,居然忽然晕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山底,药也不见了?”

李修晨能够想到这一点,已经令洛渐清非常惊讶了。在洛渐清的心中,他至今还记得八年前刚见到李修晨时,对方根本就是个没头脑的蠢货,现在能回过头思考一下,已经算是有了质的突破。

然而,能发现不对已经是李修晨的极限了,他再也想不出这一切到底是为何。

抵达云州时,正是傍晚。

玄天大陆一共分为一山,三十六州,八大险境和十六荒地。

一山指的自然是太华山,位于整片大陆的正中央。至于三十六州,则是人族共同居住的地方。八大险境的话,上辈子洛渐清就曾经逃亡到其中之一的极北之地,最后被自家二师弟和六师弟找到。而墨秋从小生活的寒冰荒原,就是十六荒地之一。

云州在三十六州里算不上多么富裕强大,只是一个中等的州。地域平坦,没有什么险地,四宗、八大世家和十六门派也都没在这里发展,只有许许多多的小宗门在这片土地上自由生长。

如果一定要说云州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就是它与魔道宫接壤。

魔道宫是人族地域中最为特殊的一块地方,它不属于三十六州,那里是魔修的天堂。

全天下人皆知,只要不在两族大战期间,魔修与其他修士水火不容,人人喊打。但是自从有了魔尊后,这位强悍的大能一举创立了魔道宫,曾经带领魔修一度攻下了三州土地,最后还是太华山派出了当时的太上长老,即玉霄峰峰主,才阻止了这场战争。

自那以后,魔修便得到了一片可以安全生活的土地——魔道宫。

这件事已经过去三千多年了,被许多人遗忘。之所以洛渐清还记得,是因为那位太上长老正是自家师祖、玄灵子的师父。

超品根骨虽说千年只会有一个,但也不一定一千年肯定有一个。玄灵子的师父便不是超品根骨,他花了三千年才等到了一个玄灵子,不过幸运的是,玄灵子只花了三百年便等到了洛渐清。

洛渐清知道,正道人士都说,是自家师祖击退了那魔尊。但事实恰恰相反,在洛渐清小时候,玄灵子曾经与他说过:“魔尊是一个值得敬畏的人,他击败了你的师祖。”

那时候玄灵子已经达到化神期,他居然能这样评价一个大乘后期的修士,足以见得魔尊有多么强悍。

世人皆知,魔尊这一生杀人无数,他的修炼一道上全部是天下人的鲜血。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魔头,但这并不能影响到他的传奇,因为,魔尊是一品下品的根骨。

一品下品根骨有多么糟糕,只要想一想,太华七子中,资质最差的左云墨都是一品上品根骨,其余五人全部一品极品,洛渐清更是超品根骨,那就可见一斑了。

但就是这么一个按理说绝对不可能突破渡劫期的魔修,却成为了魔尊。

踏上云州大地后,洛渐清便想到了这些。虽说他没见过那位魔尊,但是却也对对方了解不少。而且这一次,为什么李修晨要来云州,洛渐清早已知晓。

《求仙二》上说,李修晨要在这里收了自己的第三个后宫。

那是一个冷血残忍的少女,穿着一身黑色的衣衫,每当有血溅上去的时候都看不出来。她总是在言笑晏晏的时候忽然出手,不用任何武器,徒手取出对手的心脏。望着那血淋淋的、还在跳动的心脏,美丽的少女仍旧微笑,却如同恶魔般的恐怖。

这就是魔尊的徒弟,魔道宫的魔女云香。

进了云州后,洛渐清自然掩藏住了气息。他思索了一会儿,还是从纳戒中取出了一张银色面具戴在脸上。

洛渐清跟在李修晨的身后,见他进了一家客栈。这一次洛渐清并不焦急,他又走了一条街,在另一家客栈中住下。

云州靠近魔道宫,为了维护云州秩序,经常有修士在州城里行走,普通百姓早已习惯了这些修士。修士们总有千奇百怪的性格,所以戴面具的洛渐清没有引起他人注意。

州城里,城主自然至少是合体期的修为,而且云州还有三个实力不错的中等门派。在这里,洛渐清也不敢多放肆,他淡定地取了自己的房牌进了房间,接着便开始打坐修炼。

如何驯养汪[快穿]  缘来爱情在隔壁  朽灵咒下篇  [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  哈利·泽维尔[综英美]  [足球]马德里式浪漫  这个男人有点甜  就是不离婚[星际]  招惹大牌女友  容朕想想不搞基(娱乐圈)  机甲之重临巅峰  朕又亡国了[快穿]  双向  染爱成婚,总裁,娶我!  原血神座  老板,何弃撩?![快穿]  你每天不卖萌会死吗  龙凰  法医神探小娇妻:你被捕了  这个女人很有问题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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